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招标公告(西安交通大学2024)
西安交通大学出租房屋招租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招租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若承租须兑现招租过程中的任何承诺。
招租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创新港同和苑负一层房屋招租。
2. 房屋产权:出租房屋产权和出租权归西安交通大学(产权人)所有。
3. 房屋位置:位于西安交通大学同和苑负一层房屋。
4. 现场照片:详见附件4。
5. 招租面积:92.00平方米。
6. 租赁期限: 最小租赁期限为:48个月,最大租赁期限为:60个月。
7. 交房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如产权人未能在预计交房时间内如期交房,承租方可以主动弃租,且不得追究产权人责任。
8. 日常管理单位:产权人委托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进行日常管理。
9. 招租房屋情况咨询:13093980045 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创新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韦党博。勘察现场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二、招租基本要求
(一)业态底价期限要求
1. 招租底价: 年租金底价:27600.00 元/年。
2. 招租业态:仓储加工。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经营业态。
限定经营业态:不得经营明火餐饮、网吧、娱乐、洗浴、成人用品、饲养动物或宠物等和其他产生油烟、噪音等业态。
(二)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要求
1. 租金交纳:房屋租金按年/半年交纳,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此后在下一个计费周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金。产权人委托管理单位在确认租金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2. 保证金交纳:本次招租履约保证金: 30000.00 元。 承租方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前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互助路支行
账号:3700 0235 0908 8100 314
3. 履约保证金扣除标准:详见附件3。
4. 其他相关费用交纳:出租房屋涉及的水、电、冷气、暖气、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直接与产权人内部后勤保障部门或项目物业公司另行签署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结算并开具票据。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关物业管理合同自动解除,产权人提前收回房屋时,物业管理合同同步自动解除。
租赁期内,承租方使用的水、电费采用装表计量;供暖费、供冷费按面积或流量计量;物业费用按照面积计量。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投租;禁止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投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2)资质要求:意向承租方(可为意向承租方及其分支机构的资质)应在西安市或西咸新区范围内已取得相关资质。
(3)信誉度要求:意向承租方应信誉良好,意向承租方及关联单位(个人)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3年内在西安交通大学历次招租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未发生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未发生违反学校管理要求的行为。
(4)诚信记录要求: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卫生、无消防安全、无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承诺书,同时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
(5)自主经营要求:意向承租方须独立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负责承租房屋所需的人员配置、环境布局、功能改造、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设备维修维护、运行耗材储备等日常管理工作;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6)安全责任要求:承租方需承诺负责承担房屋出租过程中相人员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各类安全责任。
(四)其他特殊要求:见附件
三、合同签署及履约要求
1. 合同签订:招租结果经产权人履行相关程序报批且通过后,承租方应在产权人通知签订合同后的十五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约定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产权人可无条件取消承租方中租资格。
如招租结果审批未通过,则本次出租事项的招租结果自动作废,产权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承租方已实际使用房屋,应在15日内腾退房屋,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相应房屋租金。
2. 房屋交接要求:意向承租方中租后,产权人于预计交房时间内向承租方交付房屋。若因产权人原因导致未能在预计交房时间内向承租方交付房屋的,则房屋租赁时限可相应顺延,期间承租方也可主动弃租且不得追究产权人的责任;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前述日期延迟的,房屋租赁期限不予顺延。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房屋的,产权人可以无条件取消承租方的中租资格,招租过程收取投租保证金的,承租方不得要求退还。
3. 转租分租限制: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房屋转租、分租,或者变相转租、分租。不得与第三方开展联营或设置联营窗口(档口),不得以代理、加盟等形式将房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管,自营比例须达到100%,发生转租、分租行为的,产权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4. 起租日期规定:租金起算日期以产权人向承租方交接房屋的实际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房屋起租日期为准。
5. 提前终止规定:租赁期内,如因政府部门要求等政策原因不允许产权人继续出租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要求补偿。承租过程中承租方发生拖欠租金、受到行政处罚、违规经营、擅自改变业态、不配合产权人日常管理等情形的,产权人均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要求补偿。
6. 修缮免责规定:因产权人原因需要对承租房屋或房屋周围进行维修的,影响承租方营业的,产权人每年享有10天(含)的免责期。超过10天的,原则上按天数对承租方租金进行减免。
7. 到期搬离规定: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在期满当日24时前搬离所有物品,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施和装修不得拆除,且不予折价和补偿。
四、承租期日常管理要求
1. 承租方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西安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政府部门、产权人以及日常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产权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2.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办理本项目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承租的必须以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按照政府相关管理要求无需办证的除外),以及经营该业态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未办妥相关手续的不得经营,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产权人减免租金。
3. 项目房屋涉及的二次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修租赁房屋时,必须事先向日常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含设计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制作工艺图、施工方案等),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单位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向产权人备案)。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装修时不得随意搭建、改变房屋结构。需要进行消防改造或二次消防验收的,改造与验收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产权人有权停止承租方的一切装修施工活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①未经产权人同意,擅自开工装修的。
②在装修中损坏建筑物外观、原结构或不按书面申请内容施工的。
③在装修中造成房屋损毁或对教学科研活动等正常秩序造成影响或引起投诉且不改正的。
5. 承租方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地设有常驻办公、服务地点和常驻服务团队等,以提供完善、及时、高效的管理要求响应和售后服务。
6. 承租方须向产权人明确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产权人书面申请,并经产权人同意。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自行私自更换;承租方需投入保证服务所需的足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具有承租方明显标志的工作服装,佩戴承租方制式工作证;承租方需投入保证服务所需的足够的车辆,且在服务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增加车辆。
