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水利厅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SJCG-202410001
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元):195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利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26553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2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
传 真:0571-8780150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99293
质疑联系人:申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927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docx447.6K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docx14.0K
(发布稿)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docx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docx
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SSJCG-202410001采购人:浙江省水利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52.1总则82.2采购文件102.3投标文件102.4投标132.5投标无效的情形14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52.7开标与评标152.8中标172.9重新采购172.10签订合同182.11其他1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3.1立项依据193.2项目工作内容193.3项目进度要求193.4项目目标要求193.5验收方式203.6付款方式20第四部分评标细则214.1评标组织214.2评标原则与方法214.3评标程序和内容22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24.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24.6澄清和补正244.7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244.8推荐中标候选人264.9评标报告2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7第六部分项目委托合同(样本)50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SJCG-202410001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195400最高限价(元):195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26553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265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传真:0571-87801502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99293质疑联系人:申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9273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项目内 容12.1.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金来源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22.1.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1.3投标供应商资格按采购公告要求42.1.7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合理分包。 (2)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3)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供应商如有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2.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2.3.4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72.4.2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82.7.1开标地点、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30分钟。92.7.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7.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先评商务和技术部分,再评报价部分。112.11预算金额人民币19.54万元1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可自行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查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小微企业认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未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⑤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3/其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装订成册。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投标供应商须知总则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内容。概述(1)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2)采购人:浙江省水利厅(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4)投标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5)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7)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按采购公告要求。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规则不允许一个投标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保密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问题方式: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2、供应商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供应商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采购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细则;(5)投标文件格式;(6)项目委托合同(样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与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3)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信息的变动,如有疏漏,责任自负。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如下:资格文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A.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B.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体协议(如有):①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格式见附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商务技术文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主要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6)技术方案(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编制)(7)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格式自拟)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货币。(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应的风险金和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计算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4)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的投标报价计算书。投标文件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加密压缩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内容、投标有效期、进度安排、采购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供应商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发送压缩文件密码,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投标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运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办理。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投标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8)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10)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11)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2)投标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的;(13)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1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开标与评标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3)开标时间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供应商全部成功解密的,提前进入下一环节。(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其原因并不再参与后续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报价文件。(6)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符合性、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在系统上进行审查。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附后)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细则。(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开标后至采购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供应商及其他人员应保密。投标供应商不应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算术性修正(1)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并在线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如投标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中标中标供应商的确定(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3)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三中标候选人仍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重新采购。中标通知在本须知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重新采购(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签订合同2.1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0.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2.11.1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11.2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得出的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经费,即本次公开采购所设的预算控制价。2.11.3中标服务费(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段计算:①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0.8%计算,500~1000万元按0.45%计算,1000~5000万元按0.25%计算;②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计算,500~1000万元按0.8%计算;③工程类,100万元以下按1.0%,100~500万元按0.7%计算,500~1000万元按0.55%计算。以上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本项目按①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2)中标服务费缴纳时间及方式: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现金、电汇、网银形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采购编号,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全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202009709900000706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景芳支行采购需求立项依据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地下水监测站网数据实时上传水利部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4〕26号)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地下水监测数据接入国家地下水信息系统流域中心和国家中心节点;负责本省地下水监测数据质量和省级节点数据安全。2.《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水资管函〔2023〕100号)明确地下水水位为地下水管控指标。3.