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办公楼装修 装修招标公告(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



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现经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班子成员讨论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⑴工程地点:十里铺物流园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⑷工程预算价:493039元(其中暂列金13000元),下浮区间值10%-16%(含10%、16%)。

⑸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2024年10月28日

更新)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4 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三个月(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清单,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每月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40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申请人在

龙游县水务集团网站(

http://www.lyswjt.com/)本项目公告

附件处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无需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纸质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整;地点: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

荣昌东路

35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游县水务集团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560358

联系人:陈

先生

联系电话:

18868051008/511008





人:

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衢州佳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下载:

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

2024年10月25日

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招标人: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衢州佳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0月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项目概况42.费用承担43.踏勘现场44.投标预备会4(二)招标文件44.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5(三)投标文件的编写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6(五)开标、评标、定标8(六)授予合同9第二部分主要合同条款10(二)通用条款12(三)主要专用条款12附件一:质量保修书格式20附件二: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2附件三:廉政责任书格式24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6㈠投标承诺函27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8㈢授权委托书29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301.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现经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班子成员讨论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⑴工程地点:十里铺物流园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⑶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十里铺物流园办公楼装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⑷工程预算价:493039元(其中暂列金13000元),下浮区间值10%-16%(含10%、16%)。⑸计划工期:3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2024年10月28日更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3.4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三个月(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清单,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每月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40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方式:申请人在龙游县水务集团网站(http://www.lyswjt.com/)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5.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为纸质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整;地点: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荣昌东路3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游县水务集团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560358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868051008/511008招标人: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衢州佳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5日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招标人名 称: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联系人:傅先生电 话:5603582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佳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环城东路1号(龙游中星国际汽车城)5幢309室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8680510083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4建设地点十里铺物流园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工期要求30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质量安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0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2024年10月28日更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4、 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三个月(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清单,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7月份、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每月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40人。11业绩要求/12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13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4分 包不允许(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和密封16投标保证金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8000元,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缴至招标人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包括结算)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后退还。1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日历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随合同。19招标文件获取见招标公告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的,如对投标人有实质性影响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在龙游县水务集团网站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22工程预算价493039元(其中暂列金13000元)2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下浮区间为:10%-16%(含 10%、16%),按每间隔 1个百分点形成的7个球内不重复随机抽取三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24合同价=预算价×(1-下浮率)×(1+税金费率)+暂列金额×(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25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8投标书递交至地点: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荣昌东路35号)2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00秒止30开 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00秒 地点: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荣昌东路35号)注: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31评标办法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的中标下浮率;按投标文件的提交顺序由投标人自行抽取投标编号;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自行抽取的号码与招标人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即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标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无论投标进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变。(一)投标人须知补充部分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2.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理。4.投标预备会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等组成。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2.1按《诚信投标承诺书》之规定执行。2.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补交工程预算价2%金额的承包意向金;(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3.1施工招标文件。3.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相关会议要求及常规施工方案。3.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及浙江省有关营改增等补充规定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材料信息价按2024年9月份衢州市造价信息龙游价,无龙游价的部分材料按2024年9月份衢州市或浙江省造价信息。4.工程合同价控制4.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4.1.1工程量按实计算。4.1.2固定单价按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该工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及工期延误造成价格变化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固定单价。4.1.3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并按合同下浮率同比例下浮。4.1.4规费和税金按定额规定计算。4.2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调整固定单价:4.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2)不在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单价确定: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4.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计算(除税)。(2)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5.材料价格风险控制5.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4.3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6.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执行《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龙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累计变更额度50万元或工程合同价5%以内(其中市政、水利、交通类工程累计变更额度100万元或工程合同价10%以内)的,实行备案制,由项目业主自主决策审批,变更备案表报县发改局备案后,组织变更工程施工。累计变更额度50万元或工程合同价5%以上(其中市政、水利、交通类工程累计变更额度100万元或工程合同价10%以上)的,实行先会审后备案。项目业主提出变更方案,3个工作日内,县发改局组织县财政、住建局、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方案审查、专家会审通过后,组织变更工程施工,变更备案表报相关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工艺技术等重大变更及超概算投资的,实行审批制。变更方案经发改局组织初审,变更备案表报县政府审定后,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7.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凡在工程量清单、品牌推荐表中明确规定品牌范围的,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品牌推荐表中规定的品牌范围采购;工程量清单、品牌推荐表中未明确规定品牌范围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施工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材料生产厂家应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国家绿色、环保规范要求,严禁选择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后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及未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的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或未经检测的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2.2.(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8.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3)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证书;(8)社保清单;(9)相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2024年10月28日更新);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2.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④工程名称10.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2.4.(五)开标、评标、定标11.开标11.1开标会定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00秒在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荣昌东路35号)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单位的纪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1.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身份及资格进行查验;(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4)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5)随机摇号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按下13条款执行)。12.开标事项1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2.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13.确定中标人1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个中标候选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的中标下浮率;(3)按投标文件的提交顺序由投标人自行抽取投标编号;(4)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自行抽取的号码与招标人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即为中标候选人。1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13.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3.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lyswjt.com/)或其它形式进行公示。14.中标通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1天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2.5.(六)授予合同15.签订合同15.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5.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5.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按《诚信投标承诺书》相关规定执行。16.履约保证金16.