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202410001(重)
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4018
最高限价(元):314018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4018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企业资质要求: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通用)资质;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能力附表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必须涵盖磋商文件规定检测内容所涉及的专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未作要求的除外,浙市监函[2020]127号文件认定不属于CMA认定范畴的除外);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瑞安飞云街道江景花苑6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852034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852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天地阳光商务楼3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儒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7765、15888411506
质疑联系人:潘东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807765、138688937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 系 人: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doc1.1M
华顺路cad.rar61.4M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项目编号:ZJJSCG202410001(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JSCG202410001(重)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预算金额(元):314018最高限价(元):314018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数量:1预算金额(元):31401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企业资质要求: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通用)资质;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能力附表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必须涵盖磋商文件规定检测内容所涉及的专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未作要求的除外,浙市监函[2020]127号文件认定不属于CMA认定范畴的除外);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瑞安飞云街道江景花苑6幢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852034质疑联系人:黄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88520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天地阳光商务楼302室传真:0577-66807765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儒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7765、15888411506质疑联系人:潘东祥质疑联系方式:0577-66807765、1386889372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传真:0577-65822153联系人:施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2项目编号 ZJJSCG202410001(重)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14018元最高限价:314018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重);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1 % 。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成交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无 1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月1日09:00(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中标(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19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成交供应商”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供应商。2.5“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7“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0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磋商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首轮报价一览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磋商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期。14.4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磋商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响应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6.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磋商响应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jinruhao@qq.com)。17.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17.3如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最近时间收到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4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inruhao@qq.com。19.资格审查19.1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21.4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定标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10、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附表一)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请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考虑。3.附表一: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概述1.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3.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4.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二)采购内容1、概述:1.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2.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4.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5.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7.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瑞安市位于瑞安市飞云新区单元,华顺路北起锦飞路,南至华明路。该工程改建道路全长约1139m,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2.