7. 承租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教育,确保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良好,严禁工作人员辱骂、威胁、伤害师生和其他人员。
8. 承租方须服从产权人及日常管理部门的管理。产权人及日常管理部门、上级单位开展巡查检查和检测时,承租方须完全配合。对于产权人及日常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承租方须按期完成。产权人组织的临时性活动,涉及承租方配合的,承租方须按时、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9. 承租方须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并进行管理。
10. 承租方须按日常管理部门要求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定期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清洁,实施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 承租房屋内除房屋结构、房屋质量问题外,水、电、网络等维护、维修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承租期内的经营要求(仅限开展经营活动的业态)
1. 承租方提供的服务、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服务、商品的合理市场售价,经产权人核实,承租方须按产权人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产权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2. 承租方须向产权人报备销售的主要品牌、商品和服务的清单,清单须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和销售价格,清单仅用于产权人对承租方进行日常管理,不向无关第三方透露。
3. 承租方销售商品品牌须保证多样性,满足师生多元化需求,不得存在排他性。
4. 承租方须根据产权人和师生的合理建议,对售卖商品和提供服务品种进行增减调整,对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优化。
5. 承租方不得办理或者销售任何形式的实体或者虚拟预付卡,不得要求师生预存消费金额。
6. 承租方经营收款方式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校园一卡通、现金。校园一卡通支付功能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设备、系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拒绝或以各种理由阻碍师生使用校园一卡通消费。学校财务部门代收承租方营业收入,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定期核算返还。
六、承租期内的安全责任要求
1. 承租方承担合同履行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包括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火灾、盗窃、人身伤害、食品安全事故)及损失,均自行承担。造成产权人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2. 校园交通安全:承租方须向产权人报备工作车辆信息,包括行驶证、产权证、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等,承租方须确保工作车辆在校园内运行的安全,对司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慢速、安全驾驶,尽量正常前进行驶,减少倒车几率;对工作车辆须配备倒车雷达和倒车影像,工作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灯光、喇叭、倒车雷达、倒车影像等车辆安全设备须正常运行。因工作车辆运行和行驶造成的安全事故,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3. 工作人员安全:承租方须向产权人报备工作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驾驶证、联系电话、住址、意外保险购买信息等。承租方须为所有员工(包括小时工)购买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承租方工作人员因承租方或工作人员自身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及事故,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4. 设备设施安全:承租方须确保承租区内的相关设备安装稳固、可靠、安全,没有倾倒风险,没有触电风险。安装设备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若破坏或损坏,承租方负责限时恢复原状或进行维修,无法恢复或维修时,负责赔偿。承租方须对承租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因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5. 销售货品安全:承租方销售的商品须为正规企业生产,所有商品需登记进货且记录至少保留三个月,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劣质产品。因承租方销售的商品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6. 制作销售非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食品安全法》、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食品生产流程规范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且品质达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产权人日常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2)按照食品加工特点,制定工作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成品质量验收及管理、加工生产出品及售卖、成本控制、餐具用具清洁消毒等。实行专人专区责任制,食品清洗、餐具用具洗消、环境保洁、洗消用品管理等各方面责任明确到人,各项工作流程、标准规定明确;确保使用专用容器、确保生熟分区储存;确保食品储存时使用食品专用袋、保鲜膜、保鲜盒等;确保食品在加工、储存各环节不会接触到细菌、病毒、化学用品等。
(3)严把进货查验关,确保原材料产品无毒、无害、无变质、无过期,食品无异味、无异物。
(4)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食品留样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
7. 信息安全:客户购物、付款时,承租方须确保仅按法律法规规定收集必要的客户信息,并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支付安全。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相关政策。因承租方违规收集、使用和泄露用户信息,导致用户人身、财产受损害后果的,完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人无关。
8. 检测费用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产权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因承租方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安全事故的,产权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租方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要求承租方辞退其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等,且产权人不因此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七、产权人对承租方的监管与考核
1. 日常管理部门定期对承租方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师生投诉、师生评价、经营安全、负面清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承租方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产权人与承租方继续履行后续协议;承租方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日常管理部门有权向产权人提出提前解除与承租方的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承租方存在《承租方经营负面清单》(附件3)中相关行为的,产权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点击招租公告底部【在线报名】按钮进入。
2.报名流程
(1)单位报名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递交系统会自动查验。
(2)报价单:投租项目名称、经营业态、租赁期限、租金报价(元/年)、付款期间(年/半年付)、发票类型(普票/专票)等(附件1)。
(3)投租文件:须按照招租公告要求及评租办法顺序提交相应投租支撑材料及相应承诺。
3. 报名时间:2024-11-01 18:00:00~2024-11-05 10:00:00。
4. 现场开租安排
(1)开租地点:西安市兴庆南路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南侧(原出版大厦)19楼远程评标室。联系电话:029-82668649。
(2)开租(签到)时间:2024-11-06 09:00:00前,逾期投租无效。
(3)评租现场核验资料:单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达现场,可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评租时未按要求提供核验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评租规定
1. 招租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2. 报价的规定:招租采用磋商机制,现场有二次报价环节(不得低于一次报价)。
3. 中租规则:根据评租办法得分第一名的确定为意向中租方。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投租人报价单
2. 校内商业用房招租评分办法
3. 履约保证金扣除标准(负面清单)
4. 房屋现场照片
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投租人报价单
项目名称
面积/㎡
经营业态
意向承租人
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月)
发票类型
