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2024)
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忠和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
2、项目实施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
3、预算金额:134223.28元。
4、最高限价:127244.17元。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100%。
8、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内容: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即7、8、9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9.2.1以及9.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龙冈镇)https://www.yandu.gov.cn/col/col3365/index.html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龙冈镇)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交纳。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八、投标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6日8时30 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0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龙冈镇政府北楼2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龙冈镇政府北楼2楼开标室
十、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一、其他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电子档即PDF文件(以U盘为载体,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材料PDF文件须与投标时纸质材料一致,反之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龙冈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龙冈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龙冈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材料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龙冈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0515-88718356
十四、、附件下载:附件-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zip
采购人: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15962081087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华兴大道12号
招标代理:忠和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96887176
地 址:盐都区盐西大厦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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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名称(签章)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签章)忠和咨询(江苏)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招 标 概 况1项目名称: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招标内容: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20日历天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网银、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行龙冈支行;账号:32001735040051140660),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工程名称。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标前,投标人将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3递交疑问时间: 2024年 11 月 4 日 12 : 00 时前;递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邮箱):158749218@qq.com(发送邮件后投标人应当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 4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龙冈政府北二楼开标室5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龙冈政府北二楼开标室6招标控制价为:127244.17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联系人:房先生联系电话:1596208108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396887176第二部分总则1、综合说明1.1设计单位:/1.2招标规模: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投资约13.4万元。1.3招标范围: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1.4项目地点:龙冈镇境内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6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已落实1.7施工内容:龙冈镇食品园区魔芋食品公司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拓宽等,具体详工作量清单。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2、招标方式2.1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2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总则、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开标、评标、定标、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附件等内容组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4信誉要求: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9.2.1以及9.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4.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即:7、8、9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9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5、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保证金6.1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网银、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行龙冈支行;账号:32001735040051140660),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工程名称。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标前,投标人将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6.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6.4本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已在最高投标限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分摊,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项目代理费为肆仟元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6.5本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宣布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提供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将纳入龙冈镇招投标交易黑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龙冈镇招标市场。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6.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6.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6.6.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6.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6.6.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6.6.6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6.6.7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6.7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苏建规字〔2014〕2号文件处理。6.7.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3、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4、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6.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第三部分技术参数1、计税方式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2、合同定价方式2.1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土建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的计价方式。4、预算审核价4.1本项目经预算审核后招标控制价为¥127244.17元。本项目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土建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经审计部门核定后的价格(其中:招标人预算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均不含规费、税金)。4.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终预算审核价的投标报价。4.3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4.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利润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2、措施项目费用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税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总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费3、其他项目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工程排污费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9%6、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和招标人提供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除税价格。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除税价或市场信息除税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取。8、风险费率:投标人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设备费)的适当比例和相关规定考虑。二、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二)总价措施项目(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文件规定足额计取。根据《费用定额》内容的规定,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如下表(表中项目名称及省级标化增加费可选择使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基本费率(%)省级标化增加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1市政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5//2绿化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2、夜间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4、二次搬运费:执行《计价定额》。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8、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市政1.5%、绿化1.65%)计算。9、赶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10、工程按质论价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计算。11、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12、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为/)计算。二)专业措施项目1、建筑工程(1)非夜间施工照明(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2、安装工程(1)非夜间施工照明(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3、市政工程4、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上述各项措施项目费用,招标人在确定最终预算审核价时按计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考虑或计取,同时要求各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自行考虑上述所有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费用。中标后所有措施项目费结算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约定。三、其他项目费用: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确定为“暂估价”的设备材料和专业工程,发包方式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总承包服务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可选):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余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四、规费:1、环境保护税:暂不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工程排污费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中的标准执行。