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招标公告(衡阳县水利局2024)
衡阳县水利局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衡阳县水利局 的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YX[2024]C034
3、委托代理编号:1097415-20241024-91
4、采购项目预算:9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920,000
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
详见磋商文件
1
92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24日 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
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30
4、开标地点: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冬辉
2、电话:1387345057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县水利局
(2)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5号2栋
(3)联系人:杨冬辉
(4)邮 编:421001
(5)电 话:1387345057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
(3)联系人:王鑫、吴霜
(4)邮 编:421001
(5)电 话:0734-8179311/13786411828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终稿.doc
采购需求表.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F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采购人:衡阳县水利局政府采购编号:HYX[2024]C034采购项目编号:1097415-20241024-9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衡阳县水利局的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1.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YX[2024]C0343、委托代理编号:1097415-20241024-914、采购项目预算:92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_%;□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_%;□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包名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920000.00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详见磋商文件192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开标室)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开标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衡阳县水利局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5号2栋联系人:杨冬辉电话:13873450579邮编:421001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联系人:王鑫、吴霜邮编:421001电话:0734-8179311/13786411828传真:/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名称:衡阳县水利局联系人:杨冬辉 电话:13873450579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 联系人:王鑫、吴霜电话:0734-8179311/13786411828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公告邀请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7.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7.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7.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7.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二章第5.1款身份验证开标会议可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现场验证以下资料,若身份核实未通过,采购人拒绝受理。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到场参加: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独打印的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如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要求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单独打印的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独打印的原件)准时到场参加。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9.3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第二章第9.3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第二章第9.3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行业类别如下:(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二章第9.3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在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获取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款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资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2)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审查将不予通过。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920000.00元第二章第19.1款 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2、响应文件副本贰份;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说明:1.响应文件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3.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档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响应文件所有内容(不含响应文件组成中“最后报价”);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形式:采用U盘或光盘拷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在2024年11月13日下午 14 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衡阳县行政服务审批局二楼开标室(衡阳县蒸阳大道171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26.1款实质性条款响应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26.1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一般商务和技术服务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二章第26.1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但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项目如有分包的话,按分包计算。第二章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1、按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 1-3名中标候选人。2、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3、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需要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3800.00元。专家论证费、开(评)标相关的评审费为按实结算。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内容满分评分要求(一)价格部分(F1)10分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技术部分(F2,满分为60分。)