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盆底康复治疗仪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0万元
最高限价:28.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28.9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代理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供货服务能力;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11-01 08:30:00至2024-11-07 17:00:00,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LYZF格式)。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4.售价:0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马陵山路66号
联系方式:0539-861176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
联系方式:0539-787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磊
联系人电话:0539-7877688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终稿.docx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终稿.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3第二章采购邀请2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1第四章项目说明35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7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综合评分法(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9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供应商须知第二册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说明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磋商文件第二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响应过程和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项目说明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CA证书办理”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提交设备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10.5.1本项目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标通知。供应商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临沂版),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LYT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CA锁出现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其后果自负。供应商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0539-877013910.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以及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供应商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供应商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响应文件未送达。(2)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3)供应商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供应商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次报价阶段:本项目共2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商务标书目录;(2)报价函;(3)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公开唱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所采购的所有设备编制报价,不得缺项漏项);(6)报价分析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商务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10)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0.6.2资信部分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供应商无需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开标现场。10.6.3技术部分(应注明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详细的规格参数)10.6.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0.6.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10.6.3.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0.6.3.4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所投货物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所投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10.6.3.5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10.6.3.6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4章项目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10.6.3.7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所投货物是否响应磋商文件。10.6.3.8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10.6.4.关于“技术条款偏离表”的特别说明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投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2.1“正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2.2“负偏离”是指所投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4.2.3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完全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磋商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或第4章项目说明。10.6.5.2磋商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10.6.5.3质保期大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所投情况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10.7证明响应标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7.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7.2.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7.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7.2.3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7.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7.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10.7.5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若磋商文件中未体现“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字样,供应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报价。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8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1.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14.1.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标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15.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17.1.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18.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2非电子标(本项目不使用非电子标)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3人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9.3.1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9.4.1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2)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响应视为无效响应,并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及投标联系人手机短信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确认、负责。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确认、负责。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磋商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关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8%的评审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项目说明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0万元 最高限价:28.90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28.9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代理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供货服务能力;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11-01 08:30:00至2024-11-07 17:00:00,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LYZF格式)。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4.