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
项目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73000
最高限价(元):47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29867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2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炳、朱建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0302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16AM,QSZB-Z(H)-B24487(GK),经贸,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定稿].docx160.0K
11.16AM,QSZB-Z(H)-B24487(GK),经贸,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定稿].docx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67648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2.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3.预算金额:473000元4.最高限价:473000元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6.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1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项目联系人:马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6929867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法:0571-86929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炳、朱建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0302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71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付款方式1.预付款1.1 支付时间、数额: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1.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合同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货物总价的100%。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维保期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维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提供备份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1.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3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1.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1.5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1.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2.供应商应提供维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培训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低代码智能开发实训平台的使用需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功能或者目标)、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提示工程智能体平台1项智能体开发平台可支持用户基于个性化场景需求,零代码、低代码开发完成场景应用建设,用户可在线管理知识,创建个性化场景技能,关联智能体,智能体可基于用户意图进行任务规划、技能选择、信息提取、及能力调度,为用户提供可控可信的结果输出。智能体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命令实现各种任务之间直观、个性化的交互,具有立体感知、全域协同、精准判断、持续进化的特性。平台采用SaaS部署,授权3年使用期限。平台需包含以下7个子平台:1.智能体开发服务平台(提供智能体能力与开发功能):提供智能体内核能力,包括任务规划能力、感知洞察能力、语意理解能力、短期记忆能力、长期记忆能力、知识信息能力、智能执行能力。提供智能体开发功能,具体包括:(1)智能体创建:支持定义智能体基本信息,名称、类别、功能描述等信息,完成智能体创建。(2)基本配置:通过自定义大模型提示词实现智能体的主要功能,包括通过配置页面,允许用户定义智能体的名称、图标、引导语、语气、对话要求等信息,生成智能体。可基于上下文会话内容及最新会话信息,为用户推荐问题,实现更自然更流畅的交互对话,同时用户可依托任务链开发个性化的推荐能力,实现智能体应用的个性化推荐。(3)技能配置:智能体可支持从任务链中或工具箱中选择技能关联,智能体学习调用外部应用程序的API,以获取模型训练数据权重中缺失的额外信息,包含当前信息、代码执行能力、专有信息源的访问权限等,可提升大模型在行业方向的任务执行能力及业务处理能力,构建行业场景智能体应用。支持实现智能体数据处理、信息搜索、领域检索、交互增强、服务增强、代码解释器、联网查询、OCR识别等能力。(4)智能体调试:构建的智能体,支持在线预览、在线调试,使开发者在正式发布前可体验智能体的效果,支持预览调试和中间步结果展示,可支持在线优化,提升智能体应用效果。2.任务链管理服务平台(支持任务链管理):(1)任务链开发:支持预置行业丰富组件,可支持通过拖拉拽方式,完成基础大模型、提示词模板和工具链的整合,平台预置丰富的大模型能力组件、AI能力组件、自有业务组件等,通过大小模型联合及业务场景化工具组件共同支撑场景能力的开发。★(2)任务链调试:配置好的流程,支持在线调试、在线验证,可查看调试过程中每个组件的状态及返回结果,及时发现异常组件,优化闭环,快速验证能力效果,完成能力开发上线。(3)任务链版本创建与发布:为验证任务链场景效果,一个任务链可支持创建多版本,验证不同配置流程的效果,一个任务链可发布多个版本,也可支持创建多个草稿版本。(4)已创建的任务链支持编辑、删除操作。3.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1)知识库管理:1)支持按应用场景构建知识库,知识库下可创建多个分类管理,支持在分类下上传文档。2)上传文档格式格式包括doc、docx、pdf,文档上传后支持文档自动切片,支持问答测试体验。(2)知识采编:1)支持零编码实现非结构化文档知识采编;2)支持对采编后知识片段调整;★3)支持基于语义引擎对文档知识进行切片,保障语义片段的完整性;4)支持扫描版本pdf进行解析,可支持对图片类的数据进行解析。(3)知识片段生成与存储:可支持知识片段自动生成向量片段,并自动存储至向量库。(4)知识库体验:构建好的知识库可支持体验知识库,也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某一分类或文档体验问答;体验过程的历史会话系统保存,支持用户查看历史会话或修改及删除操作。