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8000元递交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6.2履约保证金分五部分,其中质量履约占3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20%、工期履约占20%、项目班子到位履约占20%、廉政保证金占5%。16.3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各部分履约保证金分别待履约责任期满后退还承包人(不计息)。16.4若承包人原因不能履约合同的将罚没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4.1.第二部分合同部分4.2.(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下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以发包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五、合同价金额(大写):(人民币)¥:(人民币)暂列金额:(人民币)下浮率:签约合同价=预算价×(1-下浮率)×(1+税金费率)+暂列金额×(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注:竣工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以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的合价之和进行计算;竣工结算时,专业工程暂估价用专业工程结算价取代,专项措施暂估价用专项措施结算价取代并计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及相关费用;竣工结算时,该二项费用均下浮。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承包意向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9、发包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格式由承包单位自行获得,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2、保修协议格式4.3.(二)通用条款4.4.略,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4.5.(三)主要专用条款4.5.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发包文件、预算审核意见、承包意向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按照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组织实施。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设计变更;(2)进度(工期)变更和进度款支付;(3)价格、工期签证;(4)增(减)工程量变更。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发包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若承包人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承诺函及其附录(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8)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意向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4.5.1.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权:负责工程施工的全面协调和监督,通过监理部门实现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控制,有权对承包人下达指令,负责工程变更、洽商、工程款拨付的审核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1)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协调处理施工中各方面的关系及有关工作。4.5.1.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城建档案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整理提供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是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是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2)日以上。关于项目经理考勤的约定: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缺勤一天计取(500)元的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每月结算,即罚即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式银行、保险保函形式,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支付中选价的2%的履约保证金,缴存至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为保函开工的,保函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分五个部分,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20%、工期履约占25%、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20%、廉政保证金5%。若在工程审价中发现承包人有违约行为,可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比例违约金。项目合同下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按照《龙游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龙人社[2018]18号、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衢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龙人社[2017]33号文件要求执行。4.5.1.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2施工工艺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隐蔽项目在隐蔽前必须经过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现场验收,若未进行现场验收,后期业主将拒签隐蔽验收资料。4.5.1.5.7.工期和进度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开工令的指定日期起计算合同工期,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处理。超过7天未正常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的20%以上;不能按时提供图纸、工程进度款等延误影响工程正常施工24小时以上的;由于土地征用等政策性原因使承包方不能施工而延误工期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发生工期违约时,以每延期一天按1000元/天扣工期履约保证金,至扣完为止;如工期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后仍有工期违约的,以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的1‰扣除工程款(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除外),违约金计算方法为超出天数×总造价×1‰;若工期延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的,工期可以延长,但因此引起的费用不予考虑。4.5.1.6.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要求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需检测的材料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4.5.1.7.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签字有效。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龙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龙政发〔2014〕40号),村级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执行《龙游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5〕127号)。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价差价引起的税金。(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①由承包人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②无信息价的材料(龙游县信息价、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4)暂定价材料(设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经发包人确定质量和价格并经签证后方可采购。暂定价材料(设备)价格确认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结算时,仅调整材料暂定价和签证价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差价引起的税金,其余均不再另行计取。(5)如上述条款中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即:竣工结算中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不含30%),按10.4.1(3)重新计算综合单价并替换原综合单价。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遇市场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调价。按相应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价差。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基准价格指预算编制采用月份的信息价。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竣工结算价=按预算综合单价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1-下浮率)。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内,不调整综合单价。(2)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以及经双方核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确认前未发现的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3)所有发包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包括的内容,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发包文件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承包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①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②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③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10.4.1执行。(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按10.4.1(3)调整。(3)无信息价的材料按10.4.1(3)-②调整。(4)暂定价材料(设备)按10.4.1(4)调整。(5)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按10.4.1(5)调整。(6)除技术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按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并按合同让利率同比例下浮。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2.4.1.1付款方式: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100%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书审核结束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支付至结算总价98.5%,1.5%余款作为保修金按质量保修书规定结清。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4.5.1.8.14.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及工程委托审价,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审核后,核减造价超过5%以上部分和核增造价的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支付。)4.5.1.9.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他保修范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15.3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1.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有关竣工备案资料(包括结算)移交给发包人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退其留取的1.5%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4.5.1.10.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7级以上(含7级)地震。4.5.1.11.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当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5.1.12.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合同份数21.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各叁份。4.5.1.附件一: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清单内所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路面工程一年;3、人行道工程一年;4、绿化养护期二年;5、给排水二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1年,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移交给发包人起开始计算。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5.1.附件二: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必须与发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一、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9、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管理(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考核办法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期限:本工程自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格式工程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5)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6)(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6)(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6)(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6)(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6)(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代理人:受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5.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5.1.㈠投标承诺函5.2(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承包价=预算价×(1-下浮率)×(1+税金费率)+暂列金额×(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8000元的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确保人员到位率。(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5.3.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5.5.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兹委托(受委托人姓名)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招投标事宜。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二、以委托人的名义澄清投标文件;三、以委托人的名义说明投标文件;四、以委托人的名义补正投标文件;五、以委托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六、以委托人的名义撤回投标文件;七、以委托人的名义修改投标文件;八、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九、依法参加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十、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十一、。委托人对以上权限中的非授权事项,用横线划字中线方式删除,否则视为授权事项。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由委托人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5.6.(四)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为促进农民就业,实现“农民增收、共同富裕”目标,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22】1号)要求,本公司承诺:如果我司中标,我公司将制订并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花名册,登记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保证本地农民用工数量不低于计划用工数的70%以上。如有违反,本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可能追究的行政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企业营业执照(六)企业资质证书(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八)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九)提供社保清单(十)本项目相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2024年10月28日更新)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6.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详见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装修 装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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