售价:0元/包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11-11 09:00: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磋商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马陵山路66号 联系方式:0539-861176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 联系方式:0539-787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磊 联系人电话:0539-7877688特别提示一、本采购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请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责任自负。二、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格式为.NLYTF格式及word版)拷贝至U盘中标后同响应文件交至招标公司。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章。各供应商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议各供应商在招标时间前至少30分钟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供应商在招标时间后10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解密响应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三、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运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响应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响应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马陵山路66号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联系方式:0539-7877688、18553976002 邮 箱:shandongnuodun@163.com 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所承担工作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是 否 )8本项目最高限价:28.9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出相应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预采购项目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9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踏勘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答疑会:(是 否 )答疑会描述:10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 )(本项目不适用)如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1包兼投不兼中描述:同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该供应商已中标其中任一标包,其可参与后续标包的评审,但无后续标包中标资格。 11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 (是 否 )1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单位通知10日内供货完毕。13报价要求:设备人民币完税报价14样品演示 是 否样品数量:/样品摆放地点:/15保证金形式:无 16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7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注:①上述形式响应文件按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逾期未上传后果自负。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word格式及.NLYTF 格式)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19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与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包 21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22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日历日23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30%,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价款的95%,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25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539-7877688、18553976002 26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箱: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539-7877688、18553976002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邮 箱:shandongnuodun@163.com 27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费用金额:小写:¥433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叁拾伍元)。名称: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账号:1610021109200142352支付形式:现金、电汇转账等。支付时间:确定成交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无2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代理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供货服务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资格审查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b.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扫描件;c.代理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生产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d.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证明材料如下: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②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③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会保障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缴费票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e.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f.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应扫描附于响应文件内,缺少任一内容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自有资金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30%,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价款的95%,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单位通知10日内供货完毕。4交付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5质保期:2年。6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第4章项目说明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单位通知10日内供货完毕。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30%,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价款的95%,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5、本项目最高限价:28.9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出相应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6、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采购范围内的服务内容详列清单,报价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前质保期在内的所有费用,应包括设计、产品、包装、运输、安装、施工、调试、人工、材料、售后服务、税费、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响应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7、质量要求: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8、质保期:2年。二、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后康复)适用范围:对患者的体表肌电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和反馈训练,对患者肌肉施加电刺激,来帮助诊断和恢复患者的肌肉功能障碍。技术参数:(一)硬件性能:1.主机:便携式内置触摸屏一体机,≥7寸灵敏电容触摸屏显示,旋钮调节2.≥4通道神经肌肉电刺激通道,支持多部位多患者使用;肌电触发电刺激;3.AD采样位数:≥14位;4.AD采样率:≥8100Hz;5.刺激频率:0.5Hz~999Hz,1Hz以上1Hz连续可调,误差不大于±5%6.脉冲宽度:50μs-900μs;7.输出电流:0-100mA;8.肌电测量范围:1μV~900μV(r.m.s);9.四通道标识区分,临床操作不易混乱;10.调制模式:调制电刺激模式,变频模式;11.移动推车+折叠支架完美设计,满足床边和出诊的多场景需求;12.内置电源电池容量≥6000mA+外接电源,双供电模式,满足不同临床应用场景;13.便携式主机重量:≤1.5kg。(二)软件功能:1.多种产康方案,满足产后常见症状的治疗,包括:子宫复旧、产后尿潴留、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腰背痛、肌肉酸痛等;2.腰背痛评估,采用表面肌电方法评估腰背部肌肉是否出现过度紧张,并给出报告;拥有生物反馈治疗功能,通过采集腰背部肌肉的肌电信号,反馈至患者,指导患者高效放松腰背部肌肉,改善疼痛症状;3.自定义方案,客户可以自行编辑电刺激参数,设置方案,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治疗。可以对方案的参数进行自定义设定并且存储;4.对腰背痛评估数据进行数据管理,包括查看、修改、查找、报告预览和打印等;5.方案设有电极片的粘贴示意图,方便客户操作;6.采用肌电触发电刺激,结合运动疗法,有效改善腹直肌分离;7.自动识别贴片脱落,脱落自动断电停止,安全操作;8.系统设置:可以对系统的基本参数进行设置,包括屏幕校准,亮度调节,色彩调节,时间调节以及软件程序的更新等。2.磁刺激仪技术参数1.适用范围: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刺激;2.整机通过YY/T0994-2015磁刺激设备行业标准;3.整机通过电磁兼容性EMC测试;4.采用风冷冷却技术,非线圈内置风扇,主机和线圈内无任何液体,无漏液风险及后续维护;5.标配盆底磁刺激专用座椅,座椅靠背角度可调,可放平至180°。6.标配触控式一体机电脑,非笔记本,无跌落风险,可进行触控与鼠标双模式操作;7.一体机电脑整机通过电磁兼容性(EMC)认证,更安全;8.磁刺激主机、座椅、线圈等采用分体式设计,产品在日常维护保养等方面方便易行;9.触屏一体机电脑支架可360°旋转,方便操作与调节,触屏一体机电脑屏幕尺寸≥15寸;10.磁刺激强度可进行电脑软件与磁刺激主机旋钮双模式调节,操作更加方便;11.最大磁感应强度:≥6T;12.输出脉冲重复频率:0-100Hz可调,输出脉冲重复频率最小可调步长0.01Hz;13.