1项目需求分析及理解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的项目需求分析及理解(至少应包含:①防治对象及种类;②防治方法;③对本项目区域现状的了解程度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计20分;第二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合理的计10分;第三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模糊、欠合理、措施欠完整、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项目实施方案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①人员配备及安排;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进度保证措施;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⑤拟投入的药物及设备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计20分;第二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合理的计10分;第三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模糊、欠合理、措施欠完整、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3应急管理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的应急管理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应急保障机制健全程度;②应急预案;③应急处理措施;④药物污染控制方案及其他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计10分;第二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合理的计5分;第三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模糊、欠合理、措施欠完整、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4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的应急管理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体系;③售后服务流程;④售后服务响应计划;⑤自有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计10分;第二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合理的计5分;第三档:上述每一项内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方案思路模糊、欠合理、措施欠完整、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三)商务部分(F3,满分为30分。)1类似业绩12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白蚁防治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4分,计满12分为止,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团队实力6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计6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企业实力12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技术服务车辆的,每提供一辆计6分,计满12分为止。(注:若是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购买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租赁的须提供行驶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分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评标标准涉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评标标准或资格条件中涉及要求递交原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要求提供的原件包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涉及评分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予以计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译件,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2-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4:需要补充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四、技术方案说明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7-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7-3: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附件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7-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附件7-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附件8-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付款人:付款方式: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生效25.1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二、预算金额:92万元三、清单序号水库名称工程等级管理单位坝面喷药预防(㎡)打孔灌药(孔)预计挖白蚁巢(个)诱杀装置(个)隔离带(m)1 枣子坪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50.00 200.00 3.00 10.00 0.00 2 颜冲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69.00 3 张冲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50.00 4 木马井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400.00 200.00 3.00 10.00 0.00 5 早禾冲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00.00 300.00 6.00 10.00 12.00 6 木马塘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42.00 7 对塘冲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00.00 200.00 1.00 10.00 0.00 8 东冲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100.00 1.00 10.00 10.00 9 山峰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00.00 500.00 6.00 12.00 0.00 10 老鸦塘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90.00 11 松山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12 将军小(1)型界牌电站16000.00 0.00 4.00 10.00 0.00 13 两冬小(1)型界牌电站8700.00 0.00 2.00 20.00 0.00 14 蟠龙小(1)型界牌电站7000.00 900.00 6.00 10.00 0.00 15 石砍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500.00 6.00 12.00 0.00 16 寨子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900.00 4.00 6.00 11.00 17 群力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600.00 4.00 10.00 0.00 18 龙脉塘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00.00 100.00 0.00 10.00 8.00 19 秋陂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80.00 20 通古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56.00 21 角陂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50.00 22 小源冲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100.00 1000.00 5.00 30.00 0.00 23 车陂塘小(2)型岘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12.00 