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设施维修招标公告(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2024)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24 至 2024-10-31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陈玉红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21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88,971.72
采购需求:查看
沈北新区公安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
联系方式:
02489862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82398827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红
电话:
024-823988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10: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红
项目联系电话
024-82398827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986276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2398827
附件:
附件1
看守所武警中队维修--磋商文件11.05.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项目编号:JH24-210113-00214采购单位: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编制单位: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录采购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4第三章项目需求49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12第五章评审办法61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81.(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的二次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13-00214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88,971.72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2.递交备份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递交备份文件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六、开启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联系方式:024-898627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联系方式:024-82398827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221401001000074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玉红电话:024-82398827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24-89862768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82398827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备注: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88,971.72元注: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2.递交备份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递交备份文件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 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三家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柒仟按柒仟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列。 支付形式:现金或汇款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付清41.3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代理机构: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玉红 联系电话: 024-82398827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线上质疑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41.3质疑与投诉一、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财政局311室邮政编码:110164联系电话:024-88086498邮箱:YL89865374@126.com1、接收投诉书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诉书或递交书面纸质投诉书。2、投诉书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等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格式。二、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要求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其他1.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依法予以公告。2.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3. 政府采购预算超过500万以上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采用融资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备份文件密封。17.2封皮上注明:(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应在电子评审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具体要求以系统为准。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9(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三者提供其一即可。)18/19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241.1.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施工组织设计15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6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2备份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7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备份文件外封面封面格式: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所要求的评审系统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2.