脉冲持续时间:340μs±20μs;14.脉冲上升时间≤50μs±10μs;15.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范围:40kT/s~80kT/s;16.内置治疗方案库,方案可自定义编辑;17.具有智能温度保护功能,刺激线圈温度达到40℃会自动停止输出,确保治疗安全及稳定;18.刺激方案具有数字和图形两种展示方式,实时展示磁刺激输出过程;19.患者基本信息、临床方案、诊疗记录等信息海量存储,并可实时查询、编辑及导出数据备份保存;20.治疗开始前刺激可输出,用于根据患者感受预设置刺激强度,治疗过程中,无需暂停,即可根据患者感受更改刺激强度3.生物刺激反馈仪(电刺激)适用范围:对患者的体表肌电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和反馈训练,对患者的肌肉施加电刺激来帮助诊断和恢复患者的肌肉功能障碍。硬件参数:1.≥4通道表面肌电采集和电刺激;2.液晶显示屏≥21.5寸,满足患者治疗时远距离接受视觉反馈的需求;3.独立双屏显示模式,满足医患双方个性化观察指标的要求;4.可通过主机旋钮和屏幕鼠标操作两种方式控制电刺激电流强度;5.AD采样率:≥8192Hz;6.AD采样位数:≥14位;7.脉冲宽度:10μs~1000μs;8.输出电流:0-100mA;9.刺激频率:0.5Hz~999Hz,误差≤±5%;10.肌电测量范围:1μV~999μV(r.m.s);11.主机带有功能地接口设计;12.标配音响和头戴式耳机双声音反馈模式,满足不同临床环境下治疗的舒适性和私密性需求;13.标配打印机,直接连接设备,可用于报告打印等功能。软件功能:1.标配一分钟评估、三分钟评估、七分钟评估等多种评估模式,满足不同临床需求;2.七分钟评估(盆底标准肌电评估)具有基于大数据建立的盆底常模类型,可智能解读评估报告的五种评估结果3.在评估正式开始可进行预览及盆底肌收缩放松训练;4.可在评估后自动生成报告,报告可随时查看并回放评估过程,可使用设备标配打印机即时打印报告;5.神经肌肉电刺激,内置多种不同的盆底治疗方案,且可自定义设定不同的参数,包括频率、波宽、电流通断比时间;6.具有肌电触发电刺激模式,可自动和手动设定阈值,也可自定义设定不同的参数;7.具有多媒体生物反馈训练,通过音乐和动画反馈进行肌力训练;8.标准的、进阶式Kegel训练方案:针对不同盆底功能障碍程度的患者选择针对性的训练;9.具有放松训练,运用声音、图像、动画等方式指导患者进行肌肉放松能力的训练;10.具有控尿反射:运用模板曲线的方式来指导患者收缩或放松肌肉的训练;11.具备处方治疗模式,此模式下,可预置Kegel训练及生物反馈训练等相关治疗步骤程序,一键无间断完成整个治疗过程;12.注册界面可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可记录患者病史采集,具有病员管理功能,实现病历添加、修改、删除、查询、导入、导出等操作;13.全程语音指导,便于患者理解正确的收缩放松肌肉,实现准确评估和有效治疗,减少不必要的医护人员干预,减轻工作负担;14.游戏训练:通过多种趣味性的游戏对盆底肌肉的肌力、耐力和精准性训练;15.信息管理功能,可对数据进行查看、修改、查找、打印等操作,可进行工作量统计,便于后期数据分析。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上综合得分为供应商最终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总得分扣除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在上述结果基础上,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将确定第二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2、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磋商文件(LYZF格式)资格评审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资格评审3营业执照等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评审4资质证件代理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生产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资格评审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资格评审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记录或政府告知承诺书资格评审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评审8信用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资格评审9其他内容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性评审2报价一览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3分项报价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4技术明细表(含偏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5“项目说明”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符合性评审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8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不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不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符合性评审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性评审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不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符合性评审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评分细则总分:100分报价得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产品质量、技术性能30分1、所投产品优势及与采购需求的匹配程度高度相符,提供检测报告、临床使用报告等对性能、功能有详细客观体现的来源可靠的证明材料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2、所投产品整体配备全面、性能稳定,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3、所投产品质量上等,后期使用成本低,故障率低且易于维护,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4、根据产品的软硬件情况(机型新旧、软件版本高低、功能模块多寡等方面)进行打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安装调试措施20分1、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全面先进,技术人员配备强、产品技术成熟度高,得20分;2、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较合理,技术人员配备较合理、产品技术成熟度较高,得15分;3、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一般,技术人员配备一般、产品技术成熟度一般,得10分;4、产品安装、调试保证措施差,技术人员配备少、产品技术成熟度低,得5分;5、安装调试措施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15分1、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针对本项目的维修、保养和质量保证承诺、培训方式。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的时间及服务措施情况售后服务计划完善详尽、服务措施先进得15分;2、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计划,针对本项目的维修、保养和质量保证承诺、培训方式详细程度一般。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的时间及服务措施一般、服务措施一般得10分;4、售后服务计划较差、服务措施差得5分;5、售后服务方案未提供得0分。技术培训与支持5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1、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免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为采购人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工程师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具体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能够保证操作人员熟练使用的得5分;2、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不够具体或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3、未提供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的得0分。注: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以上两部分的综合得分为供应商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定标。2、投标人如提供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确定投标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2、特别说明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3)无论中标与否,已领取标书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负保密责任。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担。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投标报价未超项目预算的不足三家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5、政策性规定:政策文件:(1)政策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10%;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注: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归类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0%;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5)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6)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属于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所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品目清单之外采购。(7)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8%×技术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8%×报价分。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需提供产品证书(含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查验,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上述所需资料另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取。