租金报价(元/年)
提成率
备注
1.报价不得低于房屋年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2.招租采用磋商机制,现场有二次报价环节(不得低于一次报价)。
3.报名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个人报名时,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报名单位: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个人(签字盖章/盖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校内商业用房招租评分办法
(一般商品及预包装食品销售与服务类)
总项名称
总项描述
分项名称
分项描述
分值
租金价格
评价承租方租金水准,满分35.00分。
租金价格
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得35.00分。其余意向承租方得分=(报价/最高报价)* 35.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低于学校确定的底价的:一票否决
0-35.00
租金缴纳方式与租期(5分)
评价承租方租金支付频次与租期响应情况,5分
租金支付
半年支付,得2分;低于半年支付,得0分;愿按年度支付,得3分。
0-3分
租期响应
完全响应得2分;未完全响应的,根据租期偏离程度适当得分。
0-2分
业态匹配(10分)
评价承租方拟经营的业态和运营的品牌,10分
业态响应
完全响应学校业态需求的:得5分;不完全响应学校业态需求的:根据评议确定0-5分。
0-5分
运营品牌
所运营业态已在全国或西安市范围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及影响力品牌的:5分; 无品牌:0分;其余按照品牌知名度进行评议:0-5分
0-5分
资质与综合实力(20分)
评价承租方的运营年限、企业规模、在西安市已开具的门店规模、以及证照办理情况,20分。
运营年限
工商注册5年以上的:得5分 工商注册3年以上5年以下的:得3分 工商注册1年以上3年以下的:得1分 工商注册1年以下的:得0分
0-5分
企业规模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社保缴纳人数100人以上的:得10分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社保缴纳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得5分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社保缴纳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得3分 净资产0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净资产0元以下的,得0分 根据上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得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按高分取分。 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得2分
0-10分
门店规模
已在西安市开具门店10家以上的:得3分 已在西安市开具门店5家以上10家以下的:得2分 已在西安市开具门店1家以上5家以下的:得1分 尚未在西安市开具门店的:得0分
0-3分
资质与证照办理情况
已在西安市范围内运营同类业态,且证照齐全的,得2分 目前暂无同类业态,承诺办理所需证照的,得0分
0-2分
服务水平(20分)
评价承租方价格优惠举措、协同育人举措、运营方案等情况,体现其在让利师生、保障供给方面的程度,20分。
价格优惠措施
提供面向校内师生服务价格的优惠举措及优惠保障机制,产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学校对特定经营行为有限价的,所提供服务或商品不得高于限价;根据所提举措评议得分。
0-8分
协同育人举措
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功能,提供门店环境卫生、装修风格、人员配备、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学校日常管理方案及服务师生的具体举措,如赞助学生社团活动,资助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教学科研提供便利条件等。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得分。
0-6分
运营方案
师生投诉处理方案,经营方案,营业时间承诺,校内送货承诺,经营优势和特色,工作人员配备等,以及包含但不限于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疫情保障、自然灾害、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得分。
0-6分
安全保障(10分)
评价承租方安全运营的举措
食品安全
提供确保食品安全的举措与承诺。根据评议情况得0-3分。 如业态不涉及食品安全,得3分。
0-3分
消防安全
提供确保消防安全的举措与承诺。根据评议情况得0-3分。
0-3分
人身与用工安全
提供保障门店内师生安全与用工人员安全的举措与承诺。根据评议情况得0-1分。
0-1分
装修与施工安全
提供确保门店二次装修与施工安全的方案及承诺。根据评议情况得0-1分。
0-1分
其他安全
提供涉及意识形态、保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举措与承诺。根据评议情况得0-2分。
0-2分
加分因素(5分)
加分因素
加分因素
能够提供除以上得分项以外的其他条件,或具有除以上得分项外的其他资质的,经评委认定能够为学校带来额外经济收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的,根据实际情况得分。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100分。
0-5分
一票否决项
一票否决项
一票否决项
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1.报价低于学校确定的底价的(二次报价后超过底价的除外);2.租期不足一年的(学校意向租期低于一年的除外); 3.承租业态属于学校不允许的,或学校严格限定业态而承租方无法响应的;4.承租自然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承租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到3年内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但经评审专家认为与承租行为无影响的除外;6.不响应学校对特殊业态限价规则的; 7.因前期经营活动被多次投诉或多次违约,已列入学校承租方黑名单的。
0-0分
注:
1.表中“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2.西安市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和西咸新区;
3.分公司承租的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
4.评分依据为投租文件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5.业态、租期不能响应招租公告要求的,视为废租。评租工作采取线上系统综合评定法,评委按照报价、企业规模、商业品牌、企业性质、信用等因素综合打分。
6. 按照评标方法确定的排名第一顺位的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
附件3:
负面清单扣履约保证金除标准
(一般商品及预包装食品销售与服务类)
序号
违规内容
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元)
1
送货过程中噪音大,对师生学习生活产生影响,被投诉,每查实一次。
100
2
价格标签、价格公示不齐全,或与实际不相符,每查实一次。
100
3
快递派送错误,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
100
4
商品或服务售价比市场同类服务或同品牌商品价格高;运营连锁品牌的,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高于西安市和西咸新区范围内其他市面门店的价格的,每查实一次。
200
5
现场卫生条件差,每查实一次。
200
6
实际邮寄收费高于本公司定价,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
200
7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言语攻击、辱骂师生,经查属于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查实一次。
200-500
8
损坏或丢失师生快递,未妥善处理和赔偿,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
200-500
9
拒绝或以各种理由阻碍师生使用学校一卡通消费,每查实一次。(经产权人许可不使用一卡通的除外)
300
10
未按产权人要求及时报备销售商品、服务清单、价格等信息。
300
11
未按产权人要求及时报备人员、车辆信息。
300
12
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的预包装食品或商品,每查实一次。
500-1000
13
在产权人校园内发售或使用任何形式的预付卡和次卡,或要求师生预存消费金额的,每查实一次。
2000
14
接师生投诉后,超过1小时未响应,或超过24小时未处理完毕,每查实一次。
500-1000
15
师生投诉到校领导信箱,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
500-1000
16
不执行产权人管理要求,不配合产权人各类检查,规定时间内不整改、不提交整改回复,每查实一次。
500-3000
17
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每查实一次。
500-3000
18
未经产权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1000
19
因乙方责任造成师生身体受到伤害的,每查实一次。
500-20000
20
因乙方原因或所销售商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查实一次。
500-20000
21
出现火情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
2000-20000
22
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同等金额
23
其他上述条目未列明,但经查确属违规的其他行为。
200-20000
附件4:
房屋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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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MIiu机31k时脑放1LH电1目:88标注分类]未分类口品日版本号:202311V1 合同编号:房屋租赁合同(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校园以内的房屋出租事项)填写要求:1.本合同封面、1-2页、附件3的第1页、合同签署页可以手工填写。封面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本合同如有不适用的条款或未约定的事项,可在第十一部分补充并以补充条款为准。3.本合同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涂改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该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未涂改条款的法律效力,不影响其他未涂改副本的法律效力。甲方(产权方及出租方):西安交通大学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邮编:710049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自然人承租不填):法定代表人或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承租不填):银行开户行:银行账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财政部、教育部对房屋出租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该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限定用途、管理主体1.甲方将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西安交通大学房屋出租给乙方,面积平方,限定用途为:,房屋无质量问题。2.乙方不得将甲方房屋用于限定用途以外的业态,不允许在甲方房屋中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项行为或提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服务。乙方需要改变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协议第十一部分补充。除以上要求以外,不得销售。3.乙方在租赁期拥有房屋的正常使用权,不得转租、分租或者变相转租、分租,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入股、合资或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第三方以联营方式经营。4.除特殊约定外,甲方后勤保障部负责履行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①租赁期限自起至止,共计。②房屋起租日期以甲方和乙方交接房屋日期为准,租用期限共计。③房屋起租日期以甲方和乙方交接房屋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为。2.上款租赁期限采用第①种方式的,甲方应于起租日期前向乙方交付房屋。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交付日期延迟的,则租赁结束日期可以顺延,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合同第十一部分补充予以确认。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前述日期延迟的,租赁结束日期不予顺延。3.上款租赁期限采用第②种和第③方式的,甲乙双方应对交接房屋日期单独书面确认,或在本合同第十一部分补充予以确认。三、租金、相关费用与履约保证金1.房屋租金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金(含税)标准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年);2.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本着先交纳后使用房屋的原则,每次预交(三个月/半年/全年)的租金。乙方每次付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寒暑假期间视为非工作日)向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至乙方下一租金缴纳日仍未开具发票的,乙方有权相应顺延支付应付甲方的下一期租金且不构成违约。乙方委托第三方付款的,必须提供乙方和第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否则视为乙方未交纳租金。3.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附件2中负面清单的行为,或因乙方责任对甲方经济或财产造成损失的,甲方查证属实后,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予补足。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时,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且承租房屋和设施等无损坏,无欠款,无涉及乙方所使用房屋导致的投诉索赔等情况,乙方办理完全部退租手续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但符合本合同第八部分第三款的情形除外。4.甲方租金与履约保证金收款信息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互助路支行账号:37000235090881003145.其他费用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间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相关资源或服务而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供冷费、燃气费、垃圾处理费、网络通讯使用费等,以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等政府部门向乙方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承租房屋内除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质量及公共基础设施问题外,维护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源或服务而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供冷费、燃气费、垃圾处理费等,由乙方直接与甲方水电运行管理部门或指定的物业公司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本合同对乙方与甲方其他部门签订的租金以外的费用协议无约束力。但是,甲方向乙方正常供水供电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是乙方未拖欠应付甲方的费用且乙方不存在本合同中涉及的违约行为。四、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基本要求1.乙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服从甲方后勤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应、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的各项措施,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于经营行为的,需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签订的必须以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涉及销售餐饮、食品的,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涉及销售药品的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必须的证件;涉及其他证件办理的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西安设有常驻办公、服务地点和常驻服务团队等,以提供完善、及时、高效的服务响应和售后服务。4.乙方须向甲方明确承租房屋的现场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的,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更换现场负责人。乙方需投入保证服务所需的足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具有乙方明显标志的工作服装,佩戴乙方制式工作证。乙方提供的服务需使用车辆的,需投入保证服务所需的足够的车辆,且在服务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增加车辆。5.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相关部门的管理,完全、及时响应管理要求。甲方、甲方相关部门或上级进行巡查、检查、检测时,必须完全配合;乙方对甲方及甲方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按期完成;甲方组织大型临时性活动及迎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遇疫情、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等事件,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保障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6.乙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教育,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严禁工作人员辱骂、威胁、伤害师生和其他人员。7.行业存在相关规定的,乙方须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并进行管理。8.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和周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定期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清洁,实施垃圾分类。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大门、走廊)的设计用途,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方式使原有设计用途失效。10.乙方为承租房屋加设门锁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为确保安全事故、管道破裂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九部分第4款所列情形时)甲方能够及时处置,乙方须向甲方留存备用钥匙。五、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装修的基本要求1.除甲方特殊要求外,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2.装修房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提供装修方案(含设计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制作工艺图、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期等)。