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 服务器 数据存储设备 存储设备招标公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JSZC-320200-JZCG-G2024-0230

项目概况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0200-JZCG-G2024-023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 
项目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0号
联系人:李群松
联系电话:82226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
联系人:童贞
联系电话:0510-81827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贞
电话:0510-81827754

 

JSZC-320200-JZCG-G2024-0230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项目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人: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四年十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JSZC-320200-JZCG-G2024-023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浏览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2.项目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准。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4.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李群松;电话:0510-82226641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李群松;电话:0510-82226641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童贞;电话:0510-81827754八、其他(一)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二)完成项目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系统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三)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均免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本项目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至少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参照本章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交易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8.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交易中心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偏离表、《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等内容。10.2投标人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中的给定格式模块为准,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12.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额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投标偏离表1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依法组建,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询问。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26.1.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6.1.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6.1.5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26.1.6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6.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10投标人的项目(采购包、标项、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本采购包、本标项、本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1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3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26.1.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6.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1.1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1.1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1.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6.1.2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6.1.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3交易中心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无效的确认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4.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书面质疑的,须同时提供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且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有权向“苏采云”系统平台方进行核实。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是指: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和已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有效获取的界面截图(截图上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在供应商的界面操作一栏处能够显示“上传文件”按钮的,代表该供应商在本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已从“苏采云”系统中进行了获取)。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交易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圆(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注:采购项目如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如项目允许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8.1.2尾款支付时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注: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采购[2020]52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一部分项目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信息化系统包含:小型机及服务器(含服务器、虚拟化平台、文档管理系统、容灾备份系统等)、数据存储设备、PC终端及打印机外设、网络系统及信息安全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终端及服务器管控、入侵检测系统、运维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日志分析设备、流量监控设备等)、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精密空调、科技法庭系统(含高清科技法庭平台、标准型高清科技法庭、简约型科技法庭、法庭三同步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庭审系统)、监控安防系统、一卡通系统等。