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 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服务招标公告(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红谷滩新区]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区2024年度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4-FW-G004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区2024年度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4-FW-G004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市红谷滩区2024年度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Y2024-FW-G0043
项目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2024年度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132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红财购2024F001235557
2024年度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服务项目
1
项
31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级或以上***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10月3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北龙蟠街993号红谷滩区九龙湖南昌市市民中心方楼一楼第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 4.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南昌市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0791-83839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联系方式:0791-87915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泽宁、江燕、伍谢俊、宁广、熊会庆
电话:0791-87915290
技术要求.docx
线上政采贷政策有关文件.rar
红谷滩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docx
一、技术要求一、投标项目概述南昌市红谷滩区作为省市行政中心所在地,辖区面积404平方公里,道路总里程近2000公里,车辆日均在途量占全市总量的35%以上。由于管辖面积大、道路里程长、车辆多,导致交通管理难度较大,红谷滩交警大队现有警力无法满足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为加强南昌市红谷滩区道路交通管理力量,经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同意,由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红谷滩大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择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南昌市红谷滩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外包服务,负责协助红谷滩交警大队开展南昌市红谷滩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本项目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工资、食宿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装备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本次项目支付其他额外费用。二、项目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人员筹备等工作,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中标人需安排90%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到位,7日内,剩余全部人员必须到位。2、中标人派驻至采购人单位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均需签订《劳动合同书》,且必须提供协管保安人员的政审证明和入职体检证明,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3、合同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书面承诺,确保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并于每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人员实际在岗人员数量、姓名、身份证号、考勤情况及本月项目管理工作情况。4、本项目共需交通秩序协管保安522人。5、本项目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上班时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6、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以下具体管理服务:(1)工资管理:中标人负责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按时发放工作薪酬,依据劳动法要求购买各类保险,开具工资薪金收入证明等手续。(2)人事档案管理:中标人负责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的人事档案存放、调转,招工手续,政审,工龄认定和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等服务。(3)劳动合同管理:中标人负责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服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并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管理纠纷、劳动争议和事故,处理相关法律诉讼并承担所需各类费用。(4)人员培训: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开展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各类培训。(5)劳动争议处理:中标人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如出现劳动争议,中标人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6)事故处理: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负伤、职业病、致残、死亡及其他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时,由中标人全权承担。及时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办理工伤申请、认定、鉴定、赔付手续及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报销及赔付手续。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除协管保安个人应承担责任以外的其他相应责任。(7)其他需要委托事宜: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在岗工作期间,无论因何原因发病、受伤,基于人道主义及充分保障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中标人应及时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承担前期抢救、住院押金、医疗等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如遇患病、负伤、死亡等其他重大意外变故时,中标人要承担对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及家属进行慰问的义务。