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仅限于房屋内部,不得对房屋外墙、结构、公共区域以及可能影响到公共设施的区域进行装修。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外安装各种影响周围师生或其他第三方的刺激性灯饰。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行为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锁门等措施停止乙方的一切装修施工活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工装修的;②乙方在装修中损坏建筑物外观、结构或不按书面申请内容施工的;③乙方在装修中造成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的;④乙方在装修中对甲方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正常秩序或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影响或引起投诉,且拒不改正的;⑤乙方在承租区内或区域外私搭乱建,且拒不改正的;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破坏或更改原消防布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且拒不改正的。⑦乙方存在其他对甲方正常教学科研活动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且拒不改正的。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装修后应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的,乙方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消防验收备案资料。6.乙方设置门头或标识应符合甲方及校园规划环境的相关要求。未经甲方批准,门头或标识中不得出现西安交通大学、交通大学、交大、西安交大、西交大、XJTU、仙交大等字眼,只用于标识坐落位置的除外。六、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1.乙方提供的服务、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服务、同品牌商品的合理市场售价;运营连锁品牌的,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高于西安市和西咸新区范围内其他市面门店的价格。发生此类情形并经甲方核实,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乙方须向甲方报备主要品牌销售商品的和提供服务的清单,清单须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和价格,清单仅用于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不向无关第三方透露。3.乙方营业时间须能满足甲方师生所需,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因故需要暂停营业或休息的,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4.乙方销售商品的品牌须保证多样性,满足师生多元化需求,不得存在排他性。5.乙方销售的商品须为正规企业生产,所有商品需登记进货信息且至少保留三个月,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劣质产品。6.乙方制作销售非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附件3中的相关条款。7.乙方须根据甲方和师生的合理建议,对售卖商品和提供服务品种进行增减调整,对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优化。8.乙方不得在甲方校园内发售和使用任何形式的预付卡或次卡,不得要求师生预存消费金额。擅自开展上述行为的,甲方除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留置乙方财产用于抵赔因乙方无法兑付预付卡次卡或退还预存消费金额对甲方或甲方师生造成的损失。9.乙方经营收款方式原则上必须支持学校一卡通。学校一卡通支付功能由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设备、系统、结算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拒绝或以各种理由阻碍师生使用学校一卡通消费。使用学校一卡通消费的,甲方财务部门代收承租方营业收入,按甲方财务相关规定定期核算返还。特殊情况无法支持学校一卡通收款的,须经甲方同意。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域中张贴与乙方无关或与乙方经营业态无关的广告,不得在承租区域中张贴非乙方的收款二维码。如存在该行为,视为乙方超出限定业态经营。11.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师生投诉、师生评价、经营安全、负面清单扣除等,考核方式包括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乙方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本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甲方对其他出租房屋经营业态进行限制。七、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乙方必须承担合同履行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租赁房屋的安全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违规、谁承担”的原则,乙方承租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对租赁房屋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明确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并制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第一时间向委托管理方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火灾、盗窃、人身伤害、食品安全事故等)、纠纷(包括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等)及损失,均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2.校园交通安全:乙方须向甲方报备工作车辆信息,包括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乙方须确保工作车辆已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车辆在校园内安全运行,对司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慢速、安全驾驶,尽量正常前进行驶,减少倒车几率;对工作车辆须配备倒车雷达和倒车影像,工作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灯光、喇叭、倒车雷达、倒车影像等车辆安全设备须正常运行。因工作车辆运行和行驶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3.工作人员安全:乙方须向甲方报备工作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驾驶证、联系电话、住址、意外保险购买信息等。乙方须为所有员工(包括小时工)购买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乙方工作人员因非甲方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及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承租房屋中不得收留与经营无关的人员。4.设备设施安全:乙方须确保承租房屋内所有设备安装稳固、可靠、安全,无倾倒风险、无漏电触电风险。乙方安装设备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若破坏或损坏,乙方负责限时恢复原状或进行维修,无法恢复或维修时,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对承租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因乙方安装的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消防与用电安全:乙方应按规定在经营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营业面积每25㎡必须自备4kgABC干粉灭火器一台),放于醒目便捷的位置,并定期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使用有效。乙方在租赁场所内严禁占用、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挪用、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经营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违禁物品,不得使用贮存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商户须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乙方应定期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和燃气安全使用(限经审批同意使用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预防、扑救火灾和安全处置燃气泄漏等的应急处置能力。6.信息安全: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相关政策,确保仅按法律法规规定收集必要的客户信息,并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支付安全。因乙方违规收集、使用和泄露用户信息,导致用户人身、财产受损害后果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7.检测费用承担:房屋租赁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经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8.因乙方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辞退其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解除与乙方的合同等,且甲方不承担因此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9.租赁期内,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检查时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因此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八、合同终止与解除1.