(5)知识问答:1)支持对整个知识库问答;2)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分类问答;3)支持指定知识库具体文档问答;4)问答返回结果可溯源知识库;★5)问答过程可支持调试prompt、大模型温度值等参数信息;6)问答方案综合向量、ES、FAQ等多技术方案结果,总结输出。(6)知识库版本:构建的知识库可发布版本,支持用户关联知识库助手发布到助手中心或应用市场供用户调用,同时可支持版本回滚。(7)支持知识类型:支持RAG知识、支持FAQ知识、支持表格知识。4.组件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组件管理):(1)支持预置不少于20个组件服务,满足用户获取行业信息数据,支持对行业信息内容预处理,结合大模型推理能力,实现有价值的可落地应用,同时平台提供可视化的任务编排,降低大模型应用开发门槛,通过任务链方式完成一个助手的低代码开发,可实现开发效能提升,降低用户投入成本。配置好的流程,支持用户选择体验,验证流程是否正常,输出结果是否符合预期。★(2)支持用户自定义组件,可支持配置脚本、接口及自定义组件类型类型,根据客户场景需求,定制脚本参数等信息,满足在任务流场景中的开发需求。创建的组件支持删除和修改操作。5.工具箱配置服务平台(提供工具箱功能):(1)工具箱配置:支持参数配置,参数追问顺序配置,参数追问形式配置、支持工具箱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2)外部工具接入:基于API方式接入外部工具,供智能体调度使用,拓展和增强智能体应用能力,支持至少20种外部工具接入(提供证明材料)。★(3)工具嵌入:配置的工具可嵌入到任务链中,在任务链中作为组件进行应用。6.多租户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多租户管理,支持多租户分级管理,支持丰富的角色体系层次设计):(1)支持新增机构及用户信息,支持手动添加、导入两种方式。(2)支持在当前学校新增下级机构。(3)支持变更当前机构的父机构。★(4)支持查看机构信息,获取当前机构名称、上级机构、机构类型等基本信息。(5)支持为当前机构增加用户。(6)支持导入机构和用户:提供两个模板选择,下载后按格式要求填写后上传导入即可。(7)支持用户信息管理,包括搜索用户、编辑、重置密码、角色授权、组设置、机构设置、查看。(8)支持搜索用户,通过用户登录名、用户姓名以及选择用户状态搜索用户。(9)支持变更用户状态,支持启用或停用。(10)支持编辑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所属机构、用户类型等信息。(11)支持用户重置为系统默认密码(12)支持为当前机构删除用户。7.智能体商店系统:(1)应用商店:展示当前租户下所有发布的智能体应用,对当前租户下所有企业用户可见,支持用户体验应用及收藏。★(2)智能体会话:支持意图理解能力,可理解用户意图,并根据意图命中相关技能;支持信息提取能力,基于理解的意图,判断是否缺失关键信息词槽;支持信息追问能力,对于缺失的信息词槽,可主动追问,支持表格、对话式追问;支持多轮对话能力,可基于上下文信息,进行信息补全,提供完整意图能力;支持总结输出能力,对一句多意图的问题,可分步执行,再汇总回答;支持多模态输入,对话方式支持语音输入及文本输入;支持多模态输出,对话方式可支持文本输出、音频输出;支持会话反馈,支持点赞点踩,点踩数据支持详细描述。(3)我的收藏:展示用户在智能体商店收藏的智能体应用,支持取消收藏。4.演示:▲4.1投标人演示内容需为真人操作软件录制的视频进行,未提供任何演示的投标无效。▲4.2演示以PPT、非真人操作软件录制的视频、图片等视同未演示,投标无效。4.3演示内容如下:(1)任务链管理服务平台:任务链开发:支持预置行业丰富组件,可支持通过拖拉拽方式,完成基础大模型、提示词模板和工具链的整合,平台预置丰富的大模型能力组件、AI能力组件、自有业务组件等,通过大小模型联合及业务场景化工具组件共同支撑场景能力的开发。(2)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知识采编:1)支持零编码实现非结构化文档知识采编;2)支持对采编后知识片段调整;3)支持基于语义引擎对文档知识进行切片,保障语义片段的完整性;4)支持扫描版本pdf进行解析,可支持对图片类的数据进行解析。(3)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知识问答:1)支持对整个知识库问答;2)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分类问答;3)支持指定知识库具体文档问答;4)问答返回结果可溯源知识库;5)问答过程可支持调试prompt、大模型温度值等参数信息;6)问答方案综合向量、ES、FAQ等多技术方案结果,总结输出。(4)组件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用户自定义组件,可支持配置脚本、接口及自定义组件类型类型,根据客户场景需求,定制脚本参数等信息,满足在任务流场景中的开发需求。创建的组件支持删除和修改操作。(5)工具箱配置服务平台:工具嵌入:配置的工具可嵌入到任务链中,在任务链中作为组件进行应用。(6)多租户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查看机构信息,获取当前机构名称、上级机构、机构类型等基本信息。(7)智能体商店系统:智能体会话:支持意图理解能力,可理解用户意图,并根据意图命中相关技能;支持信息提取能力,基于理解的意图,判断是否缺失关键信息词槽;支持信息追问能力,对于缺失的信息词槽,可主动追问,支持表格、对话式追问;支持多轮对话能力,可基于上下文信息,进行信息补全,提供完整意图能力;支持总结输出能力,对一句多意图的问题,可分步执行,再汇总回答;支持多模态输入,对话方式支持语音输入及文本输入;支持多模态输出,对话方式可支持文本输出、音频输出;支持会话反馈,支持点赞点踩,点踩数据支持详细描述。4.4演示U盘:(1)根据“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原则,供应商需将以上演示及讲解过程录制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2)演示U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造成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五)投标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本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十)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朱建飞)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十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十四)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5.