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2024)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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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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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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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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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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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项目概况
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296-2
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总人数25人,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地 址:慈溪市周巷镇镇东路1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77880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77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6332
质疑联系人:岑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 真:
联 系 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重招)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x161.6K
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296-2采购人: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5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3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8第六章商务条款34第七章附件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项目概况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296-2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0000最高限价(元):8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总人数25人,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地址:慈溪市周巷镇镇东路111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77880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778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传真:0574-58976332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质疑联系人:岑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食堂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金、合理利润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其他运营成本等所有费用,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采用CA签章)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合同条款响应表;B7、技术条款响应表;B8、按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可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单位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可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供应商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可以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大发路145号副楼3楼302室),联系方式:徐工15888148478。供应商邮寄后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7984522@qq.com),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按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6)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7)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8)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六、预算价及招标限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88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13000元计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运河支行银行账号:1202051809900017143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9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投标人分值分值商务和技术分80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方案(供餐、就餐服务、食品原料管理、餐饮加工制作、食堂环境卫生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4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1分;方案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7分;缺项不得分。14商务和技术分80分2、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节能管理方案(食堂用水、用电节能管理等)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方案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9商务和技术分80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停水停电、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临时性接待任务等)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应急预案及措施符合要求,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的得10分;应急预案及措施符合基本要求,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应急预案及措施不完整,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10商务和技术分80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团队配备及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人员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培训计划等)情况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方案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6分;缺项不得分。12商务和技术分80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渠道及时间等进行评议:管理制度设置合理、制度健全、可行的得8分;管理制度设置基本明确,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管理制度设置存在缺陷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8商务和技术分80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安全防火制度进行评议:制度健全、可行的得8分;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制度存在缺陷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8商务和技术分80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菜谱特色(菜谱特色情况,菜品花色品种是否齐全多样,菜谱荤素搭配、营养配比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评议:菜谱独特、菜品花色品种齐全、营养配比科学合理的得9分;菜谱、菜品花色品种、营养配比符合基本要求的得7分;菜谱无创新、菜品花色品种少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菜谱,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9商务和技术分80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服务承诺(例如特色餐饮管理、传统节日活动等)进行综合评议:各项服务承诺明确,建议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5分;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建议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3分;服务承诺不完整,建议不合理,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商务和技术分80分9、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1商务和技术分80分10、体系认证:投标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有效的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以上认证必须在开标当天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4合计8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2-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分值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20报价得分(2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的中标人,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事项本合同事项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阐述之相关内容。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2)成交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金额中已包括(1)服务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社保等所有人工费用;(2)服务人员的服装费;(3)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及应获取的利润;(4)其它应当承担的费用。2、费用调整。(1)服务期内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不得违反慈溪市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合同期遇社保或最低基本工资调整,相应差价不予增补。(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增加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费用支付:(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订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每季度按实际进度支付合同款(预付款抵用首季度合同款,抵完即止),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按实支付。