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招标公告(昆山市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JSZC-320583-JZCG-G2024-017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
项目名称: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552.3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一
天山平台
详细建设内容见采购文件清单
二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三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四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五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
六
系统硬件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
联系人:黄李思远
联系电话:0512-5770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联系人:王铭华
联系电话:57335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铭华
电话:57335378
JSZC-320583-JZCG-G2024-0179采购文件.doc
标书编号:KSZC2019-G-156
昆山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
项目名称: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
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昆山市公安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
2.项目名称: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贰万叁仟叁佰元整(¥5,523,300.00);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00: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远程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3.远程CA解密时间:以开标时“苏采云”系统为准;
4.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公安局;
2.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
3.联系人:黄李思远;
4.联系方式:0512-5770233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王铭华;
4.联系方式:0512-57335378。
七、投标人中标后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信息》与《报价分析表》(word档)以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2.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完成合同下载和签订,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投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电子签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6.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
1. 封面
2. 目录
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4.1-4.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4.1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4.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4.3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4投标人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
如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则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份,否则将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4.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4.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5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4.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无。
4.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5. 符合性审查文件
5.1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2偏离表(商务、技术);(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3人员配置表;
5.4项目相关的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如有实质性响应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则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 综合评审文件
6.1服务方案;
6.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三章);
6.3与本次招标相关材料;
7. 绿色采购
7.1若本次采购货物中包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
7.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
8. 注意事项
8.1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8.2符合性审查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将认定相关材料无效。
8.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答复。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2.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的证明材料等;
2.9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
4.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5.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二)评标委员会、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结果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三)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4.2查询证据留存方式:打印查询的信用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四)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无效投标条款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
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6供应商查询中,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使用的电脑的MAC地址和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均一致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废标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1.6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1.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7.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中标结果
1.中标人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信息
投标人中标后,请将下表完善信息,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中标信息
序号
信息
具体内容
1
项目编号
2
中标人名称
3
中标人地址
4
中标金额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5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
合同履行期限
7
免费维保期限
8
履约保证金数额(若有)
(取整到百元,无需四舍五入)
9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4.合同的签订
4.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相关材料提供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总报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2. 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报价分析表
序号
内容(模块)
产品品牌型号(如有)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1
2
3
4
5
…
最终报价
人民币: 元整(¥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中标后,请将已中标的报价分析表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3.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办事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人
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7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8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10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企业规模的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 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投标人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
6.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次招标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中标后,如有申明的,务必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后,请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 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有特定资格条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澄清、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例如:★三、商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需求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需求