《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量化指标(试行)》(水文地函〔2019〕35号)规定进行信息报送质量评价,包括到报率、完整率、交换率和总体评价,按省级单位对上述指标开展月、季、年度统计。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4〕117号)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有关重点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确保重点工作数据质量。项目工作内容按照年、季和日的频次要求,分析地方站监测值汇集情况,按照国家地下水信息系统的国家中心节点(水利部)和太湖流域节点的报送范围收集、整理测站数值,报表审核修改,针对缺报、漏报、错报等问题进行督促和修改。确保浙江省监测站报送流域、报送国家中心的上报率、完整率和日交换率,建立数值到报台账。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整理复核应接入测站资料,每日对数值质量进行合理性检查。针对测站编码变更、测站基础信息变更、测站迁站、换站、停测等测站调整或测站基础信息变更等问题,完成数值修改。针对变幅较大的水位/埋深监测数值进行合理性检查,逐一与测站核实,对异常数值进行修正。编制完成《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汇集情况年度评价报告》。项目进度要求2025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项目目标要求保障监测数值月均到报率不低于95%,月均数值完整率不低于95%,月均交换率不低于95%,编制完成《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汇集情况年度评价报告》,提高数值准确率和时效性,为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提供支撑。验收方式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2)提交初步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41%;(3)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评标细则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供应商不予答复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审。评标原则与方法(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分别进行评审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与报价评分之和。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外。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评审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商务技术的评审。(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集体评议的方法进行;主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评分超过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单位主观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分时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报价文件部分:①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4)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的;6)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7)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②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对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凡属采购文件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调整并作为评标价。报价计分办法:所有通过以上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评分,满分20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的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属于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符合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认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不得拒绝。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1)综合评分满分100分。(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类型序号评标内容和标准分值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一、商务技术分(80分)1类似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地下水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合同】2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2体系认证: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3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下同。5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4项目组人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5工作方案:整体工作方案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6工作基础: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熟悉,重视已有工作基础的收集和利用。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7工作思路: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8预期成果: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9人员分工:项目组成员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0工作流程:收集、整理测站数值的工作流程安排合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1工作方法:报表审核修改的方法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2项目重难点: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分析透彻、合理。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3工作建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建议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4进度控制:总体进度安排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度控制合理(0-5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有利于项目开展(0-5分)。10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5质量保证:结合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0-5分);内部校审制度齐全(0-4分)。9主观分二、报价得分(20分)17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20/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部分”得分高低决定名次;如依旧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名次(不允许弃权)。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1: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页码(2)投标承诺函.............................................................................................................页码(3)联合体协议(如有).............................................................................................页码附件1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此承诺函。附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名称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名称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名称1)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联合体成员名称2)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此条可不填)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2: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3)主要类似业绩情况................................................................................................页码(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页码(5)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页码(6)技术方案................................................................................................................页码(7)技术偏离表............................................................................................................页码(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附件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附件4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通讯地址传真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电子信箱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单位总人数(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人)单位总人数(人)其中初级职称人员(人)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主要类似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主要采购内容合同签定时间完成时间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工 作 单 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 历专业职称拟任本项目职务执业资格备注123......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若不填写则视为全部响应。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3: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页码(2)开标一览表.............................................................................................................页码(3)报价明细表.............................................................................................................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6)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页码附件9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我方参加你方组织项目【采购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天内,按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4、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保证不出现以下行为。(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4)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省及地方有关采购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5、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愿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10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大写:小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报价明细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合计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三)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工程)。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项目委托合同(样本)合同登记编号:合同号:___________技术服务合同书(试用)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委托方:浙江省水利厅(甲方)服务方:(乙方)鉴证方: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码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七、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八、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定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浙江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关键技术 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年、季和日的频次要求,分析地方站监测值汇集情况,按照国家地下水信息系统的国家中心节点(水利部)和太湖流域节点的报送范围收集、整理测站数值,报表审核修改,针对缺报、漏报、错报等问题进行督促和修改。确保浙江省监测站报送流域、报送国家中心的上报率、完整率和日交换率,建立数值到报台账。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整理复核应接入测站资料,每日对数值质量进行合理性检查。针对测站编码变更、测站基础信息变更、测站迁站、换站、停测等测站调整或测站基础信息变更等问题,完成数值修改。针对变幅较大的水位/埋深监测数值进行合理性检查,逐一与测站核实,对异常数值进行修正。编制完成《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汇集情况年度评价报告》。