投标保证金(元):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本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科技创新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朱建飞)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标项、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报价具有选择性;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2@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一)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30)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商务分(5)业绩3【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政策功能2【客观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技术分(65)技术响应程度21【客观分】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标注“★”的每项扣3分,未标注“★”的每项扣2分;负偏离扣分21分及以上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产品功能及配置5【主观分】投标产品功能配置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适用性(评分范围:5,4,3,2,1,0)。项目实施方案5【主观分】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完整程度,符合项目进度要求,投入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评分范围:5,4,3,2,1,0)。安装调试5【主观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的详细完整度、合理可行性(评分范围:5,4,3,2,1,0)。售后服务5【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服务、培训5【主观分】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实施及针对性(评分范围:5,4,3,2,1,0)。服务响应效率5【主观分】投标人服务响应效率保障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效率承诺、保障服务质量的措施(评分范围:5,4,3,2,1,0)。演示14【主观分】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4.演示”的要求提供演示,根据演示内容与演示要求的契合程度(每项演示评分标准:2,1,0.5,0)。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合同(国产设备)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采购计划书:甲方(需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序号名称主要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总计(小写):合同总价(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将软件安装至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第二条: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备注: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预付款2.1支付时间、数额: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2.2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合同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货物总价的100%。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维保期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维保期: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第四条: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维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在维保期内,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维保期满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服务,仅收取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提供备份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6.培训:;第五条: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1.1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如乙方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乙方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1.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1.5乙方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1.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2.乙方应提供维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六条:验收标准1.验收由甲方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乙方提供的技术规格、经甲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乙方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甲方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妥善处理直至甲方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甲方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5%的滞纳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0.5%的滞纳金。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0571-87670302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4)采购需求偏离表(5)标的配置清单(6)技术方案(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8)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1)开标一览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商务分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标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标的配置清单(不含报价)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备注(可另附页)★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注: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标的清单填写此表;★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的可不填写;★3.