无偏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所列条目为示例。
10. 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序号
拟任职务(岗位)
年龄
性别
数量
学历情况
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素质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备注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
12. 与本次招标相关材料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章打★项为本项目实质性响应项,供应商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要求提供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偏离表未填写、负偏离、未提供所要求的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号;
2.项目名称: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采购需求
1.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汇总清单
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一
天山平台
详细建设内容见清单
二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三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四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五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
六
系统硬件支撑
2.详细需求清单
3.信创承诺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建设符合信创建设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建设方案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尾款。
3.质保要求
本项目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部分为2年,硬件部分为3年。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项目依据采购结果,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文件及相关函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书面承诺及澄清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
6.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二条 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昆山市公安局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2.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4-0179。
3.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5.履约地点:昆山市。
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除此以外,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
8.采购内容:
9.质保要求
本项目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部分为2年,硬件部分为3年。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
合同总价款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对于甲方在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尾款。
第五条 考核办法(如有)
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项目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考核乙方的履约工作,并按照考核结果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管理档案资料,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履约,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履约情况。
2.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不得向履约无关的其他人透露采购项目的信息,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管理、协调工作。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履约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加强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提供的履约工作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或者乙方延误履约,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乙方应按每日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另外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乙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相应要求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要违约损失赔偿,违约金原则上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者阻挠乙方正常履约的,乙方积极沟通仍无效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违约损失赔偿,违约金原则上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甲方如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付款逾期第五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六十日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索赔。
5.双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十五日内或双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对方接受。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八条 分包
除甲方同意,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
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条款,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户行:
帐户: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投服务货物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价格、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等。总分值为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技术部分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打分,然后通过评标系统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评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
二、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可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三)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四)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
(五)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三、评标标准
(一)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复审评审指标
评审类别
评审项
评审规则
分值(分)
价格部分
评审指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0
技术及商务部分
项目理解分析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至少包括:
1.项目背景解读;
2.建设目标阐述;
3.项目需求分析;
4.项目现状分析
每项内容阐述清晰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共8分。
8
总体框架设计
投标人结合项目建设需求,进行详细的系统设计,设计出合理完整的总体框架,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售后运维方案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建设要求,提供售后运维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运维承诺及服务方案;
2.运维响应制度;
3.应急处置方案;
每项内容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共6分。
6
培训方案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建设要求,提供培训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计划安排;
2.培训课程安排;
3.培训时间安排;
4.培训方式安排。
每项内容理解分析准确、全面客观、针对性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共8分。
8
系统详细建设方案
投标人针对以下5项子平台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
1.天山平台;
2.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3.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4.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5.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
每项方案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本项共15分。
15
原型图设计
投标人针对天山平台、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五个子平台提供原型设计图,每项子平台各提供至少3张契合业务需求的原型设计图,每项子平台原型设计图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数量不足、不提供或原型设计图不符合建设需求的不得分,共15分。
15
数据对接
投标人针对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中与条线系统对接、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中与苏州防控治理平台对接等两项需求提供数据对接方案,每项数据对接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对接方案或对接方案明显不符合建设需求的不得分,共4分。
