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电视资讯专栏招标公告(山东省商务厅2024)
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公告附件自行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3 11: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
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承办采购项目
1
拟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开设《山东商务一周纵览》电视资讯栏目,定期发布山东商务权威信息,展示扩消费、稳外贸外资、开发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重点工作成效。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8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公告附件自行免费下载。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中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无需现场获取。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③磋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对公账户电汇,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账户信息:收款户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371633006018010005688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商务厅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0531-5176330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历下区县(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5楼1505
联系方式:18660773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60773988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0月31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2一总则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0六确定成交14第2章采购公告19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第4章服务需求24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8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33一、封面格式33二、报价一览表331.报价一览表33三、资格证明文件3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4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4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3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35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3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8.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7四、商务及技术文件389.报价函3810.投标报价明细表391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4012.服务偏离表4213.商务偏离表43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415.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51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617.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4718.企业基本情况4819.技术评审文件4820.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4821.类似业绩一览表492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923.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参考格式50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1相关附件:55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55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公告形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随时查阅网站信息并关注变更公告,未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5.1商务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5)商务偏离表(如果有);(6)企业基本情况(7)类似业绩一览表;(8)供应商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5.2资信部分10.5.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5.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参加投标,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注:1.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1)-(6)项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10.5.3技术部分(1)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2)运维服务方案;(3)宣传推广方案;(4)项目实施方案;(5)突发情况应急预案;(6)项目团队服务人员;(7)合理化建议;(8)增值服务;(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施设备、人员费用、成果编制工本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和。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5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5.1、10.5.2、10.5.3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按商务、资信、技术三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1.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15.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15.3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7.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7.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8.2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8.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或者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8.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评审结束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7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3.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若有)(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编号:、包号:、名称:的政府采购项目,于年月日通过银行账户汇款元(人民币大写:元)为该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现申请退还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账户为银行账户,与汇出账户一致。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0月31日第2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1-13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1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0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公告附件自行免费下载。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中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无需现场获取。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③磋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对公账户电汇,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账户信息:收款户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371633006018010005688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省商务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方式:0531-5176330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联系方式:18660773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18660773988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方式:0531-517633041.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业务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8660773988 邮箱:jnjzjnfgs@163.com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 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归类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 )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本分包最高限价:1000000 元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5.6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8.7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 否☑ )12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无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 日历日14.1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3 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及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一份。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13 日 11:00 (北京时间)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4 年 11 月 13日 11: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32履约保证金金额:无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34.1预付款比例为:/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60773988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40438.1成交服务费:按照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费,由成交单位缴纳。支付形式:转账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前38.2公证费/见证费:按成交金额的 1‰收取,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收取,由成交单位缴 纳。支付形式:转账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前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无21、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材料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提供供应商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3、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规定,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甲方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中标方提供相应金额正规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中标方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方支付剩余 10%款项。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25年 11月 30日。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章服务需求一、项目内容:根据《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第160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有效提升山东商务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拟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开设《山东商务一周纵览》电视资讯栏目,定期发布山东商务权威信息,展示扩消费、稳外贸外资、开发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重点工作成效。二、节目名称:《商务视线》三、刊播平台:山东电视新闻频道、闪电新闻、齐鲁网。四、刊播时间:每周五黄金时段,节目时长5-6分钟。五、板块设置(一)一周商务要闻省委省政府关于商务的重要新闻、省领导出席参与的重要活动、反应全省商务工作改革创新的专题新闻。(二)走进山东省商务厅厅重点会议活动,业务处室重点工作。(三)16市商务新闻快递16市商务重点资讯。六、工作机制山东省及省商务厅新闻报道由山东广播电视台跑口记者负责拍摄;16市新闻报道由当地商务部门协调当地电视台或省台驻当地记者站拍摄。《山东商务一周纵览》编辑人员负责编辑制作,提交省商务厅审核后发布。