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6)技术方案(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说明: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8)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单价(元)合计(元)★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开标一览表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填写;★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的可不填写;★3.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67648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Z(H)-B24487(GK)2.项目名称: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3.预算金额:473000元4.最高限价:473000元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6.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1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项目联系人:马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6929867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法:0571-86929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炳、朱建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0302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71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付款方式1.预付款1.1 支付时间、数额: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1.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合同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货物总价的100%。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维保期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维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提供备份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1.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3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1.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1.5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1.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2.供应商应提供维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培训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低代码智能开发实训平台的使用需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功能或者目标)、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提示工程智能体平台1项智能体开发平台可支持用户基于个性化场景需求,零代码、低代码开发完成场景应用建设,用户可在线管理知识,创建个性化场景技能,关联智能体,智能体可基于用户意图进行任务规划、技能选择、信息提取、及能力调度,为用户提供可控可信的结果输出。智能体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命令实现各种任务之间直观、个性化的交互,具有立体感知、全域协同、精准判断、持续进化的特性。平台采用SaaS部署,授权3年使用期限。平台需包含以下7个子平台:1.智能体开发服务平台(提供智能体能力与开发功能):提供智能体内核能力,包括任务规划能力、感知洞察能力、语意理解能力、短期记忆能力、长期记忆能力、知识信息能力、智能执行能力。提供智能体开发功能,具体包括:(1)智能体创建:支持定义智能体基本信息,名称、类别、功能描述等信息,完成智能体创建。(2)基本配置:通过自定义大模型提示词实现智能体的主要功能,包括通过配置页面,允许用户定义智能体的名称、图标、引导语、语气、对话要求等信息,生成智能体。可基于上下文会话内容及最新会话信息,为用户推荐问题,实现更自然更流畅的交互对话,同时用户可依托任务链开发个性化的推荐能力,实现智能体应用的个性化推荐。(3)技能配置:智能体可支持从任务链中或工具箱中选择技能关联,智能体学习调用外部应用程序的API,以获取模型训练数据权重中缺失的额外信息,包含当前信息、代码执行能力、专有信息源的访问权限等,可提升大模型在行业方向的任务执行能力及业务处理能力,构建行业场景智能体应用。支持实现智能体数据处理、信息搜索、领域检索、交互增强、服务增强、代码解释器、联网查询、OCR识别等能力。(4)智能体调试:构建的智能体,支持在线预览、在线调试,使开发者在正式发布前可体验智能体的效果,支持预览调试和中间步结果展示,可支持在线优化,提升智能体应用效果。2.任务链管理服务平台(支持任务链管理):(1)任务链开发:支持预置行业丰富组件,可支持通过拖拉拽方式,完成基础大模型、提示词模板和工具链的整合,平台预置丰富的大模型能力组件、AI能力组件、自有业务组件等,通过大小模型联合及业务场景化工具组件共同支撑场景能力的开发。★(2)任务链调试:配置好的流程,支持在线调试、在线验证,可查看调试过程中每个组件的状态及返回结果,及时发现异常组件,优化闭环,快速验证能力效果,完成能力开发上线。(3)任务链版本创建与发布:为验证任务链场景效果,一个任务链可支持创建多版本,验证不同配置流程的效果,一个任务链可发布多个版本,也可支持创建多个草稿版本。(4)已创建的任务链支持编辑、删除操作。3.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1)知识库管理:1)支持按应用场景构建知识库,知识库下可创建多个分类管理,支持在分类下上传文档。2)上传文档格式格式包括doc、docx、pdf,文档上传后支持文档自动切片,支持问答测试体验。(2)知识采编:1)支持零编码实现非结构化文档知识采编;2)支持对采编后知识片段调整;★3)支持基于语义引擎对文档知识进行切片,保障语义片段的完整性;4)支持扫描版本pdf进行解析,可支持对图片类的数据进行解析。(3)知识片段生成与存储:可支持知识片段自动生成向量片段,并自动存储至向量库。(4)知识库体验:构建好的知识库可支持体验知识库,也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某一分类或文档体验问答;体验过程的历史会话系统保存,支持用户查看历史会话或修改及删除操作。