4
▲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不少于四人在维保期内驻场从事系统运维工作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与其他类型人员重复)具有: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
2.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得1分;
3.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电子信息等项目相关专业),得1分。
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人选与其他类型人员不重复,否则不得分。
3
▲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与其他类型人员重复)具有: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
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1分;
3.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电子信息等项目相关专业),得1分。
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人选与其他类型人员不重复,否则不得分。
3
▲项目组成员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组成员(不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重复)具有:
1.高级网络工程师证证书,得1分;
2.高级软件工程师证证书,得1分;
3.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证书,得1分;
4.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证证书,得1分;
5.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证书,得1分;
注:每有一项证书得1分,同种证书不重复计分,最高5分。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组人员与其他类型人员不重复,否则不得分。
5
▲认证证书
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CCID)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CCRC)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CN-IETS)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6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4分。
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已履约完成的类似业绩(完成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50%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备注:
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除价格分外的分值低于该部分总分值75%的视为无效投标。
2.涉及评审的资料均需电子件形式上传,本项目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仅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4.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但允许总公司使用其分支机构的人员、证书、业绩、荣誉等参与投标。
5.打“▲”项目为客观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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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1.png
image2.emf
详细清单.xlsx
image3.emf
建设方案.docx
详细清单.xlsx
汇总
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一 天山平台
二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三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四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五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
六 系统硬件支撑
天山平台
天山平台功能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功能模块菜单 功能描述
1 天
山
平
台 系统登录 1.对接苏州市公安局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实现民警数字证书登录功能;
2.提供系统适配浏览器、插件下载
2 系统门户 1.平台导航:将系统的一人一档模块、一地一档模块、首页、工作台看板等核心模块整合到一个界面,使用户能够通过单一入口访问所有需要的资源和服务;
2.工作专栏:将其他业务平台链接接入,情报信息、研判、人像、工作提醒等信息模块分别实现快速定位访问。
3.业务学习资料:提供日常业务学习资料的上传维护、下载查看功能。
4.常用工具下载:将工作人员常用软安装包、插件等放在内网,提供安装指导流程,工作人员可以直接下载安装使用,包含软件名称、功能介绍、安装流程、下载功能。
5.提供系统模块功能的自定义勾选添加到个人工作台,实现功能模块的快速切入功能。
6.将各责任地值班人员信息汇总导入至系统,以日历或列表的形式展示。可以查看特定日期或时间段的值班情况,包括哪些人员在哪个班次值班。大队可以实时掌握值班动态,支持编辑、导入、导出。
3 可视化大屏 系统大屏数据展示多元化,支持人、地、物等数据的上图展示,对相关数据信息及态势数据通过可视化图形进行形象展示。
1.人员态势大屏:
展示在昆状态以及落户迁移等状态人员数量和占比及较昨日新增情况;
实时预警信息按照降序动态展示,包含人员姓名、活动区域等;
业务信息动态展示,包含总数、标题、上报时间,支持跳转更多查看
预警走势图形化展示,按照单位、近7天、30天、年统计展示;
人员走势图形化展示,按照单位、近7天、30天、年统计展示;
人员来源分布图形化展示,包含总数、轨迹触网类型数量、主动报备数量、来人发现模型预警数量、日常走访数量;
存量人员积分图形化展示:包含各个责任地数据统计,并通过不同颜色区分不同分值人员数据;
展示系统今日使用人员登录次数,近期登录人员信息查看、当前在线人数查看;
接入地图通过热力图展示昆山各个区县人员的趋势,点击可展示每个责任地人员数量、阵地数量等信息;用不同颜色区别人员数量总数;
人员轨迹图:通过地图展示人员总体流向;
人员分析大屏和阵地分析大屏切换展示功能;
提供用户登录后距客户设定的特定节点时间倒计时提醒,动态展示
4 阵地态势大屏:
展示昆山本地阵地概况总数,从业务类型分别统计展示,以及不同类型较昨日新增数量、较昨日减少数量;
展示阵地走势:按近7天、30天、近一年维度统计展示单位走势数据;
特定场所:统计每个责任地管理的特定场所数量,用不同颜色区分等级,通过柱状图展示;
阵地分布:统计每个责任地管理的阵地数量,用不同颜色区分类型,通过柱状图展示;
数据上图:接入地图功能通过对应图标展示昆山阵地分布情况、人员数据,点击可查看阵地简介情况,提供场景设施自定义显示功能。
在地图上可以手动框选区域,用不同颜色图标显示特定管理服务人员以及阵地的总数量,点击图标可通过列表展示数据;
位置上报:提供阵地经纬度错误上报功能
5 一人一档 所有人员 1.一人一档用于记录所有特定管理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特征信息,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个体,并为相关决策、评估或研究提供参考和依据;人员数据以卡片的形式展示,支持数据多条件按照时间段进行高级查询、导入、导出、导出功能;
2.展示与之相关的信息,支持新增数据提醒功能,包含
1.总览信息:包含通用信息、个性化信息、人员关联信息及人员关系拓扑等;
2.管理服务人员涉事件信息展示;
3.物品信息:包含证件信息、联系信息、通讯工具、车辆信息、设备基础信息,具体如下:
通联工具:手机、平板、电脑等,以及对应的号码、品牌、型号、MAC等。
交通工具:汽车、三轮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等,以及对应的号码、品牌、颜色等。
其他证件:驾驶证、护照包含:证件号、有效期等信息。
4.日常工作:展示背景核查信息、工作记录信息、关联业务信息查看;5.综合分析:
1)展示首次来昆时间、近期来昆时间、来昆方式、在昆主要活动范围信息;
2)生活特征信息;
3)积分信息展示;4)综合分析结论展示 5)积分评定信息展示;
6.档案日志信息:展示人员档案日志及对数据操作的人员及单位信息,以及数据查看人员的信息数据。
7.人员轨迹上图:
1)系统重接入地图引擎;2)将人员轨迹数据与地图对接打通;3)将数据推送至地图中,结合人员数据在地图上动态刻画当前人员的行踪轨迹;4)时间轴形式展示轨迹信息
6 待审人员 将人员状态变更需要审核的人员数据统计在此模块,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检索数据、人员信息查看、修改信息内容、审核信息查看;
7 待查人员 将非存量提醒人员信息数据展示在此模块,根据活动范围自动推送至责任地,指令责任地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核实反馈,并维护人员信息至对应人员类别模块;
8 存量人员 主要展示系统中常住昆山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据,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检索数据,数据导入、导出、导出模版、批量维护功能;
导出模板信息会对一个号码多人使用数据进行校验并输出结果表以供使用;
9 历史人员 主要展示系统中离昆的存量特定管理服务人员信息形成历史人员数据库,该库中人员再次入昆时,除非再次改为存量人员均在历史人员库,历史人员库中记录变更次数和时间;
10 临时人员 主要展示技防设备、人像识别到的临时进入昆山辖区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据,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检索数据,数据导入、导出、导出省平台模版、批量维护功能;
11 其他人员 主要存储所有人员中经首次研判非特定管理服务人员的数据信息。该模块人员不再产生数据;
12 落户人员 主要展示已经落户昆山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据,体现人员在位情况,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检索数据,数据导入、导出、导出模版、批量维护功能
13 首次录入存量 主要展示首次进入存量人员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信息
14 末次录入存量 主要展示末次存在存量人员库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信息
15 白名单人员 收集和记录特定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工作经历、职称等。确保他们的身份真实、合法和安全。通过使用白名单库,可以方便地查找和验证特定人员的信息,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6 底库人员 展示各类非实际来昆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信息,为后期本人真实来昆提供支撑
17 数据推送 人员档案图片信息推送至相关本地业务系统,将原始库非实名制人员更改为实名制,以保证所有特定管理服务人员在本系统中信息流转正常,方便服务于后期数据应用。
人员积分 系统底层以人员特征信息字段为基础,检索系统中与之相关联的涉警记录、综合分析信息,根据预设的赋分规则和指标,进行评估,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根据得分的高低,将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18 人员特征报告 根据苏州支队统一模版要求将人员数据包含物品信息按照人员特征报告格式自动填充生成word格式的人员特征报告,导出的报告按照“苏州-昆山市局-E-xxxxx”的方式进行命名,以供汇报上级使用。
根据不同最终赋分分值,评定人员级别。
抽取系统中物品信息分类数据内容如下:
通联工具:手机、平板、电脑等,以及对应的号码、品牌、型号、MAC等。
交通工具:汽车、三轮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等,以及对应的号码、品牌、颜色等。
其他证件:驾驶证、护照包含:证件号、有效期等信息;
工作记录:日常工作情况、需要上传对应附件信息;
抽取系统中研判分析相关数据,如下:
1)展示首次来昆时间、近期来昆时间、来昆方式、在困主要活动范围信息;
2)生活特征信息:作息规律、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工作学习表现、着装风格、住所布置风格、敏感节点表现;
3)业务信息展示;
4)综合分析评定信息展示;
19 一地一档 一地一档 一地一档添加详细分类主要包含对不同类型阵地信息进行维护,将阵地数据推送至方舟数据总线,实有单位管理系统去申请。
用不同颜色标注人员关系。对接阵地周边监控设备,获取对应阵地的位置及周边实时录像
将清洗后的阵地数据在地图上展示,并支持详细信息查看,包含法人、在职人员、离职人员等基本信息。
在阵地中将人员添加为在职人员后,人员详情中的工作单位同步展示为当前阵地,并支持超链接跳转查看阵地信息。
信息上报模块中关联的相关阵地信息需同步展示在阵地详情中。
针对不同阵地可配置对应的维护提醒时间,维护提醒信息下发至对应的责任地,进行核实反馈
20 餐饮店铺 基础信息:维护餐饮店铺信息,包含名称、类型、级别、注册名称、法人、实际负责人、负责人来源省、地、县、阵地状态、经纬度、面积大小、许可证、经营状态、经营模式、责任地、社区、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阵地相关图片信息的上传,包含:租房合同、阵地平面图、阵地招牌、阵地门面图、实拍照等;为后期数据上图提供支撑。支持模版下载、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搜素、数据导出;
特色信息:营业执照、许可证、阵地招牌、收款码等;
日常维护信息包括:阵地负责人、阵地房东、阵地在职人员、阵地离职人员、工作记录等信息。
业务大队人员可以查看阵地的维护信息以及对应的维护人员及单位信息;
21 居住房屋 基础信息:维护居住房屋信息,包含名称、类型、级别、法人、实际所有人、负责人来源省、地、县、阵地状态、经纬度、面积大小、安装监控情况、责任地、社区、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阵地相关图片信息的上传,包含:租房合同、阵地平面图、实拍照等;为后期数据上图提供支撑。支持模版下载、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搜素、数据导出;
特色信息:居住房屋水、电、使用以及租房合同信息。
居住房屋人员信息需要与一人一档模块数据关联,为全息搜索功能做支撑
22 务工厂企 基础信息:维护务工厂企信息,包含名称、类型、级别、注册名称、法人、实际负责人、负责人来源省、地、县、阵地状态、经纬度、面积大小、许可证、经营状态、安装监控情况、经营模式、责任地、社区、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阵地相关图片信息的上传,包含:营业执照、阵地平面图、实拍照等;为后期数据上图提供支撑。支持模版下载、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搜素、数据导出;
务工厂企人员信息需要与一人一档模块数据关联,为全息搜索功能做支撑。
23 宗教场所 基础信息:维护宗教场所信息,包含名称、类型、级别、名称、实际负责人、负责人来源省、地、县、阵地状态、经纬度、面积大小、许可证、经营状态、安装监控情况、责任地、社区、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阵地相关图片信息的上传,包含:阵地平面图、实拍照等;为后期数据上图提供支撑。支持模版下载、多条件按照时间段高级搜素、数据导出;
关联周边技防设施,支撑后期数据上图以及时间提醒功能。
宗教场所信息需要与一人一档模块关联,为全息搜索功能做支撑。
24 相关一地一档信息由各责任地新增,提交后由大队统一进行审核;用不同颜色标注人员关系
25 对接本地公安系统获取阵地坐标数据,支持上图展示
26 接入技防设备监控、人像数据
27 一车一档 车辆信息被详细记录和档案化的过程。这种记录可以包括车辆的类型、品牌、车辆性质、车辆所有人、抵押状态、违章情况等信息。通过一车一档的描述,可以准确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等,为车辆管理和维护提供重要的数据依据且车辆信息需要与人员相关联。
一车一档数据与一人一档、综合分析信息数据相关联,为全息搜索功能做支撑。
28 对接本地公安系统获取车辆轨迹,在地图上动态展示,且支持轨迹数据以列表形式展现。
29 数据看板 一人一档看板 不同维度统计展示一人一档模块整体数据情况(不限于以下数据统计),包含:
1.人员类型统计:根据库中已有的人员数据,统计各责任地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并由不同颜色区分级别展示;
2.性别年龄阶段统计:根据特定管理服务人员的年龄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青少年、成年人和中年人等不同年龄段的人员数量及男女比例;
3.人员发现方式统计:从不同维度统计相关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并关联责任地信息,按照月、年的方式降序排列;
4.核查情况:根据各责任地管理的辖区进行统计每个责任地核查任务工作任务情况、核查情况,按照降序排列;
5.业务指导:提供丰富的业务相关的学习资料,如案例研究、业务操作指南、日常申请表格等,支持文字、图表、案例研究、视频等形式,由管理员进行上传编辑,支持文件下载。
6.通知通告:用于展示通知和公告的功能模块。它可以通过系统文件、图片等方式向用户展示各种类型的通知,包括系统更新、重要事件等
30 一地一档看板 不同维度统计展示一地一档模块数据整体情况(不限于以下数据统计),包含:
1.阵地类型分布:根据库中已有的阵地数据,统计昆山各区域不同类型阵地分布数量情况,支持按年份查看;
2.责任地管理阵地统计:统计各责任地所管理的不同阵地信息,并按照高低顺序排列;
3.阵地技防设施统计:统计不同阵地的设施情况,包括通讯设备、监控设备等;
4.阵地安全等级统计:根据阵地评分分别统计展示昆山各责任地管辖区域的数量
31 综合分析看板 按照大队现有考核规则、进度等条件进行统计现有综合分析数据、所属责任地、完成质量,用颜色区别展示等。支持按照年份搜索查看。
首先,需要将现有的综合分析数据整理成一个表格或数据集,包括所属责任地和完成质量等信息。
然后,根据考核规则和进度等条件,对数据进行筛选和排序,以便统计出符合要求的数据。
接下来,使用可视化工具(如柱状图、饼图等)来展示统计结果。在图表中,使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不同的责任地和完成质量,直观地展示数据。
32 工作任务看板 收集和整理现有的工作任务数据;
根据考核规则和进度等条件,筛选出完成情况为“已完成”的数据。根据进度等条件对数据进行排序,以便更好地分析数据
使用可视化工具来展示统计结果。柱状图和折线图可视化工具,清晰地展示数据的分布和趋势。在图表中,可以使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不同的部门和完成情况,以便更直观地展示数据。
同比和环比的展示,可以在图表上添加相应的指标和标签。显示去年同期或同季度的完成情况。通过对比不同时间段的数据,了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变化趋势。
33 工作任务 智能任务下发 以本系统数据为基础,如果是存量人员自动生成提醒任务,临时人员对应生成核查任务;自动下发至责任人进行核查、反馈。
支持签收、反馈、审核操作,任务数据需要与一人一档、一地一档、一车一档数据关联。
责任地填写提交上报,并由大队进行审核或者大队填写上报;
分为核查任务和表单任务。包含任务完成情况、问题反馈等。支持记录用户的反馈历史
34 人工任务 交办任务:大队人员根据需要执行的任务或行动,收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录入到系统生成相应的人工指令。这些指令详细列出了民警需要执行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通过选择配置下发(支持选择多人)给相应的民警,民警收到指令后,前往指定地点执行任务,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结果或任何发现反馈给大队,大队收到民警的反馈后,进行审核。确保执行的任务符合指令要求,数据准确无误,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5 表单任务:1.下发小工具:大队工作人员在系统重下载固定格式的EXCEL模板,将多个责任地的多个下发任务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填写上传,系统会自动识别填写的任务内容生成对应的任务,实现自动批量下发至责任地工作人员的功能。
2.数据批量下发后会生成对应的数据列表,实时展示任务的完成情况,方便进行监督跟踪;
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任务的录入,设定任务开始、结束时间,下发至各指定责任地核查,包含标题、任务内容、责任地、责任人、开始结束时间、任务说明等信息;支持多条件按时间段的高级搜索、多附件上传、指定单位下发等功能。支持记录用户的反馈历史
综合分析数据任务:大队人员在对情报审核转阅后,对需要开展进一步工作的对象,由系统进行交办生成交办任务,这些任务详细列出了工作人员或单位需要执行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通过选择配置下发(支持选择多人、多单位)给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单位,收到任务后,前往指定地点执行任务,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结果或任何发现反馈给大队,大队收到反馈后,进行审核。确保执行的任务符合要求,数据准确无误,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6 质态监督 分智能下发、人工下发两个tab统计展示所有工作任务数据,按照责任地总数降序排列,可以设定按照已签收、反馈情况、签收超时、反馈超时、退回数等维度分别统计展示,并按照给定格式生成对应的word文档报告及统计报表。将质态监督数据通过方舟数据总线与跟本地其他公安系统对接,相关部门人员可查看相关统计数据,并针对超时签收、超时反馈的数据下发,要求反馈复盘报告。
37 预警模型(主要从来人发现、日常管理服务、特殊行为发现三大类进行划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建设但不局限于以下模型搭建) 来人发现类 实名感知 接入本地公安系统、社会面登记等相关数据,相关数据按照业务需求与本系统内关联数据进行比对,如符合条件则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38 新注册阵地类发现:对接工商注册数据,按照业务需求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新注册阵地的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任务并通知功相关责任人进行核查和管理
39 非存量正常缴纳社保:按照业务需求筛选未在存量人员库中,但是在本地进行工作且正常缴纳社保,系统则生成任务,提醒进行核查和管理
40 非实名感知 底库比对:通过前端公安设备识别的相关人员数据,与系统中非存量人员库数据进行比对,如符合条件则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41 非底库比对:接收本地公安系统推送的非底库比中业务数据。支持对任务的下发、反馈后审批操作
42 日常管理服务类 存量是否在昆提醒 若人员在连续多天内,特定区域或特定时间段内没有出现任何管理服务行为。如符合条件则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43 进出昆人员提醒 分析在库中人员的出入昆时间记录,超过制定的频次,如符合条件则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44 特殊行为发现类 反季节行为提醒 对接大模型获取反季节着装的数据。如符合条件则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45 多人同场地出现提醒 通过公安前端设备对本系统内人员数量在同一时间段超过一定人数,系统会自动发出提醒信息
46 人地分离提醒 结合实名数据、公安前端设备,将本系统内相关人员在其工作时间多次出现在非工作地进行提醒
47 特定场所逗留提醒 特定场所周边长时间逗留提醒。通过公安前端设备,针对一段时间内多次在上述设备周边出现的本系统内人员,系统会自动发出提醒信息
48 临时住所变更提醒 针对本系统内人员,结合实名数据和公安前端设备,发现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多次变更临时住所行为,对结果发出提醒信息。
49 综合分析数据信息 发现上报 提供上报模版,责任地上报时可选择对应类型模版进行信息编辑,提交上报,包含:标题、内容、上报时间、上报单位、上报人信息,大队人员进行审核、评级操作,支持数据多条件按时间段高级搜索、多附件上传功能。
其中业务类别默认显示为;信息类型分为:基础排摸、相关案事件、上级交办、其他等;
