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奉新县][线下]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新投-FX2024-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新投-FX2024-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投-FX2024-009
项目名称: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9400.00 元
最高限价:29494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B001272176
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1
项
29494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09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西座四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开启:
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西座四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宜春市奉新县新吴路429号
联系方式:13607954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奉新县冯川镇西门街23号
联系方式:0795-450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小兵
电话:13319360958
009技术需求.docx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项目名称内容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项工期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施工地点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备注磋商报价包含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范围内全部内容价格体现的“交钥匙工程”。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采购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墙地面及窗漏水修复、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等)、余土外运、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含结构拆除等建筑垃圾)、缺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二、采购需求(一)技术规格(工程需求)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00—2013);采用2017年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工程、2023年园林工程费用定额;主材价格参照江西省造价信息2024年7月价格。2.工程要求(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奉新县交警大队机关营院和县城市创建五勤联动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2)技术参数及要求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请供应商自行下载。2)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①材料质量的约定,主要材料在采购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采购人满意的样品,采购人业主根据材料价格选择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材料采购。如若施工单位未按此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②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按期竣工验收。③本工程清单中所有已标明厚度的材料只允许正偏差,不允许负偏差。④其余未约定质量的材料均按优良进行采购。⑤本工程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大便器、小便器、荧光灯、电热水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不满足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⑥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视为无效响应。3)工程量以业主提供工程量表和施工图纸计算为准。4)人员配置及要求①人员配置: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设置相应的项目部,并配有工程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专职人员1名以及其他相关的人员若干名。②供应商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采购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供应商应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向(附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采购人签署意见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凡未经采购人同意而供应商擅自更换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③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星期至少5天在工地现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工地现场,须提前向采购人申请,并获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的每天罚人民币500元/人,累计天数(含旷工、请假等)超过合同工期1/10的,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并终止合同。5)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一切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6)技术规范①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②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③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