(5)知识问答:1)支持对整个知识库问答;2)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分类问答;3)支持指定知识库具体文档问答;4)问答返回结果可溯源知识库;★5)问答过程可支持调试prompt、大模型温度值等参数信息;6)问答方案综合向量、ES、FAQ等多技术方案结果,总结输出。(6)知识库版本:构建的知识库可发布版本,支持用户关联知识库助手发布到助手中心或应用市场供用户调用,同时可支持版本回滚。(7)支持知识类型:支持RAG知识、支持FAQ知识、支持表格知识。4.组件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组件管理):(1)支持预置不少于20个组件服务,满足用户获取行业信息数据,支持对行业信息内容预处理,结合大模型推理能力,实现有价值的可落地应用,同时平台提供可视化的任务编排,降低大模型应用开发门槛,通过任务链方式完成一个助手的低代码开发,可实现开发效能提升,降低用户投入成本。配置好的流程,支持用户选择体验,验证流程是否正常,输出结果是否符合预期。★(2)支持用户自定义组件,可支持配置脚本、接口及自定义组件类型类型,根据客户场景需求,定制脚本参数等信息,满足在任务流场景中的开发需求。创建的组件支持删除和修改操作。5.工具箱配置服务平台(提供工具箱功能):(1)工具箱配置:支持参数配置,参数追问顺序配置,参数追问形式配置、支持工具箱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2)外部工具接入:基于API方式接入外部工具,供智能体调度使用,拓展和增强智能体应用能力,支持至少20种外部工具接入(提供证明材料)。★(3)工具嵌入:配置的工具可嵌入到任务链中,在任务链中作为组件进行应用。6.多租户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多租户管理,支持多租户分级管理,支持丰富的角色体系层次设计):(1)支持新增机构及用户信息,支持手动添加、导入两种方式。(2)支持在当前学校新增下级机构。(3)支持变更当前机构的父机构。★(4)支持查看机构信息,获取当前机构名称、上级机构、机构类型等基本信息。(5)支持为当前机构增加用户。(6)支持导入机构和用户:提供两个模板选择,下载后按格式要求填写后上传导入即可。(7)支持用户信息管理,包括搜索用户、编辑、重置密码、角色授权、组设置、机构设置、查看。(8)支持搜索用户,通过用户登录名、用户姓名以及选择用户状态搜索用户。(9)支持变更用户状态,支持启用或停用。(10)支持编辑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所属机构、用户类型等信息。(11)支持用户重置为系统默认密码(12)支持为当前机构删除用户。7.智能体商店系统:(1)应用商店:展示当前租户下所有发布的智能体应用,对当前租户下所有企业用户可见,支持用户体验应用及收藏。★(2)智能体会话:支持意图理解能力,可理解用户意图,并根据意图命中相关技能;支持信息提取能力,基于理解的意图,判断是否缺失关键信息词槽;支持信息追问能力,对于缺失的信息词槽,可主动追问,支持表格、对话式追问;支持多轮对话能力,可基于上下文信息,进行信息补全,提供完整意图能力;支持总结输出能力,对一句多意图的问题,可分步执行,再汇总回答;支持多模态输入,对话方式支持语音输入及文本输入;支持多模态输出,对话方式可支持文本输出、音频输出;支持会话反馈,支持点赞点踩,点踩数据支持详细描述。(3)我的收藏:展示用户在智能体商店收藏的智能体应用,支持取消收藏。4.演示:▲4.1投标人演示内容需为真人操作软件录制的视频进行,未提供任何演示的投标无效。▲4.2演示以PPT、非真人操作软件录制的视频、图片等视同未演示,投标无效。4.3演示内容如下:(1)任务链管理服务平台:任务链开发:支持预置行业丰富组件,可支持通过拖拉拽方式,完成基础大模型、提示词模板和工具链的整合,平台预置丰富的大模型能力组件、AI能力组件、自有业务组件等,通过大小模型联合及业务场景化工具组件共同支撑场景能力的开发。(2)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知识采编:1)支持零编码实现非结构化文档知识采编;2)支持对采编后知识片段调整;3)支持基于语义引擎对文档知识进行切片,保障语义片段的完整性;4)支持扫描版本pdf进行解析,可支持对图片类的数据进行解析。(3)知识库管理服务平台:知识问答:1)支持对整个知识库问答;2)支持选择知识库下的分类问答;3)支持指定知识库具体文档问答;4)问答返回结果可溯源知识库;5)问答过程可支持调试prompt、大模型温度值等参数信息;6)问答方案综合向量、ES、FAQ等多技术方案结果,总结输出。(4)组件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用户自定义组件,可支持配置脚本、接口及自定义组件类型类型,根据客户场景需求,定制脚本参数等信息,满足在任务流场景中的开发需求。创建的组件支持删除和修改操作。(5)工具箱配置服务平台:工具嵌入:配置的工具可嵌入到任务链中,在任务链中作为组件进行应用。(6)多租户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查看机构信息,获取当前机构名称、上级机构、机构类型等基本信息。(7)智能体商店系统:智能体会话:支持意图理解能力,可理解用户意图,并根据意图命中相关技能;支持信息提取能力,基于理解的意图,判断是否缺失关键信息词槽;支持信息追问能力,对于缺失的信息词槽,可主动追问,支持表格、对话式追问;支持多轮对话能力,可基于上下文信息,进行信息补全,提供完整意图能力;支持总结输出能力,对一句多意图的问题,可分步执行,再汇总回答;支持多模态输入,对话方式支持语音输入及文本输入;支持多模态输出,对话方式可支持文本输出、音频输出;支持会话反馈,支持点赞点踩,点踩数据支持详细描述。4.4演示U盘:(1)根据“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原则,供应商需将以上演示及讲解过程录制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2)演示U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造成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五)投标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本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十)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朱建飞)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十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十四)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5.投标保证金(元):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本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科技创新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朱建飞)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标项、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报价具有选择性;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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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示工程智能体项目化实训教学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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