见证取样检测序号产品类别检测项目计价单位数量1土工(矿渣、回填砂)击实试验组22机动车道路基压实度点213机动车道路基现场CBR点74机动车道路基土基回弹模量点75人行道路基压实度点156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配合比设计组17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试块无侧限抗压强度组18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压实度点39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测厚度点310混凝土取芯(路面)测厚、测强、取芯点911混凝土取芯(人行道垫层)测厚、测强、取芯点612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取芯点2513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厚度点/层2514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弯沉点60015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压实度点/层2516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取芯点2517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厚度点/层2518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弯沉点60019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压实度点/层2520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平整度公里6.22821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摩擦系数点2522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构造深度点2523沥青混合料沥青配合比设计组224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组425沥青混合料含油量(沥青含量、矿料集配)组426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密度组427沥青混合料毛体积密度组428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组429改性沥青针入度组130改性沥青延度组131改性沥青软化点组132改性沥青布氏黏度组133普通沥青针入度组134普通沥青延度组135普通沥青软化点组136矿粉筛分组137矿粉密度组138矿粉亲水系数组139矿粉塑性指数组140矿粉加热安定性组141细集料颗粒级配 组242细集料含泥量组243细集料泥块含量组244粗集料颗粒级配 组545粗集料含泥量组546粗集料泥块含量组547粗集料针片状组548粗集料压碎值组549水泥 物理性能组450钢筋原材拉伸、弯曲、重量偏差组751钢筋焊接抗拉强度组852花岗岩侧石抗压强度组253花岗岩侧石抗折强度组254花岗岩侧石软化系数组255花岗岩侧石吸水率组256路面砖抗压强度组257路面砖防滑性能组258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落锤冲击组459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烘箱试验组460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环柔性组461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环刚度组462钢筋混凝土管荷载试验组163管材(PE实壁管)外观、尺寸组164管材(PE实壁管)环刚度组165管材(PE实壁管)纵向回缩率组166管材(PE实壁管)断裂伸长率组167检查井盖、水箅承载能力组368电缆导管密度组269电缆导管落锤冲击组270电缆导管环刚度组271钢管拉伸、弯曲组272水泥混凝土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个173水泥混凝土砼试块抗压强度(标养)组3074水泥混凝土抗渗组1075砂浆砂浆配合比组176砂浆砂浆试块强度组1077土工合成材料(防裂贴)拉伸强力组178土工合成材料(防裂贴)伸长率组179管道闭水试验井段1280管道压实度点3681管道雨水管CCTV检测(30%,1888米)米56782管道污水管CCTV检测(30%,516米)米15583种植土pH值组284种植土有机质组285种植土水解性氮组286种植土速效钾组287种植土有效磷组288种植土土壤入渗率组289种植土全盐含量组290种植土密度(容重)组291种植土质地组292电线电缆导体电阻组393电线电缆电压试验组394电线电缆绝缘厚度组395电线电缆外径组396电线电缆护套厚度组397路面标线涂料不粘胎干燥时间组198路面标线涂料耐水性组199路面标线涂料耐碱性组1100路面标线涂料流动度组1101路面标线涂料涂层低温抗裂性组1102路面标线涂料密度组1103路面标线涂料抗压强度组1104路面标线涂料玻璃珠含量组1105道路标线标线厚度组1106道路标线抗滑性能组1107道路标线逆反射系数组2108混凝土回弹(桥背)测强组1注:进场之后,首先施工单位需对原水泥砼完好板块逐板进行接缝传荷能力检测(单点测试弯沉值在<20),对于接缝传荷能力不足的板块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处理。说明:(1)检测项目及范围:按文件、技术规程、图纸、验收规范等;4.(2)整个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图纸、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有关文件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要求。5.(3)工作量来源:根据施工图纸、预算书、文件、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清单所列项目及数量不是最终检测项目及数量,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增减,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经验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清单未列为理由拒绝检测。6.(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401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检测方案与安全、质量要求3.1.1.检测技术方案要求3.1.1.1.1.1.编制要求:瑞安市江南时尚轻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华顺路(锦飞路至华明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检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规程、文件):《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1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其他磋商供应商认为所必备的文件或规范。3.2.2.检测质量要求3.2.2.1.1.1.检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3.2.2.2.2.2.安全责任:磋商供应商中标后在检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及责任由其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追溯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4.检测工作成果文件4.1.1.检测报告包含的内容:4.1.1.1.1.1.检测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4.1.1.2.2.2.拟建项目概况;4.1.1.3.3.3.检测类型;4.1.1.4.4.4.检测方法和检测工作布置注:(1)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并承担分析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2)检测工作全部完工后须提交检测成果报告,若发现检测报告内容有明显抄袭、遗漏、错误、偏差等情况的,对该类型检测内容限期重新检测。5.报价要求5.1.1.本项目投标报价均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验收费、文本编制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施工费、风险费、检测费及设备的多次进退场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磋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磋商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进行投标报价。5.2.2.如因磋商供应商调研不充分或方案设计不合理导致的方案整改以及因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属于磋商供应商在方案设计和报价中应考虑的风险,所引起的价格增加不作调整。5.3.3.复检费用:如各方对检测数据有争议,可以请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支付。5.4.4.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进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检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进场检测,并充分考虑进出场次数,所需措施费用自行测定,费用含在报价中。5.5.5.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数量,但中标综合单价不变,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最终检测服务费若低于合同总价按实结算,超过合同总价按合同总价结算。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进行分批试验测试,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及人员,确保检测任务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工期。7.其他要求7.1拟派本项目检测人员配置必须工种齐全、专业对口、人员数量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分工明确、年龄结构合理。7.2成交供应商应与施工单位配合做好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7.3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7.4成交供应商应在堆载、就位及检测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并标识,否则出现一切的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5免费提供后期检测咨询服务(咨询、解释、分析等)。8.考核要求:8.1本考核标准采购人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更改,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更新的考核标准。8.2考核说明:①考核满分100分。②每半年检测服务情况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若有罚款金额在支付检测服务费时合并扣除。③考核标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检查得分1成交供应商配合程度35分根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检测取样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分。2服务质量35分检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3检测报告质量及出具时间(延期按天扣分)30分每批次延期按天扣分,延迟一天扣5分。合计100分注:考核分为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分为70-75分的,每次扣除合同价的3%;考核分为75-80分的,每次扣除合同价的2%;考核分为80-85分的,每次扣除合同价的1%;考核分为85分以上的无需扣款。9.