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 竣工结算服务招标公告(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24)
项目概况
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平安新城A区)项目竣工结算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032024000116
项目名称: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平安新城A区)项目竣工结算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7,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联系方式:15283544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313323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作人员
电话:标前08313323280,开标08313325039,评审08313329631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平安新城A区)结算协助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对南溪区江南镇、南溪街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平安新城A区)竣工结算进行协助审核,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工程结算审核相关的工作内容。(二)项目服务要求1.工作机制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建立廉洁、保密、定期沟通、固定联系人制度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机制。(1)廉洁要求供应商在协助采购人参与审核工作前,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参与审核项目的审核人员负有廉洁义务要求。(2)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对被审核单位和审核情况保密,不得私自向建设、施工等单位泄露与该审核项目有关的内容,更不得对外公开、公布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泄密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3)定期沟通要求供应商定期(具体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执行)将参与审核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事项等。(4)固定联系人要求本项目固定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明确“参与审核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列明拟参与审核工作的服务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系方式,并且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响应情况一致。1★(5)重大问题请示报告要求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项目小组的负责人应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审核人员提交。2.供应商的工作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廉洁制度;(2)按照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参与项目的审核工作;(3)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核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底稿、取证记录、调查了解记录的编制,收集保存好审核资料;(4)编制参与审核事项服务报告;(5)完成审核档案的整理、装订工作;(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7)审核方法: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8)对审核工作的要求:①进度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人及审核工作方案对审核项目时间进度和审核内容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60日内完成现场踏勘、核对工程量、对接交换意见、内部三级复核等工作,并提交项目结审初稿(含工程量计算稿),确保审核质量。(注:审核时限为供应商形成审核结果的时限;以上时限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作适当调整)。②保证审核质量供应商按照审核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审核内容全面实施。不得隐瞒、变更审核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核单位、相关延伸等串通舞弊,提交内容虚假的审核报告。(9)对供应商的要求:①与本审核项目或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参与过与该项目前期任何程序或相关工作的审核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②为了控制风险,保证审核报告的质量,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就有关事项下发工作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③为了保证审核工作进度,供应商应及时就审核工作进度、重大事项等向采购人沟通。④供应商应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采购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项目协助审核合同书》,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与审核项目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并承担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泄密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⑥供应商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审核资料及时报送采购人(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等)。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经验收合格后完成装订工作。⑦供应商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结算审核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⑧供应商安排的参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廉政工作纪律,因违反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全权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⑨供应商对安排的参审人员在参与审核工作中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三)结算审核费计价标准及报价要求1.本项目结算审核费由基本审核费和审减效益费相加组成,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对本项目进行报价。(1)基本审核费:以供应商中选基本审核费为基础,并结合该项目建设单位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与预估结算金额51500万元比较,上、下浮动比例同比例计算。(2)审减效益费:结算审核以本工程品迭计,按照供应商净审减额(以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与供应商出具三级复核承诺时审核认定金额对比)的3%计算费用。(3)按照《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要求的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结算审核费。(4)本采购包最高限价为:1897900.00元(其中:基本审核费1125400.00元,此费用为可竞争费用;效益审核费772500.00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修改此价格的,其响应无效),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效益审核费772500.00元为暂定金额,供应商在进行成本测算及对供应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审查时均不计入该费用。2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应包含①审核实施方案(围绕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提出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各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原则、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各部门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建议措施);②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充分考虑结2算协助审核工作的稳定性,提供人员管控措施、人员配置及分工);③质量控制措施(充分考虑结算协助审核工作的稳定性及成果有效性,提供质量管理办法、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确保结算协助审核质量);④进度控制措施(对进度计划安排、计划编制原则、进度保障、与采购人的工作衔接、协助及配合相关单位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措施进行阐述);⑤项目管理制度(围绕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工程审核三级复核制度、审核回避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进行阐述);⑥廉洁纪律措施(根据工作内容,提供结算协助审核工作中的工作纪律、廉洁方面的控制措施、廉洁责任制的处理方式及廉洁承诺)。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上报同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高质量履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二、拟派驻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审核项目总体协调对接,对审核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管控等;技术负责人1人,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审核项目进行管理,对审核项目提供总体技术指导,对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相关依据等;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主要负责土建工程方面专业技能指导工作,对专业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等;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主要负责安装工程方面专业技能指导工作,对专业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等;其余审核人员5人,主要负责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汇总,协助现场勘测和工程量计算等。审核人员须按照各自分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预算及招标控制、合同约定及执行、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及取费、质量评定及检测等相关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审核工作。服务本项目人员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结算审核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服务本项目人员必须与拟派人员一致,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无无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2★服务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财政投资结算审核中心,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条件说明:按约定完成结算审核服务,出具审核报告项目验收合格,依据考核结果,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同时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由此给甲方、建设(代建)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全额赔偿。1.串通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2.违反执业操守,擅自泄漏工作所涉项目或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受托机会谋取私利等。3.乙方未遵守甲方关于审核人员回避、保密、廉政等方面的纪律要求,违反审核工作管理规定、违反职业操守等不良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4.乙方在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目审核过程中,实际审核人员与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不符,自行更换审核人员。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指导,经甲方催告,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6.乙方将本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委托、转让、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等违规情况。7.出具虚假报告或因重大过失出具不真实报告的。8.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向建设(代建)、施工单位透露审核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用于与委托审核无关的其他事项。9.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被审核项目相关单位索要财物等。10.乙方接到甲方安排任务、会议、现场踏勘、技术讨论等通知后,参选拟安排人员两次以上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二)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按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 竣工结算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