综合分析数据支持关联相关人员,关联阵地信息,并同步至对应人员、阵地模块中。
业务大队可针对关联的人员、阵地进行数据确认,支持选择责任地、所属社区进行交办的操作。列表数据中展示此交办次数。
通过规范、结构化的设计,可以更高效的与其他系统进行对接。
50 综合分析数据统计 1.按照给定的报表格式模版,客户设定时间规则定时按照周、月、年的方式生成对应的统计报表、周报、年度数据报告等功能;方便客户实时精准掌握信息情况。
2.分责任地上报、大队下发两个tab展示统计的综合分析数据信息、完成度信息等,并按照责任地数量降序排列。
51 全息搜素 为了实现有效的搜索,采集整合一人一档、一地一档、一车一档等数据,通过ElasticSearch技术从多个维度和角度来进行信息检索,实现精确+模糊搜索使得结果更加全面;其次,它能够对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和关联,从而提供更精准和准确展示搜索的结果。
针对累计超过满30天的存量、历史人员以及首次、末次存量变更日志,根据自定义时间段检索、针对检索结果展示检索结果的所有字段,根据实际业务可以自定义选择字段进行相关内容导出。
52 工作提醒 存量数据维护 根据业务需求对不同人员数据设置对应的维护周期,若超过维护周期时间,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的高级搜索、签收、下发功能
53 阵地信息维护 根据业务需求对不同阵地信息数据设置对应的维护周期,若超过维护周期时间,生成对应任务数据,推送至相应模块闭环处置
支持多条件按照时间段的高级搜索、签收、下发功能
54 特定场所 对接市相关业务系统获取特定场所数据,并进行维护,包含名称、类型等信息,支持数据导入、导出。
55 特色字段 对系统中相关人员数据、阵地数据、综合分析数据等赋予个性化业务字段,方便数据进行清洗、统计展示
56 数据推送 对接上级条线系统,将业务数据推送至相应平台,预留相关数据接口。
57 定时任务 创建定时任务,每周自定义比对系统库中不同人员,但照片相似度达98%以上,生成提醒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排查;
58 定时对不同系统同一人员登记电话是否一致进行比对,不一致则生成提醒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排查
59 定时校验人员数据中关系为夫妻的双方互登记信息是否登记均为夫妻,如果不正确生成提醒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排查
60 通过定时任务校验已经不在昆山的特定管理服务人员数据,并按照用户要求的限定时间进行定期变更状态
61 系统管理 提供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字典维护等基础支撑功能
数据迁移 系统数据迁移 1.数据提取:从原系统中提取数据,这可能包括数据库、文件系统、应用程序或其他数据存储;
2.数据清洗和转换:在迁移过程中对数据进行清洗,以去除不一致、重复或不准确的记录。同时,根据目标系统的要求对数据进行必要的转换;
3.数据验证:在迁移过程完成后,对迁移的数据进行验证,以确保没有数据丢失或损坏,并且所有数据都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
4.实时迁移:支持实时数据迁移,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最新状态;
5.容错和恢复:提供容错机制和数据恢复功能,以防迁移过程中出现中断或失败
62 手机端 系统登录 通过警务通实现安全登录,展示当前登录人信息、记录登录时间
新发现人员、阵地信息采集 通过常态化走访、检查、巡逻等方式对新发现的特定管理对象、特定场所快速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及时发现与特定案事件相关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63 日常工作记录 接收PC端大队下发的任务,根据任务要求进行上报反馈。支持拍照上传。反馈后的信息由大队进行确认,结果同步至手机端。并将工作信息(文字、图片)维护至工作记录,大队进行查看确认。如不通过,需重新编辑后再次提交
任务反馈 接收PC端大队下发的预警核查任务指令,根据指令信息盘查后实时上报反馈。支持特定拍照上传。反馈后的信息由大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同步至手机端。
64 工作提醒 1.存量数据维护信息接收、反馈上报即将到期提醒;
2.阵地信息维护信息接收、反馈上报即将到期提醒;
3.日常任务信息接收查看、反馈上报。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功能清单
序号 分类 一级模块 二级模块 功能 功能描述
1 系统登录 登录模块 登录页面 公安网登录 PC登录(内网) 对接苏州市公安局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实现民警数字证书登录功能。
2 舆情 舆情管理 舆情上报 移动端上报 APP登录 APP用户登录及权限:移动端用户登录功能;用户姓名、单位信息显示;
3 舆情数据展示 1.APP端上报的舆情数据定情清除,展示日常巡查、专项任务数据。针对上报的舆情数据可进行采编操作。且为数据打上对应标签
2.详情页面点击上报舆情的链接可支持跳转原视频查看。支持生成对应的省、市、网信办、内部流转模版数据,以供快速汇报使用。
3.用户登录根据账号权限展示数据
4 舆情上报 1.提供移动端(互联网)舆情上报功能,用于舆情采集该视频/新闻/微博的发布用户、发布时间、发布标题、发布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发布地址等;同时支持选择舆情类型等补充信息(如:事发地、上报人、上报派出所)后提交上报,如果已报送,需提示不可重复上报。
2.根据数据上报信息字段支持自定义勾选字段生成对应的模版(模版可配置),支持保存多个模板(省、市、网信办),后续可直接根据上报的舆情数据点击对应模板生成对应的报告内容。针对生成不同的报告选择对应渠道进行回复。
3.舆情上报数据同步至外网PC端进行数据展示后期汇入舆情池中,支持在APP和PC外网端进行采编设置。
5 任务通知 1.展示接收到的应急任务签到提醒、专项任务工作的提醒数据,点击可进行签到、签收操作。
2.业务大队账号支持展示各个派出所签到情况
3.支持网信办相关任务下发、反馈
6 我的设置 1.派出所账号展示APP端各个账号的登录时长,支持按周、月形式展示;
2.业务大队可以查看所有派出所近7天在线时长、上报数、采编数的统计数据;各个派出所下账号近7天在线时长、上报数、采编数的统计数据
3.数据统计功能配置权限仅限相关人员可查看。
4.APP版本更新
7 PC端上报 登录页 PC端用户登录功能;用户姓名、单位信息显示;
8 舆情数据展示 1.APP端上报的舆情数据定情清除,展示日常巡查、专项任务数据。针对上报的舆情数据可进行采编操作。且为数据打上对应标签
2.详情页面点击上报舆情的链接可支持跳转原视频查看。支持生成对应的省、市、网信办、内部流转模版数据,以供快速汇报使用。
3.用户登录根据账号权限展示数据
4.汇总APP端数据
9 舆情上报 1.提供移动端(互联网)舆情上报功能,用于舆情采集该视频/新闻/微博的发布用户、发布时间、发布标题、发布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发布地址等;同时支持选择舆情类型等补充信息(如:事发地、上报人、上报派出所)后提交上报,如果已报送,需提示不可重复上报。
2.根据数据上报信息字段支持自定义勾选字段生成对应的模版(模版可配置),支持保存多个模板(省、市、网信办),后续可直接根据上报的舆情数据点击对应模板生成对应的报告内容。针对生成不同的报告选择对应渠道进行回复。
3.舆情上报数据同步至外网PC端进行数据展示后期汇入舆情池中,支持在APP和PC外网端进行采编设置。
10 任务通知 1.展示接收到的应急任务签到提醒、专项任务工作的提醒数据,支持签到、签收操作。
2.展示各个派出所签到情况
3.支持网信办相关任务下发、反馈
11 数据统计 1.展示派出所APP端各个账号的登录时长,支持按周、月形式展示;
2.展示各个派出所早9晚7互联网端签到(设定时间15m内)情况,支持自定义时间段统计、以派出所为单位导出统计表格,发起应急事件响应签到(设定时间15m内)的自定义时间段统计、以派出所为单位导出统计表格,发起专项任务签签收情况的自定义时间段统计、以派出所为单位导出统计表格。
3.同步APP端相关统计数据
4.数据统计功能配置权限仅限相关人员可查看。
12 舆情解析 对于抖音、微博、头条平台的链接,自动获取账号、昵称、视频/图片等信息,提供快速上报舆情功能:
按照业务要求采集网页信息,涉及HTML解析和数据提取;
抖音、微博头条平台:获取用户的昵称、账号ID、点赞数、评论数、收藏数等信息等信息;获取新闻的标题、内容、发布时间、发布位置等信息;对于视频/图片,可以直接从链接中获取;对于无法获取视频的提供截图上传功能;
快速上报舆情功能可以设置预警提醒。当某个链接的舆情信息达到一定的影响力为严重级别时,系统会自动触发预警。
13 舆情热度跟踪 1.通过定时任务,每3小时更新上报12小时内舆情的点赞数、评论数、收藏数等信息。对于异常增长数据进行通知提示;
2.当某个链接的舆情信息达到一定的预警阈值时(对于点赞数、评论数、收藏数、转发数),系统会自动提醒。
14 应急响应、专项行动发起 1.针对突发重大敏感事件可发起对指定用户进行应急响应事件的编辑、下发操作(APP和PC互联网端均支持)
2.针对专项行动任务可进行编辑后的下发操作。
15 数据安全 设备绑定:针对舆情上报客户端设备,提供采集设备MAC地址绑定功能,非指定MAC设备不可登录系统(移动端/PC端均支持校验)。
设备绑定在PC端实现,只有指定MAC地址电脑可进行编辑。
16 数据加密:对舆情上报数据进行加密后存储,以增加数据安全。数据在通过安全边界进入内网后,进行解密使用。
17 舆情服务 定制海量信息采集分析服务(一年) 分布式海量数据采集处理服务,实时接收采集的海量数据,将数据进行解码,转换,格式化,并根据相关数据所属关系进行自动关联与归并去重。
18 数据的权限管理与检索服务,对经过格式化的数据提供多维度,全场景的基于部门/角色权限控制的安全检索服务
19 支持定制推送功能,及时发现并推送相关信息至巡检页面。推送方式:微信、短信
20 热点图片与视频发现,从海量信息中对相关重点图片和视频进行自动感知、获取、推送。
21 对海量数据分组管理,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包含类别定制与权限定制。
22 聚合并识别海量数据信息中的特征标识,推送至指定位置。
23 舆情汇聚 舆情池 舆情上报数据 APP端、PC端舆情上报的信息数据,汇总清洗后同步至内网舆情池中
24 上报信息 1.业务数据通过关键词提取筛选 2.新发现的存在风险 3.通过人工整理形成的上报信息数据;
25 综合分析数据 人工业务数据通过人工导出形成excel数据,依托市局AI大模型对这两部分数据进行分析提取,形成初步的业务数据,待人工确认后在将数据导入到舆情池中展示
26 日常监控、专项工作中产生的业务留档数据,提供导入功能。
27 舆情池数据通过列表的形式展示、支持数据的模糊查询、导入、导出、下发操作
28 针对日报、周报、月报、年度报告业务模板、结合舆情数据生成对应类型的word格式报告,并支持修改
29 舆情管理 舆情评估 舆情评估列表 以列表展示舆情池内的待评估及已评估舆情数据,提供自定义多条件及时间段检索功能、数据导出功能;
30 舆情评估 1. 根据账号进行研判,对账号进行业务评估,展示账号公开信息。
2. 关联警情要素,对接警情系统,展示公安信息。
3. 舆情业务评估,按照业务需求,完善、展示业务数据;
4. 根据研判结果,将数据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级别,或者按照涉及的领域、地区等因素进行分类;
31 舆情推送、下发 评估完成后,可选择推送条线业务平台;本地公安系统需要相关单位处置的,可直接下发交办(在本地系统平台生成交办));
支持推送至其他系统、可设置实时推送、手动推送,推送内容信息按照固定模板格式状态同步
32 下发:用户填写内容后,将推送至本系统指挥调度模块,同时推送本地公安系统进行下发至各个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本地公安系统进行反馈,系统定时抓取反馈信息同步到本系统中。
33 舆情上报(条线系统) 处置列表 舆情信息展示,提供检索功能。区别于舆情评估中的舆情管理,该模块的数据为需要关注的舆情数据。该数据主要来源条线系统、本地发现新增。
舆情信息包含:按照业务需求,提供对业务数据的多类型数据填报并展示
提交后,将信息推送至本地公安系统及条线系统舆情信息模块
34 舆情反馈 需要关注的数据添加一个操作列表,列出关注的选项。点击相应选项时,系统会弹出确认框或提示框,让用户再次确认操作。确认操作后,系统将执行相应的操作并将结果反馈给上级或者下级。为每个数据项添加一个状态标记,用于表示该数据项是否已经关注。
35 舆情同步服务 调用接口同步条线系统相关的舆情信息,系统中新增/编辑的舆情信息,支持将舆情处置结果上行推送;提供数据导入功能,可批量导入舆情管理信息
36 查证督办(条线系统) 督办管理 通过定时任务同步条线系统查证督办数据信息展示,支持为已办结的数据打上标签,未办结的数据添加颜色标记。提供多条件及时间段检索功能。
37 督办维护 新增本地查证督办信息(或编辑条线未签收查证督办信息)
舆情信息包含:按照业务需求,提供对业务数据的多类型数据填报并展示
提交后,将信息推送至条线系统查证督办模块
38 查证督办同步 调用接口同步条线系统查证督办,系统中新增/编辑的查证督办,支持将查证督办结果上行推送至条线系统
39 舆情管理(条线系统) 管理 通过定时任务同步条线系统舆情管控信息展示,支持为已办结的数据打上标签,未办结的数据添加颜色标记。提供多条件及时间段检索功能。