(2)人员费用:(1)按季结算(根据实际进场人数计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30天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应承担的赔偿款和已支付的四分之一的预付款人员费用部分;(2)每季结算费用=∑综合单价×配置人数×月数。(3)临时性加餐菜品费用:(1)按季结算,根据实际就餐人数计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30天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应承担的赔偿款和已支付的四分之一的预付款菜品费用部分;(2)每季结算费用=∑就餐标准×就餐人数×天数第五条履约保证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2)负责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负责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4)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5)在服务期内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均须报甲方备案政审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的搭配、采购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2)负责在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配制食堂工作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购买社保,全责处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3)负责严格按时供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定期或不定期更新菜肴;(4)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妥善保存、加工食品,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5)负责确保食堂厨房、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做好消除蚊、蝇、鼠害;(6)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必须具备健康证方可上岗,并且须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对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管理人员及其员工乙方应及时调整。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必须调整;(7)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定期检查水、电、气,做到规范操作,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烫伤、烧伤、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负;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应认真妥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服务期间,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乙方,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9)乙方每一年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并公示,及时替换体检不合格人员;(10)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务不得在食堂饮酒,若有违规,立即终止合同;(11)餐厅所用的易耗品,如餐巾纸、洗洁精、牙签、扫把、保鲜膜、保鲜袋等均由乙方提供;(12)按甲方的作息时间正常提供菜肴,临时加餐服务按甲方要求制作。第七条验收与奖罚(一)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分值1员工管理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后做好收尾整理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仓库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使用之后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操作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营业区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电源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水源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空调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按“五常”标准做好相关节能标示。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节能意识明确。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对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每发现1次扣1分合计 采购人每天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底汇总。采用倒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每扣1分扣除服务费100元;如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本月考核不合格,所有所扣分数每扣1分扣服务500元;在服务期间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的资格,采购人视中标人无能力履约,可随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二)奖罚措施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变质、过期的食品,对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在限期内未加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终止合同。第八条转包与分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九条安全风险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与服务人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拖欠。如发现拖欠工资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服务费500元;如发现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每发现一人次扣服务费1000元。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书发生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代表人(签字)或受代表人(签字)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位于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食堂南校区及北校区。3、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周巷镇中心小学学生、教职工食堂用餐服务事务全部工作,分南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供餐餐次为教职工早餐(约150人)、中小学师生员工中餐(约2600人)及教师晚餐。供应商应做好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保洁工作,库房、食堂门窗的保洁做好各种记录档案等工作。工作服等人员劳保消耗品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4、服务人员:总服务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不少于2名,副厨不少于2名,帮工不少于18名,早饭厨师兼帮工不少于2名,所有服务人员均应持有健康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二、服务要求(一)人员设备要求1、服务方式:中标单位提供专业的食堂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副厨、帮工、早饭厨师兼帮工)负责主食、副食的加工及出餐。2、设备设施:采购人免费为供应商提供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全套的厨房设备设施。3、在服务期内如乙方需添置、更换、维修设备设施,须报采购人同意后维修、更换或购置,食堂财产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二)就餐要求1、就餐标准:提供早餐(按采购人用餐要求)。中餐、晚餐每餐提供2个荤菜、1个素菜及汤和米饭。2、就餐方式:需要为就餐人员提供打餐服务。(三)食堂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1.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执行。2.全体员工在餐饮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3.食堂负责人每日至少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开好班前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班前会、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校方组织分管人员根据五常法标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记录和反馈。4.每月向校方提交一份食堂管理服务运行情况月度工作报告,在次月的5日前交到校方办公室。5.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食堂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6.食堂员工在校方工作日实行全员上班制,在双休等节假日按需实行值班制。如遇学校大型活动(运动会等)或其他非工作日活动的,要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再增加加班费用,以满足学校临时性用工需求。7.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8.根据时令特点,主动做好菜谱的调整工作。9.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10.对食堂大厅、小餐厅、操作间和食堂设备要及时清洁,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不锈钢器皿保持光亮。11.食堂餐厅在就餐前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12.食堂内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一天不少于2次或垃圾达到三分之一容量及有明显异味时)。13.食堂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参加培训获取健康证率100%。14.必须诚信履行《投标文件》中的“管理标准承诺”和食堂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等各项承诺。15.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重要岗位人员安排、老员工保留数量须经校方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调动员工,须书面说明缘由并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按合同岗位设置表配齐配足食堂员工,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私自减少人员,校方有权在次月扣除服务方相应的所减少人员人均一个月的工资,并要求服务方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人数。16.必须服从、落实校方关于食堂管理的一切服务要求,当学校经考核或职工意见等原因要求调换食堂工作人员时,管理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调离该人员,并在调离当天补充到位。17.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18.未经校方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19.必须使食堂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明确卫生保洁责任人,有检查,有记载,有考核制度,以便校方随时抽查核实质量。20.不得擅自更改厨房设备的用途,如需添加设备,应提前5日向校方提出申请。21.如因人为操作不当使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由中标供应商进行修理或赔偿。