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响应总价工期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系统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系统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含:1、投标总价表(封面)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后附表格为参考表格,按最新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出具即可格式13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我单位若在(项目名称)工程磋商中,有幸成为成交人,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此项工程施工中,同业主或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或我方提出的高于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任何处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核付审核金额的98%,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4验收标准:合格验收程序: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验收报告: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1)年★6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编制递交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相应的图表,图表及格式详见附表。3、由供应商填报的本方案将作为评审的考虑因素之一。2相关附表:附表1、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3.劳动力计划表附表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表附表1: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3: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表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格式1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备份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内容: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并郑重承诺所提供的备份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若出现不同之处,我方承担一切因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而产生的责任和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年月日格式1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4.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20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3章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室外工程1010805004001不锈钢伸缩门安装1.项目名称:电动不锈钢伸缩大门,含电动装置2.规格:12米3.安装方式:10m1.22040203006014营区路面1.项目名称:营区新铺中粒沥青混凝土路面2.规格:60mm厚100m212.2243041001004002路面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100m212.2244040203003006黏(粘)层 沥青层 乳化沥青 0.3kg/m21000m21.22245040204011001沥青混凝土 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5km以内运距自定100t1.746050201003004东侧路缘石安装1.项目名称:花岗岩路缘石2.规格:200*100*10003.安装方式:m407041001001001拆除花园沥青混凝土路面1.项目名称:拆除花园沥青混凝土路面2.规格:100mm厚3.安装方式:100m21.088050102001043大树起挖(带土球) 土球直径200cm以内1.项目名称:绿化用树起挖、倒运2.规格:土球直径200cm3.安装方式:株49050102001052大树栽植(带土球) 土球直径200cm以内1.项目名称:绿化用树栽植2.规格:土球直径200cm3.不含主材株410040204002029花园道路砂垫层1.项目名称:花园道路砂垫层2.规格:3.安装方式:100m2211050201005001花园道路铺植草砖1.项目名称:花园道路铺植草砖2.规格:厚80mm3.安装方式:m220012011507003001亚克力灯牌不锈钢框,亚克力面,含照明10m20.813010901003001晾衣房阳光板屋面1.项目名称:晾衣房阳光板屋面2.规格:PVC蜂窝中空阳光板10mm100m20.6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3.安装方式:14011508007007屋顶亚克力字安装1.项目名称:发光亚克力字2.规格:字宽0.8米,字高1米3.安装方式:屋顶安装10个1.215011507003003白钢灯箱1.项目名称:白钢灯箱2.规格:白钢灯箱制作安装3.安装方式:10m2216011507001003文化展示窗1.项目名称:文化展示窗2.规格:文化展示窗制作安装3.安装方式:10m22.68817011507003005双面文化墙墙体双面不锈钢龙骨,双面布展,亚克力面,粘贴亚克力字或图案10m2318040205011002自卫哨岗楼1.项目名称:自卫哨岗楼2.规格:不小于2.3米长,1.8米宽3.材质:铝板夹心保温板150厚,氟碳漆面层4.接电座119011607002001监墙哨岗楼原防水拆除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原防水拆除2.规格:3.安装方式:10m22.51220010902001020监墙哨岗楼防水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防水2.规格:高分子自粘卷材 3层3.安装方式:100m20.251221011604003003监墙哨岗楼大白铲除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大白铲除2.规格:3.安装方式:10m22.51222011407009004监墙哨岗楼刮大白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刷乳胶漆2.规格:腻子两遍,乳胶漆两遍3.安装方式:100m20.251223011605001001监墙哨岗楼地砖拆除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地砖拆除2.规格:3.安装方式:10m22.51224011605002001监墙哨岗楼墙砖拆除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墙砖拆除10m21.38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规格:3.安装方式:25011102003002监墙哨岗楼地砖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地砖2.规格:0.36m2以内3.安装方式:100m20.251226011204003020监墙哨岗楼墙砖1.项目名称:监墙哨岗楼墙砖2.规格:0.2m2以内3.安装方式:100m20.13827011209001003巡逻通道连廊钢化玻璃防护1.项目名称:巡逻通道连廊钢化玻璃防护2.规格:3.安装方式:100m20.7528010501001001巡逻通道地面垫层50mm1.项目名称:巡逻通道地面垫层50mm2.规格:细石混凝土C203.安装方式:10m32.229011707001016集装箱式训练房1.项目名称:集装箱式训练房,含电气、采暖、木地板2.规格:60㎡3.安装方式:内部配置跑步机、蝴蝶机、史密斯架、卧推架、高位下拉、坐姿推胸器各1台100m20.630011611002001攀登架拆除1.项目名称:攀登架拆除2.规格:3.安装方式:t0.331010609003001攀登架安装1.项目名称:攀登架安装2.规格:3.安装方式:t0.3室内工程其他1030502001001监门哨A门管控系统1.项目名称:监门哨A门管控系统2.工作内容:包含出入口控制系统主机(国产化)、出入口控制系统平台、哨位信息化终端(监门哨)、交换机、多业务光端机(拓展型)、A门业务终端主机、智能门禁终端(拓展型)、多功能控制器、智能坚固型电插锁、闭门器3.安装方式:台1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31006012006理发室改造1.项目名称:理发室改造2.工作内容:增加热水器1台,洗头床1张(配上下水),理发椅2把,理发镜子2块,悬空置物台面3米,储物柜4㎡3.安装方式:台13030505004001三楼学习室一体式触摸黑板屏幕1.项目名称:一体式触摸黑板屏幕2.规格:98寸3.安装方式:挂墙台14030507001007监区红外对射报警器1.项目名称:红外对射报警器2.规格:工作距离不小于120米3.安装方式:对45030507008004视频跟踪报警装置1.项目名称:视频跟踪报警装置,2.包括视频跟踪主机、视频跟踪软件及人脸人体抓拍机4台套16030507001019地磁报警装置1.项目名称:地磁报警装置2.规格:含多个地磁震动复合式入侵探测器、区域控制器、电源以及报警管理主机等3.