7、中标人须依据《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为采购人做好相应的服务,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上岗服装等(包括但不限于:警用肩灯、反光背心、口哨、白手套、四季服装(含帽子)、交通警察腰带(四件套)、交通警察大衣、交通警察雨衣、交通警察雨鞋);要求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按规定着装,并定期换发。9、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使用红谷滩交警大队提供的警用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警用电动车、警用对讲机、警用执法记录仪、指挥棒等)发生损坏或遗失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赔偿。三、服务责任1、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发生劳动纠纷的、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在工作中因处置不当导致群众遭受人生意外伤害或其他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全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2、因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赔偿损失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3、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完全责任。5、如中标人挪用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工资、补贴等,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6、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做好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提交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7、中标人负责根据自身规章制度对交通秩序协管保安进行岗前培训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在职培训,并协助采购人做好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等其他涉密信息。四、交通秩序协管保安要求1、综合条件:1.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前科,由红谷滩交警大队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2政治素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事业责任感;能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类保密工作规定及制度。1.3业务技能条件:熟悉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使用普通话,语言流畅,口齿清晰;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1.4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8m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1.5文化条件: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2、工作职责:2.1协助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开展其他整治工作。2.2在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协助拦截检查车辆,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2.3及时发现或制止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2.4积极救助交通事故遇险、受伤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的人民群众;积极稳妥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2.5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通行。3、工作要求:3.1在道路上执勤时,采取定点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执勤方式。3.2在指挥疏导交通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的交通流量变化,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在信号灯正常工作的路口,可以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合理使用民警手势信号,指挥机动车快速通过路口,提高通行效率,减少通行延误。在无信号灯或者信号灯不能正常工作的路口,辅警应当使用手势信号指挥疏导,提高车辆、行人通行效率,避免发生交通拥堵。3.3遇到交通堵塞应当立即向民警上报道路拥堵情况并立刻指挥疏导。接到疏导交通堵塞指令后,应当按照工作预案,选取分流点,并视情况设置临时提示牌、摆放交通安全锥筒等交通安全设施,指挥疏导车辆通行。在疏导交通堵塞时,对违法行为人以提醒、教育为主。3.4在执勤时,应当定期巡查辖区道路及周边交通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设施是否完好,设置是否合理。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3.5发现违反规定占道挖掘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危及交通安全或者妨碍通行,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3.6考勤要求:全员采取考勤APP在线打卡,每月须制定纸质考勤表,由中队/科室签字确认并提交大队审核,严禁吃空饷、一人多岗等违规现象。3.7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的工作由采购人直接指挥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从事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的工作时间时根据岗位实际,按照采购人要求确定岗位工作任务,由中标人进行班次安排。4、工作制度4.1岗位制度4.1.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向领导申请,安排代班。4.1.2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工作期间严禁从事看小说、杂志、下棋、饮酒、在工作场所内吸烟、手机聊天或者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2工作交接制度4.2.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4.2.2认真移交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4.2.3交接班时、仔细检查交通设施等物品的使用状态,否则由接班交通秩序协管保安负责,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4.3岗位纪律4.3.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4.3.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无关的事情。4.3.3配合民警,文明理性执法。4.3.