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旧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2024)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4)310D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7248元
最高限价(元):622378元,最高综合折扣率88%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 。
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17978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0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3198
质疑联系人: 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3198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89285326
联 系 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85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茗山云谷(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定稿.doc497.9K
红线图.pdf796.4K
茗山云谷(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定稿.doc
红线图.pdf
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310D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7248元最高限价(元):622378元,最高综合折扣率88%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17978质疑联系人:余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000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3198质疑联系人: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3198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响应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综合折扣率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工程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7072元。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响应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审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7.4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9.1.5其他资料(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评分索引表;9.2.2符合性自查表;9.2.3响应承诺函;9.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8商务响应表;9.2.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9.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2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报价一览表;9.3.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3其他资料(如有)。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响应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响应文件开启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4.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17.磋商小组17.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7.2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审,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定标19.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0.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0.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无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成交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成交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地块,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建筑物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为顺利推进该项目的工程进度,需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拆除。为安全所需,本项目拆除时需设安全防护设施(钢管支架及防护网隔离)。为保护环境所需,还需对防护设施进行美化。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相关风险。旧房拆除后,尚有部分废钢、门窗(金属、塑钢)、电线、电缆(铜铝材)残值可回收利用。二、服务内容及范围1、服务内容序号项 目面积(㎡)单价(元/㎡)备注一、拆除区域防护设施1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159635.2▲单价不做浮动二、旧房机械拆除1钢混结构21278.4130▲单价报统一综合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88%2砖混结构180.5828▲单价报统一综合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88%注:①本项目旧房材料由供应商自行处理。▲②本项目残值评估价为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伍(659725)元,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若未支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2、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注:附件中标注的为土地面积,最终拆除面积以采购文件所列面积为准。3、服务要求(一)房屋拆除要求1、房屋拆除准备阶段1)成交供应商编制拆除实施方案,采购人审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2)签订房屋拆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承诺书。3)成交供应商负责拆除区域管线的保护。如发生管线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4)拆除二层及以上的建筑必须搭设脚手架,在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的,必须采用钢管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三边设置防尘网,高度应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喷淋水处理。5)成交供应商先检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邻房屋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经确认管线已经全部切断或迁移。遇拆卸管道和容器时,需检查管道和容器中介质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中和、清洗等措施进行清除,防止燃烧、爆炸或者中毒事故的发生。6)完成相关备案手续。2、实施阶段1)需拆除的建筑物状态均以进场实施拆除时为准。2)日常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每日拆除作业前,须组织技术交底,过程记录详尽。机械作业时除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一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禁立体交叉作业。3)一般操作规程。机械作业应自上而下,逐层分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根据拆除作业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4)遇有五级以上风力、雷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拆除施工安全时,中标人应停止拆除施工作业。5)因拆除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应当暂停拆除,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6)在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当暂停拆除,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不可随意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二)其他相关服务标准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场容管理的相关规定,文明施工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2、操作地点周围要做到整洁。拆除工地设置统一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拆除场地。3、成交供应商需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位。4、成交供应商需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中、高考期间全天禁止施工。▲5、成交供应商私自填埋、堆放场外废料等物品或盗挖自然地坪以下或拆除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并造成资产流失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流失评估,同时按照资产流失金额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依据市建法【2004】191号、奉建【2014】101号文件规定,报主管部门依照相关程序取消其旧房拆除采购资格,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企业监管人责任。6、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拆除任务后需提供每次拆除任务清单,包括处置前后照片远近至少各一张、相关电子文档、书面文档。7、建筑垃圾必须在采购人要求期限前清运完毕,清运的建筑垃圾和残值堆放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清运、处置费用需考虑在报价中。8、因成交供应商拆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法律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9、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做好抢险和救护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按规定立即向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不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妥善处理纠纷,因此发生群访群闹事件或受害人要求采购人予以处理且沟通无效的,成交供应商同意授权采购人处理事件,并自愿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理结果,承担所有的费用。(三)开展组织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全权处理整个工程拆除中的各项事物,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并严格执行,统筹安全施工生产,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竣工。2、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规范,工程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3、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对项目负责,确保实现项目部的各种施工任务。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进行检查。5、及时汇报采购期限内工作的进展、问题等,成交供应商应随时配合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四)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施工安全是指房屋拆除施工应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如水、电、气等管线是否切断或迁移;施工人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范违规操作的行为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立体交叉作业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本项目应特别关注安全文明作业,相关要求如下:1、建立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对安全实行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人。