安装方式:套17030506001067营区广播系统1.项目名称:营区广播系统2.规格:含管线3.安装方式:连到值班室机房只48030502001005看守所与中队联动报警系统1.项目名称:看守所与中队联动报警系统2.规格:两警联动终端(哨位型) BL-APG1000-TP(4)3.安装方式:台19012002002152监区高压射灯1.项目名称:监区高压射灯2.规格:金卤灯100W3.安装方式:10套310030507006001备勤室门禁系统1.项目名称:备勤室门禁系统2.规格:3.安装方式:台111030507008037监区周界内外监1.项目名称:监区周界内台25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控外监控2.规格:13个动点、8个枪机、4个枪球联动3.安装方式:12030507008038营区内外监控1.项目名称:营区内外监控2.规格:23个摄像头3.安装方式:台2313030507013001网络电子设备1.项目名称:网络电子设备2.规格:硬盘录像机1台,网络交换机2个,对讲机20个,国产化电脑5台、国产打印机2台3.安装方式:项114030507013010队部设施装备1.项目名称:队部设施装备2.规格:保密文件柜2个、保险柜1个、智能手机柜1台(40门,人脸识别),作战手套12个、战术照明灯3个、救援装备11套(救援服、救援绳、救援靴、救援头盔)3.安装方式:项115011501009001食堂分餐台1.项目名称:食堂分餐台2.规格:颗粒板带理石台面,配9L不锈钢保温炉具10个3.安装方式:m26.7216011613001001更换室内吸顶灯1.项目名称:更换室内吸顶灯2.工作内容:拆除原室内灯具,安装LED日光灯18W3.安装方式:项117031002006004明线剔槽暗埋1.项目名称:明线剔槽暗埋2.工作内容:将现有明线墙上剔槽,穿管暗埋3.安装方式:10m818010801007003二三楼房间更换木门1.项目名称:二三楼房间更换木门2.工作内容:拆除原有房门,安装新木门900*20003.安装方式:10樘2一楼改造1011102003003块料楼地面 陶南侧第一、二、三、四房100m20.759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瓷地面砖 0.64m2以内间2011201001001一般抹灰 内墙 (14+6mm)南侧第一、二、三、四房间100m20.0723010802004002钢质防盗门安装南侧第一、二、三、四房间100m20.084011610001001门窗拆除 整樘门窗南侧第一、二、三、四房间10樘0.45010401003009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南侧第一、二、三、四房间封堵门口10m30.08646011601001002砌体拆除 粘土砖(实心砖) 实心墙南侧第一、二、三、四房间拆除隔墙及开门口m30.8647031004007013壁挂式小便器安装 感应开关埋入式卫生间改造10套0.58031004003007洗脸盆 立柱式 冷水卫生间改造10组0.29011210005001隔断 成品卫生间改造100m20.110010401003020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卫生间改造10m30.123211011609002001隔断隔墙拆除 轻质墙板墙卫生间改造10m21.412011201001012一般抹灰 内墙 (14+6mm)卫生间改造100m20.03613010801007006成品套装木门安装 单扇门卫生间门800*210010樘0.114010401003019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卫生间改造10m30.043215011610001007门窗拆除 整樘门窗卫生间改造10樘0.116011210004001卫生室防护专修隔间1.项目名称:卫生室防护专修隔间2.规格:密闭塑钢隔间3.安装方式:100m20.3217011102003016块料楼地面 陶瓷地面砖 0.64m2以内洗漱间、队部、战备综合库改建100m20.695818011201001013一般抹灰 内墙 (14+6mm)洗漱间、队部、战备综合库改建100m20.643619010401003021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洗漱间、队部、战备综合库改建10m30.7723220011601001013砌体拆除 粘土砖(实心砖) 实洗漱间、队部、战备综合库改建m37.2912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心墙21011610001008门窗拆除 整樘门窗洗漱间、队部、战备综合库改建10樘0.122010802004001一楼房间防盗门1.项目名称:一楼房间防盗门安装2.规格:钢制防盗门3.安装方式:100m20.14423011601001012食堂地砖更换1.项目名称:食堂地砖更换2.工作内容:拆除食堂地砖并重新铺设3.安装方式:100㎡1.733624011616001003建筑垃圾外运 运距1000m以内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外运2.工作内容:运距自定10m34二楼改造1011210004004司务长室增加卫生间1.项目名称:司务长室增加卫生间2.工作内容:塑钢玻璃隔间,配坐便器、洗手台,增加相应上下水3.安装方式:100m20.142030502005001二班学习室改建成网络学习室1.项目名称:二班学习室改建成网络学习室2.工作内容:增加六类网线,塑料管在吊顶内敷设3.安装方式:10m503030502005004指挥作业室与资料信息库合建1.项目名称:指挥作业室与资料信息库合建2.工作内容:封堵原门洞,增加六类网线,塑料管在吊顶内敷设3.安装方式:10m6三楼改造1012002002013空调室内机 落地式学习室改建立式空调3P台12011302001215平面、跌级天棚 装配式U型轻钢天棚龙骨(不上人型) 规格 600*600mm 平面学习室改建100m20.5943011302001128平面、跌级天棚 方型铝扣板 600*600学习室改建100m20.5944011207001017墙饰面 龙骨基层 轻钢龙骨 中学习室改建100m20.1248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距竖603mm横1500mm以内5011207001038墙饰面 面层 石膏板墙面学习室改建100m20.12486011207001024墙饰面 夹板、卷材基层 细木工板基层学习室改建100m20.12487011606002001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龙骨及护墙板学习室改建10m24.5368030502005006接待室改建司务长室1.项目名称:接待室改建司务长室2.工作内容:更换防盗门一扇3.安装方式:100㎡0.0169010810003001三楼房间及走廊内暖气管道包裹1.项目名称: 三楼房间及走廊内暖气管道包裹2.工作内容:木龙骨胶合板包裹3.安装方式:10m20生活设施改造1010807001005塑钢成品窗安装 推拉营房北门增加隔断安装1套塑钢玻璃房100m20.152010802001002隔热断桥铝合金门安装 平开营房北门和南门更换肯德基门100m20.143011302001025楼内走廊吊顶更换1.项目名称: 楼内走廊吊顶更换2.工作内容:楼内走廊棚顶上推20cm并更换60cm铝扣板100m224030412001001吸顶灯具安装 灯罩周长≤800mm楼内走廊套185031004013008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 容积8.4L10套1.26031004007014壁挂式小便器安装 感应开关埋入式卫生间10套17011210005002隔断 成品卫生间100m20.15368010401003022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卫生间10m30.12329011609002003隔断隔墙拆除 轻质墙板墙卫生间10m21.53610011407009003内墙重新粉刷乳1.项目名称: 内墙重新100m220.96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标段: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设施维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胶漆粉刷乳胶漆2.工作内容:铲除原内墙大白,刮腻子两遍乳胶漆三遍3.安装方式:11011406001012乳胶漆 室内 天棚面1.项目名称:刷乳胶漆2.工作内容:铲除原大白,刮腻子两遍乳胶漆三遍3.安装方式:100m210.2812011407009009外墙重新粉刷涂料1.项目名称: 外墙重新粉刷涂料2.规格:外墙涂料两遍3.安装方式:100m28.19521301B001单人床张45垂直运输1b-0001材料垂直运输材料上楼项1本页小计合 计4.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5.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辽财采(2021)15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辽财采(2021)153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4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5.6.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0.1.按要求提供1.11.2.