以上信息化系统分别位于无锡中级人民法院本部(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和无锡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32号),为确保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在运营期内能够长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保障法院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施行自主管理的基础上,需要通过外包服务团队的配合,以其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为本院信息化系统提供更为周到、安全的保障,以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二)需维护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及品牌型号单位数量采购日期一、小型机及PC服务器1小型机oracleT5-8台22012.122小型机富士通M5000台12010.103服务器DEll R710台32011.034服务器联想R680台182012.125服务器DEll R920台52015.036服务器DEll R930台342018.05二、数据存储设备1存储设备Netstick2416R台32018.062存储设备Netstick16088R台22015.043存储设备Netstick6980R台22013.034存储设备ED-IN 6880R台22012.075存储设备Edi 1956台32010.06三、PC终端及打印机外设1PC终端联想415台202019.052PC终端联想815台1602019.113PC终端联想810台1502018.034PC终端惠普400台1002015.125PC终端联想910台62018.036PC终端联想6500台202015.127PC终端联想9350台102016.038PC终端联想7200台1202014.089PC终端联想4390台2842013.0810PC终端联想4600台12006.0711PC终端联想6900台632009.1212PC终端联想7360台62010.1213PC终端联想8390台92012.0114PC终端联想K41台422015.1215PC终端联想E42台202018.0316PC终端联想E4430台302014.0817打印机 HP226dn台102018.0318打印机富士CP228台72018.0119打印机富士通DPK810H台132018.0120打印机兄弟MFC-9140CDN台92018.0121打印机 HP pro701台52017.0222打印机 HP 便携式打印机OJ200台162016.1223打印机富士355d台1502018.1124打印机 HP M401DN台202015.1225打印机爱普生LQ-520K台232015.1126打印机HpM1536台52014.0827打印机 HP1008台1052008.1228打印机 HP1020台592009.1229打印机佳能2900台622014.0730打印机佳能MF4452台202012.1231打印机 HP PRO CP1025台62012.0232扫描仪佳能M160台52017.1233扫描仪 Avision AH130台252014.11四、网络系统相关设备1主交换机 H3C 7506E台22014.092主路由器 H3C SR-6604台22014.093移动办公网路由器 华为AR46台12006.114楼层交换机(外网) H3C 5100s台102006.125楼层交换机(内网) H3C 5120s台112012.076楼层交换机(内网、设备网) H3C 5130s台352017.107广域网互联主路由器 华为NE20台12006.118设备网主交换机 H3C 6506R台12006.119专网交换机 H3C 5500S台32006.11五、安全系统设备1外网防火墙Sec Gate3600台12017.082专网网闸 SecGate3600 G1500台22018.053专网防火墙 SecGate3600 NSG5500-TY86p台22018.054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堡垒机)SecFox C5000-TF20W台22018.055入侵监测系统 SecIDS3600 D5000-TG30w台12018.056漏洞扫描系统 SecVss3600 S1500台12018.057网络分流器 数维NT-FTAP-16XE台12018.068内网防火墙深信服af-2000-B2180台42022.019光闸奇安信Secgate-3600-G1000台42019.0510光闸奇安信Secgate-3600-G600台22019.05六、不间断电源设备1UPS不间断电源艾默生APM150-90KVA套22018.022UPS不间断电源艾默生UHA1R0060L套12018.02七、机房精密空调1机房精密空调艾默生P1035DA+LSF42套82018.022机房精密空调艾默生P1020DA+LSF32套12018.023机房精密空调艾默生DME12MHP1+DMC12WT1套12018.024机房精密空调艾默生DME12MHP1+DMC12WT1套12018.02八、科技法庭系统设备1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123台802017.022简约型科技法庭高清编码主机 AS-H3004台192017.023专业调音台 SOUNDCRAFT EPM12台212017.024会议界面话筒 HT-710套802017.025专业功放 CROWN XLS-402D台32017.026标准科技法庭庭审数字一体机台72017.027法庭专用画面合成服务器台22017.028法庭录像备份服务器台12017.029电子质证终端一体机台1102018.12九、监控安防系统设备1嵌入式监控平台 2802套32012.022嵌入式监控平台 2801台12016.103IP网络存储套82017.114高清电视墙套12012.025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310 台132012.026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212 台42012.027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221台1262014.118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2232台1032016.129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2252台532016.1210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2233台542018.1111高清监控摄像机 KEDACOM IPC423 台82012.0212拾音器快鱼 S1001NX只602016.1213摄像机电源台1302016.1214集中式解码器台22016.12十、一卡通系统设备1一卡通管理平台套12017.082人脸门禁一体机立方RF-UCF-01台262018.123考勤机立方RF-TC10-X台72018.074门禁控制器RF-AX50P-NT2套352018.075门禁读卡器RF-AB20-SC36套322018.076IC感应式读卡器 RF-RC70K只1292018.077出门按钮只402018.078发卡器 RF-RC10-X台22018.079消费、充值机台82018.0710视频检测车辆管理系统套32018.07(三)项目技术要求针对各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实际使用需求,制订具体的维护策略和方案,包括设立项目专属服务团队、提供热线及远程支持、常规易损备件和备机储备、合理安排预防性巡检和健康检查、及时响应各类现场服务需求、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提供特殊需求值守保障等。1、服务提供方式:1.1组建项目专属服务团队根据本项目需要选取合适人员组建专属服务团队,设定项目经理1名并至少配置4名服务人员常驻本院,实时保障各类系统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同时,为确保本院各类设备故障获得快速解决,维保单位需另外设立不少于3人的专家支持团队,随时提供远程或现场支持,并通过有效的监控手段,确保项目交付的整体质量和时效性。1.2提供服务热线和远程支持开通热线支持电话,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关怀服务,随时接受系统故障的反馈和申报,并提供产品技术咨询、设备配置与使用指导、硬件或软件故障诊断,以及软件升级指导等相关技术支持;必要时需提供网络远程技术支持。1.3提供备品储备及备机支持根据系统设备的实际使用和历史维修情况,针对常规易损部件,提前储备相应的备品,确保维修时效;针对关键节点设备,必要时提供备机支持,直至故障设备修复。1.4定期安排巡检和健康检查合理安排系统设备的定期巡检并进行必要的常规维护,以消除系统隐患、提高运行效率、保障系统安全,进而全方位地加强对系统的管理。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寻求避免问题重复发生的最佳方案,提高整体维护效率。1.5提供现场应急维修对于通过电话及网络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故障,需即时安排现场维修服务;现场维修服务的内容包括对系统设备故障的分析、诊断、解决及硬件设备的维修、调换等;现场服务的范围除上述故障处理外,还可包含设备使用咨询、系统维护、设备保养、技术支持、软件升级或最新产品信息推广等;现场服务人员需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1.6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鉴于本项目相关设备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保障设备故障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尽可能降低因设备故障给日常工作带来的影响,维护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保障各类服务需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响应和妥善解决。