五、税金:本工程按增值税一般方式计税,税率为9%。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1、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依据及要求1.1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1.1.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答疑文件、补充通知;1.1.2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设计文件和设定的最终预算审核价;1.1.3省、市现行其他相关配套文件;1.1.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等技术资料;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人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1.1.6投标人的企业定额及投标期间的各类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2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1.2.1投标报价的计价成果文件必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附件)。1.2.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的计价成果文件中的内容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误或遗漏,只能通过答疑的方式由招标人统一修改更正。1.2.3如投标人承诺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应在投标报价时足额考虑创优所增加的施工成本,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2.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未填报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人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其他单价中,无论何种原因使该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的变更,结算时均不作调整。1.2.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进行投标总价或合价的优惠(或降价、让利)或隐性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与各分项子目的合计之和一致;各分项子目应与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一致。1.2.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因素外,在合同实施期间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项目合同的风险。1.2.7除计价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及要求本项目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即PDF文件(以U盘为载体,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材料PDF文件须与投标时纸质材料一致,反之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下述所有内容,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文件编制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印,否则做无效标处理)2.1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2.2.1封面(样式见附件)。2.2.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样式见附件)。2.2.3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2.4投标承诺书(样式见附件,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2.2.5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2.2.6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7投标人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8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9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11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即:7、8、9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2.2.12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后缀为:“.13jt”的电子档和印章及签字齐全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的电子档(以U盘为载体,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材料PDF格式文件须与投标时纸质材料一致,反之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以上2.2.1—2.2.12条除电子档外,须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及电子档封入同一个封袋中。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正、副本不全,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要求以评标办法及上述标书组成规定为准,其他部分如有涉及,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3.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3.2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或删除。3.4标书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副本,投标原件及电子档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标书号。3.5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定标1、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规则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规则详见第七部分。2、开标、评标、定标2.1开标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投标人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未提供上述证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2.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确定。2.4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所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2.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如有授权);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的;3.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6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3.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的;3.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3.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3.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3.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内容做出明确承诺的;3.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1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的;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3.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1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人员违反规定滞留开标现场、扰乱秩序、酗酒、大声喧哗、影响开标评标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3.17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8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情况除外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绝其投标)3.1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3.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计价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或投标报价计价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的载体未采用专用光盘,或投标报价计价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无法导入评标系统,或投标报价的计价成果文件电子文档实质性内容与文本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3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答复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或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5、评标、定标5.1评标委员会组成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和其他人员组成。5.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独立开展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5.1.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1.4在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下列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5.1.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相关媒介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中标通知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前确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在相关媒介上予以公告。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授予合同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合同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9、其他9.1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间,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可凭居民身份证退还原件资料;公示期满后,如中标候选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可凭居民身份证退还原件资料。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取回原件而造成资料丢失,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原件外,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另行存档备份。9.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9.2.1以及9.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9.2.1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9.2.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9.3投标须知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9.4本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0、评标定标办法详见第七部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即招标人承包人:即中标人1、合同价合同价的签定必须与中标价一致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承包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履约担保本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宣布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提供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按招标文件约定退还。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等相关凭证,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将纳入龙冈镇招投标交易黑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龙冈镇招标市场。5、项目组成员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6、合同工期6.1合同工期以中标人投标时承诺工期为准。6.2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要充分考虑恶劣天气的影响,确保按期完工交付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因招标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招标人签证确认后顺延。(是否补偿相应经济损失,在合同中由双方具体约定)6.3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7、质量标准7.1合同质量标准以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准。7.2如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标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8、材料设备供应8.1除招标文件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有)中的材料为招标人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中标人组织采购,凡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中标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向招标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相关规定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中标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2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如有)、《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有)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材料或设备,招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价格,由中标人负责材料进场时的质量把关,确保材料无质量问题。