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招标公告(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YQDL-2024-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552878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队0511-880568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3655287827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
项目概况: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QDL-2024-012
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采购需求: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
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领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或网上报名。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来前请电话联系。
网上获取文件:发邮件至31348561@qq.com索要比选文件登记表,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加盖公章);(3)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1)没有登记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4日12:00前(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选择顺丰快递将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
邮寄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55287827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副本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注:邮寄时请检查好文件的密封性,代理公司将在快递公司人员当面拆封并检查里面的响应文件,若里面的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是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购主体为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后期签订合同、付款等一切事宜均由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办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方式:0511-86068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联系方式:1365528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655287827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镇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6:14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30
预算金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655287827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队0511-8805683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13655287827
附件:
附件1
01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附件2
比选文件-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10.22.doc
投标人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全称)领取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本人代表我单位对提供领取比选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已收到比选文件电子档,已知悉项目答疑会(如有)等相关信息。领取人签名本人代表我单位对提供领取比选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已收到比选文件电子档,已知悉项目答疑会(如有)等相关信息。招标文件领取日期:年月日比选文件项目编号:JSYQDL-2024-012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比选邀请3第二章比选须知7一、总则8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3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4四、比选15五、无效比选响应文件16六、成交及合同授予16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17八、质疑和投诉17第三章比选项目需求18一、项目概括18二、技术服务内容18三、技术服务期限18四、付款方式18第四章评分标准1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23一、比选申请及声明2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7四、资格证明文件26五、比选报价汇总表28六、比选分项报价表29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30八、偏离表31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33十、资格承诺函34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35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37第一章比选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YQDL-2024-012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比选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采购需求: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或网上报名。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来前请电话联系。网上获取文件:发邮件至31348561@qq.com索要比选文件登记表,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加盖公章);(3)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壹佰元整,售后不退。注:1)没有登记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四、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4日12:00前(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选择顺丰快递将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邮寄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655287827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副本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注:邮寄时请检查好文件的密封性,代理公司将在快递公司人员当面拆封并检查里面的响应文件,若里面的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是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2)本项目采购主体为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后期签订合同、付款等一切事宜均由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办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联系方式:0511-86068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联系方式:136552878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3655287827第二章比选须知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委托,对其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相关信息如下: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编号JSYQDL-2024-0122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5比选文件获取方法1.投标申请人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加盖公章);(3)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在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购买采购文件或网上购买(发邮件至31348561@qq.com)。2.比选文件出售方式: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7比选保证金金额/7比选保证金形式/7比选保证金有效期/8比选有效期比选之日起30天9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户名/9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开户行/9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账号/10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10比选报名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10比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递交相关的报名资料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1348561@qq.com办理报名手续。11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2:00前(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11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 29栋3层11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用顺丰快递邮寄至代理公司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5528782713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招标代理”系指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即: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4“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政策功能3.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3.3支持绿色发展3.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3.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3.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3.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3.5支持创新发展3.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3.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7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的要求,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3.9本次比选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10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约束。4.参与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无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比选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勘查现场及答疑会:无5.2义务5.2.1比选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比选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付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比选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比选供应商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比选地点。5.2.4比选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比选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比选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比选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比选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比选,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3.2验收标准5.3.2.1比选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和服务的验收依据之一;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比选文件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5.3.4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和服务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一天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比选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比选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2比选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比选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比选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风险。7.比选保证金无8.比选有效期8.1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之日后30天。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比选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比选供应商提出延长比选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9.比选费用9.1比选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2本次比选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进行计取。单个项目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10.1比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比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比选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2比选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3比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10.4比选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比选代表签字。10.5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比选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6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1.2比选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12.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比选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比选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第二章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第二章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比选申请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比选报价汇总表》;(6)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比选评审时不予认可。13.报价部分13.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比选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3.2比选报价是比选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比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规划方案直至方案通过审查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比选报价。13.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3.4经比选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3.5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13.6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比选,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14.技术部分(如有)。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比选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2)《技术条款偏离表》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5.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16.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响应性文件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将拒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8.诚实信用1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比选19.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比选。20.比选小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采购人代表组成。21.比选程序21.1响应性文件初审21.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21.1.