40 维护 新增本地舆情管控信息(或编辑条线未签收舆情管控信息)
舆情信息包含:按照业务需求,提供对业务数据的多类型数据填报并展示
提交后,将信息推送至条线系统舆情管控模块
41 同步 调用接口同步条线系统舆情管控,系统中新增/编辑的舆情管控,支持将舆情管控结果上行推送至条线系统
42 业务档案 账号库 账号管理 维护舆情账号数据池,提高工作效率。数据来源主要包含:
1.舆情信息中账号数据;
2.本地业务系统同步数据;
3.本地热点账号
支持模版下载、批量导入、附件上传、预览及下载、数据导出等功能。
提供账号批量导入、导出、标注功能。
43 账号评估 账号信息展示:展示账号相关信息,关注级别需要特定权限用户可修改。
账号级别设定是通过底层算法定时根据历史发布舆情情况进行评估。
44 一号一档 展示业务数据详情,关联多个业务系统数据,支持查看账号历史舆情信息、提供查看详情功能。主要包含:
舆情基础信息、诉求信息、公开发言情况、网上态势。
45 异常账号 通过发布的发帖量、视频数量、点赞、评论等维度计算,突出近期异常账号。
46 关注账号 根据业务数据,提供身份信息编辑填报功能。提供定期更新,自动系统比对,去重入库并给出提示信息。
47 事件管理 事件库 同步多个业务平台数据,对在网络上有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将相关舆情进行归集管理,提供展示界面。
新产生的舆情数据会与事件库数据池进行比对,且为相关事件进行分类,如不存在则更新数据池。
支持多条件及时间段模式搜索、添加舆情关联等功能。
48 事件归并 主要是将多个相似的或者重复的事件合并成一个事件,合并事件并将关联的舆情归并
49 事件档案 展示事件全息档案,包括事件基本信息、事件关联舆情等;
以时间轴形式,展示事件相关脉络图,如舆情发展态势等信息
50 事件统计 从多维度统计周期内各个事件关联的舆情增长数(突出异常预警增长数据(自定义周期)、总体增长情况),通过数据列表与图形化结合的方式展示,可以清晰地看到哪些事件出现了异常预警增长
51 舆情统计 单位上报统计 按单位排序,统计展示自定义周期内APP端和PC外网端相关单位上报总数,及每一天的上报数量,支持表单导出
52 单位采编统计 按单位排序,统计展示自定义周期内APP端和PC外网端相关单位采编情况,按多维度展示,按特定规则计数。支持表单导出。
53 个人上报统计 统计自定义周期内APP端和PC外网端相关单位用户上报的信息,按特定规则计数。支持表单导出
54 管理 基础管理 网络资产管理 网络资产上报 企业上报 企业或组织通过本系统平台,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网络资产相关信息。包括网络设备、软件、数据、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等。该功能的目的是确保网络资产的透明度、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便于进行行业监管和风险控制
填报完网络资产信息,企业负责人需要提交审核。相关部门会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要求企业进行修改或补充,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完成网络资产报送工作。如未通过审核,会退回至填报单位,并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单位请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55 派出所审核 派出所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补全相应信息(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联系电话、分管领导、联系电话)。审核通过的数据,通过边界进入系统数据,汇入系统
56 网络资产管理 管理 展示企业报送的内容信息、派出所补充的审核信息,关联展示相关APP、系统、安全事件和漏洞、等级保护等数据
57 网络资产统计 网络资产统计 统计各实有单位的网络资产登记情况,展示总实有单位数、申报数、无网络资产数、有网络资产数。
58 实有单位对接 实有单位对接 通过数据总线对接获取一标三实内实有单位数据,形成单位管理工作中网络资产的单位底库,根据底库数据比对相关单位网络资产填报质态
59 APP管理 APP管理 管理昆山本地APP信息管理,数据包括企业报送APP信息、业务系统应用数据,可新增昆山本地APP信息,不需要推送业务系统
60 网站备案管理 网站备案管理 1.通过数据总线对接实有单位系统获取单位信息数据,与上级单位提供的单位信息数据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进行比对清洗,获取真实存在昆山的单位数据
2.昆山本地网站信息管理,数据包括企业报送网站信息、条线系统平台网站数据导入,可新增昆山本地网站信息,不需要推送条线系统
61 等级保护管理 专家评审审核 同步条线系统专家评审数据,可审核、查看申请等保的系统数据
62 等保信息单位库 展示昆山范围内申请等级保护的备案单位的信息
63 等保信息系统库 展示昆山申请等级保护的系统信息,包括信息系统情况、信息系统定级情况、信息系统提交材料情况等
64 备案单位监督 提供等保系统近三年等保测评信息展示。支持数据按照区域、时间统计展示
65 户外电子屏 实现昆山市内户外电子屏信息的台账管理功能,包括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信息、电子屏属性信息、电子屏所在地经纬度信息,为后期数据上图做支撑。
66 阵地管理 网吧监督检查 按照业务要求定时生成网吧检查任务,推送至公安业务系统下发给派出所,派出所反馈后,公安业务系统将反馈结果推送至本系统并展示,将检查数据生成统一格式的报表,支持导出。
67 查询比对 汇总全市实名制上网数据并展示,提供查询、分析功能
68 数据预警 本系统预警 分析推送数据,在本系统自动生成预警信息
69 对接数据 对接其他业务平台推送的数据,本系统直接落存
70 推送预警 根据自动生成的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平台
71 案件管理 案件数据落库 通过数据总线申请案件业务系统中风险发现的数据并落库,与公安大平台检索关联案件信息,最终计入到战果统计中
72 专项工作 针对上级部门下发的专项案件办理需要,通过本系统指挥调度模块对接公安系统,对涉及的相关单位下发工作指令,同时将相关单位反馈信息同步至本系统
73 指挥调度 1.人工新增产生的指令数据留存;2.通过RPA从条线系统系统获取信息数据,针对条线系统系统数据生成指令下发至业务系统,相关单位进行反馈,系统通过定时任务抓取指令反馈结果信息
74 检索 全息检索 全息检索 提供用户对本系统各功能模块的信息全文检索,支持个多关键字搜索,实现对关键字的多维度检索,保证查询效率,检索结果以列表形式展出,支持详情查看,提供查询结果的导出功能。
75 可视化 大屏可视化 舆情可视化 以可视化形式,进行定制开发,展示舆情工作开展情况,可视化页面主要用于参观、汇报等工作
76 管理可视化 1).以可视化形式,展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展示网络资产概况
2).本地网络安全质态展示
3).等级保护情况、等级保护统计
4).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数据统计
5).条线系统工程展示
6).态势感知数据,用于参观、汇报等工作
77 融侦可视化 以图形可视化形式,展示融侦工作开展情况,展示融侦概况、业务数据等,用于参观、汇报等工作。
78 实验室可视化 添加电子数据勘验鉴定中心系统中两个大屏跳转查看的链接
79 数据看板 管理看板 网络资产模块 定制化开发网络资产管理看板,主要针对网络资产模块的数据信息进行总体分析统计
80 任务完成及反馈模块 定制化开发任务完成及反馈情况管理看板,主要是针对交办、转办的任务完成情况及反馈情况的数据进行总体分析统计展示
81 网吧管理模块 定制化开发网吧管理模块主要是针对昆山区域网吧管理的数据、网吧重点人员数据进行总体统计分析,分为:
1).网吧概况子看板
2).上网人数趋势子看板
3).特定管理对象预警子看板
4).网吧检查子看板
5).网吧处罚子看板
6).网吧预警排行子看板
82 融侦看板 融侦看板 定制化开发融侦看板:
1).看板形式展示融侦概况
2).请求服务
3).个人评估量排行
4).二次评估数据情况
5).线索下发排行
6).承办量排行
7).不合格排行
8).案例分析
83 舆情看板 舆情采集、评估 将舆情采集数据按照类型、趋势等维度进行统计展示。
1).舆情概况分布子看板
2).舆情类型子看板
3).舆情采集子看板
4).舆情采集量趋势子看板
5).舆情采集平台子看板
84 多平台热搜 将微博、抖音、头条热搜话题统计展示在看板:
1).微博热搜话题展示
2).抖音热搜话题展示
3).头条热搜话题展示
85 舆情上报、采编 将舆情上报、采编情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展示,分为:
1).单位上报红榜子看板
2).单位上报黑榜子看板
3).单位采编排行子看板
4).个人采编排行子看板
5).个人上报排行子看板
6).事件库子看板
86 账号分布及活跃度 将舆情相关账号分布及活跃度数据信息分别统计分析展示,分为:
1).账号概况子看板
2).账号分布子看板
3).活跃网民子看板
4).活跃事件子看板
5).活跃派出所子看板
87 实验室看板 案件相关、实验室工作质态 将案件相关数据、报告结论、实验室质态进行分析统计展示:
1).受理概况子看板
2).受理统计子看板
3).报告结论子看板
4).已完成工作量子看板:
5).实验室工作状态子看板
6).近半年检材数量趋势子看板
7).经验交流子看板
8).历史荣誉子看板
9).数据模型子看板
88 系统对接 条线系统对接 舆情信息 数据同步 从条线系统获取昆山相关舆情信息(昆山报送、涉事地昆山、需要昆山核实、落地、关注的数据)
89 信息推送条线 昆山上报舆情信息推送至条线系统
90 核实、落地、关注状态修改 推送核实、落地、关注的状态及备注等信息至条线系统
91 查证督办 数据同步 从条线系统同步上报单位为昆山的数据
92 信息推送条线 将昆山上报查证督办信息数据通过接口方式推送至条线系统
93 核实、落地、关注状态修改 将本地核实、落地、关注状态数据同步推送至条线系统
94 舆情管理 数据同步 从条线系统同步上报单位为昆山的舆情管理数据
95 信息推送条线 昆山上报舆情管理信息推送至条线系统
96 核实、落地、关注状态修改 推送核实、落地、关注的状态及备注等信息至条线系统
97 数据统计 数据统计 从条线系统对接获取苏州大市范围5县市的工作情况,在本系统通过图形化展示
98 网吧管理系统对接 对接相关网吧管理系统,抽取网吧信息,推送网吧检查结果记录。
99 本地系统对接 对接本地系统,推送评估舆情数据。
100 本地系统对接 任务下发 任务下发 下发任务至本地公安业务平台(指挥调度对下交办任务、通报预警对下交办任务、APP检查、系统检查、网吧检查、等级保护检查自动生成任务)
101 任务信息同步 同步任务信息及反馈信息
102 审核状态推送 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状态推送对应任务
103 网吧预警数据推送 1.分析推送数据,在本系统自动生成预警信息2.根据自动生成的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平台
104 数据传输、对接 按定制要求将数据推送至数据总线,再由各个系统单独申请各自所需对接的数据
10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 用于系统内用户信息、角色权限的管理,可新增、编辑、停用对应用户信息。
106 角色管理 用户配置系统内的角色对应的模块功能权限,可新增、编辑角色。
107 日志管理 用于展示用户在系统内的操作日志,包括登录、查询、新增、删除等操作。
108 字典管理 用于管理系统内常用的字典项,可新增、编辑、删除字典项下对应的字典值。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功能清单
序号 一级功能 二级功能 三级功能 功能描述
1 平台门户建设 值守签到 值班签到 支持防控治理岗值守力量值班签到,后台记录值守状态。对平台下发的通知通报、核查指令等需要开展签收、紧急处置等工作未能按照要求响应,进行提醒通知。
2 消息提醒 实现对勤务管理、业务落实等工作按照紧急程度,分层分类通过平台消息弹窗、短信、警信通、苏网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提示提醒
3 防控治理中心驾驶舱 任务总览 支持日周月年等时间维度,统计展示全局防控治理任务总数、任务状态以及按照任务警种、类型等维度进行展示。
4 任务量走势 统计任务量按照日周月年和自选时间段走势情况展示,支持细化筛选到具体任务类型的走势情况。
5 警种任务情况 支持日周月年等时间维度,统计展示各警种任务注册数、上架数、在线运营数等维度的统计展示。
6 派出所任务运行质态 按照日周月年统计各派出所任务量、完成情况等质态展示,支持一键导出各所任务质态情况。
7 任务运营质态 按照人口、房屋、单位、地址等基础要素核采以及重点人员、矛盾纠纷等风险处置维度,展示各类任务运行质态情况,支持下探任务详情并导出任务运营分析报告。
8 警种运营驾驶舱 任务总览 支持日周月年等时间维度,统计展示本警种任务总数、任务状态以及按照类型、种类等维度进行展示。
9 任务走势 按照日周月年和自选时间段分别分析任务接收、完成情况,支持任务大类、任务小类、接收单位进行筛选查看走势。
10 运行状态 按照任务接收单位、任务细分类别和任务流转节点包括但不限于签收、反馈、移交、退回、审核不通过等运行状态统计分析。
11 派出所运营驾驶舱 任务总览 支持日周月年等时间维度,统计展示本所任务总数、任务状态以及按照类型、种类等维度进行展示。