24 曹冲小(2)型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12.00 25 旦塘小(2)型栏垅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12.00 26 左公塘小(2)型栏垅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00.00 50.00 1.00 4.00 0.00 27 阳梅小(2)型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42.00 28 石冲小(1)型樟树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300.00 0.00 10.00 0.00 29 黑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400.00 700.00 6.00 8.00 6.00 30 本子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400.00 200.00 1.00 10.00 0.00 31 牛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400.00 6.00 8.00 0.00 32 杉树塘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50.00 0.00 1.00 10.00 0.00 33 狮公塘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50.00 500.00 4.00 6.00 0.00 34 芙蓉小(2)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35 龙王洞小(2)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00.00 0.00 2.00 10.00 0.00 36 杨柳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3.00 10.00 0.00 37 栏冲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100.00 700.00 6.00 14.00 10.00 38 海云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600.00 4.00 12.00 20.00 39 小龙潭口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400.00 200.00 0.00 10.00 0.00 40 鸡公堰小(2)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41 全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6.00 20.00 0.00 42 和睦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640.00 4.00 15.00 10.00 43 年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00.00 550.00 3.00 10.00 0.00 44 李子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700.00 3.00 10.00 8.00 45 鸡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00.00 600.00 4.00 18.00 0.00 46 王家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000.00 900.00 2.00 10.00 0.00 47 鸡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900.00 600.00 4.00 10.00 12.00 48 自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300.00 2.00 6.00 0.00 49 环土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500.00 6.00 14.00 0.00 50 庙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00.00 400.00 2.00 6.00 12.00 51 金桥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700.00 1000.00 4.00 10.00 8.00 52 茶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700.00 6.00 10.00 8.00 53 神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100.00 700.00 6.00 12.00 0.00 54 胡陂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300.00 6.00 8.00 0.00 55 立新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900.00 0.00 2.00 10.00 0.00 56 方山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2.00 6.00 8.00 57 余丰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00.00 200.00 1.00 6.00 12.00 58 复兴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900.00 1000.00 6.00 14.00 0.00 59 白石园小(1)型衡阳县白石园水库管理所3300.00 300.00 1.00 10.00 0.00 60 永乐丰小(1)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800.00 5.00 8.00 10.00 61 上塔小(1)型界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500.00 0.00 2.00 10.00 0.00 62 卫星小(1)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400.00 900.00 8.00 20.00 0.00 63 东冲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681.00 64 孟公殿小(1)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900.00 800.00 6.00 12.00 10.00 65 大源冲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160.00 1100.00 6.00 30.00 0.00 66 顺石湾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200.00 0.00 1.00 10.00 0.00 67 六门前小(1)型曲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00.00 800.00 4.00 20.00 0.00 68 千山小(1)型曲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500.00 300.00 1.00 8.00 0.00 69 前进小(1)型台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300.00 1.00 8.00 0.00 70 贤陂塘小(1)型台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800.00 300.00 1.00 6.00 0.00 71 力背小(1)型溪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300.00 1000.00 3.00 12.00 0.00 72 三塘冲小(1)型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150.00 300.00 1.00 10.00 0.00 四、工期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五、白蚁治理措施为了消除白蚁危害,防治白蚁继续扩散水库堤坝造成更严重的毁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贯彻“防治与预防相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具体落实到防治措施中。5.1、人工挖巢重点治理,消灭库堤上的成龄老巢白蚁,一般生活了十年以上的蚁巢开始乳化繁殖蚁,它当年乳化,当年分飞繁衍新生蚁巢,是库堤近距离传播主要途径,消灭此类白蚁巢是保证巩固灭治效果重要手段,否则防治工程达不到理想要求。施工位置:大坝背水坡。施工方法:采用人工挖巢方法,挖至巢穴为止,取出蚁后,灌注药物。使用药物:吡虫啉、灭蚁粉。5.2、诱杀装置大坝背水坡蚁患严重的地方,根据情况采用环保药剂诱杀法,①药饵投放地点应该在白蚁活动区域投放,也可在没有白蚁活动的区域设置监测诱杀点。②药饵投放点必需按要求防潮、防晒、避光处理。③按要求间隔一周检查诱杀灭治效果和补药。④做好施工标记和记录,考察灭治效果,并据其修正灭治方法。使用药物:诱杀包;5.3、打孔灌药在大坝背水坡用人工打孔深0.5米,孔距1米布孔成梅花状,在孔中灌注“吡虫啉”药液,然后用原土封口,此方法的目的能消灭现有的白蚁,又能药物的有效期内防治白蚁入侵,同样能达到毒土预防的效果。施工位置:大坝背水坡、坝面。施工方法:在大坝背水坡用人工打孔深0.5米,孔距1米布孔成梅花状,在孔中灌注“吡虫啉”药液,然后用原土封口。使用药物:吡虫啉。5.4、坝面喷药这项工作即可毒杀库堤原有白蚁,亦可作防止白蚁再次入侵。该药特性在土壤渗透,多次实践证明,用来毒杀地下1-1.5m深得幼龄白蚁效果非常理想。库坝的白蚁来源在没有自身传播和周边蔓延的前提下,是由空中飞来繁殖蚁传播的。(药性向下渗透,外来白蚁入土无法生存)。