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4.3.5遇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4.3.6时刻监听电台,保持通信联络。4.3.7不准上班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3.8坚持请假制度,因事须请假人员必须经按程序逐级报批。5、作息制度5.1具体勤务时间以各中队的实际情况制定。5.2全体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遇突发紧急安保任务或紧急警务活动,抽调集中住宿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进行加岗执勤。集中住宿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晚上22时前必须回到驻地,离开南昌必须经中标人批准后,报所属中队(科室)备案。6、惩戒机制:6.1对因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给采购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应予以辞退。6.2对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或出售信息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应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劳动纪律:7.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1天。7.2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本人确实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者,须按程序报批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以及其他法定假期,需提前向红谷滩交警大队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8、工作纪律:8.1熟悉所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8.2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人员、场所,应及时上报;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遏制事态发展。8.3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按规章制定严格落实每天的工作任务。8.4听取日常工作中意见与建议的反馈,耐心解释、虚心接受领导和民警提出意见与建议,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8.5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值班、执勤、备勤、出差及重大安保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各类保密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非工作时间“八小时外”各项规章制度。8.6工作期间与群众发生纠纷导致本人出现人身意外伤害需进行维权的,由保安公司牵头处理,不得私自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如私下协商解决,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8.7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完成上级指派、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9、工作标准:9.1交通秩序协管保安着装要整洁;着鞋(不得穿凉鞋)时,只准穿黑色制式皮鞋,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9.2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非因工外出时,应着便服。9.3工作期间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头发要整洁,男性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准戴首饰、不准戴有色眼镜。9.4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9.5工作期间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9.6自觉遵守采购人其他有关管理规定。9.7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明准确、文明规范,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语言。五、履约考核条款1、考核标准:考核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含)分以上为“优”,80分至89分为“良”,70分至79分为“中”,69分(含)以下为“差”。考核结果为“中”和“差”的,分别扣减当月费用的5%和10%。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度考核以服务年度前10个月的考核为依据,确定是否执行下一个合同服务年度。在前10个月的考核中,对考核结果为“差”≥2次或考核结果为“中”≥3次或考核结果为“差”和“中”累加≥5次的,采购人解除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3、考核办法:由各中队填写月度绩效考核表,每月汇总一次,最终考核得分以各中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准。4、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差”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考核细则:红谷滩交警大队根据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工作情况,按照《红谷滩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见附件)予以考核。六、其他要求1、遇突发事件时,要能在1小时之内迅速召集业务能力强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2、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要能在1小时之内迅速召集红谷滩交警大队需要的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供统一调配和使用。3、要有完善的人员入职及相对应的培训体系。注:以上“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红谷滩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警务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参照***《交通辅警道路执勤工作规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现状,特制定此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员额辅警、未过渡局辅警和区交通秩序协管保安(以下全部简称为辅警)。第三条大队考核坚持严格、客观、全面、公平的原则,对辅警的执勤形象、遵章守纪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第四条为规范辅警工作纪律和执勤形象,大队考勤组对各中队辅警执勤形象、执勤纪律、管事率进行督导检查,采取月度考核制,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评定等次,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大队考勤组每月对辅警的考核分值进行统计,并作为辅警绩效工资发放依据。辅警考核采取大队考勤组→中队(科室)长→责任警长(警区负责人)→责任民警→责任辅警的层级管理考核制度,利用考勤软件与视频或现场查勤对到岗情况、执勤形象和管事率进行督导和检查,并进行每周通报和每月讲评。第五条勤务岗考核分为执勤形象、岗位纪律和交通秩序三个部分,依据不同考核内容扣取相应分值,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一)执勤形象考核:考核着装与站姿。