1.7提供特殊需求保障对于部分需要加强保障的重要时段,如重要会议、大要案庭审、系统升级切换或业务系统发生重大事件时,需安排专人提供现场值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与处理时效,从而有效保障重要时段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2、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2.1服务提供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时间备注远程支持7×24小时包括电话及网络支持现场支持7×24小时远程无法解决需要现场支持时,按此时间段提供服务备件支持7×24×2小时经诊断需备件支持时,在7*24小时期间2小时内提供巡检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按计划实施2.2优先级别说明服务的优先级别根据事件的紧急度来判定,紧急度分为高、中、低三种:名称优先级别具体说明紧急度高指设备等方面的损坏导致实时业务的中断,造成重大的后果。紧急度中设备等方面的损坏对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紧急度低设备等方面的损坏对业务的影响不大2.3服务响应和解决时限服务优先级对应的服务响应时限和解决时限参考如下:优先级别远程响应时限现场响应时限事件解决时限通知人员列表高即时1小时4小时项目经理/技术主管中15分钟2小时8小时一、二线支持人员低30分钟4小时24 小时一线支持人员补充说明:上表中的响应时限为非驻场工作时间的响应要求;驻场工作时间内,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涉及硬件故障的,需在24小时内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完成实施。3、驻场人员技能要求: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项目所需的相关技能。驻场服务人员应服从院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院方的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他活动。如需请假需提前告知并获得院方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运维服务外包单位需补充相关能力的人员替岗。驻场服务人员应与院方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驻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院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对院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相关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驻场服务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时必须在保证数据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驻场服务人员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服务工作,试用期1个月,院方有权进行合理选择。合同期内院方将不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技术、能力、品德、服务态度、精神面貌、出勤率、用户投诉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院方有权要求运维服务外包单位更换服务人员。4、具体维护要求:4.1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维护(含小型机、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等)小型机、PC服务器及数据存储设备是计算机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管理、网站、电子邮件等各类应用系统均运行其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院方管理部门面临越来越多的维护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如系统硬件故障、病毒防范、系统升级等,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相应处理,将会给日常工作和信息安全带来较大影响。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定期查看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的各项指示灯是否运行正常,如有异常,排查错误。b.定期查看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的日志文件,预防或减少问题的发生。c.定期对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上的冗余文件进行整理,确保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高效运转。d.检查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是否有异常情况,使用是否正常、服务状态是否正常。e.定期对设备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备份。f.检查硬件是否连接好,各机柜线缆整齐有序。g.数据存储定期检查,查看数据是否有效。h.定期巡检:定期对服务器和相关主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系统状态检查、设备清洁养护等服务。4.2桌面设备维护(含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为保证项目涉及的所有桌面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各类软硬件问题,需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以充分满足用户对日常服务及应急故障处理的需求。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桌面设备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电脑及打印机等的硬件故障维修。b.电脑及打印机等的软件故障修复。c.系统高危漏洞、严重补丁、最新病毒紧急通知、更新。d.新电脑操作系统的安装。e.新打印机的安装调试,打印测试页检查打印机工作状态。f.其他桌面设备的硬件维修、更换、调试、优化等服务。g.紧急故障处理,包括PC和笔记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各类外部设备故障的处理。4.3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维护(含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两台自主研发面向新一代云业务需求的高端路由器,采用全业务分布式处理架构,部署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口,与省院及各个区县法院互联。核心交换机为数据中心级万兆交换机,楼层交换机近60台,用于法院主干网络。另配有防火墙及网闸设备,用于各网络间数据的交换、过滤和阻断。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网络服务监控:网络及网络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监控及预警。b.网络接入管理:网络接入的实施、配置,设备或用户终端接入网络的实施、配置;管理各网络的类型、接入方式、带宽等信息。管理接入网络的设备或用户终端的名称、IP、MAC、位置、接入方式、接入端口等信息。c.网络定期巡检:网络性能分析、设备日志检查分析等。d.网络调整优化:网络结构、网络设备及网络配置的调整优化。e.网络故障排除:网络故障响应、排查、诊断和处理。f.网络配置和资源管理:网络配置以及IP地址、域名、端口、等资源使用情况的管理。g.安全系统定期维护:安全系统及设备日志检查分析,性能分析等。使用各类安全系统及设备对信息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试分析,根据结果进行安全加固。h.安全策略和配置调整优化。i.安全系统及设备故障响应、排查、诊断和处理。j.突发安全事件和事故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和处置,安全事件或事故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相关报告。4.4机房环境维护(含综合布线、不间断电源、机房精密空调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三个机房:包括主机房、运营商机房和保密机房。机房综合布线采用集中方式布线,每个应用机柜都有一个光纤配架和一个网络配架。两套UPS电源采用主备方式对机房供电,主机房有八台艾默生的机房精密空调,采用轮巡方式对机房进行恒湿恒温处理,确保机房达到要求的温湿度环境。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机房除尘及环境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处理,清理,调整安保摄像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内部。同时检查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架空防静电地板等设施。机房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至+2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0%至85%。b.机房空调及新风维护:检查空调运行是否正常,换风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从视镜观察制冷剂液面,看是否缺少制冷剂。检查空调压缩机高、低压保护开关、干燥过滤器及其他附件。定期清洁空调外机及滤网。c.UPS及蓄电池维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池核对性容量测试;进行电池组充放电维护及调整充电电流,确保电池组正常工作;检查记录输出波形、谐波含量、零地电压;查清各参数是否配置正确;定期进行UPS功能测试,如UPS同市电的切换试验。d.