施工位置:库坝背水坡至坝基平台,迎水坡不能超越正常水位斜面2m。施工方法:按规范施药方法施喷药水、不得漏喷,迎水坡不能超越正常水位斜面2m。使用药物:吡虫啉。药物浓度:≥10%5.5、设置隔离带由于大坝白蚁主要来源坝体与山体结合部,大坝周边山体存在着大量的原始白蚁,通过物理隔蚁墙可以有效阻隔山体的白蚁群体进入坝体建巢产生危害,设置物理隔蚁墙就会在坝体和山体之间形成隔离屏障,能起到阻隔坝体外的白蚁向大坝蔓延扩散的作用。施工方法:在坝顶端与山体结合部、下游坝(堤)脚附近,开挖深1m、宽0.6m的沟槽,然后分层回填石灰土或砂石料并夯实,形成无毒物理屏障。技术要求:物理隔蚁墙的设置应符合《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的要求。六、白蚁治理措施与要求6.1用药安全:服务中所使用白蚁防治药物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效低毒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6.2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而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6.3环保安全:在防治白蚁过程中,杜绝对水库水源及环境造成污染。加强每个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宣传,做到不污染水库水源,不污染农田水利、土壤和环境,作业容器、器具、药瓶用完后不得随意乱扔,要集中并安全、环保处理。6.4服务频率:服务地点、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安排防治工作。项目服务周期为两个月,壹年质保期内要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白蚁防治工作(含检查、巩固、复查、监测等),现场检查工作不少于两次,按实际情况所需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不增加费用)。7、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白蚁防治施工单位申请,甲方(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须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含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资料(图片影像资料)、施工总结报告)给甲方单位。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8.1交货8.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8.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8.1.3交货方式:采购单位指定8.2结算方法8.2.1付款人:衡阳县水利局8.2.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8.3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8.4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8.5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堤坝白蚁防治技术规程〉(试行)进行操作。8.6使用药物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和国家批准的药物生产证书。8.7设立质量监督员,把好施工每道工序的质量关。8.8施工中每项工程要填写施工单,接受甲方对工程各项的验收作为结算依据。8.9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三年内无白蚁危害,若有蚁害,中标人无偿进行补充防治。(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8.10在防治白蚁过程中,禁止对水库环境和水源等造成污染,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全额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责任的权利。8.11本项目采用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维保、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8.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2-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4:需要补充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四、技术方案说明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7-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7-3: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附件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7-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附件7-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附件8-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投标成本的通知》(衡财购【2022】3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数量:合同金额:5.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6.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1.2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3-2-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若无需要补充的材料,本页留空即可。附件3-4:需要补充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补充资料复印件,若无需要补充的材料,本页留空即可。四、技术方案说明1.1.2.技术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和本项目评标标准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注:格式自拟1.1.3.附件4-11.1.4.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二章“评标标准”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技术/商务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技术/商务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1、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2、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3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7-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无需填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中两型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7-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无需填写】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1.5.附件8-11.1.6.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报价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1.7.附件8-21.1.8.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小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8-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3、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若无需要补充的材料,本页留空即可。十、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提供纸质文件一份,按格式附件8-1和8-2提供,现场递交。最后报价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开标时自行准备,不封装在投标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表一、项目描述申报单位:衡阳县水利局(单位公章)1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2采购预算¥920000.00元 3最高限价¥920000.00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5项目联系人姓名:杨冬辉 手机:13873450579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 是( √)否(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是( )否( √ )8是否购买进口产品并已履行审批手续是( )请附财政局批文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在货物需求表中标明,如:某产品(原装进口)。