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
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 JSZC-320992-JSXH-C2024-004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92-JSXH-C2024-0047
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823078万元
采购需求:
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单位)
单位地址:新龙广场6号楼20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15-67891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中南世纪城悦城17幢226室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738800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17388003199
附件下载:
清单--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doc
JSZC-320992-JSXH-C2024-0047采购文件.doc
[金山文档]清单、图纸--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rar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992-JSXH-C2024-0047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总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须知…………………………………6合同文本……………………………………17采购需求……………………………………28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0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92-JSXH-C2024-00472.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7.823078万元5.最高限价:137.823078万元6.采购需求: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详见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9时,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新龙广场6号楼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15-678911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中南世纪城悦城17幢226室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738800319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15-678911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33.1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供应商操作手册。34、其他34.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34.2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34.3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34.4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乙方:根据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标的物名称)招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的标的物甲方向乙方采购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采购工作量、合同价格与支付;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款的组成: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注:合同价包括全部设备及配套辅材的供货、运输、卸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及辅材、机械费、管理费、运杂费、配合费、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措施费及成品维护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规费、税金、备品备件、招标代理费、伴随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除中标价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进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一次性报价。附件:清单报价表及服务要求2.2、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备注: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应当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至5%)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申请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按审计金额的80%支付,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尾款支付时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凭下列单据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确定):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B、正式的发票;C、由甲乙双方签章的《供货合同履行验收报告》。2.5、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6、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质量与验收:3.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3.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3.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3.6、本项目招标的货物供货前通过甲方确认后供货。3.7、乙方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清单及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供货,不得随意放弃项目,如因乙方放弃供货结算时对放弃品种按照财政评审价单价3倍价格在总价里面扣除。3.8、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3.9、甲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供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10、后期甲方验收、检测存在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更换。四、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并供货,如后期出现验收不合格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乙方自行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五、标的物的交付5.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5.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5.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六、伴随服务6.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6.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6.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6.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6.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7.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7.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7.3、验收期限自所有货物安装完成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7.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7.5、乙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验收方案。八、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8.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8.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8.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九、交货方式9.1、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9.2、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0.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0.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招标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十一、安全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货物供应、安装、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产品质量不合理、不坚固、施工不规范,以及一切自然损坏而造成的货物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三、索赔13.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3.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四、工程结算方式:中标价±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十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5.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5.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5.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5.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5.3、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全部不得转让。十六、合同的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十七、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八、附则18.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叁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18.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8.4、乙方自行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8.5、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十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廉政合同根据相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1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七)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暂停支付工程款、取消中标资格、中止合同的处罚,并建议盐城市有关主管部门禁止乙方一至三年内进入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程建设市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八)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等单位的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在第一时间向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口头或书面反映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旅游及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以及通信充值卡、加油卡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汽车或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人员行贿、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上述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上述人员参加宴请、健身、旅游及娱乐等活动。