提交成果:每次检测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8份正式检测报告(最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份数)。10.付款方式:10.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15天内退还。10.2预付款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②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价款的6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回。③乙方向甲方开具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2)若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3)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10.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报告及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付至合同价款的75%时暂停支付;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有效性认定: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有效的相关证书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客观分32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情况,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2分。注:业绩有效性认定:①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客观分23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材料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化学分析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结构)的得2分,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化学分析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通用)或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②市政工程材料③道路工程(①②③同时提供)培训(岗位)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高计取。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高计取。客观分64项目人员投入(除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通用)或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②市政工程材料③道路工程(①②③同时提供)培训(岗位)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客观分35结合政策及项目现状阐述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①阐述全面、详细、充分的:8分;②阐述基本全面、详细程度基本充分的:6分;③阐述一般全面、详细程度基本充分的:4分; ④阐述简单的:3分;⑤阐述欠缺的: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86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①阐述全面、详细、充分的:8分;②阐述基本全面、详细程度基本充分的:6分;③阐述一般全面、详细程度基本充分的:4分; ④阐述简单的:3分;⑤阐述欠缺的: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87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①分析全面、技术手段可行的得8;②分析基本全面、技术手段案基本可行得6分;③分析一般全面、技术手段案基本可行得4分;④分析片面的、技术手段案一般可行得3分;⑤分析简陋、技术手段不可行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88磋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证方案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责任承诺、制定各种紧急防范预案等。①方案完善、可行的得6分;②方案基本完善、可行的得5分;③方案一般得4分;④方案简单得3分;⑤方案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69根据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描述: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科学性、工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是否满足项目要求等情况:①方案完善、可行的得6分;②方案基本完善、可行的得5分;③方案一般得4分;④方案简单得3分;⑤方案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610根据项目需求,拟定的检测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情况:①计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得8分;②计划较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分;③计划一般完善、科学、合理的得4分;④计划不完善、科学、合理的得3分;⑤计划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811根据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的齐全性、先进性、数量的合理性进行打分:①配备齐全,合理的得6分;②配备基本齐全、合理的得5分;③配备一般的得4分;④配备简单的得3分;⑤设备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612根据磋商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为采购人提供工程检测方面相关咨询服务承诺进行打分:①承诺完善、可行的得6分;②承诺基本完善、可行的得5分;③承诺一般得4分;④承诺简略得3分;⑤承诺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613针对该项目管理的合理化建议:①阐述全面、详细、充分的:6分;②阐述基本全面、详细程度基本充分的:5分;③阐述简单的:4分;④阐述简单的:3分;⑤阐述欠缺的得2分;⑥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614响应及时性:①响应及时的4分。②响应基本及时的2分。③响应不及时的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磋商供应商须对真实性负责。主观分415.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磋商评审。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在线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4最后一轮报价时,各项报价均按比例调整。每一轮报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该论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首次报价不公开。3.2.5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3.2.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有效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5报价评审。3.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5.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5.1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5.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响应无效。3.5.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6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7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包括所有合格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4.2.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2.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3.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委托方(甲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乙方(受托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一事,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1、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建筑面积m2工程概况见证人员电话见证员号施工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通信邮箱2、检测内容及价格(一)检测项目类别:(按资质类别填写,不在资质范畴的,按照大类方式填写)。(二)主要检测项目:详见合同附件清单。(三)检测依据: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等,以委托单约定为准。(四)检测数量:详见合同附件清单,最终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五)检测价格:详见合同附件清单。3、双方的主要义务(一)甲方的主要义务:1.授权(可为多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送样和现场检测联络代表,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系检测事宜。当本合同中相关信息及检测项目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2.按照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取样、送样、委托和见证,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3.