否( √ )9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是( ) 9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否( √ )10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格式及填写要求。如有分包,应分包填列。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填写。13样品/14合同主要条款付款人:衡阳县水利局。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 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5履约验收标准及方法1、技术标准: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2、质量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3、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要求)4、其他:/16可实质性变更内容无17踏勘现场要求自行踏勘二、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衡阳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72座水库)二、预算金额:92万元三、清单序号水库名称工程等级管理单位坝面喷药预防(㎡)打孔灌药(孔)预计挖白蚁巢(个)诱杀装置(个)隔离带(m)1 枣子坪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50.00 200.00 3.00 10.00 0.00 2 颜冲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69.00 3 张冲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50.00 4 木马井小(2)型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400.00 200.00 3.00 10.00 0.00 5 早禾冲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00.00 300.00 6.00 10.00 12.00 6 木马塘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42.00 7 对塘冲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00.00 200.00 1.00 10.00 0.00 8 东冲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100.00 1.00 10.00 10.00 9 山峰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00.00 500.00 6.00 12.00 0.00 10 老鸦塘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90.00 11 松山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12 将军小(1)型界牌电站16000.00 0.00 4.00 10.00 0.00 13 两冬小(1)型界牌电站8700.00 0.00 2.00 20.00 0.00 14 蟠龙小(1)型界牌电站7000.00 900.00 6.00 10.00 0.00 15 石砍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500.00 6.00 12.00 0.00 16 寨子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900.00 4.00 6.00 11.00 17 群力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600.00 4.00 10.00 0.00 18 龙脉塘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00.00 100.00 0.00 10.00 8.00 19 秋陂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80.00 20 通古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56.00 21 角陂塘小(2)型西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50.00 22 小源冲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100.00 1000.00 5.00 30.00 0.00 23 车陂塘小(2)型岘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12.00 24 曹冲小(2)型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12.00 25 旦塘小(2)型栏垅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12.00 26 左公塘小(2)型栏垅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00.00 50.00 1.00 4.00 0.00 27 阳梅小(2)型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42.00 28 石冲小(1)型樟树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300.00 0.00 10.00 0.00 29 黑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400.00 700.00 6.00 8.00 6.00 30 本子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400.00 200.00 1.00 10.00 0.00 31 牛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400.00 6.00 8.00 0.00 32 杉树塘小(2)型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50.00 0.00 1.00 10.00 0.00 33 狮公塘小(2)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50.00 500.00 4.00 6.00 0.00 34 芙蓉小(2)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35 龙王洞小(2)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00.00 0.00 2.00 10.00 0.00 36 杨柳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3.00 10.00 0.00 37 栏冲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100.00 700.00 6.00 14.00 10.00 38 海云小(2)型金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600.00 4.00 12.00 20.00 39 小龙潭口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400.00 200.00 0.00 10.00 0.00 40 鸡公堰小(2)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00.00 200.00 0.00 10.00 10.00 41 全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6.00 20.00 0.00 42 和睦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640.00 4.00 15.00 10.00 43 年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00.00 550.00 3.00 10.00 0.00 44 李子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700.00 3.00 10.00 8.00 45 鸡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00.00 600.00 4.00 18.00 0.00 46 王家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000.00 900.00 2.00 10.00 0.00 47 鸡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900.00 600.00 4.00 10.00 12.00 48 自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00.00 300.00 2.00 6.00 0.00 49 环土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0.00 500.00 6.00 14.00 0.00 50 庙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00.00 400.00 2.00 6.00 12.00 51 金桥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700.00 1000.00 4.00 10.00 8.00 52 茶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700.00 