1、必须严格着装规定,装备佩戴齐全(反光背心、口哨、四小件、佩戴辅警警号、警衔等),对装备不齐、不按规定着装的,一次扣2分;2、值勤中背手、袖手、坐岗、身体倚靠等执勤形象不规范的,一次扣2分;3、执勤中存在闲谈、抽烟、长时间使用手机、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行为的,一次扣4分;4、其它违反着装、站姿的行为,一次扣2分。(二)岗位纪律考核:考核纪律作风与站位。1、站位和执勤手势不规范的,一次扣2分;2、执勤中私自并岗、串岗、离岗、溜边的,一次扣4分;3、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扣2分,超过5分钟不足1小时,一次扣10分,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4、执勤中有不文明行为的,一次扣6分。有恶劣影响,造成人身伤害,按法律法规处理;5、被上级机关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一次性扣50分;6、病(工伤除外)、事假每天扣20分。当月累计病、事假超过5天的扣除全部考核分值;7、对要求参加的各项大项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任务,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8、未经分管民警(分队长)同意擅自调岗顶岗的,一次扣5分;9、无故旷工每天扣20分,当月无故旷工累计3天的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分值;无故旷工且经批评教育无效,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三)交通秩序考核:考核管事率与路口路段秩序。1、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予劝阻的,一次扣2分;2、对行人、非机动车超越停止线不予纠正的,一次扣2分;3、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乱穿马路不予劝阻的,一次扣2分;4、对非机动车遮挡号牌、未戴头盔、违法带人等明显违法行为不予纠正的,一次扣2分;5、发现拥堵不及时上报责任民警,不采取措施及时疏导交通的,一次扣5分;6、警卫任务不及时到岗到位,未配合民警做好任务保障的一次扣5分;7、在执勤岗位周边存在乱停车等明显违法现象且没有纠正和劝阻的,一次扣2分;8、在有安全岛的路口,未将非机动车和行人劝阻到安全岛内的,一次扣2分;9、其他执勤过程中管事率不高的行为,视情况严重程度扣1-5分。第六条文职岗警务辅助人员的考核:(一)上、下班须使用考勤软件规范打卡,未打卡视为旷工1天;(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扣2分,超过5分钟不足1小时,一次扣10分,超过60分钟按旷工1天处理;(三)上班期间,必须规范着装(包括臂章、警号、肩章等)。对佩戴不全、不按规定要求的,一次性扣2分;(四)上班期间,有闲谈、抽烟、长时间使用手机、看书报、吃零食、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行为的,一次扣4分;(五)因个人原因,被上级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一次性扣50分。第七条警务辅助管理人员(分队长)的考核:(一)各分队长上、下班须加入钉钉考勤打卡软件进行考勤打卡,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没有打卡视为旷工1天;(二)分队长必须坚持每日上路巡查区交通协警在岗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天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巡查情况用水印相机拍照发工作群,缺一次照片扣2分。(三)分队长接受保安公司和中队双重管理,工作职责为协助中队做好卫民辅警日常管理、安排卫民辅警岗位、对所属卫民辅警的执勤纪律、管事率进行巡查。如遇卫民辅警违法本考核规定被大队考勤组巡查到而分队长未巡查到的情况,除当事辅警扣除相应考核分值外,分队长扣除5倍分值。(四)上班期间,分队长必须规范着装(包括臂章、警号、肩章等),对不按规定着装有损公安民警形象的,一次性扣2分;(五)分队长必须对大队考勤组通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反馈,对相关责任人下达整改意见,并反馈至考勤组;(六)保安公司必须每月对分队长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如存在管理人员连续三次均排在末位,必须予以淘汰,并更换新的分队长。第八条大队建立相应辅警表彰奖励管理制度,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辅警给予表彰奖励。奖励机制采取加分制,依据不同的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分:(一)执勤形象得到上级单位、新闻媒体、群众和大队的书面表扬和锦旗的,一次加5分;(二)被交管局评为先进路口和先进路段的,先进路口岗组每人加5分,先进路段责任辅警加5分;(三)积极制作交通安全宣传美篇、拍摄交通安全宣传短视频的,主动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视情况每次加1-5分。(四)受到其他通报表扬的,视情况加1-3分。第九条员额辅警及未过渡局辅警平时工作表现考核:(一)各中队(科室)每月28日之前需对所属员额辅警和未过渡局辅警的月度现实表现及工作情况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分值汇总,并根据所得分值给出相应的等次评价,共分为:优秀(30%)、合格(60%)、基本合格(10%)、不合格(不设比例)四个等次,作为月度及年度绩效发放和年底评功评奖参考。每月考评情况需报大队备案;(二)当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必须扣发全额绩效工资,且中队(科室)必须向分管辅警大队领导做出书面说明;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由中队呈报拟扣除绩效工资金额报大队审批,所扣除金额原则上奖励给本单位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辅警;(三)全年低于6次“优秀”或有2次以上(含)“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评价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予参加评功评奖且年度绩效奖励工资不能评为最高档次;(三)全年月度考核为“不合格”达到2次(含)以上的,由大队上报局机关,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条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行为及廉洁自律的考核。(一)辅警必须参加开展每日饮酒聚餐自查报备,严禁涉酒、涉毒事件发生,一经发现,予以开除处理;(二)严格遵守日常各项纪律规定,如着装、上、下班、请销假等规定均参照民警执行,如有违反,每次视情况扣1-5分。(三)辅警如有意见、建议和述求需按规定通过正常组织途径逐级反映,不得越级反映或在社交媒体发表过激言论,一经发现,予以开除处理;(四)不得使用个人社交账号私自发布涉警信息,一经发现,视情情节严重,扣10-20分;如引发大面积负面舆情,予以开除处理。(五)严格遵守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保密相关规定,不得将公安内网消息、警卫任务、当事人情况等信息外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扣10-30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六)不得利用工作和职位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清退非法所得外,一律开除,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由红谷滩大队负责解释,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本办法执行。红谷滩大队二〇二三年五月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秩序协管保安项 交通秩序协管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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