12 任务走势 按照日周月年和自选时间段分别分析任务接收、完成情况,支持任务大类、任务小类进行筛选查看本所任务走势。
13 运行状态 按照时间维度和任务状态分别统计展示民警、社区、网格任务完成等质态情况。
14 赋能工具 常用系统链接 建设专题导航支持自定义收录编辑部省市县常用平台,支持用户通过拖拉拽方式进行布局应用。
15 常用工具链接 建设专题导航支持自定义收录常用工具如地址匹配、OCR识别、Xmind、等工具调用。
16 任务中心升级 任务上架管理升级 任务上架注册 建立预警类任务、专项类任务以及填报类任务下发前的报审流程,由警种部门填报任务名称、任务类型、任务内容、任务量级、工作要求、工作目标等内容进行线上注册。同时辅以流程图、使用手册和视频教程,辅助警种部门管理员了解不同类型任务如何上架。
17 任务上架审核 警种部门填报注册需下发任务后,由防控治理中心(必要时由派工委组织会审)对任务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进行线索审核上架、退回等工作流程操作,并记录留档,便于日后复盘倒查。
18 任务接入 警种平台任务接入 根据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和防控治理中心运营管理要求,整合汇聚政保、内保、出入境、治安等部门基础工作的任务指令,支持通过接口、数据库等方式对接天山平台、校园一体化平台、绿境系统以及治安管控系统、关注人员全城在控系统等平台系统,对已梳理明确40余种工作指令及后续需纳入基础运营的指令进行接入,实现派出所接收基础工作指令的一处值守、一处反馈,可计数计量、可复盘回收、可统筹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任务的一体化运营水平。
19 升级任务接入配置功能 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任务配置功能,实现各警种平台系统接口推送数据、模创工场以及数图感知工厂生产的模型结果推送数据的自定义、标准化字段接口配置指令任务下发表单、反馈字段及工作要求等内容,改变传统依托代码开发上架任务的工作模式。
20 任务标准件 针对预警核查类、专项类以及填报类等需核查反馈的任务,对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采集地址(含标准地址、非标地址)、车牌号码、单位信息等标准字段,提供标准化字段选择、关联、验证等功能,提升核查反馈的标准性和准确性。
21 任务分层分类管理 预警提示任务 对一期建设中常态任务(包括不限于9类)进行优化升级,将面广量大的人口、单位、地址、房屋等基础要素采集任务作为预警提示类任务下发,只做任务的签收,不再需要逐一反馈。后台通过一标三实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任务完成情况,并通过督导中心进行计数计量对质态进行监测,从而实现为基层减负。
22 预警核查任务 按照常态核查(模型定时推送数据)、专项任务、填报任务作为核查任务进行分类,将风险人员、矛盾纠纷排查、质态核查以及二次建模推送的基础要素采集等任务作为核查类任务进行推送,并进行限时反馈。
23 任务指令赋能 要素关联应用 依托一标三实数据基座、数图融合建档信息等数据资源能力,支持对指令内容中手机号、身份证号、地址、单位等基础要素开展一键式的关联调用,提升基层核查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支持人、房、单位核查任务关联提示、下钻跳转等功能。
24 任务二次回收建模 对人口、单位、地址、房屋等核采任务,在多时段高频下发后仍久核未采的要素进行回收建档,通过赋能中心进行二次建模,在提升预警精准性的基础上进行再次下发核采。
25 任务自动化去重算法升级 为解决一期平台上线运行以来,超百万(日均近万条)规模的指令核查任务,基层所队无法高效承接的问题。在一期针对单一建模数据源和建模场景去重的基础上,建立全量任务上线发布同步构建自动化去重机制流程的小模型(对历史上线任务逐一完善单模型单场景的去重流程)。
26 通过警学研、警企研等方式,利用AI大模型、大数据算法(如基于哈希算法、布隆过滤器等大数据算法)以及基于业务规则等方法手段,对涉及多警种、多场景、多模型指令任务进行自动化去重,解决因警种任务要求不同、业务场景不同、模型数据来源不同导致任务在不同时间节点不同核查场景进行重复下发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基础工作减负提质增效。
27 任务合并 新发布任务支持根据任务标准件内容(手机号、身份证号、地址、单位等要素)关联倒查历史任务,包括任务详情、反馈单位、任务完成人和任务流程等详情。
28 对同一类型核查任务,核查反馈内容进行一致性合并,在任务自动化去重的基础上展示呈现不同场景、不同建模来源,实现一次反馈多维复用。
29 对同一目标要素核查时,因业务场景、工作要求、反馈内容不同,导致任务无法直接自动化去重,但可通过目标要素实现不同任务类型的合并,从而达到一处查看、一处反馈、多维复用。
30 任务调度升级 任务撤回 支持对已下发任务进行单条或批量撤回,PC端操作,网格通、警务通等载体同步撤回,相关记录PC端留档并记录状态。(仅限于管理员操作)
31 所内任务调度 支持派出所通过专项任务、填报任务给社区民警、网格员下发临时性任务,满足所内个性化工作任务通过警务通、网格通等载体开展采集、核处。
32 移动警务端对接 通过消息总线实现警务通轻帆模块推送,在任务配置时根据所属类型和警种分别推送至对应的任务模块中,任务支持pc端和移动端双平台反馈,任务数据同步更新。
33 任务结果回流 根据警种业务需求,按照任务注册专题分警种、分专题、分类别生成运营结果数据库,支持运营平台进行定向推送或者支持消息总线、警种工作台和具体业务平台定时读取任务运营状态和运营结果。
34 赋能中心升级 风险人员赋能管理 风险人员首次来昆预警提示 依托方舟数据资源、关注人员全城在控平台预警比对能力,对全国违法犯罪人员、盗抢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扬言极端以及五失等风险人员进行轨迹比对,并对首次来昆人员进行预警提示,核查处置。
35 风险人员在册预警提示 对暂住我市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盗抢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扬言极端以及五失等风险人员进行比对,并按照辖区定向推送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掌握关注。
36 风险人员在管状态提示 对暂住我市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盗抢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扬言极端以及五失等风险人员进行比对,同时与苏州社区重点人员管控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是否纳管情况进行定向推送提示。
37 异常风险人员状态提示 依托方舟数据资源、数图融合感知能力,对昼伏夜出、频繁跨区域、无社保、“结伙”、频繁逗留未登记等人员按照派出所、社区进行预警提示,针对性开展管理核查。
38 督导中心升级 任务评价体系升级 异常断更预警 针对常态化运营的任务数据陡增陡降情况超出预设阈值生成预警消息,支持以短信、警信通方式提醒任务管理员和运维人员,及时开展复盘溯源、问题查找,确保任务正常运营。
39 流程异常预警 针对任务下发数据延时、遗失(接入任务、转发任务对账功能)情况进行流程监测,支持以短信、警信通方式提醒任务管理员和运维人员。
40 核查结果异常预警 对核采类任务反馈结果进行跟踪监测、质效评估,对低产出任务类型进行预警推送,开展复盘倒查。
41 基层意见 支持所队、民警对中心及警种下发运营任务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协助中心完善任务流程,提高任务下发准确率。
42 绩效数据管理 社区民警工作质态监测 通过标准地址、网格与社区民警关联匹配,实现社区民警管辖的人口、单位、房屋以及责任区发案等情况的分析统计,对人口登记率、房屋采集率、单位采集率、重点人员管控率、发案率、全民心防宣防覆盖率等核心指标质态进行动态监测。
43 运维中心升级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发布 支持中心、警种部门、派出所编辑和发布通知公告和接收群体,并将通知公告信息同步至各中心工作台和民警工作台。
44 工作提示发布 工作提示单、交办单、警示单等指导类指令编辑和发布,支持自定义文本生成控件配置,并将提示同步推送至中心和派出所工作台。
45 用户体系升级 人员组织架构优化 增加派出所辅警用户、警种管理员用户,对接运营体系。
46 权限调整 任务权限增加警种管理员上架和配置权限、派出所下发任务权限、辅警反馈权限
47 个人信息维护 支持用户修改个人照片、基本信息、登录密码。
48 运营子平台-单位管理升级 分支机构关联功能建设 分支机构与主体单位关联操作 支持分支机构与主体单位的关联操作,包括新增关联和修改关联。关联时需填写主体单位信息(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分支机构信息(如分支机构类型、末端网点备案证、被服务单位类型等),在本页面关联后分支机构信息会添加至实有单位模块上,并打上相应标签。
49 分支机构信息采集 采集字段更新:新建分支机构的工商信息、行业分类信息、地址信息、治安责任书信息、治安负责人信息、单位负责人信息、建筑信息、管理信息、消防信息、技/物/人防信息等字段信息。
审批流程更新:纳入采集更新流程,信息更新后,无需审批流程,直接更新到实有单位模块。
50 分支机构档案管理页面开发 开发分支机构独立的档案管理页面,包括基本信息概况和各类信息详情。
基本信息概况:分支机构名称、门头照、营业状态、常用名、实际经营人、单位电话、主体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区镇、派出所、社区、网格、社区民警姓名、治安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主体单位注册地址、分支机构实际经营地址、标签。
各类信息详情:分支机构基本信息、管理信息、从业人员等。
51 实有单位系统更新升级 实有单位数据穿透 在实有单位模块中,支持对分支机构的信息进行更新,包括继承主体单位的天眼查信息(如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和分支机构自行采集的信息(如经营状态、实际经营人信息等)。更新后无需审批,数据直接在实有单位模块中更新完毕。
52 分支机构档案展示 在实有单位模块中,提供分支机构档案的详细展示功能,包括分支机构基本信息概况和各类信息详情,便于用户查看和管理分支机构的详细资料。
53 单位分支机构分类管理 类型分类与表单生成 建立分支机构类型分类机制,包括彩票代销点、快递寄递末端网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区镇法庭、物业服务点、营业厅、企业仓库等类型。每种类型有特定的表单内容和逻辑,系统支持根据分支机构类型动态生成表单内容,确保系统的可扩展性。
54 彩票代销点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彩票代销点的分类机制,包括彩票销售证编号和证照的录入。自动弹出彩票销售证编号输入框,附带编号长度校验功能,支持彩票销售证照上传。
55 快递寄递末端网点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快递寄递末端网点的分类机制,包括末端网点备案证和相关证照的录入。自动弹出是否末端网点备案证选项,末端网点备案证号输入框,支持末端网点备案证照上传。
56 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分类机制,录入相关的基础信息。
57 区镇法庭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区镇法庭的分类机制,录入相关的基础信息。
58 物业服务点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物业服务点的分类机制,包括被服务单位类型和名称的录入。自动弹出被服务单位类型下拉框,被服务单位类型为企业时,自动弹出企业名称下拉框,支持关键字联想企业名称;被服务单位为小区/楼宇/集宿区类型时,自动弹出名称下拉框,支持关键字联想小区/楼宇/集宿区名称。
59 营业厅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营业厅的分类机制,录入相关的基础信息。
60 企业仓库分类录入 创建并管理企业仓库的分类机制,录入相关的基础信息。
61 标签管理 单位标签更新 单位标签更新升级,包括分支机构种类的消防等级、管理部门、一址多单位、分支机构、数据来源等标签。
标签信息根据数据动态生成,如分支机构关联主体单位后自动打上“分支机构”标签,实有单位模块被关联上分支机构的主体单位会被自动打上“主体单位”标签。
62 标签展示与交互 在分支机构卡片和档案详情中展示标签信息,并支持交互功能,如鼠标移至“主体单位”标签上展示该主体单位下的全部分支机构信息,提升用户体验。
63 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采集 支持单个新增或批量新增从业人员;不论是单个新增还是一键导入比对新增,构建本次新增从业人员与实有人口之间的数据比对,如果比对成功,则实有人口表中该人的当前居住地址带出来,并且对这个人打上“实有人口已登记”的标签,如果没有比对到,则对这个人打上“实有人口未登记”的标签。
64 从业人员校验 如果新增的从业人员在列表中已存在,在用户提交时需要进行校验提示。如果存在一人多单位情况需要前一单位注销该从业人员。