消防设备维护:检查火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外观及试验报警功能;检查火灾警报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及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e.电路及照明线路维护:镇流器、灯管及时更换,开关更换;线头氧化处理,标签巡查更换;供电线路绝缘检查,防止意外短路。f.机房基础维护:静电地板清洗清洁,地面除尘;缝隙调整,损坏更换;接地电阻测试;主接地点除锈、接头紧固;防雷器检查;接地线触点防氧化加固。4.5音视频设备维护(含科技法庭系统、监控安防系统等)1)科技法庭系统维护科技法庭是为了适应新时期“科技服务于审判”的工作需求,用现代化装备和科技手段武装起来的法庭。通过影像、控制、举证、网络等系统,能有效地当庭展示各种多媒体证据,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角度、多侧面、全方位观看和旁听庭审的需求,让各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举证、质证和其他审判活动方面能够“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准确”,有利于加强庭审管理,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增加庭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建设了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包括3个标准型科技法庭和20个简约型科技法庭。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日常维护要求:(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日常维护:每日进入各法庭检查话筒、音频设备、同步显示屏、大屏是否正常;登录科技法庭系统,点击法庭实况,查看每个法庭的音视频是否正常;登录科技法庭后台,查看录像存储盘是否正常;进入科技法庭系统巡检,查看备份是否正常;定期对软硬件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设备做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法院机密内容,做到保密,不得对任何人谈及。接到报修电话,在任何情况下,优先安排处理,优先回复。对所有法庭硬件设备必须熟悉了解,出现断电,断网等问题,能在第一时间排查出故障点。b.定期巡检:每月定期安排常规巡检和设备养护,内容包括科技法庭服务器(标庭、简约、WEB)硬件检查、清洁;音响扩声系统的硬件检查及系统接线检修;摄像机、视频投影及切换系统硬件检查、清洁及系统接线检修;光纤线路及光端机系统的硬件检查、清洁及系统接线检修,光纤线路的检修等。c现场应急维修:包括对系统故障的分析,诊断,解决和硬件设备维修,调换等;接到报修信息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响应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对于厂商保修期内的硬件设备,协助院方联系厂商进行保修。d.大要案庭审保障:重要案件审理时,需安排服务工程师对科技审判法庭系统提前进行系统检查及试运行,配合电视台工作人员对法庭的音响扩声系统进行调试并提供技术保障,主要工作包括开庭前检查案件排期情况;检查科技法庭庭审管理系统软件;检查开庭中庭审主机现场画面及声音情况;协助检测语音激励功能;检查各席位桌面同步显示屏显示内容是否正常,左右液晶大屏显示内容是否正常;检测公诉人示证信号输入是否正常;检测庭审现场音响效果,各席位话筒、备份界面话筒音频输入是否正常。e.重要时刻现场值守:当科技法庭系统有重大改变、升级等情况时,在现场值守、保障全过程。2)监控安防系统维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监控点位近400多个,监控平台4套,9套视频存储设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线路维护、中心设备维护、摄像机维护、视频平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日常维护: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等;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矩阵、监视器图像画面的切换、轮巡;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监控室机房环境检查等。b.定期巡检及设备养护:单季巡检;对容易老化的RJ45接头、电源接头、电源等易造成信号丢失的配件每个季度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焊接。双季巡检;根据监控系统各部分设备的使用情况,每两个季度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院方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分设备各项功能良好,保持正常运行。年度养护;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服务报告;对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每半年向客户提交一份系统运行状态及维护记录报告,根据监控系统经常出现的问题或者有可能存在隐患的方面及时提出使用和整改建议。c.现场应急维修:包括对系统故障的分析,诊断,解决和硬件设备维修,调换等;接到报修信息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响应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对于厂商保修期内的硬件设备,协助院方联系厂商进行保修。d.运行环境维护:1)防潮、防尘、防腐工作;监控系统中的部分前端采集设备,由于长期置于各类特殊环境,所以因地制宜地提高设备自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区域经常采取除湿措施以解决防潮问题,是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必要手段。2)防雷、防干扰工作;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而防雷、防干扰的主要措施是要维护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此防雷地网是按等电位体方案建设的独立的,地阻小于1欧的综合接地网,需杜绝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接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4.6一卡通系统维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卡通系统主要涉及门禁系统、就餐系统、道闸系统和考勤系统。一卡通系统维护工作的核心内容是需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规划,分析问题原因,提前预见问题所在,消除隐患,保障系统稳定工作。同时,对于一卡通系统来说,由于大多数设备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长期使用后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需要重点关注防潮、防尘、防腐等方面的维护工作,排除各类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升设备的运行效率。1)服务提供时间需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受理,并协助我院及时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方式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2)响应时限接到报修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供远程和现场响应(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驻场工作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无论事件优先级别都应即时响应。3)事件解决时限到达服务现场后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之内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详见服务级别及响应标准);如需要进行备件更换,2小时内确保备件到达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a.门禁一卡通系统巡检和养护:常规性巡检(6次/年);管理机、门口机联网呼叫功能检测,读卡器、出门按钮与门锁开启功能测试。系统性保养(1次/年):各楼层设备间设备的检查,包括线缆连接、工作状态、电源供电、箱盖封闭等,确保系统处于完好状态。b.停车管理系统巡检和养护:常规性巡检(6次/年);硬件设施检查,连接插座的引线紧固,电压测试等;出入口栏杆机自动、手动功能检查,传动部分机械润滑、螺丝紧固以及栏杆机与其他系统网络、电路连接测试;出入口网络通讯检查、时钟校正。传感器安全及灵敏度检查。系统性保养(1次/年);对系统线路、网络连接的检测;数据传输功能、联动功能的检测。c.就餐系统巡检和养护:常规性巡检(6次/年);时间校时,人员数据的导出,就餐数据的导出,分析,主机除尘保养,软件数据库的备份。系统性保养(1次/年),各楼层设备间的设备检查,确保系统处于完好状态。d.现场应急维修:包括对系统故障的分析,诊断,解决和硬件设备维修,调换等;接到报修信息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响应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对于厂商保修期内的硬件设备,协助院方联系厂商进行保修。e.