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3年租赁权招标公告(2024)
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三宗房产3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三宗房产3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起始价: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三宗房产3年租赁权
序号
标的物位置
建筑面积约(㎡)
起始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租赁保证金(元)
1
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3幢101室
51.68
17364
2000
2000
2
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3幢103室
311.36
97144
9000
9000
3
温州市鹿城区康华路35号嘉悦锦园1、2幢101室
1236.21
326359
32000
32000
注:
1、本项目无不动产权证。
2、本项目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竞价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3、本项目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招标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次年起租金需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本项目租金无递增,不设装修期。
5、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6、转租规定: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进行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且租金、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项目优先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等,不得作为重餐饮使用。
8、招租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招标人有权可以按承租方不低于承租底价直接签约。
9、本项目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交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三、竞价方式:
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具体竞买人条件详见竞价文本或电话咨询。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4点30分,以缴纳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帐户为准。
五、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账号:201000113768375008888
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营业部
六、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竞价会于2024年11月12日10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3楼开标三室。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温州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0577-88856398 13858883912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0577-88750902
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3年租赁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