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育云平台招标公告(庆阳市东方红小学2024)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

采购单位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XYTYCG2024-033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8894559997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4 09:05: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7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0-25 09:05: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0-27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001
XYTYCG2024-033
服务类
200000.0

公告内容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东方红小学
的委托,对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
”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 项目编号:XYTYCG2024-033 二、 项目名称: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 三、 项目内容: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2000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庆阳市东方红小学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1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94559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8894559997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花园三期写字楼18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894559997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采购文件

附件1:招标文件(东方红).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YTYCG2024-033采购单位:庆阳市东方红小学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东方红小学的委托,对“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XYTYCG2024-033二、项目名称: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三、项目内容: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四、预算金额:200000.00元。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庆阳市东方红小学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19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8945599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8894559997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花园三期写字楼1806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894559997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东方红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YTYCG2024-03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庆阳市东方红小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8945599973代理机构信息:代理公司: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花园三期写字楼1806号联系人:秦强联系电话:18894559997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招标代理费根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8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9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进行报价的综合计价。(3)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word和PDF格式)。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花园三期写字楼1806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通过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60%。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规划周期和技术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规划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1.除本须知第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3.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3.3若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一览表4)分项报价表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3.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可以不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PDF格式)”一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一样。5.投标报价说明附件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包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备注(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包号:金额单位:元/亩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价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承担过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服务内容2.服务要求3.服务期限(时间)4.服务标准注:投标人可参照以上格式和内容或由投标人自拟格式。投标人(制造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售后方案必须包含的内容:1.售后服务内容2.售后服务时限3.售后措施(供应商自行编写)附件七:前3年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声明(自附查询结果)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八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六章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教育云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