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各项工作计划时间内,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1)为项目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协调相关工作。(2)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的基础资料。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在杭州市(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2025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服务方提供的技术成果和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双方共享,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五、验收、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 (2) 方式验收,由 委托 方出具验收证明。验收、评价方法:(1)鉴定会鉴定; (2)专家评审; (3)委托方直接认可;(4)其他方式(双方约定)。其他要求:乙方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浙水办计〔2018〕9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时提供专项财务支出记录。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人民币: 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② 种方式):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计 元整(¥ 元);2、提交初步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41%,计 元整(¥ 元);3、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计 元整(¥ 元)。③其它方式:/ 元,时间: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四、五条约定,服务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但其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二)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五、六条约定,委托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但其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杭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按司法程序解决。九、*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一)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委托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服务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鉴证方执副本壹份。(二)约定服务方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不予更换。委托方名称(或姓名)浙江省水利厅 (签章)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方联 系 人(签章)委托方住 所(通讯地址)委托方电 话传 真委托方开 户 银 行委托方帐 号邮政编码服务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服务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服务方联 系 人(签章)服务方住 所(通讯地址)服务方电 话传 真服务方开 户 银 行服务方开 户 单 位服务方帐 号邮政编码鉴证方单 位 名 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签章)鉴证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鉴证方联 系 人(签章)鉴证方电 话0571-86799293传 真鉴证方开 户 银 行鉴证方帐 号邮政编码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经办人:(签章)20年月日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经办人:(签章)20年月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40056430@qq.com。此页无需附上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SSJCG-202410001采购人:浙江省水利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52.1总则82.2采购文件102.3投标文件102.4投标132.5投标无效的情形14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52.7开标与评标152.8中标172.9重新采购172.10签订合同182.11其他1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3.1立项依据193.2项目工作内容193.3项目进度要求193.4项目目标要求193.5验收方式203.6付款方式20第四部分评标细则214.1评标组织214.2评标原则与方法214.3评标程序和内容22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24.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24.6澄清和补正244.7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244.8推荐中标候选人264.9评标报告2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7第六部分项目委托合同(样本)50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SJCG-202410001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195400最高限价(元):195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26553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265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传真:0571-87801502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99293质疑联系人:申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9273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项目内 容12.1.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金来源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22.1.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1.3投标供应商资格按采购公告要求42.1.7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合理分包。 (2)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3)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供应商如有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2.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2.3.4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72.4.2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82.7.1开标地点、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30分钟。92.7.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7.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先评商务和技术部分,再评报价部分。112.11预算金额人民币19.54万元1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可自行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查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小微企业认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未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⑤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3/其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装订成册。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投标供应商须知总则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内容。概述(1)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2)采购人:浙江省水利厅(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4)投标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5)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7)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按采购公告要求。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规则不允许一个投标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保密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问题方式: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2、供应商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供应商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采购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细则;(5)投标文件格式;(6)项目委托合同(样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与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3)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信息的变动,如有疏漏,责任自负。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如下:资格文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A.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B.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体协议(如有):①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格式见附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商务技术文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主要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6)技术方案(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编制)(7)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格式自拟)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货币。(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应的风险金和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计算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4)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的投标报价计算书。投标文件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加密压缩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内容、投标有效期、进度安排、采购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供应商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发送压缩文件密码,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投标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运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办理。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投标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8)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10)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11)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2)投标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的;(13)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1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开标与评标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3)开标时间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供应商全部成功解密的,提前进入下一环节。(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其原因并不再参与后续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报价文件。(6)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符合性、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在系统上进行审查。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附后)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细则。(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开标后至采购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供应商及其他人员应保密。投标供应商不应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算术性修正(1)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并在线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如投标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中标中标供应商的确定(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3)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三中标候选人仍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重新采购。