专人专区服务:鉴于一卡通系统设备数量较多,设置区域较广,为提升问题及故障处理时效,明确责任范围,根据设备分布区域和整体使用情况,需实行专人指定区域负责制,以保证无论是工作日,还是法定节假日期间,都能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于现场服务人员无法独立解决的故障,应及时指派二线技术支持或协调厂商资源进行应急救援,并配合必要的备品或备机支持,快速修复故障。备注:中标单位的维护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法院最终实际安排为准。(四)项目考核制度为保障本项目运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客观工作评定,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制定考核制度如下:1、考核方式对中标单位整体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方式实施考核;每季度考核得分计入《服务工作周期考核表》,最高100分,不增分,按实际情况评分;合同期末汇总每季得分计算年度最终考核得分,并按最终得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2、考核周期每季度首月10号前对上季度的项目服务情况进行整体考核;运维服务过程中进行随机抽查考核。3、考核内容采购单位将按季评估中标单位的日常服务表现,并就以下项目进行评分,作为中标单位当季运维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具体检查内容及评分方式如下:服务工作周期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分值1综合表现周期内服务团队整体工作表现与客户单位服务要求及目标的符合度302工作纪律服从客户单位管理,按照客户单位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根据客户单位的工作指令,及时响应各类服务需求103服务时效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处理方案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或能按时完成客户单位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104工作质量对周期内服务效果的总体评价;根据故障是否一次解决、故障设备恢复正常后的使用情况以及短期内故障是否复现等情况判定155技能水平服务人员技能水平是否满足客户单位要求;或在获得有限帮助的情况下,是否能独立处理被分派的各项工作任务106工作态度服务人员是否能够认真对待服务工作并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是否能够积极处理客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157服务记录是否能按要求定期汇总服务记录并按时提交104、年度考核得分年度最终考核得分=每季度考核得分之和/4。年度考核得分将关联最终的合同结算价格,计算方式如下:年度考核得分<95分,扣除合同总价的2%;年度考核得分<90分,扣除合同总价的4%;年度考核得分<85分,扣除合同总价的8%;年度考核得分<80分,扣除合同总价的16%;5、服务质量保证为确保服务质量,除上述季度考核之外,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的下列行为作出额外处罚:因中标单位单方面原因导致核心系统发生严重事件且影响到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每次扣除合同总价的5%。中标单位派驻的服务工程师得不到采购单位认可或中途变更驻场服务工程师(未征得采购单位同意的),扣除合同总价的5%。第二部分有关说明1.1.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2.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1.3.本项目中如有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1.4.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1.5.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合同到期验收通过后支付尾款。1.7.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1.8.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按签约合同价的1%提供履约担保。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1.9.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1.10.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2.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系统,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1.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2.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4.有关中小企业政策,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可详见本文件其他章节。1.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6.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1.7.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8.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一部分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标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按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第二部分评标标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且存在联合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二、评分标准1.1.3.1.1.价格(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关于价格扣除详见本章第二部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1.1.3.1.2.项目人员配置情况(4分):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情况,人员以填列的《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为准(格式见附件),并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表格要求提供所填人员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2.1项目技术负责人(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需提供驻场服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人员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2分。2.2项目组成员(2分):(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IT服务工程师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1.1.3.1.3.投标人综合情况(10分):3.1业绩(4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中。3.2认证证书(4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上传证书扫描件至系统。同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3.3驻场承诺(2分):投标人提供运维服务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在本地设立常驻售后服务点,并在服务期限内派驻至少4名驻场服务人员开展驻场运维服务的,得2分。1.1.3.1.4.项目方案(56分)4.1项目需求了解(10分):投标人依据对法院主要信息化系统及设施现状的了解程度及服务需求作出说明(如对系统架构、网络拓扑、设备现状、使用环境、服务需求的了解、熟悉程度),经横向综合比较后酌情给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10分)。4.2日常维护方案(15分):投标人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详细阐述本项目运行维护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是否全面、合理、专业、可靠,经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12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15分)。4.3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0分):投标人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要求,针对驻场服务人员的整体工作表现,建立完善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以确保服务人员长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经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10分)。