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比选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比选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比选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比选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1.2比选和澄清。在比选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比选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比选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比选,比选的轮次由比选小组决定。21.4比选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22、评分方法和标准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22.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五、无效比选响应文件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成交及合同授予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比选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4.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4.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7所有比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5、编写比选(评审)报告比选小组根据比选过程和结果编写比选(评审)报告。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比选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被比选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八、质疑和投诉28.质疑28.1比选供应商对比选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2比选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8.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比选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比选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第三章比选项目需求一、项目概括我市申报的《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获省市场监管局批准予以正式立项。根据总队《关于做好2024年立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支队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二、技术服务内容1、向甲方告知并讲解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制定地方标准制定的方案。2、根据地方标准研制需要和甲方的需求,乙方协助甲方开展调研、研讨和座谈等工作,了解《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有关内容等,按照甲方需求开展地方标准起草工作。3、根据甲方提供的地方标准初稿,乙方按照GB/T1.1-2020的要求及技术标准规范,修改地方标准框架结构及技术要求。协助甲方做好相应地方标准编写工作(包括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4、协助甲方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文本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研讨并修改完善。5、协助甲方开展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征求意见的汇总处理并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标准内容,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6、协助甲方进行地方标准送审、报批阶段的材料准备。7、协助甲方开展地方标准的宣贯和解读工作。★三、技术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要求,通过审查并发布★四、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合同款的30%支付给乙方预付款;标准通过审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60%;标准发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其他超出约定的服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打“★”项的内容需在响应表中逐条响应,未响应或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1价格20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文件报价)×20分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技术服务方案25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酌情评分,不提供分项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该分项不得分。(1)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定,科学合理、实用性强、非常详细组织严密考虑周到得10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7分;方案一般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2)工作进度计划:(10分)根据供应商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评定,内容完整详尽、各项安排全面完善、各节点明确的得10分;内容完整、重要节点安排明确的得7分;进度方案有瑕疵但对项目实施仍有利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定,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项目需求、内容详细、切实可行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的得3分;措施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3供应商综合能力40分(1)供应商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以第一起草单位承担过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有1个得2分,以第一起草单位承担过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标准文件编制服务的,每提供一例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应服务合同复印件)。(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没有不得分。4项目人员配备1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标准化专业高级职称的得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标准化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不重复计算)。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近六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合同书2024年月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即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1.2“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即成交供应商。1.3“代理单位”系指本次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货物"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1.5"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的供货安装、设备调试、系统集成、技术指导、培训等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服务亦包括比选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6“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比选文件、响应文件、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7“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技术性能2.1乙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规范应与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或相应技术规范更新的,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付款方式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合同款的30%支付给乙方预付款;标准通过审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60%;标准发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其他超出约定的服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5、附随服务5.1乙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6、供货及货物质量保证6.1乙方负责提供本采购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货物、装置的原产地证明、质保文件和相应的等级标准证明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有关制造商的质保证明。6.2货物、材料运抵现场后,在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质检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将有关货物和材料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对货物、材料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等进行检查和清点,各主要子系统应属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地产品。如检验中发现短缺、损坏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不得因此影响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6.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6.4根据市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6.5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甲方对货物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6.6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7、服务要求7.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供货、施工、验收等阶段,全权负责本项目的一切协调、管理工作。每一项目实施,乙方必须有指定负责人现场管理。7.2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帮助甲方及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依据甲方根据运行环境和要求调整性能参数及故障解决,定期上门检查整套系统的运行情况,并能根据甲方要求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7.3其它本项目比选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及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承诺。8、索赔8.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8.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产品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产品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软件模块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通知见证方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9、乙方交货延误9.1乙方应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期交付甲方验收。9.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周期,将受到以下制裁: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完成(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周期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3.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0、误期赔偿10.1除合同条款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同时有权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3、履约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4、纠纷解决办法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4.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交付及相关的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5.2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未能响应上述服务要求,将每次从合同价款中扣除5000元,出现此类情况达到3次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且有权拒绝付款。15.3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7、转让和分包17.1本合同不得转让。17.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持贰份。18.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18.4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比选申请及声明;(3)比选报价汇总表;(4)比选分项报价表;(5)成交通知书;(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标的物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详见“比选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比选文件中的比选需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合同款的30%支付给乙方预付款;标准通过审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60%;标准发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其他超出约定的服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7、合同纠纷处理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甲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比选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比选响应文件》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一、比选申请及声明比选申请及声明致: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贵方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比选。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比选需求的比选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或收到的任何比选。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比选日期起遵循本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比选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与本比选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1.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7.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比选报价汇总表比选报价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报价大写: 总价为 元 。 比选报价小写: 总价为 元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份 副本: 份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比选报价是比选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比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湿地保护小区方案编制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比选报价。六、比选分项报价表比选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合计(元)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相关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比选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2.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3.经比选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传真/电话: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供应商在镇江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供应商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偏离表服务承诺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比选文件条目号比选要求规格比选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比选文件条目号比选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比选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如有)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资格类别证书号技术职称备 注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种,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十、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投标人(全称并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外公示,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填写。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消防省标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