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洁工意外险招标公告(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82024CCS00171
项目名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8090.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1034人清洁工意外险,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00:00至2024年11月02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长子县精卫北路21号
联系方式:1538355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锦绣司马小区112号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0355-350889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5-3508890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docx156.2K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1.pdf627.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7日 20: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锦绣司马小区112号商铺(旷麟大药房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9.80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5-3508890

采购单位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子县精卫北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8355526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锦绣司马小区112号商铺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5-3508890

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282024CCS0017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四部分服务要求28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4第1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282024CCS00171项目名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8090.00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1034人清洁工意外险,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8日00:00至2024年11月02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07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长子县精卫北路21号联系方式:153835552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锦绣司马小区112号商铺二楼联系方式:0355-350889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355-3508890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购人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398090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内容详见正文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服务标准合格付款方式核定人员后一次性付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天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0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评标地点: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锦绣司马小区112号商铺二楼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名评审专家组成; 评委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 名是否退响应文件□是 否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需要)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报价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上限(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398090元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山西昌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五马支行开户行账号:0505 0097 0920 0038 515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给予15% 的扣除。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电子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 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采购人”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4“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磋商保证金(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拟派人员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方案及承诺(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1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使用CA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签到。15.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本次磋商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均从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资格审查17.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1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7.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3.2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如其他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磋商小组签字并存档。18.符合性审查18.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18.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8.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8.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8.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8.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8.4.3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8.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8.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4.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18.4.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投标人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或加分。(2)投标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须知第17.2、18.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9.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确定成交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的最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22.评标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100%收取。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7.4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0.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十、违约处罚31.违约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部分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1、资格响应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自然人或其他非企业组织参加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格性审查标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格性审查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格性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标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后现场查询,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报价一览表报价唯一且不得超出预算价,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供应商在磋商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序号评分类型评审条款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10分)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分2商务部分(20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 2021 年 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案例得 5分,最高得 15分。(注: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保单)为准。)15分2商务部分(20分)偿付能力对 2024年第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每有一项指标大于等于百分之一百五十,得 5 分;每有一项指标大于等于百分之一百三十且小于百分之一百五十得 3 分。以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5分3技术部分(70分)整体服务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整体认知及重难点分析(4分);(2)项目组织分工及保障方案(4分);(3)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及宣传方案(4分);(4)项目服务方案及措施(4分);(5)项目服务质量控制措施(4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评分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03技术部分(70分)项目服务小组人员配置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有具体的管理制度(2分);(2)组织结构合理(2分);(3)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具有专项经验,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强(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分);(4)配备充足的专业水平高且有相关特长的服务人员,能全面高效地完成本项目(2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评分点最高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83技术部分(70分)理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权限、理赔流程、理赔服务的内容、理赔资料清单、预付赔款的处理及预付赔款比例等。①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方案全面、完整,明确可行,得10分;②满足项目需求,方案较全面,基本可行,得5分;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方案简单、模糊,可行性欠缺,得3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103技术部分(70分)理赔响应时效管理1)现场查勘响应时限:自接到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得2分。2)对理赔资料齐全之后理赔时限进行评审,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赔时限进行承诺;理赔时限<3个工作日,得7分,3个工作日≤理赔时限<5个工作日,得4分,5个工作日≤理赔时限,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93技术部分(70分)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服务中可能存在的紧急理赔等特殊理赔事项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及风险控制措进行综合打分①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应急措施完善,应急保障充分得6分;②应急预案较合理,应急措施较完善,应急保障较充分得 4分;③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63技术部分(70分)售后服务方案提供保险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详细程度和实用性、售后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及服务范围(包括回访、投诉处理等);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完整,重点突出,工作程序明确、可行性强得 9 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重点较突出,工作程序较明确、可行性一般得 5 分;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一般,重点模糊,可行性较欠缺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93技术部分(70分)服务承诺①案件处理过程中,响应及时、能与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积极沟通、按承诺时效解决问题;根据服务承诺响应时间、详细程度、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②倡廉措施承诺:供应商承诺投保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保险单位及其经办人员提供回扣和理赔时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被保险单位及其经办人员提供的好处,最高得2分。43技术部分(70分)增值服务对本项目的顺利执行有促进作用的。每增值一项服务加一分,满分4分。4合计100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8090.00(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服务标准:合格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核定人员后一次性付款二、服务对象及内容:项目概述:通过建立农村清洁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农村清洁工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清洁工保障机制,关爱农村清洁工群体,切实减轻农村清洁工群体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风险和家庭生活负担,县环卫中心决定为1034人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获得经济赔偿,使农村清洁工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切实提高农村清洁工群体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程度。服务要求:1.承保单位要设有专项服务工作人员,因农村清洁工人员流动性较强,承保单位要及时配合参保单位更换参保人员,不能出现断保情况,每月对参保人员进行一次核对。2.承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理赔,及时快捷地完成理赔。3.应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服务内容:1、长子县1034人。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参保方式记名承保,提供具体人员信息,理赔时以参保人员的实际信息理赔。3、保险范围:长子县1034人在本保险期间内发生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工团体意外、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新的伤害事件。4、赔付标准(1)因意外身故赔付120000元;意外导致的新的伤残、烧伤赔付120000元(根据国家伤残、烧伤新鉴定标准);(2)意外医疗和门诊,赔付4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客额为200元,超出部分按照80%给付。(3)突发疾病身故,赔付4万元。(4)住院津贴100元/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如投保短期不可附加)每人每次事故免赔天数为3天,每次住院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注:1.有无既往史均按以上赔付标准执行。2.以上规划服务要求为本次采购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等于或优于此要求的服务。第五部分合同原则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供方服务完毕,交付成果文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五、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二份,代理机构一份,作为退付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依据。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补充文件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注:按照本磋商文件8.2条款规定的内容、顺序进行编排。商务部分磋商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90日历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正反面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标准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姓名出生年月管理职务及任职时间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年月专业经历说明:专业经历须填写所从事的专业及工作年限。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姓名工作内容备注123…注:附相关人员证件资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正版软件承诺(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打造长子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农村清洁工意外险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1—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人基玉洁经办人茶中:与和A-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清洁工意外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