4.4应急处理预案(9分):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相关应急事件或系统重大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安排,从预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等方面评定优劣,经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7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9分)。4.5服务支撑体系说明(12分):为确保合同期内能够获得稳定优质的交付质量,同时保证项目交付的可持续性,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IT运维服务综合管理体系,并结合本项目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人员管理、资源保障、技术支持、过程管理以及质量监控等方面作出详细描述,经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9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12分)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9《联合体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供,格式自拟)。说明:(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其中第3、4、5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参见第五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须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6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1、3、4、5、7(如有要求)、8(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一)符合性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2承诺书(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3开标一览表(“苏采云”系统中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4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5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技术符合性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技术符合性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6项按《采购需求》中的相应要求(如有)进行提供。(二)其他证明文件1.《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认为如有其他应附的文件可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项目名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投标人:日期:二、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JSZC-320200-JZCG-G2024-0230项目,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特此授权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限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情形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字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当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时,只需在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章即可。(3)供应商为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三、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资格声明函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00-JZCG-G2024-0230进行投标,并作如下声明1.我公司(单位、联合体)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2.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具备本次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单位、联合体)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本次项目的上述声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联合体)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项目技术要求中如对本项目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进行逐一列明的,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明的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根据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项目属性为服务类的,只须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提供该项服务的承建(承接)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不进行中、小、微型企业认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投标函(给定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收到贵方JSZC-320200-JZCG-G2024-0230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按采购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七、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00-JZCG-G2024-0230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于中标产品的包装将严格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均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指标及标准。4.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如非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优先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5.根据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简称《需求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所投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对七种软硬件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所投产品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且必要时将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予以配合。……(投标人如有其他承诺的可在此处添加)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八、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因“苏采云”系统自带“开标一览表”模块,投标人须按“苏采云”系统中给定的模块格式,完整、正确地进行填报(具体位置为“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此处可不用再重复填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及表中所填的投标报价均将以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自带的模块格式中填报的为准。九、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  2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十、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一、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230序号姓名年龄本项目职责人员证书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复印件(标注各人员所处位置)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弱电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服务 服务器 数据存储设备 存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