2、对项目全面分析,确定安全关键控制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3、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展岗前十分钟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拆除工地的醒目位置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人员进入拆除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拆除工地;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时间、禁止疲劳作业。4、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实行安全交底制、严格执行安全上岗位制度,特种工程必须持证上岗及事故报告制度。5、特种工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6、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进行运输、劳务等要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7、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采购人联合验收合格并移交前,成交供应商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拆房过程中如因非采购人原因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成交供应商需落实采购人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和落实提出的整改要求。9、成交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实施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及其他必须的商业保险,确保项目及人员、设备设施等的安全。10、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扬尘防治的注意事项1、洒水降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采取湿法作业。如对被拆除房屋在拆除作业前先行洒水湿润;在拆除和破拆作业时边洒边拆;确保水源或水压充足等情况。2、冲刷去尘,对施工车辆出施工工地出入口应进行冲洗。如在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或车辆浸水槽,对沾染泥土的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在主要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等情况四、投标要求(一)对项目团队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项目团队。▲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1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成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书及截止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8月、9月、10月)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应提前10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二)对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必要的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吊机、挖掘机、铲车、电锤、切割机、破碎机、抑尘洒水车、长臂机械、雾炮车、封闭式运输车、自卸汽车等。因各类机械名称不同,不强制性要求名称与前述名称一致,注明用途即可。2、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项目情况,投入其他仪器、设备或机械,以利于本项目开展。三、商务要求项目要 求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内实施建筑(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被拆地块旧房残值价格支付、场地平整、围挡设置、围挡美化、防尘措施、日常管理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服务质量验收标准(1)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相关规定,在采购人要求的范围内,地面上建(构)筑物需全部拆除,保持原自然地坪标高,净地交付。验收时以自然地面标高平整、无堆积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拆除的建筑垃圾和残值全部清理出拆迁场地,且不得就地平整和掩埋);(2)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联合验收。安全要求安全围护符合城市管理的文明安全规定,达到合格要求,无安全事故。安全风险保证金根据奉征联办【2023】3号文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壹佰贰拾万(1200000)元给采购人,安全风险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银行保函。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伤亡事故的,自采购人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退还。▲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人残值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伍(659725)元;项目经采购人组织的联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款项。▲报价方式拆除区域防护设施中的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的单价不作浮动。其余项目单价报统一综合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88%。合同终止(1)未能使合同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指标的;(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其他(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出现转包、分包或挂靠现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额外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签约合同价本项目签约合同价计算公式:[预算金额-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费用]×中标综合折扣率+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费用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费用:63840元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项目评分细则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1.项目背景调查(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前期情况进行的调查分析进行评议:方案内容针对性强、调查充分、分析全面,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调查细节部分欠缺,能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有明显不合理处或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2.房屋拆除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房屋拆除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项目组织健全且职责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内容细节部分欠缺,项目组织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有明显不合理处、操作性差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3.建筑垃圾清理(6分)1)垃圾清运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清运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细完整、运输过程中(垃圾、车辆、人员)管控机制强力有效的得5分;方案内容细节部分欠缺,运输过程中(垃圾、车辆、人员)管控机制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有明显不合理处、可操作性差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均不得分。2)清运协议(1分)投标人能提供清运协议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24.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评议:重难点分析内容详细、科学、合理,解决措施完善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得3分;重难点分析内容细节部分欠缺,解决措施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重难点分析内容有明显的不合理处、操作性差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2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议:对施工噪音、施工震动、施工扬尘等防治措施规范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上细节部分欠缺,尚不影响实施的得2分;措施有明显不合理处或缺少有效防治手段,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26.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议:应急预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应急保障体系完备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得3分;预案细节部分欠缺,尚不影响实施的得2分;预案不全或过于笼统,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拆除实施方案(28分)27.安全保障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议:安全保障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保障措施规范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安全保障方案细节部分欠缺的,尚不影响实施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明显不合理处、可操作性差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拟投入设备保障能力(18分)1.拟投入的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种类齐全性进行评议:投标人每具有1类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同类型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不重复计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拟投入设备保障能力(18分)2.投标人自有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的,每类得0.8分,若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为租赁的,每类得0.4分,此项最多得8分。注:(1)自有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的购买发票(买方须为投标人单位)复印件;若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所投车辆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3)同类型拆除机械、拆除设备、车辆同时提供自有、租赁证明资料的,按得分高的计取,同类型设备、车辆不重复计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项目团队(5分)项目团队(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其他(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施工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议: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人员经过规范的上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得5分;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上岗培训不足的得3分;人员配置难以满足项目需求、或未经上岗前培训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人员开标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企业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截图,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售后服务能力(7分)1.