中标通知在本须知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重新采购(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签订合同2.1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0.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2.11.1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11.2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得出的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经费,即本次公开采购所设的预算控制价。2.11.3中标服务费(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段计算:①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0.8%计算,500~1000万元按0.45%计算,1000~5000万元按0.25%计算;②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计算,500~1000万元按0.8%计算;③工程类,100万元以下按1.0%,100~500万元按0.7%计算,500~1000万元按0.55%计算。以上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本项目按①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2)中标服务费缴纳时间及方式: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现金、电汇、网银形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采购编号,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全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202009709900000706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景芳支行采购需求立项依据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地下水监测站网数据实时上传水利部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4〕26号)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地下水监测数据接入国家地下水信息系统流域中心和国家中心节点;负责本省地下水监测数据质量和省级节点数据安全。2.《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水资管函〔2023〕100号)明确地下水水位为地下水管控指标。3.《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量化指标(试行)》(水文地函〔2019〕35号)规定进行信息报送质量评价,包括到报率、完整率、交换率和总体评价,按省级单位对上述指标开展月、季、年度统计。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4〕117号)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有关重点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确保重点工作数据质量。项目工作内容按照年、季和日的频次要求,分析地方站监测值汇集情况,按照国家地下水信息系统的国家中心节点(水利部)和太湖流域节点的报送范围收集、整理测站数值,报表审核修改,针对缺报、漏报、错报等问题进行督促和修改。确保浙江省监测站报送流域、报送国家中心的上报率、完整率和日交换率,建立数值到报台账。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整理复核应接入测站资料,每日对数值质量进行合理性检查。针对测站编码变更、测站基础信息变更、测站迁站、换站、停测等测站调整或测站基础信息变更等问题,完成数值修改。针对变幅较大的水位/埋深监测数值进行合理性检查,逐一与测站核实,对异常数值进行修正。编制完成《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汇集情况年度评价报告》。项目进度要求2025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项目目标要求保障监测数值月均到报率不低于95%,月均数值完整率不低于95%,月均交换率不低于95%,编制完成《浙江省地下水监测成果汇集情况年度评价报告》,提高数值准确率和时效性,为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提供支撑。验收方式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2)提交初步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41%;(3)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评标细则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供应商不予答复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审。评标原则与方法(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分别进行评审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与报价评分之和。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外。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评审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商务技术的评审。(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集体评议的方法进行;主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评分超过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单位主观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分时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报价文件部分:①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4)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的;6)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7)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②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对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凡属采购文件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调整并作为评标价。报价计分办法:所有通过以上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评分,满分20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的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属于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符合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认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不得拒绝。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1)综合评分满分100分。(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类型序号评标内容和标准分值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一、商务技术分(80分)1类似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地下水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合同】2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2体系认证: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3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下同。5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4项目组人员: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按职称高的计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客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5工作方案:整体工作方案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6工作基础: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熟悉,重视已有工作基础的收集和利用。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7工作思路: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8预期成果:预期工作成果框架布局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9人员分工:项目组成员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0工作流程:收集、整理测站数值的工作流程安排合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1工作方法:报表审核修改的方法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2项目重难点: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分析透彻、合理。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3工作建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建议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5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4进度控制:总体进度安排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度控制合理(0-5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有利于项目开展(0-5分)。10主观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15质量保证:结合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项目质量保障工作机制(0-5分);内部校审制度齐全(0-4分)。9主观分二、报价得分(20分)17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20/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部分”得分高低决定名次;如依旧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名次(不允许弃权)。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1: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页码(2)投标承诺函.............................................................................................................页码(3)联合体协议(如有).............................................................................................页码附件1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此承诺函。附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名称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名称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名称1)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联合体成员名称2)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此条可不填)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2: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3)主要类似业绩情况................................................................................................页码(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页码(5)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页码(6)技术方案................................................................................................................页码(7)技术偏离表............................................................................................................页码(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附件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水利厅、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附件4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通讯地址传真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电子信箱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单位总人数(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人)单位总人数(人)其中初级职称人员(人)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主要类似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主要采购内容合同签定时间完成时间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工 作 单 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 历专业职称拟任本项目职务执业资格备注123......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若不填写则视为全部响应。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3:2024年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采购编号:ZSSJCG-20241000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监测成果校核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