(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以及通信充值卡、加油卡等。(四)乙方不得为上述人员提供汽车或住房等装修;不得为上述人员的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乙方愿意以工程合同总工作量的1%作为廉政保证金。第2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导致甲方人员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的,甲方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参与其公司内部分包工程建设并没收廉政保证金(甲方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的处罚。第3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检查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4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为止。第5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份数与本主合同的约定相同,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3.招标内容: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包含原有设施拆除),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清单。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5.质保期:一年2、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1)、凤景河、第一沟交汇处泵功能技术要求:泵型:轴流潜式污水泵,口径600mm,流量:3600m3/h,功率:55kw,数量:1台,一体化泵房,并包含配电箱、电缆、闸阀、压出管、伸缩管节等。(2)、康乐苑东侧、大寨河西岸泵功能技术要求:泵型:雪橇式潜水混流泵,口径500mm,功率:37kw,数量:1台。(3)、国庆沟与九总沟交界处泵功能技术要求:泵型:潜水排污泵,口径350mm,流量:700m3/h,扬程:20m,功率:45kw,数量:1台,并包含配电箱、电缆、闸阀、伸缩节和耦合装置。(4)、大寨河闸站1#泵改造功能技术要求:泵型:轴流双出水泵,口径800mm,流量:6600m3/h,扬程:2m,转速:580r/min,数量:1台。启闭机:型号:LQD-80手电两用螺杆式,材质:铸铁,功率:2.2kw,数量:2台。三相异步电动机:型号:YE2-315L1-10,功率:75kw,转速:590r/min,数量:1台。手电闸阀:公称直径:DN800,型号:JUSTZ-60,功率1.5Kw,600N.m,24r/min,380V,4.12A,数量:2台。浮箱式拍门:公称直径:DN800,材质:铸铁,工作温度:60度以下,工作压力常压至0.25MPa,拍门盖开角:大于60度,巴氏硬度:30-40,数量:2个。以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功能及使用要求四、投标报价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苏协招[2022]002号文、苏建价协[2022])7号)计费。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2.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采购公告”,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如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需对已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澄清或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疑的,采购人将通过“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下载该文件,因投标人未下载该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2)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3)清单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5)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等现行计价文件。(6)人工工资指导价文件:苏建函价〔2024〕83号文。(7)建材信息价:2024年第7期(第7月)《盐城工程造价》。(8)计税方法:增值税一般计税。(二)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其中:人工费=计价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计价定额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计价定额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及利润按《费用定额》计取。)(2)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税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备注:除税综合单价=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总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3)其他项目费,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票据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税率。(备注:税金税率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法)(6)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1)清单工程量按《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招标答疑、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进行计算。(2)材料单价执行优先顺序为:2024年第7期(第7月)《盐城工程造价》建材信息价、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定价格、经调研的当期市场价格。(3)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一定数量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自身的施工方案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本项费用中标后工程结算时总价不得调整。(4)招标控制价已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是指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对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取。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如下:序号单位工程名称计算基础基本费率(%)标化增加费率(%)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1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2.2/0.311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5/0.21工程结算时,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费率进行调整,未提供相关考评手续的,则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6)工程按质论价费:投标时暂不考虑,结算时按本工程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7)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时暂不考虑,结算时按本工程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8)《费用定额》中的费率为区间的按中值计取。3、投标报价方式3.1固定单价报价。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于工期、质量等要求,并计入总报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3.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3.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营改增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疑问送达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进行调整。3.2.3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应根据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清单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营改增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等确定。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应根据费用计算规则另外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除合同约定外,中标后综合单价不可调整。3.3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下列因素,并将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不因下列因素而调整中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3.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发现清单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备注内容等存在错误或歧义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书面提出质疑。未经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书面答复的,投标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发包人均不负责任(如:工程量清单存在重复、不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重复等等,均需要根据每个清单所描述的项目特征进行报价,与招标控制价如何组价无关)。工程结算时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特征、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出现不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重复时,不论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是否对重复内容进行报价,结算时均不重复计算。3.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3.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和范围,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3.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将建筑工程一切险(含招标人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不另列项目计算该项费用给中标人。3.3.5承包人须提供建设、监理、跟踪审计(由建设单位确定)、设计等单位满足办公要求的场所及各类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除外),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承包人搭设、布置的临时设施等应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影响发包人后续专项工程的施工,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拆除、重建或者变更线路等,且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3.3.6承包人需自行勘察出入施工现场及场内外运输情况(场外要特别考虑的是:超大件、超重件、道路和桥梁限宽、限高、限载等特殊情况),发包人按现状交给承包人,场外道路承包人负责加固、保护并修复,同时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在影响主要道路交通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并听从发包人安排,由发包人协调交警、城管等部门解决问题;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施工。