6.00 10.00 8.00 53 神冲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100.00 700.00 6.00 12.00 0.00 54 胡陂塘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0.00 300.00 6.00 8.00 0.00 55 立新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900.00 0.00 2.00 10.00 0.00 56 方山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00.00 500.00 2.00 6.00 8.00 57 余丰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00.00 200.00 1.00 6.00 12.00 58 复兴亭小(2)型岣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900.00 1000.00 6.00 14.00 0.00 59 白石园小(1)型衡阳县白石园水库管理所3300.00 300.00 1.00 10.00 0.00 60 永乐丰小(1)型集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800.00 5.00 8.00 10.00 61 上塔小(1)型界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500.00 0.00 2.00 10.00 0.00 62 卫星小(1)型金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400.00 900.00 8.00 20.00 0.00 63 东冲小(2)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681.00 64 孟公殿小(1)型井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900.00 800.00 6.00 12.00 10.00 65 大源冲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160.00 1100.00 6.00 30.00 0.00 66 顺石湾小(1)型库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200.00 0.00 1.00 10.00 0.00 67 六门前小(1)型曲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00.00 800.00 4.00 20.00 0.00 68 千山小(1)型曲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500.00 300.00 1.00 8.00 0.00 69 前进小(1)型台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400.00 300.00 1.00 8.00 0.00 70 贤陂塘小(1)型台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800.00 300.00 1.00 6.00 0.00 71 力背小(1)型溪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300.00 1000.00 3.00 12.00 0.00 72 三塘冲小(1)型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150.00 300.00 1.00 10.00 0.00 四、工期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五、白蚁治理措施为了消除白蚁危害,防治白蚁继续扩散水库堤坝造成更严重的毁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贯彻“防治与预防相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具体落实到防治措施中。5.1、人工挖巢重点治理,消灭库堤上的成龄老巢白蚁,一般生活了十年以上的蚁巢开始乳化繁殖蚁,它当年乳化,当年分飞繁衍新生蚁巢,是库堤近距离传播主要途径,消灭此类白蚁巢是保证巩固灭治效果重要手段,否则防治工程达不到理想要求。施工位置:大坝背水坡。施工方法:采用人工挖巢方法,挖至巢穴为止,取出蚁后,灌注药物。使用药物:吡虫啉、灭蚁粉。5.2、诱杀装置大坝背水坡蚁患严重的地方,根据情况采用环保药剂诱杀法,①药饵投放地点应该在白蚁活动区域投放,也可在没有白蚁活动的区域设置监测诱杀点。②药饵投放点必需按要求防潮、防晒、避光处理。③按要求间隔一周检查诱杀灭治效果和补药。④做好施工标记和记录,考察灭治效果,并据其修正灭治方法。使用药物:诱杀包;5.3、打孔灌药在大坝背水坡用人工打孔深0.5米,孔距1米布孔成梅花状,在孔中灌注“吡虫啉”药液,然后用原土封口,此方法的目的能消灭现有的白蚁,又能药物的有效期内防治白蚁入侵,同样能达到毒土预防的效果。施工位置:大坝背水坡、坝面。施工方法:在大坝背水坡用人工打孔深0.5米,孔距1米布孔成梅花状,在孔中灌注“吡虫啉”药液,然后用原土封口。使用药物:吡虫啉。5.4、坝面喷药这项工作即可毒杀库堤原有白蚁,亦可作防止白蚁再次入侵。该药特性在土壤渗透,多次实践证明,用来毒杀地下1-1.5m深得幼龄白蚁效果非常理想。库坝的白蚁来源在没有自身传播和周边蔓延的前提下,是由空中飞来繁殖蚁传播的。(药性向下渗透,外来白蚁入土无法生存)。施工位置:库坝背水坡至坝基平台,迎水坡不能超越正常水位斜面2m。施工方法:按规范施药方法施喷药水、不得漏喷,迎水坡不能超越正常水位斜面2m。使用药物:吡虫啉。药物浓度:≥10%5.5、设置隔离带由于大坝白蚁主要来源坝体与山体结合部,大坝周边山体存在着大量的原始白蚁,通过物理隔蚁墙可以有效阻隔山体的白蚁群体进入坝体建巢产生危害,设置物理隔蚁墙就会在坝体和山体之间形成隔离屏障,能起到阻隔坝体外的白蚁向大坝蔓延扩散的作用。施工方法:在坝顶端与山体结合部、下游坝(堤)脚附近,开挖深1m、宽0.6m的沟槽,然后分层回填石灰土或砂石料并夯实,形成无毒物理屏障。技术要求:物理隔蚁墙的设置应符合《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的要求。六、白蚁治理措施与要求6.1用药安全:服务中所使用白蚁防治药物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效低毒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6.2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而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6.3环保安全:在防治白蚁过程中,杜绝对水库水源及环境造成污染。加强每个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宣传,做到不污染水库水源,不污染农田水利、土壤和环境,作业容器、器具、药瓶用完后不得随意乱扔,要集中并安全、环保处理。6.4服务频率:服务地点、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安排防治工作。项目服务周期为两个月,壹年质保期内要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白蚁防治工作(含检查、巩固、复查、监测等),现场检查工作不少于两次,按实际情况所需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不增加费用)。7、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白蚁防治施工单位申请,甲方(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须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含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资料(图片影像资料)、施工总结报告)给甲方单位。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8.1交货8.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白蚁治理,并验收合格。8.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8.1.3交货方式:采购单位指定8.2结算方法8.2.1付款人:衡阳县水利局8.2.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8.3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8.4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8.5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堤坝白蚁防治技术规程〉(试行)进行操作。8.6使用药物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和国家批准的药物生产证书。8.7设立质量监督员,把好施工每道工序的质量关。8.8施工中每项工程要填写施工单,接受甲方对工程各项的验收作为结算依据。8.9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三年内无白蚁危害,若有蚁害,中标人无偿进行补充防治。(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8.10在防治白蚁过程中,禁止对水库环境和水源等造成污染,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全额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责任的权利。8.11本项目采用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维保、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8.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