合法有效1.121.131.14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15.1.按给定格式填写1.16.2.按规定签章1.171.181.19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1.21.2.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25.1.信息完整1.26.2.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0.1.按要求提供1.31.2.合法有效1.321.331.346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35.1.按要求提供1.36.2.合法有效1.371.381.39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0.1.信息完整1.41.2.按规定签章1.421.431.4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5.1.按给定格式填写1.46.2.按规定签章1.471.481.499(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50.1.按要求提供1.51.2.合法有效1.521.531.5410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55.无供应商须知1.56.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571.581.59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三者提供其一即可。)1.60.1.按给定格式填写1.61.2.按规定签章1.621.631.64结论1.651.661.671.68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7.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响应函1.1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1.3.按规定签章1.121.131.142报价一览表1.1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6.3.按规定签章1.171.181.19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1.3.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1.25.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26.1.按要求提供1.27.2.合法有效1.281.291.305商务条款偏离表1.31.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2.3.按规定签章1.331.341.356施工组织设计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61.371.38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91.401.41结论1.421.431.441.45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分。2.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 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0技术部分施工方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方案具体可行性强,分析透彻、全面,针对施工重点、难点采取技术保证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0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具体施工方案可行,针对施工重点、难点措施较合理的,得7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施工方案基本合理的,得4分;没有此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符合项目要求,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全面具体、结合工程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质量管理体系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的,得7分;质量管理体系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没有此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符合项目要求,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文明施工技术保证措施具体可行的,得10分;安全管理体系符合项目要求,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的,得7分;安全管理体系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没有此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得10分;可操作较强得7分;基本可行得4分。没有此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措施科学、可靠,切实起到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作用,内容完整具体得10分,较完整得7分,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得4分;没有此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资源配备计划具有合理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源供应计划,同时资源供应计划安排与施工计划方案配合得当的,得9分,计划内容较为得当,得6分;内容较为一般,得3分,无不得分。9技术部分项目管理要点准确务实具有针对性,结合项目特点,确定组织形式、项目部职能,明确项目的组成人员、职责和权限得9分;结合项目特点管理要点较有针对性,能确定组织形式、项目部职能,得6分;提供项目管理方案且基本可行得3分;没有此项不得分。9技术部分服务承诺项目投入运行后服务计划切合实际,使用方能得到优质售后服务,服务承诺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得6分;内容不完善的,得3分,较差得1分,无不得分。6技术部分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区域等因素,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包括扬尘防治工程目标、各分项工程不同施工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可操作性强,切实合理的得5分;响应情况较合理,得3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没有针对性或没有方案不得分。5商务部分业绩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此项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2商务部分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的得1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注:此项与前款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商务部分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部配备人员包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提供岗位证书,人员证件齐全的得4分,每少一项减1分,没有不得分。注:拟派项目人员须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4商务部分体系认证企业通过ISO 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ISO环境体系认证得1 分,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得1 分,无不得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合 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不适用于本项目)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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