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响 应 文 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 期二、报价一览表(样表)2.1公开唱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报价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供货期质保期投标声明注: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2、有关投标报价优惠折扣等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4、本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落地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2报价分析表项目包号: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型号产地性能指标或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小计投标总报价 小写:投标总报价 大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b.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扫描件;c.代理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生产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d.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证明材料如下: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②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③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会保障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缴费票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e.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截图,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f.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应扫描附于响应文件内,缺少任一内容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序号资料名称份数备注备注:后附相关扫描件或声明3.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致×××××(XX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盖公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3.3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响应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应对《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5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6联合体协议书3.7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被评为(信用评价等级或分数)企业,自愿遵守磋商文件要求,自愿通过提供承诺方式,享受全部免缴投标保证金待遇。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提供虚假或伪造信用评价,或者出现投标截止后撤销响应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及技术文件4.1报价函(参考)致:×××××(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电子标: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总价%。(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单位章:-------------------------日期:------------------------------4.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按此格式填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4.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本表,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取。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4.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驻临沂市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说明:1、该表填写必须清楚,准确无误,真实有效;2、对本表中任何内容的修改,应当加盖公章予以确认;3、该表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偏离表6.1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备注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备注1、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2、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偏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2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正/负)备注说明:1、如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2、如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偏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编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响应文件工具自动合成本表;2、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节能产品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清单中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清单中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 数量小计12....强制节能产品总价12....不含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货物总价:说明:1、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并附该清单截图(须注明该采购清单封面及产品所在页截图及页码)及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截图或本项明细表中标注出所投产品的相应品牌、型号。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与目录中相应品目型号相符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对应关系的,不予认可。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按表格要求后附相应截图,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产地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说明:如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错、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十二、关于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承诺为进一步提高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强化法律责任,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即要求供应商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技术评审文件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十四、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十五、案例一览表案例一览表及合同(样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原件扫描件1上传 2上传 3上传4…上传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十六、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致: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声明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和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财政部《关于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七、其他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冲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中心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或甲方)确定(乙方)为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二)中标人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或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货物清单或合同服务)。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交付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七、质量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八、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九、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XXXXXXXXXXXXX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服务)或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服务验收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二、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见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货物(或服务)本合同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济南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磋商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磋商文件。10、“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关于验收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2、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5、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6、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执行。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供应商: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内容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内容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注: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09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盆底康复治疗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