8.3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如有)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下的材料或设备,招标人保留通过询价、谈判、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最终供应价格的权利,并由中标人负责按招标人确定的价格和规格型号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采购款。对该部分材料或设备,中标人应至少提前30天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材料或设备供应计划或采购方案,提请招标人进行市场调查或共同组织采购。招标人在结算时向中标人支付其负责采购、保管、配合管理、开票等的费用,该费用为采购合同总价的/%。8.4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有)的材料或设备,中标人应提前30天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材料或设备供应计划,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招标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清点,由中标人接收,其材料的质量由中标人把关。如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针对上述材料或设备自报总承包服务费的,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最高可按不超过招标人供应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总价的1%的标准协商计取总承包服务费。9、工程付款9.1工程款指合同价(即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1)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70%(3)余款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经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10、合同定价方式与工程结算10.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风险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10.2结算价=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变更工程价款±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10.2.1上式中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调整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种情况:10.2.1.1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设计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不超过15%时,其综合单价执行中标综合单价。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0.2.1.2招标人签证使用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实际发包价。10.2.1.3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如有)中的材料价格调整。10.2.1.4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程序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扣除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税金和规费)下浮率=1-×100%预算价(扣除预算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税金和规费)注:上式中暂估材料总价以招标人公布的为准。10.2.1.5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中标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已有的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中标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招标人确认后调整。10.2.1.6施工期间部分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超出一度幅度时的风险约定:工程价不调整。10.2.1.7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政策性调整,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应调整工程价款不调整。10.3以上关于合同定价与结算方式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关于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10.4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存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综合单价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承包人让利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放弃该单项施工,或要求增加任何其他费用,如有发生,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已施工部分按60%结算,并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龙冈承接任何工程。11、安全施工此工程必须确保安全,若发生不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12、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12.1缺陷责任12.1.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12.1.2中标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12.1.3缺陷责任期内,招标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12.1.4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1.5其他关于缺陷责任的有关约定由合同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具体约定。12.2保修责任12.2.1本项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12.2.2合同双方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的约定应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中规定的最低标准和要求。13、工程分包13.1本招标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如有)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的,招标人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最终发包价。如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针对该部分专业工程自报总承包服务费的,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最高可按不超过该专业工程发包价的3%的标准协商计取总承包服务费。13.2本招标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如有)中,招标人拟自行发包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专业工程项目,如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针对该部分专业工程自报总承包服务费的,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最高可按不超过该专业工程发包价的3%的标准协商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该部分工程中标人可以施工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可优先获得考虑,但不得计收总承包服务费。13.3中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在施工方案中将拟分包方案进行说明;并在签订合同时经招标人确认,同时,中标人应保证在合同实施期间接受分包的第三人应具有国家相关资质规定的资格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13.4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若发现中标人擅自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4、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或中标人如有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其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15、其他15.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中途如须离开超过3个工作日,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5.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征地、拆迁、清障原因除外)与招标人无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5.3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有消防、市容保洁、环境噪声、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15.4中标人进场后自觉服从招标人对工地安全、标准化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如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现象,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15.5本项目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15.6本项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15.7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一项评审不通过不参与下一项评审。1.资格审查:1.1、审查各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1.2、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交上述资料、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或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和商务性评审:2.1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予无效投标的情况,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价成果文件封面造价人员签章不作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清标过程中计价成果文件无法导入清标系统;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一致的;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是否良好,近三年是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有效性评审。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2.2报价评审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废标。2.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2.2.3若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有效投标文件等于3家时,直接推选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2.4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作为评标控制价。(评标控制价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少于7家时,则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当场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最接近的为第一中标人(即差额最小的),以此类推。上述(1)至(3)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3)项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价与评标标准值差额绝对值多少,直接推荐差额的绝对值最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差额的绝对值相等的,投标人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直接重新招标或保留其他发包方式。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附件1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手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附件4诚信承诺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全名)系(公司名)法定代表人,现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诚信承诺:①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②我方不存在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情形;③我方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④我方未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⑤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⑥我方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⑦我方杜绝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行为;我方在本次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如有违背上述承诺诚实行为的:①自愿扣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②今后将不再参与龙冈镇项目招投标活动。③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同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6.中标结果确定后,我方保证将履约保证金缴至招标单位。7.我方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使用虚假资料骗取投标、中标资格,或隐瞒公司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投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情况,除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外,三年内不再参加贵方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接受贵方的处罚。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保证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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