七、费用概算在山东电视新闻频道《闪电大视野》栏目内开辟固定的商务类电视资讯板块,每周1期,每期预算2万元,每期费用包括节目素材拍摄费3000元,编导费2000元,后期制作费3000元,频道占屏费1.2万元。全年50期,共计100万元。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则无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格资格评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供 应商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指提供本单 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 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 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注:1.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 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合格资格评审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是否合格资格评审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2报价一览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3投标报价明细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4服务偏离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8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是否合格(二)评分细则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价格部分 (10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 得分为满分 1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 准价/最终报价) × 10。商务部分 (6 分)供应商自 2022年 11月 0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 高 6 分。注: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 件,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需求理解深入、 目标与思路明确、理念先进、定位规 划合理、对要点内容及重难点把握得当得1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 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内容策划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方案切实可行、与本项目资源息息相关、有 创意充分体现项目特色得 2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2分, 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宣传推广方案:方案科学完整、涉及的覆盖面广、受众广泛、能最大程度满足 采购人需求得 2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2 分,扣完为止。 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及工作流程、项目质量与进度控 制措施等。方案完整全面、描述清晰、科学合理得 8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 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方案描述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 3 分, 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0.5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技能高得 10 分,每有 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供应商根据承接本项目自身优势,能从项目实际出发,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化 建议并得到磋商小组及采购人认可的每条合理化建议得 1 分,最多得 3 分。增值服务 (10 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价,包括媒体层次、公益品牌宣传以及公关处 理等,每条得 1 分,满分 10 分。合计100 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一)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幅度:①货物、服务类项目: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②工程类项目:小微企业价格给予5%扣除。(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监狱企业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二)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1)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9年4月2号颁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19年3月29号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根据鲁财采〔2019〕39号的规定,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相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规定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具体优惠措施如下:加分=5×[所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5分。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不能重复加分。(4)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 日 期:二、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元)大写:投标报价(元)小写:服务期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说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含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公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说明:1、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注:1.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8.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及技术文件9.报价函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服务项目。(4)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和澄清材料真实、合法、有效。(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10.投标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分类项目名称价格组成金额12345.....合计小写: 大写: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1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2.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序号服务名称竞争性磋商 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 文件内容响应文件 内容偏差内容说明说明:如有技术偏离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没有偏离可不予填写。13.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序号服务名称竞争性磋商 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 文件内容响应文件 内容偏差内容说明说明:如有商务偏离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没有偏离可不予填写。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果有)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在环境标志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15.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1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17.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备注本表可进行扩展,后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18.企业基本情况1.简 况企业名称企业等级/证书号主要业务成立日期上级主管单位本届管理班子起始日2.人员结构职工总数具备专职职称人数从事本专业 10 年以上人数从事本专业 10 年以下人数从事本专业 5 年以下人数备注3.领导人员名单职 务姓 名职 称从事业务4.下属或专业公司名单5.联系方式名称地 址负责人姓名电 话邮编电 传传真注:供应商附带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19.技术评审文件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20.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21.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完成时间1234…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2)后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分办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2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23.响应文件封套参考格式响应文件 (正本)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地址:电话: 传真:响应文件 (副本)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地址:电话: 传真: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地址:电话: 传真: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冲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二、服务内容和范围:三、服务期限四、服务标准符合标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六、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七、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八、付款方式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相关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0月31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2一总则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0六确定成交14第2章采购公告19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第4章服务需求24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8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33一、封面格式33二、报价一览表331.报价一览表33三、资格证明文件3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4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4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3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35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3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8.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7四、商务及技术文件389.报价函3810.投标报价明细表391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4012.服务偏离表4213.商务偏离表43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415.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51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617.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4718.企业基本情况4819.技术评审文件4820.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4821.类似业绩一览表492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923.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参考格式50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1相关附件:55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55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公告形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随时查阅网站信息并关注变更公告,未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5.1商务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5)商务偏离表(如果有);(6)企业基本情况(7)类似业绩一览表;(8)供应商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5.2资信部分10.5.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5.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参加投标,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注:1.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1)-(6)项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10.5.3技术部分(1)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2)运维服务方案;(3)宣传推广方案;(4)项目实施方案;(5)突发情况应急预案;(6)项目团队服务人员;(7)合理化建议;(8)增值服务;(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施设备、人员费用、成果编制工本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和。