22、如遇突发原因致学校停课的,需酌情扣除一定的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四)安全管理1、食堂人员安全管理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贯彻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和相关规则制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中标供应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全权负责,若出现上下班交通安全及服务期间的相关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赔偿责任。2、食堂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厨房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的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厨房财产不受损失。厨房不安全因素主要来自主观、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是员工思想上的麻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混乱,客观上是厨房本身工作环境较差,设备、器具繁杂集中,从而导致厨房事故的发生。针对上述情况,在加强安全管理时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克服主观麻痹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未经培训员工不得上岗操作。(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使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化、程序化。特别是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3)保持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对各种厨房设备采用定位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保证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科学化。厨房安全管理的任务就是实施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通过细致的监督和检查,使员工养成安全操作的习惯,确保厨房设备和设施的正确运行,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的工作重点可放在厨房安全操作程序和厨房设备这两个方面。3、食堂消防安全管理造成厨房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器失火、烹调起火、抽烟失火、管道起火、加热设备起火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等。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需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厨房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2)厨房的各种电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野蛮操作。各种电器绝缘要好,接头要牢,要有严格的保险装置。(3)厨房内的煤气管道及各种灶具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罐要与燃烧器及其它4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4)各种灶具及煤气罐的维修与保养应指定专人负责。液化石油气罐即使气体用完后,罐内的水不能乱倒,否则极易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因此,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要由专职人员负责开关阀门,负责换气。(5)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要定期擦洗、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6)厨房在油炸、烘烤各种食物时,油锅及烤箱温度应控制得当,油锅内的油量不得超过最大限度的容量。(7)正在使用火源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粗心大意,以防发生意外。(8)厨房工作在下班前,各岗位要有专人负责关闭能源阀门及开关,负责检查火种是否已全部熄灭。(9)楼层厨房一般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也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它房间。(10)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2、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办理租借手续及交接清单,负责遗损赔偿以及安全值班。3、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学生及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按规定要求及时清理。5、中标方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6、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统一着装上岗。7、中标方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三、考核(一)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分值1员工管理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后做好收尾整理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仓库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使用之后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操作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营业区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电源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水源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空调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按“五常”标准做好相关节能标示。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节能意识明确。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对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每发现1次扣1分合计 采购人每天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底汇总。采用倒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每扣1分扣除服务费100元;如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本月考核不合格,所有所扣分数每扣1分扣服务500元;在服务期间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的资格,采购人视中标人无能力履约,可随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二)奖罚措施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变质、过期的食品,对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在限期内未加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终止合同。四、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所发生的各类工伤及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涉。2、本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采购人将每月向就餐人员进行一次伙食标准(包括口味、数量、质量、食品安全等)满意度测评,如试用期间每次测评的满意度达不到50%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3、如采购人有临时性加餐要求时,会提前2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准备,费用月底结算。4、如供应商未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除非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已经说明,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在支付费用时扣除该笔费用。5、供应商应与服务人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6、服务期特别说明: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因采购人政策性调整导致取消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第六章商务条款一、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订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每季度按实际进度支付合同款(预付款抵用首季度合同款,抵完即止),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按实支付。2、人员费用:(1)按季结算(根据实际进场人数计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30天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应承担的赔偿款和已支付的四分之一的预付款人员费用部分;(2)每季结算费用=∑综合单价×配置人数×月数。3、临时性加餐菜品费用:(1)按季结算,根据实际就餐人数计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30天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应承担的赔偿款和已支付的四分之一的预付款菜品费用部分;(2)每季结算费用=∑就餐标准×就餐人数×天数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四、其他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中标人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合同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7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8、按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一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大写:小写:合计: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备注: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无效。2、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3、投标报价金额必须与C2《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中的金额一致。4、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投标人(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及内容人数(数量)单价月数小计备注1人员工资项目负责人11人员工资厨师21人员工资副厨21人员工资帮工181人员工资早饭厨师兼帮工22社保福利社保五险22社保福利意外险232社保福利残保金252社保福利高温费253服装费服装费25费用小计4管理费及税金管理费4管理费及税金税金总计注:1.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的明细表,本表“投标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2.投标人所报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以上投标报价费用已综合考虑了包括人工工资、社保等社会福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等各类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总计金额需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集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