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2.租赁期内,如因政府部门要求等政策原因不允许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退还乙方预交而未实际产生的房租,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如在乙方无过错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决定将出租房屋不再用于出租的,本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另行商议替代性或补偿性方案。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经济补偿。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向乙方提供水电等供应服务、不退还乙方已预付的租金、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除此之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以年租金30%为标准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为止。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联营承租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房屋现场悬挂的营业执照等证照非乙方所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乙方夫妻另一方的除外)的视为存在转租转借行为。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或破坏承重墙的。以及乙方存在其他严重损坏承租房屋行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③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经济和财产严重损失,且履约保证金无法覆盖的。④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师生学习生活产生影响,经查实后拒不整改的。⑤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时,乙方得分在70分以下的。⑥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且被行政处罚的。⑦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10天以上。⑧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接收租赁房屋超过30天的。⑨由于乙方、乙方员工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原因,造成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及周围区域发生聚众闹事、集会示威(包含但不限于拉横幅等不同形式的文字内容展示、吵闹喧哗、广播、静坐、干扰其他出租房屋正常经营使用等行为)、讨债、打架斗殴等影响学校环境及秩序的事件和行为。⑩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后,甲方要求乙方补足而乙方在10日内未补足的。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租赁期内,甲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且对乙方造成不可弥补的实际损失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约定甲方免责的除外),乙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第577条、578条、582条、584条、585条、593条的相关规定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过30日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或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接房屋期限30日仍未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向乙方主张一个月的租金的经济补偿。6.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当将房屋腾交甲方;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后30日内将房屋腾交甲方;因乙方原因申请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的终止日期将房屋交还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在接到解除通知后5日内将房屋腾交甲方,且自接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不得在承租房屋中开展经营活动。7.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按照上款约定的期限,将所租赁房屋以清洁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将房屋交还甲方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长清退期限,甲方有权按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租金费用。乙方拒不履行房屋交还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水电供应等服务。8.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以及附属的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整完好、功能正常,确保交付归还的房屋及设备能够正常完好使用,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照资产净值予以赔偿。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乙方投入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施和装修,未经甲方同意的不得拆除,且不予折价和补偿。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应予拆除并承担拆除费用。乙方所添置的设备及可搬离的资产等,经甲方核实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以折旧和补偿。9.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向甲方交还房屋的,乙方留置房屋内的物品均视为抛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单方委托法定公证机关对房屋内动产搬离过程进行公证。10.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所导致的合同解除和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1.任何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九、其他约定1.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房屋结构、附属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或协调维修(乙方专用设施设备及因乙方装修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毁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毕,其余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属于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维修工作应对乙方正常经营的影响最小化,每年中用于维修工作的甲方免责期限为10天,维修期超出10天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原则上应参照房租单价以天为单位对乙方进行减免。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日双倍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房屋产权等证明资料时,甲方应予提供,但甲方无法提供的相关资料除外。4.如遇紧急事态(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楼宇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等),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可在乙方或物业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房屋,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可强行进入租赁房屋而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但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乙方损失,并于事后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使用或销售易爆、易燃、有毒有害、危险或非法物品,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众安全的行为。6.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饲养动物或宠物(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宠物相关业态的除外),不得在租赁房屋烹煮食物(办公室正常使用微波炉、咖啡机除外,以及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用做餐饮、食品销售类的除外),不得使租赁房屋内外产生或散发出令人反感之气味或异味。原则上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明火,特殊情况可以使用的,需事前经甲方同意。7.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和相关要求合理使用公共区域。乙方不得损坏、毁坏楼宇公共区域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布置物、楼梯、升降机、自动扶梯及周围的植物等。8.乙方接收甲方房屋后视为清晰了解甲方房屋的所有基础信息,不得以甲方出租的房屋存在不利因素等客观情况为由对甲方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卷入诉讼,甲方因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负担。1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行为致使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附则1.