服务保障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议:服务保障体系完备、方案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得5分;有服务保障体系但部分内容有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得3分;没有服务保障体系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缺漏项、不符合规范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售后服务能力(7分)2.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2分)响应时间与到达时间迅速、能在30分钟(含)内响应并在1小时(含)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2分;在1小时(含)内响应并在2小时(含)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或到达时间超过2小时的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点照片、相关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百度、高德地图等路线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履约能力(3分)履约能力(3分)捌佰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拆除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共3分。(注: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技术资信部分65分政府采购政策(1分)政府采购政策(1分)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价格分35分投标报价(3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最低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备注:1、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磋商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有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对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条款”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如有实质性变动需经采购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将采购文件变更通知在线发给各有效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变更通知的要求作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2.2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初次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5报价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3.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3.5.1.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5.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5.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响应无效。3.5.3磋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最高综合折扣率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响应无效。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6综合评议。评分汇总(汇总各评委的评分,计算所有评委评出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3.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8编写评标报告。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响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响应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响应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2.3.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0报价文件以外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3.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最高综合折扣率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磋商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磋商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采购终止的情形。在本项目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6.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成交或者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成交或者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工程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四至范围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根据房屋汇总数据,旧房的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其中:标准钢结构㎡,非标准钢结构㎡,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砖木(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其他结构㎡。4房屋拆除价格4.1房屋拆除清运费用:钢混结构㎡,单价元/㎡,综合折扣率__,即_元/㎡,计元;砖混结构㎡,单价元/㎡,综合折扣率,即元/㎡,计元;砖木结构_㎡,单价元/㎡,综合折扣率_,即元/㎡,计元;其他结构__㎡,单价元/㎡,综合折扣率__,即元/㎡,计__元。合计金额_元。4.2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残值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伍(659725)元。4.3安全防护、围挡、美化费用(含旧房人工拆除部分):竹木支架、防护网,即__元/㎡;钢管支架、防护网,即元/㎡;围挡,即元/㎡,(标准高度2.5米;视围挡材料不同按实计算,必须符合稳固安全要求);美化,即元/㎡,按实结算。上述费用待区块拆除完毕现场勘查确认后,按实际搭建面积一次性付清。最终结算费用不能超过元。4.4其他事项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的奉征联办〔2023〕3号文件及拆除〔2024〕9号文件执行。4.5最终按照项目结束时出具的旧房拆除工程量验收单结算。5拆除工期拆除时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年月日前完成。(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项目时间相应顺延)6拆除费用支付项目经甲方组织的联合验收通过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7安全风险保证金根据奉征联办【2023】3号文件,本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壹佰贰拾万(1200000)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自甲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退还。如因政策处理原因,12个月后仍无法清零的,按已拆除房屋面积同比例退还安全风险保证金。8拆除进度要求乙方应在开工7日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除实施方案,并按甲方通知日期进场工作,拆除进度服从甲方对拆迁进度的安排,如不按甲方要求安排导致逾期,甲方有权作出停止拆房等决定,并解除合同。9拆除作业等其他约定:9.1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拆除作业。乙方确定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三边设置防尘网,高度应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喷淋水处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影响或损害相关部门和个人管辖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生活及相关利益,并无条件服从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9.2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9.3乙方对拆迁区内应保留或保护的城市基础设施,如供电、供水、电信、有线、消防、园林、文保、排污等,负有有关法规规定的公民职责,严禁挖掘、开启、割断及损坏,一旦发生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9.4乙方在开工前应检查建筑内、外侧以及地上地下各类管线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的,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需撤离人员的,必须在建筑物内的人员撤离后,方可施工。9.5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甲方派驻工程现场管理员,负责协议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派驻工程现场负责人,持证上岗,管理好拆房队伍,严格遵守当地治安管理,严禁赌博、酗酒、斗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听从甲方现场指挥,服从甲方现场监督和管理。9.6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联合验收合格并移交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安全。9.8乙方须办理服务人员的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及其他必须的商业保险,确保项目及人员、设备设施等的安全。9.9在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不可随意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9.10因供应商拆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法律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9.11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伤亡事故,供应商应立即做好抢险和救护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按规定立即向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不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供应商未能妥善处理纠纷,因此发生群访群闹事件或受害人要求采购人予以处理且沟通无效的,供应商同意授权采购人处理事件,并自愿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理结果,承担所有的费用。9.12被拆房屋必须拆至室内自然地坪(含水泥地坪),遇地梁须拆除、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完毕,若逾期,每天扣除未完成工作量对应拆除费用的5%。质量需达到甲方、镇(街道)规定要求,以甲方、镇(街道)、业主单位验收通过为准。9.13施工企业私自填埋、堆放场外废料等物品或盗挖自然地坪以下或拆除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并造成资产流失的,甲方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流失评估,同时按照资产流失金额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依据市建法【2004】191号、奉建【2014】101号文件规定,报主管部门依照相关程序取消其旧房拆除采购资格,并依法追究施工企业监管人责任。10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0.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0.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0.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1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2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违约责任13.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3.