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招标公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HJ-2024-C177
二、预算金额:
421,2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
421,200.00元
1
项
重庆市耕地保护红线与林地管理范围长期交叉重叠,林耕空间矛盾未得到彻底解决。如何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红线内的退耕还林以及“找补”优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基层部门面临工作“底图”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的障碍,存在林地监督执法风险。为加快解决重庆市林耕矛盾的突出问题,合理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形成重庆市自然资源与林业管理的共同“底图”,以期为解决林耕矛盾提供基础支撑。
预算金额总计:421,2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9:00-17:00)。
2.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公司名称)、《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41161661@qq.com。
户 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
联行号:308653000180
账号:123908446310202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5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5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11月5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15821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1号楼
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4147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1号30-1
九、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定稿10.24--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登记日期单位地址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GZ24C0139-HJ采购执行编号:HJ-2024-C177项目名称: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六、磋商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工作背景4★二、项目服务要求4★三、项目成果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5★二、报价要求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四、付款方式5★五、知识产权5六、其他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7二、评审标准9三、无效响应11四、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一、磋商费用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三、磋商要求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6八、签订合同1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一、经济部分25二、服务部分27三、商务部分29四、资格条件31五、其他资料36第一篇采购邀请书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 42.121名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2.12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按要求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9:00-17:00)。2.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公司名称)、《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41161661@qq.com。户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联行号:308653000180账号:123908446310202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4:3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4:30。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磋商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315821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1号楼(二)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斌电话:023-6341473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1号30-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备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工作背景重庆市耕地保护红线与林地管理范围长期交叉重叠,林耕空间矛盾未得到彻底解决。如何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红线内的退耕还林以及“找补”优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基层部门面临工作“底图”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的障碍,存在林地监督执法风险。为加快解决重庆市林耕矛盾的突出问题,合理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形成重庆市自然资源与林业管理的共同“底图”,以期为解决林耕矛盾提供基础支撑。★二、项目服务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林地管理边界工作主要服务要求如下:1、基础资料收集及整理。开展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基础资料收集、汇总,并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2、制作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底图。在收集数据的基础上,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对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并对融合后数据边界一致性,拓补容差,几何检查等进行检验,形成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底图。3、指导区县开展内外业核查。区县依据工作底图,进行内外业核实,并按照数据库属性结构要求完成数据上图入库,形成林地管理边界数据库。4、对区县提交的成果进行市级核查,形成全市最终成果。★三、项目成果要求1、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数据库;2、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项目总结报告。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备注:“★”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中可能涉及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因供应商少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拒绝一切形式的补偿要求。★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不能理解的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12小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提供技术支持。(二)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变更项目组人员,若私自变更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合同总价款75%额度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2、按照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工作成果并开具剩余未支付价款额度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成交人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和向外泄露数据。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7.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部分、第三篇★部分标注条款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5%)服务方案(45分)1、项目的理解(10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论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背景、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区域概况、主要技术指标的理解。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服务方案(45分)2、技术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技术路线、工作准备、工作实施、质量控制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服务方案(45分)3、进度安排(10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进度保障和补救措施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服务方案(45分)4、安全及保密计划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安全及保密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保密管理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35%)专业人员投入情况(11分)1、项目负责人(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测绘(或自然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专业人员投入情况(11分)2、其他团队人员(7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技术职称(不含项目负责人)为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土地管理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每人得2分,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7分。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履约能力(18分)1、供应商从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范围划定类或数据清理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履约能力(18分)2、供应商从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土变更调查方面核查及汇总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管理实力(6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提供服务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等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无。(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且为签字、盖章齐全的正本PDF扫描件,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1.”款规定。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类型标准的50%执行,不足3000元的按3000收取。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账号:123908446310202打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代理费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合同草案条款》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渝规资合同()第号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甲方(需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供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2024年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年月日,经竞争性磋商,中标承担了项目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政策依据第二条项目名称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要求及工期3.1项目工作内容:3.2项目工作范围:3.3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3.4项目工期: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4.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付款方式如下:4.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负责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对项目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1.2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1.3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4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5.2.2甲方较大程度地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5.2.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甲方要求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5.3乙方的权利5.3.1报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后成果资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5.3.2对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报请甲方协调统一。5.3.3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申请拨付项目经费。5.4乙方的义务5.4.1乙方应于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5.4.2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开展过程中购买、调查到的原始资料,并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5.4.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成果资料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5.4.4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财会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列支与项目实施、管理相关的费用。5.4.5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5.4.6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4.7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检查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5.4.8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布、公开项目阶段进展或成果资料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已付工作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全部支付。6.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作费用,乙方有权推迟开工时间,后阶段相应工作顺延。6.3乙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成果资料交付时间可能延误的,应及时征求业务处室意见,否则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交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若乙方超过10天还未能完成所有工作且未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6.4乙方应对标书的制作及发布工作的合法性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投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6.5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前期工作费用及甲方已交付的阶段性费用。6.6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提供,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6.7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其它7.1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7.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7.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7.4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二选一)。重庆仲裁委员会地方人民法院□7.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7.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合同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