乙方是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经营场地负责人、经营场地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加盖乙方盖章),供甲方留查备案。本合同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乙方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允许委托他人签订合同。2.甲方对本项目发布的招租公告,以及乙方提交的投租响应文件和投租现场提供的澄清函或补充说明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提及的,以甲方对本项目发布的招租公告和乙方提交的投租响应文件和投租现场提供的澄清函或补充说明为准。3.本合同载明的双方通信地址,视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非可归责于投递方的原因,否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该地址的,无论是否退信,均视为有效送达。邮寄发出第二日视为有效送达之日。4.本合同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变更或终止。5.双方因各种原因引起纠纷,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裁决。6.本合同如涉及需要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房屋出租事项,合同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之日起生效;如不涉及,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前,如乙方已使用甲方房屋的,不影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房屋期间对应的租金。7.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8.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甲方后勤保障部门可以与乙方就房屋出租及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另行约定,甲方后勤保障部门与乙方共同遵守。如约定内容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本合同为准,但无效约定部分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性。十一、特殊补充约定本章节内容是甲方与乙方对一些事项的特殊约定。本章节内容与合同其他条款不符的,一律以本章节内容为准。该部分内容不得手填,仅可在其他纸张打印后粘贴在此处。粘贴后甲乙双方在粘贴处盖章(乙方是自然人的在粘贴处签字)。十一、特殊补充约定(续)本章节内容是甲方与乙方对一些事项的特殊约定。本章节内容与合同其他条款不符的,一律以本章节内容为准。该部分内容不得手填,仅可在其他纸张打印后粘贴在此处。粘贴后甲乙双方在粘贴处盖章(乙方是自然人的在粘贴处签字)。(以下无正文)附件1:负面清单(一般商品及预包装食品销售与服务类)序号违规内容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元)1送货过程中噪音大,对师生学习生活产生影响,被投诉,每查实一次。1002价格标签、价格公示不齐全,或与实际不相符,每查实一次。1003快递派送错误,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1004商品或服务售价比市场同类服务或同品牌商品价格高;运营连锁品牌的,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高于西安市和西咸新区范围内其他市面门店的价格的,每查实一次。2005现场卫生条件差,每查实一次。2006实际邮寄收费高于本公司定价,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2007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言语攻击、辱骂师生,经查属于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查实一次。200-5008损坏或丢失师生快递,未妥善处理和赔偿,被师生投诉,每查实一次。(仅限邮政快递业态)200-5009拒绝或以各种理由阻碍师生使用学校一卡通消费,每查实一次。(经甲方许可不使用一卡通的除外)30010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备销售商品、服务清单、价格等信息。30011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备人员、车辆信息。30012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的预包装食品或商品,每查实一次。500-100013在甲方校园内发售或使用任何形式的预付卡和次卡,或要求师生预存消费金额的,每查实一次。200014接师生投诉后,超过1小时未响应,或超过24小时未处理完毕,每查实一次。500-100015师生投诉到校领导信箱,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500-100016不执行甲方管理要求,不配合甲方各类检查,规定时间内不整改、不提交整改回复,每查实一次。500-300017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每查实一次。500-300018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100019因乙方责任造成师生身体受到伤害的,每查实一次。500-2000020因乙方原因或所销售商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查实一次。500-2000021出现火情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2000-2000022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同等金额23其他上述条目未列明,但经查确属违规的其他行为。200-20000附件2:负面清单(餐饮与非预包装食品销售类)序号违规内容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元)1送货过程中噪音大,对师生学习生活产生影响,被投诉,每查实一次。1002价格标签、价格公示不齐全,或与实际不相符,每查实一次。1003商品或服务售价比市场同类服务或同品牌商品价格高,每查实一次。2004现场卫生条件差,每查实一次。2005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言语攻击、辱骂师生,经查属于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查实一次。200-5006拒绝或以各种理由阻碍师生使用学校一卡通消费,每查实一次。(经甲方许可不使用一卡通的除外)3007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备销售商品、服务清单、价格等信息。3008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备人员、车辆信息。3009销售过期和变质食物,或食物中有异物,每查实一次。1000-500010在甲方校园内发售或使用任何形式的预付卡和次卡,或要求师生预存消费金额的,每查实一次。200011接师生投诉后,超过1小时未响应,或超过24小时未处理完毕,每查实一次。500-100012师生投诉到校领导信箱,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500-100013不执行甲方管理要求,不配合甲方各类检查,规定时间内不整改、不提交整改回复,每查实一次。500-300014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每查实一次。500-300015未向甲方书面申请,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100016因乙方责任造成师生身体受到伤害的,每查实一次。500-2000017因乙方原因或所销售商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查实一次。500-2000018出现火情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乙方负有责任的,每查实一次。2000-2000019超出授权或加盟经营期限仍在经营的。5000020履行授权或加盟协议内容,未提前报甲方审批同意,由此造成对学校的不利影响的。5000021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同等金额22其他上述条目未列明,但经查确属违规的其他行为。200-100000附件3:经营非预包装食品的特殊要求1.经营要求①服务时间为,具体时间后续根据甲方规划安排调整。②供应产品以为主。不允许销售香烟、酒精类饮料。2.食品价格要求①乙方提供早中晚餐、夜宵菜单,需注明菜品品种、价格、份量。产品售卖价格应明显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后期新增加的产品价格需符合甲方统一要求。②乙方食品品种、价格需在甲方相关部门备案。在租赁经营期间,如遇市场价格上涨,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③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师生对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原材料采购、经营品种引进等方面的全面监督管理。3.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在经营期间所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人数应与经营规模、管理职责、就餐人数相适应,应对所有人员开展入职背景审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资质、健康证明。应配置项目经理、仓库管理员、质量监督管理员等管理岗位。①乙方所有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场前需提供)。②乙方所有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持有效健康证(进场前需提供),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内外科检查、五官检查、传染疾病检查及影像学检查),并提供体检报告。③乙方应严格做好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礼仪、服务规范等内容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定期做好思想文化与技能技术的培训;乙方应对员工进行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观念的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组织员工进行5次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及1次消防演练,培训时长不少于40小时。