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3.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3.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3.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3.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4不可抗力14.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4.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4.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4.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6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合同中止、终止18.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9通知和送达19.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19.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声明函;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5其他资料(如有)。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属于建筑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3.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2符合性自查表;3响应承诺函;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5供应商情况表;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8商务响应表;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其他资料。一、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名称:序号评分标准页码自评分1(报价除外)2二、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响应承诺函□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1.1.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三、响应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1中小企业声明函;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2.1.5其他资料(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2.2.2符合性自查表;2.2.3响应承诺函;2.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5供应商情况表;2.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8商务响应表;2.2.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2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报价一览表;2.3.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2.3.3其他资料。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磋商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供应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六、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七、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八、商务响应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备注:此表根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九、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 名性 别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注:1、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2、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附表B:拟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十一、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采购要求参加磋商。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其他资料(如有)。一、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实施。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综合折扣率%)备注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综合折扣率: %注:▲磋商报价折扣率以“%”的形式填写,保留整数。本次项目设有最高折扣率(88%),未按要求进行报价或超过最高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供应商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填写此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地块AT7X8288569X82885.523X82871i.998Y294231.361Y294219.545.Y294373.707X82869.596294390.113X82872.821X82854.685Y294213433¥294540.332S=74841平方米..Y,.X82769.104Y294536:11·X82786.204Y,294537.378X.82761Y294537.517X82730Y294536..Lr...71X82750.168一.:Y294325.91L164-;7-12..487.--1-tX82596.813Y.2941876044:.X82504.66.Y294179.257X82496.075Y294182:138.a-X82489.253sY294190.768Y.294300.753R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310D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7248元最高限价(元):622378元,最高综合折扣率88%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河头路151号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17978质疑联系人:余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000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3198质疑联系人: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3198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响应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综合折扣率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工程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宁波市奉化区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一期地块征收项目(宁波管通机械有限公司)旧房拆除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7072元。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响应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审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7.4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9.1.5其他资料(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评分索引表;9.2.2符合性自查表;9.2.3响应承诺函;9.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8商务响应表;9.2.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9.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2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报价一览表;9.3.2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3其他资料(如有)。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响应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响应文件开启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4.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17.磋商小组17.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7.2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审,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定标19.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0.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0.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无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成交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成交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茗山云谷(暂)产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地块,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建筑物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为顺利推进该项目的工程进度,需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拆除。为安全所需,本项目拆除时需设安全防护设施(钢管支架及防护网隔离)。为保护环境所需,还需对防护设施进行美化。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相关风险。旧房拆除后,尚有部分废钢、门窗(金属、塑钢)、电线、电缆(铜铝材)残值可回收利用。二、服务内容及范围1、服务内容序号项 目面积(㎡)单价(元/㎡)备注一、拆除区域防护设施1安全防护(钢管支架及防护网)159635.2▲单价不做浮动二、旧房机械拆除1钢混结构21278.4130▲单价报统一综合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88%2砖混结构180.5828▲单价报统一综合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88%注:①本项目旧房材料由供应商自行处理。▲②本项目残值评估价为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伍(659725)元,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若未支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2、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注:附件中标注的为土地面积,最终拆除面积以采购文件所列面积为准。3、服务要求(一)房屋拆除要求1、房屋拆除准备阶段1)成交供应商编制拆除实施方案,采购人审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2)签订房屋拆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承诺书。3)成交供应商负责拆除区域管线的保护。如发生管线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4)拆除二层及以上的建筑必须搭设脚手架,在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的,必须采用钢管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三边设置防尘网,高度应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喷淋水处理。5)成交供应商先检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邻房屋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经确认管线已经全部切断或迁移。遇拆卸管道和容器时,需检查管道和容器中介质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房拆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