现场检测时,检测条件要具备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协助。4.甲方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等相关资料,并负责协调、联系、接洽相关的检测工作。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乙方检测工作的公正性。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7.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8.。(二)乙方的主要义务: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2.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3.除按规定需上报或上传的检测信息外,对甲方的资料信息进行保密。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5.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6.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7.乙方应在堆载、就位及检测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并标识,否则出现一切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确保在检测过程中不会对工程设施造成破坏。9.乙方必须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4、检测程序(一)由甲方按规定将受检样品(部位)或受检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检测。(二)需乙方现场抽样或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三)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或乙方现场检测),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单,明确样品或待检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四)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出具检测结果,并提供3份有效的检测报告。(五)检测报告出具后,检测样品若有约定,双方应按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5、履行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检测工作结束并结清检测费用,本合同即告终止。6、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检测费用总价(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具体检测内容见附件)(二)支付方式,按以下第(4)种方式:1.甲方在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前,甲方一次总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写:。2.分期支付:分期支付,首期款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其余款项在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前,甲方一次总付人民币元,大写:。(根据分期需要添加相关约定)3.检测费用按际发生检测项目和数量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根据委托单发生的费用制作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单之日起的三日内核对确认并签字或盖章,如有异议应在结算单上注明。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甲方应在确认后十日内按结算的费用支付给乙方。4.其他方式:(1)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15天无息内退还。(2)预付款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②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价款的6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回。③乙方向甲方开具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2)若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3)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及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付至合同价款的75%时暂停支付;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三)检测费用汇入乙方账号:。7、保密要求(一)甲乙双方不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与合同双方有关的或与第三方有关的,以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信息,泄露、披露或传授给任何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二)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三)下列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非因一方的过错,另一方披露时已可公开获取的信息;2.一方根据有效的司法、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及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8、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二)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三)由于非乙方的原因,甲方停止委托检测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5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已委托检测的全部费用。(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9、合同解除:(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技术风险导致不能实施检测活动或出具检测报告的;(三)甲方不按约付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乙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迟于7日开展检测工作,经催告后合理时间内仍未履行的,甲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四)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0、争议解决(一)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可由本合同签订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二)本合同项下债权人通过诉讼或仲裁债权时,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等费用。11、其他(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为双方通知送达合法有效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一经发送前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四)当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场取样工作时,合同双方应对取样费用、双方的主要义务和检测程序进行补充约定。12、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数量,但中标综合单价不变,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最终检测服务费按实结算(包含检测项目清单未列明的新增项目),超过合同总价按合同总价结算(包含检测项目清单未列明的新增项目)。(二)检测项目清单未列明的新增项目,以第三方审核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三)复检费用:如各方对检测数据有争议,可以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支付。(四)因乙方原因,超过3次未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五)乙方需规避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再向施工单位索求额外费用补偿。一经发现,乙方与施工单位串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罚合同总价款的5%。6.3委托方:(签章)地址:代表人:经办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电子邮箱:受托方:(签章)地址:代表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电子邮箱:附件检测项目及价格清单工程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检测项目计价单位单价(元)暂估数量小计(元)备注123456789101213...检测费用暂估总价(元)注:本表不够可附加页。6.4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准)。6.5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6.66.76.86.96.106.11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6.126.136.146.156.1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磋商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6.17一、磋商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本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2商务技术文件:2.2.1磋商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首轮报价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委托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附件必须提供。