④乙方应参照双一流高校标准组建管理团队,并建立管理团队的考勤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第一、第二责任人,确保责任人全天候负责承租区域的管理事宜,责任人因事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⑤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岗位设置,制订符合甲方工作特点和管理标准的岗位职责,并应在工作场所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各岗位人员熟知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本食堂或租赁区域生产流程规范与标准,进行粗加工、切配、烹制、售卖、保温、储存、洗消、服务等具体管理工作,加强团队配合,以用餐人满意为导向,提升个人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⑥乙方应严格按照本食堂或租赁区域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对照提升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个人卫生、用语规范、礼貌礼仪等方面,加强政治思想素养,坚守职业道德,提高综合素质。⑦乙方应设置安全员岗位,建立切实可操作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师生投诉、纠纷处理等管理机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经营管理安全无事故。⑧乙方须与聘用的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新聘或解聘人员须事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聘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礼仪知识和职业技能,用语规范,一律使用普通话。若发生劳资纠纷、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⑨乙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和操作规程等,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确保每个员工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规范操作食堂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甲方将对拟上岗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和操作规程等考核。乙方更换人员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入职。4.食品质量与管理要求①乙方应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遵守食品生产流程规范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且品质达标;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②流程管理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特点,制定工作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成品质量验收及管理、加工生产出品及售卖、成本控制、餐具用具清洁消毒等。实行专人专区责任制,食品清洗、餐具用具洗消、环境保洁、洗消用品管理等各方面责任明确到人,各项工作流程、标准规定明确;确保使用专用容器、确保生熟分区储存;确保食品储存时使用食品专用袋、保鲜膜、保鲜盒等;确保食品在加工、储存各环节不会接触到细菌、病毒、化学用品等。③原材料采购及监管要求:所有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把进货查验关,确保原材料产品无毒、无害、无变质、无过期,食品无异味、无异物。乙方应在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资质的正规企业采购,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供应链安全,并可追溯采购源头,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为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物资应急储备。④留样管理要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食品留样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⑤服务响应要求:乙方应畅通师生反馈通道,定期对售卖的食品、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开展检查,并根据投诉、建议、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乙方应24小时值班,投诉15分钟响应,问题整改48小时落实完成,经营场地负责人24小时手机畅通。⑥应急管理要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及学校有关应急管理文件和要求,制定应急管理方案,做好人员管理、培训;应急知识宣传;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卫生消毒等工作。5.服务质量与管理要求①乙方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的餐饮服务保障体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以及相关资质的年审,营造文明、卫生、舒适、优雅的就餐环境。②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包括餐具清洁、环境卫生、员工仪容仪表、服务规范、服务用语等。③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正当、平等竞争,禁止抬价、压价,破坏经营秩序。④乙方严格落实甲方相关部门要求的菜品价格、菜品结构、产品布局以及服务承诺,明码标价,保持现有售卖菜品质量价格稳定。⑤乙方根据甲方相关部门的要求安排工作内容、营业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寒暑假租赁房屋或食堂经营方式及时间等由甲方后勤部门统一安排,乙方必须遵照执行。⑥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投诉受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方案,所有投诉建立投诉台账,做到有投诉、有整改、有反馈。乙方收到的投诉需及时上报甲方,在甲方后勤的监督下处理学生投诉。6.卫生与管理要求①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媒生物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病媒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六防管理,积极做好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地**府要求,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清晰的垃圾清运台账。②乙方应对桌椅、工作台、地面、墙面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确保整体无污迹、无灰尘、无蛛网、无明显破损;桌椅、墙面、工作台面等无油渍,定期进行开门窗通风,检查灯光照明、通风空调等设备设施功能是否有效,有异常情况时需及时妥善处置,营造出安全、洁净、温馨的就餐环境。③乙方应对餐具按规范和标准自行洗消,分区摆放并做防尘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炊具分区使用,用完即时清洗,分区摆放整齐。砧板、刀具等生产工具按荤素分类使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用完即时清洗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④乙方应对抹布、拖把、垃圾桶等卫生工具需分区、分类使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定点摆放。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需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严禁交叉使用,及时清洗消毒,并分开存放。7.安全责任要求①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②乙方需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实施细则、管理规范。认真做好租赁房屋或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等工作,保证伙食的安全与质量,确保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③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安全问题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由此对西安交通大学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押未返还的营业款及履约保证金用于相关处罚及赔偿。④风险责任承诺:乙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8.其他相关管理要求(1)节能减排要求乙方应做好节能节水宣传工作;服务工作应符合相关节能节水要求,避免长明灯,杜绝长流水,做到人人节约,降低能耗,全年节约能耗应达到年度节能节水目标;积极开展绿色食堂创建工作。(2)节约要求乙方应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有关制止餐饮浪费精神及甲方制定的相关措施实施及办法,加强节约节俭教育宣传,使全体员工树立节约节俭意识;建立健全节约节俭工作制度,采取相关管理和改进措施,在采购、验收、贮藏、领用、加工、烹饪、售卖、服务等环节全面贯彻节约节俭。精细计划生产,改进餐厨技术,分批小量出品、现炒现卖,引导理性订餐,最大限度减少餐饮浪费现象。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西安交通大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校内管理单位负责人:乙方(企业法人盖章,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不填):乙方经营场地负责人: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乙方信息留存页合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粘贴处乙方信息留存页合同签署人被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粘贴西安交通大学房屋租赁合同(校园以内房屋使用)版本号:202311V1合同模板启用日期:2023年11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招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