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3.3.7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应注意安全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8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对其完成的施工现场成品移交给发包人前进行保护,不得随意破坏已完工的工程。如破坏需及时按原状修复,如承包人不能及时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场修复,所发生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安排的施工单位报价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按2倍的价格在承包人结算总价中扣减,且承包人无任何理由拒绝执行。3.3.9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报告并做好防护,如因承包人没有及时报告和保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3.10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在本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清运出现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结算资料中承包人必须提供有建设单位、监理签字确认的临时设施拆除(包括塔吊基础)的工程签证单,如未提供,经核查发现承包人未拆除的,一律按相关计价定额计算(不下浮)并按2倍在结算总价中扣减。3.3.11如发包人代扣代缴本工程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费用,承包人必须履行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3.12本工程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由承包人代为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按规定承担。3.3.13如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部分以市场价计算的材料价格、总价措施费中以费率取值的等费用与实际支出相比偏低的,或部分清单组价不合理(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部分清单组价不合理等,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等等因素时、或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费,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让利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3.3.14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入点,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须自行将临时用电、用水接至工地施工现场,相关接电、接水费用与供电、供水部门对接办理相关用电、用水手续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将水、电路接至接入点时,或发包人提供的变压器电源负荷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等原因,为确保工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备用电源(如发电机)发电、架设临时用电等措施费用的,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结算时按签证台班量、定额功率,仅计取发电机组租金,油费及进退场费用不计,相应定额台班中电费不扣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以上因素。3.3.15地上地下管线方面:(1)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地貌、土质及现有地下管线(包括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和设施(包括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包括地方矛盾处理)及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考虑到的可预见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结算。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设施进行保护,所有费用(包括发生的保护或迁移费用、手续办理及与相关单位协调等费用)一律由中标人承担。如管线与施工有冲突,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编制专业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保护性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按照方案实施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考虑到的施工方案而未考虑到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后,如投标人未对施工场地踏勘,且未向招标人了解地形地貌、土质及现有地下管线、设施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资料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或迁改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提出但招标人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性的,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3.16要求较高材料。若招标人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若必须使用品牌体现性能质量需求的,则在列出品牌时,不能只列某一厂家的产品品牌,必须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如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推荐品牌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本地无法供货的,或采用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且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或者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含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技术要求的参数表、检测报告等,以及证明货物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以书面形式放于投标文件中),经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1.因项目特殊要求,发包人主动要求变更材料和设备品牌的,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进行询价(同档次材料、设备不代表同等价格,所有同档次材料也需要询价确定差价,下同),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2.因承包人原因无法采购招投标要求材料设备,经发包人同意的,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设备进行询价,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原则上材料、设备单价均不核增。导致工期延长的,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另行处理。3.未经发包人同意变更的材料和设备,由发包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是否认可变更后的材料设备,若不认可,则不予结算,并由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提出书面处罚意见;若认可,由发包人组织对变更前和变更后材料设备进行询价,结算时调整两者的差价。原则上材料、设备单价均不核增。3.3.17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的其它事项。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要求1.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并供货,如后期出现验收不合格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3.投标人在供货、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第三方产品知识产权情况,若出现技术、经济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中标人全面承担并全权解决,并确保不影响项目的进度。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盐南高新区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 其他位列明行业 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二、评标标准1、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资信证明文件)(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注: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工期、质量等方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602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公司具备工程皮卡车一辆的得基本分2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排水泵站安装工证书,每提供一本的得基本分1分,最多得6分。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高压、低压电工证,每提供一本的得基本分1分,最多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103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或运维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高6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一项不得分。运行维护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一项不得分。若合同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绩发包方出具包含泵站工程施工项目或泵站运行维护项目的证明加盖业绩发包方公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4承诺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问题无条件24小时内到场解决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25施工方案投标人根据自行勘察项目现场情况,针对本项目编制总体维护方案,要求方案科学、可行、全面。投标人结合现场条件,并根据运行规程和行业相关标准制定详细运行方案(包括项目总体概述、运行内容、维护操作、维护管理、应急措施等)。评委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进行比较打分,具体如下:1.项目概况: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概述全面的得2分,总体概述一般的得1.5分,总体概述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泵站土建施工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3.水泵设备安装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4.机电设备维护保养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5.技术保障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6.组织机构配置:配置丰富、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7.应急措施及预案: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较全面的得2.5分,方案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06节能环保1.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如响应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并加盖单位公章,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合计10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磋商响应函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施工方案等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公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清单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施工方案等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泵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