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5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5.1、10.5.2、10.5.3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按商务、资信、技术三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1.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15.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15.3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7.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7.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8.2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8.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或者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8.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评审结束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7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3.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若有)(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编号:、包号:、名称:的政府采购项目,于年月日通过银行账户汇款元(人民币大写:元)为该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现申请退还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账户为银行账户,与汇出账户一致。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0月31日第2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1-13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8907项目名称: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1山东商务电视资讯专栏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0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公告附件自行免费下载。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中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无需现场获取。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③磋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对公账户电汇,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账户信息:收款户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371633006018010005688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省商务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方式:0531-5176330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联系方式:18660773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18660773988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山东省商务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方式:0531-517633041.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业务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8660773988 邮箱:jnjzjnfgs@163.com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 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归类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 )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本分包最高限价:1000000 元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5.6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8.7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 否☑ )12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无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 日历日14.1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3 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及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一份。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13 日 11:00 (北京时间)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4 年 11 月 13日 11: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6楼会议室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32履约保证金金额:无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34.1预付款比例为:/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60773988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140438.1成交服务费:按照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费,由成交单位缴纳。支付形式:转账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前38.2公证费/见证费:按成交金额的 1‰收取,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收取,由成交单位缴 纳。支付形式:转账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前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无21、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材料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提供供应商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3、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规定,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甲方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中标方提供相应金额正规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中标方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方支付剩余 10%款项。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25年 11月 30日。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章服务需求一、项目内容:根据《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第160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有效提升山东商务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拟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开设《山东商务一周纵览》电视资讯栏目,定期发布山东商务权威信息,展示扩消费、稳外贸外资、开发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重点工作成效。二、节目名称:《商务视线》三、刊播平台:山东电视新闻频道、闪电新闻、齐鲁网。四、刊播时间:每周五黄金时段,节目时长5-6分钟。五、板块设置(一)一周商务要闻省委省政府关于商务的重要新闻、省领导出席参与的重要活动、反应全省商务工作改革创新的专题新闻。(二)走进山东省商务厅厅重点会议活动,业务处室重点工作。(三)16市商务新闻快递16市商务重点资讯。六、工作机制山东省及省商务厅新闻报道由山东广播电视台跑口记者负责拍摄;16市新闻报道由当地商务部门协调当地电视台或省台驻当地记者站拍摄。《山东商务一周纵览》编辑人员负责编辑制作,提交省商务厅审核后发布。七、费用概算在山东电视新闻频道《闪电大视野》栏目内开辟固定的商务类电视资讯板块,每周1期,每期预算2万元,每期费用包括节目素材拍摄费3000元,编导费2000元,后期制作费3000元,频道占屏费1.2万元。全年50期,共计100万元。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则无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格资格评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供 应商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指提供本单 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 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 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注:1.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 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是否合格资格评审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合格资格评审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是否合格资格评审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2报价一览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3投标报价明细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4服务偏离表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8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是否合格符合性评 审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是否合格(二)评分细则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价格部分 (10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 得分为满分 1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 准价/最终报价) × 10。商务部分 (6 分)供应商自 2022年 11月 0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 高 6 分。注: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 件,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需求理解深入、 目标与思路明确、理念先进、定位规 划合理、对要点内容及重难点把握得当得1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 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内容策划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方案切实可行、与本项目资源息息相关、有 创意充分体现项目特色得 2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2分, 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宣传推广方案:方案科学完整、涉及的覆盖面广、受众广泛、能最大程度满足 采购人需求得 2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2 分,扣完为止。 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及工作流程、项目质量与进度控 制措施等。方案完整全面、描述清晰、科学合理得 8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 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方案描述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 3 分, 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0.5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技能高得 10 分,每有 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 1 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 (74分)供应商根据承接本项目自身优势,能从项目实际出发,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化 建议并得到磋商小组及采购人认可的每条合理化建议得 1 分,最多得 3 分。增值服务 (10 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价,包括媒体层次、公益品牌宣传以及公关处 理等,每条得 1 分,满分 10 分。合计100 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一)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幅度:①货物、服务类项目: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②工程类项目:小微企业价格给予5%扣除。(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监狱企业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二)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1)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9年4月2号颁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19年3月29号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根据鲁财采〔2019〕39号的规定,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务电视资讯专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