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1.1.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磋商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6.186.196.20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6.216.226.236.24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首轮报价一览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首轮报价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本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备注小写: 大写: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401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磋商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磋商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磋商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6.25报价明细表见证取样检测序号产品类别检测项目计价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综合合价(元)1土工(矿渣、回填砂)击实试验组22机动车道路基压实度点213机动车道路基现场CBR点74机动车道路基土基回弹模量点75人行道路基压实度点156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配合比设计组17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试块无侧限抗压强度组18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压实度点39水泥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测厚度点310混凝土取芯(路面)测厚、测强、取芯点911混凝土取芯(人行道垫层)测厚、测强、取芯点612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取芯点2513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厚度点/层2514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弯沉点60015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压实度点/层2516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取芯点2517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厚度点/层2518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弯沉点60019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压实度点/层2520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平整度公里6.22821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摩擦系数点2522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构造深度点2523沥青混合料沥青配合比设计组224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组425沥青混合料含油量(沥青含量、矿料集配)组426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密度组427沥青混合料毛体积密度组428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组429改性沥青针入度组130改性沥青延度组131改性沥青软化点组132改性沥青布氏黏度组133普通沥青针入度组134普通沥青延度组135普通沥青软化点组136矿粉筛分组137矿粉密度组138矿粉亲水系数组139矿粉塑性指数组140矿粉加热安定性组141细集料颗粒级配 组242细集料含泥量组243细集料泥块含量组244粗集料颗粒级配 组545粗集料含泥量组546粗集料泥块含量组547粗集料针片状组548粗集料压碎值组549水泥 物理性能组450钢筋原材拉伸、弯曲、重量偏差组751钢筋焊接抗拉强度组852花岗岩侧石抗压强度组253花岗岩侧石抗折强度组254花岗岩侧石软化系数组255花岗岩侧石吸水率组256路面砖抗压强度组257路面砖防滑性能组258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落锤冲击组459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烘箱试验组460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环柔性组461管材(HDPE缠绕增强管)环刚度组462钢筋混凝土管荷载试验组163管材(PE实壁管)外观、尺寸组164管材(PE实壁管)环刚度组165管材(PE实壁管)纵向回缩率组166管材(PE实壁管)断裂伸长率组167检查井盖、水箅承载能力组368电缆导管密度组269电缆导管落锤冲击组270电缆导管环刚度组271钢管拉伸、弯曲组272水泥混凝土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个173水泥混凝土砼试块抗压强度(标养)组3074水泥混凝土抗渗组1075砂浆砂浆配合比组176砂浆砂浆试块强度组1077土工合成材料(防裂贴)拉伸强力组178土工合成材料(防裂贴)伸长率组179管道闭水试验井段1280管道压实度点3681管道雨水管CCTV检测(30%,1888米)米56782管道污水管CCTV检测(30%,516米)米15583种植土pH值组284种植土有机质组285种植土水解性氮组286种植土速效钾组287种植土有效磷组288种植土土壤入渗率组289种植土全盐含量组290种植土密度(容重)组291种植土质地组292电线电缆导体电阻组393电线电缆电压试验组394电线电缆绝缘厚度组395电线电缆外径组396电线电缆护套厚度组397路面标线涂料不粘胎干燥时间组198路面标线涂料耐水性组199路面标线涂料耐碱性组1100路面标线涂料流动度组1101路面标线涂料涂层低温抗裂性组1102路面标线涂料密度组1103路面标线涂料抗压强度组1104路面标线涂料玻璃珠含量组1105道路标线标线厚度组1106道路标线抗滑性能组1107道路标线逆反射系数组2108混凝土回弹(桥背)测强组1合计1、不提供本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该表中“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第7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一、实质性响应条款:1.1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3▲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无效标条款2.1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1.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1.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2.1.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1.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1.11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26.2.1.13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2.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采购人)___单位的_(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_(项目编号)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7.17.2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7.3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7.5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7.77.8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6:联合协议(服务类)7.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服务类)(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10.……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其他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全称:(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inruhao@qq.com。7.1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大型或复杂项目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参与验收服务对象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 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 额 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货物清单□合 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合 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技术、性能指标□合 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质量□合 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 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承诺实现□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该表为履约验收书的综合性参考模板,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