65 从业人员比对 支持用户下载从业人员采集模板,然后进行一键导入比对,如果后台发现本次导入的数据和列表中已有的数据一致,则认为本次导入存在相同的数据,支持用户选择是“替换”已经在平台中存在的数据,还是“跳过”这些数据。
66 运营子平台-地图图层升级 自定义数据集 数据导入 支持按照数据模板上传CSV文件、Excel表格文件数据;
支持指定上传数据中的字段,如指定夏季治安专项中姓名、地址、治安乱点名称;
67 支持记录导入数据状态,包括导入中、部分导入完成、导入成功、导入失败;
68 支持以卡片方式展示导入数据,包括自定义数据集名称、导入状态、大小、规格、格式;
69 支持按名称搜索自定义数据集;
70 坐标生成 指定坐标字段生成:支持指定上传数据中的坐标字段,用于在地图上展示点位空间位置;
71 指定地址字段生成:支持指定上传数据中的地址字段,基于地址服务生成其空间坐标,用于在地图上展示点位空间位置;
72 数据编辑 编辑坐标:支持在地图选点并修改和保存原始坐标信息,修改记录可以查看;
73 编辑数据:支持以表格形式预览、编辑数据并另存为新的数据组;
74 下载:支持选定数据字段下载为表格文件;
75 重命名:支持数据管理者修改数据集名称;
76 删除:支持数据管理者删除数据集,如删除数据集合,则对应图层服务会提示“数据集已被删除”;
77 自定义图层生成 创建自定义图层 数据集选择:支持选择导入的数据集及数据字段,如选择“夏季治安专项”数据集,并指定姓名、地址、治安乱点名称字段信息;
78 编辑样式:支持选择标注图形及自定义颜色;
79 编辑展示方式:支持以散点图、热力图、气泡图进行数据展示;
80 编辑图层坐标:在数据集中有多个坐标字段时可以指定展示的坐标;
81 编辑展示字段:支持以拖拉方式选择需要在地图中展示的字段,如展示治安乱点历史警情数量、类型等信息;
82 图层目标选择:支持将创建的图层防止指定的图层目标,比如将治安乱点整治图层放在夏季治安专项根目录;
83 图层预览:图层配置后可以支持图层预览功能;
84 自定义图层发布 服务类型:数据集生成的图层,支持发布为WMS图层服务,第三方应用可以调用该图层使用;
85 URL:支持定义图层URL;每个版本的图层url定期推送至方舟主题库以供业务调用;
86 数据权限:支持公开、私密权限选择,公开权限即所有人可见该图层,私密为仅自己可见;
87 图层选择:从创建的图层中选择需要发布的图层,支持多个图层同时发布
88 图层图例:支持上传图片自定义该图层图例;
89 图层编辑 上线/下线:切换服务在分析中台中是否可见。上线时,用户在分析台中可查看图层
90 图层导出:支持导出为csv、geojson、图片等
91 图层重命名:修改图层名称,即另存为新的图层
92 删除:支持数据管理者删除图层
93 修改权限:支持数据管理者修改图层在“分析中台”中的可见范围,权限分为公开(所有人可见)、私密(仅自己可见)
94 自定义图层应用 查看目录及所属图层 支持按目录、上线状态和图层名称筛选图层,浏览图层基础信息并对其进行操作
95 操作 新增目录:支持新增根目录和子目录
96 删除目录:支持二次确定后删除目录,如果目录下有图层则不可删除
97 移动图层:支持管理者对所有图层调整所属目录
98 图层展示 图层展示:以目录树展示用户可见的图层,鼠标勾选可切换图层是否可见
99 图层叠加 支持点线面不通类型的图层可以多图层叠加展示,合并后一个图层上进行操作;支持对其一的图层进行类型剔除或者标签剔除;
100 基础要素数据图层 根据警种部门业务开展需要,接入数据量广数据量大的业务数据,包括一区一档、一企一档、一宅一档数据、一楼一档以及其他档案;基础要素数据图层支持定制化更新。
101 基础要素数据图层关联融合 按照警种部门需要关联展示的业务需要,在接入的一区一档、一企一档、一宅一档、一楼一档等数据基础上进行多样数据的关联融合;
102 图层综合检索 按照警种部门的数据检索需要,在接入一区一档、一企一档、一宅一档、一楼一档业务数据基础上展示关联属性信息。如人口类型标签、房屋类型分类、地址属性标签等信息;
103 图层分析 支持选定图层检索结果并可按照组合条件高亮显示,支持并发布为新的图层和图层详情数据导出。
104 图层打印 支持地图打印,将当前地图视图中的内容根据布局排版进行快速制图,按照层级需求进行叠加输出和打印地图,实现在警务应用中,地图的快速获取和打印。
105 苏州防控治理平台对接 平台权限对接 对接获取市级平台用户权限 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动态获取苏州平台组织机构、部门、角色和数据权限。
106 两级平台权限互认 本级平台同步苏州防控治理角色、用户信息,升级本级平台用户角色配置功能模块,支持在本级系统中配置、匹配对应功能的角色、用户,保障县市两级平台业务的一体登录、无感操作。
107 用户、角色、日志等数据同步 通过双向接口交互推送的方式,实现市县两级平台用户、角色等配置数据互通互用,并全量记录平台用户在两级平台的登录和操作日志,支持安全管理和日志审计。
108 业务一体融合应用 业务对接 在用户体系一致的基础上,将市局防控治理中心中指令任务,重复警情、矛盾纠纷、敲门行动、实战模型等赋能任务(包涵但不限于5大类功能30余小类指令任务),通过页面嵌入本地系统的方式实现市县两级平台一处值守、一处反馈,防止多头登录、多头采集、多头核查等重复工作。
109 数据对接 在实现业务一体化操作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接口的方式(包涵但不限于5大类功能30余小类指令任务表单)获取苏州市局防控治理平台中相关数据表单,开展本地化治理赋能应用。
110 任务合并 在市级数据本地库表治理的基础上,结合任务中心升级改造流程及本地赋能场景建设,进行二次建模去重治理,在确保基础要素采集、风险矛盾闭环处置的基础上,避免市县两级赋能建设过程中重复下发任务,基础所对重复核查反馈的情况。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功能清单
序号 子项 模块 一级功能 二级功能 功能描述
1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外业管理 民宿业管理 民宿信息申报 用户填报民宿名称、填写标准地址、营业执照拍照上传、单位法人姓名和电话、治安责任人姓名和电话、从业人员(姓名、证件、电话号码)、房间信息(楼-户室)
2 民宿信息维护 维护单位法人、治安责任人、从业人员、房间信息
3 民宿房间管理 支持民宿管理员对房间进行查询、新增、修改、删除
4 民宿关闭 民宿管理员选择自有民宿关闭,填写原因,状态待核实
5 入住人员管理-中国人人员信息登记 选择人员入住房间、扫描身份证、填写电话号码、人脸拍照、填写入住和人员退房管理
6 入住人员管理-外国人信息登记 选择人员入住房间、证件拍照、填写电话号码、人脸拍照、填写入住和人员退房管理
7 民宿申报信息审核 对民宿管理者提交的民宿信息、营业执照、民宿门头照片进行审核
8 民宿房间关闭审核 对提交的民宿关闭原因进行查看、审核
9 民宿查询 根据区域、关键词查询房源信息,入住人员查询(证件号码、姓名)
10 民宿数据统计 根据时间筛选分别统计各所民宿总数、新增数量、在营情况、人员入住情况、当前在住数量、未登记情况。
11 数据推送 民宿基本数据和人员入住数据推送内网,并同步推送方舟平台,对推送的数据每一小时进行一次数据对账,每天总账对比一次。
12 烟花爆竹业管理 首页统计 以图表形式展示商品购买记录、各区镇汇总、预警信息等
13 商品管理 商品管理:管理日杂商商品信息及库存量,通过新增、导入创建商品信息,支持对商品库存管理,可查看商品出入库记录
14 商品审核:零售商添加商品后,管理员需要对商品及库存量进行审核,通过后的数据可上架售卖
15 零售商管理 零售商账户:为移动端的零售商开通账户,将账户与零售商信息绑定,维护账户信息。支持导入、为账户重置密码
16 零售商信息:维护零售商基本信息,为零售商生成商品购物码,支持绑定商铺经纬度信息
17 购物条形码:为零售店下的商品生成条形码,便于零售商或买家购物时扫码选择商品,支持导出打印功能
18 零售商库存:展示零售店各个商品的库存量
19 自主检查 自主检查记录:展示全市零售商上传的自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可多维度查洵记录并支持记录导出
20 购买记录 购买记录:展示消费者购买商品记录,支持门店搜索、导出等功能
21 预警中心 超量购买预警:设置超量购买阈值,预警后推送给责任人进行处置
22 未自主检查预警:根据设置的自主检查频次需求,对未及时或未进行自主检查的单位进行预警
23 投诉建议 展示匿名投诉违规售卖信息
24 订单管理 订单管理:记录日杂商店批发给零售商的订单信息。添加订单时选择零售商信息及批发的商品,支持导入功能。管理员可编辑和取消订单信息
25 移动端
(零售商)登录 登录:通过H5页面访问,零售商根据开通的账户,输入账户、密码、验证码信息登录
26 移动端
(零售商)首页 首页:展示本账户的单位信息及销售订单情况统计,是购买登记、商品管理、自主检查的操作入口。
27 移动端
(零售商)购买登记 选择商品:选择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信息,支持加入购物车,可通过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筛选商品
28 扫码购物:零售商选择商品时支持扫码选购
29 提交订单:展示选购的商品信息,登记消费者身份信息及购买用途等,打通鹿路通APP,支持扫鹿路通二维码登记身份信息。
30 移动端
(零售商)商品管理 商品维护:根据日杂端的批发订单展示零售商店铺的商品信息和库存量。商品添加图片或视频信息后方可上架。
31 添加商品:支持零售商添加库存商品,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上架售卖
32 移动端
(零售商)自主检查 自主检查:零售商定期对店内安全问题检查上报
33 隐患整改:当检查有隐患时需要对隐患进行整改
34 检查台账:展示自主检查和隐患整改提交的记录
35 移动端
(零售商)订单管理 待核销订单:消费者自主提交的订单为未核销订单,此页面展示所有未核销的订单信息,支持登记消费者信息核销订单,支持取消订单
36 已核销订单:展示所有已核销的订单信息,支持查看订单的产品信息及消费者登记信息
37 移动端
(零售商)投诉建议 匿名提交有违规的销售行为
38 移动端
(零售商)个人中心 店铺购物码:展示本零售商的商品购物二维码信息
39 修改密码:修改本账户密码,支持原密码、新密码校验
40 移动端
(买家)禁放宣传 禁放宣传:展示昆山市烟花禁放相关管理制度信息,支持倒数必读功能
41 移动端
(买家)公共扫码 扫码选店:扫公共码进入实名购买烟花爆竹页面。根据消费者当前位置定位,筛选附近售卖烟花爆竹的商家信息,支持模糊搜索商铺信息
42 移动端
(买家)商品选购 商品选购:根据选择的商铺或扫购物码进入商品选购页面,支持商品加入购物车,可通过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筛选商品
43 扫码购物:买家选择商品时支持扫码选购
44 移动端
(买家)购买登记 展示选购的商品信息,登记消费者手机号码及购买用途等信息。
45 移动端
(买家)个人订单 生成购买订单信息及购买商品的商铺信息,凭订单号或手机号提取商品。
46 数据同步 将数据推送至公安内网,实现烟花爆竹相关阵地的各维度数据呈现,对推送的数据每一小时进行一次数据对账,每天总账对比一次。
47 驾驶舱 数据驾驶舱 住宿业数据驾驶舱 从区域和时间维度、住宿类型(旅馆、网约房、民宿)展示住宿业经营情况、旅馆自主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登记情况、住宿业落实实名住宿登记情况、住宿业警情情况、住宿业案件情况、阵地积分管理情况和阵地运营任务情况;
48 治安集中清查 集中清查行动发布 任务发起 分别预设几类模版,包含重要交通通道清查、重点水域清查、重点场所行业清查、危险物品查控、流动人口落脚点清查、重点部位和区域清查、社会面巡逻防控等
49 对接防控治理运营平台 将清查任务推送至防控治理运营平台专项任务中,派出所民警辅警等值守运营平台反馈即可。
50 行动反馈 清查方案反馈 填写清查行动开展时间、开展地点、行动类别、主管领导和联络员。
51 人员计划反馈 派出所根据上报的清查方案,填写各项行动投入实际人员名单和岗班时间。
52 行动结果反馈 派出所根据各项行动预设内容反馈详情数据,反馈内容格式支持文本、选择、附件等形式。
53 典型案例 案例上报 全市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重要交通要道、重点场所行业、流动人口落脚点等四类典型案例以文本和附件形式上报。
54 案例审核 案例由大队进行查看审核,审核同时支持用户对典型案例打标签,标签支持自定义。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功能清单
序号 模块 一级功能 二级功能 功能描述
1 可视化首页面 数据可视化 案件情况 案件分布情况,案件在侦、已办结数量展示
2 线索情况 线索合计情况、线索类别情况
3 指令任务情况 指令任务的签收、下发、流转、上报、审核情况
4 数据情况 业务台账数据情况、收录的工商信息、企业信息、企业产品等互联网数据情况
5 人员情况 按照人员标签类别展示人员信息收录情况,包含重点人员、前科人员、惩戒对象等
6 个人工作台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照片、平台权限等基本信息
7 待办 案件待办 案件信息登记、案件数据待维护登记情况,支持点击跳转案件中心
8 指令待办 指令核查、指令审核、指令移交等数量,支持点击跳转指令中心
9 其他待办 备忘录、通知公告中被提及的待办事项
10 数据查询 文本搜索 支持关键词、标题查询案件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合成警务综合平台建设 虚拟社会基础运营平台 基础管控运营平台升级 治安管控侦查中心升级 食药环侦数智侦查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