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主题宣传活动招标公告(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24)



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A-FW-240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6296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296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2024年广东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1项

备注: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如有缺漏,按响应无效处理。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活动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即:3.1.1 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1.2 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1.3 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3.1.4 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3.1.6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3.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已成功领购本次磋商文件(具体领购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20-8311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联系方式:梁小姐020-37209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  020-372094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预算金额
¥55.6296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20-37209496

采购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先生020-83110321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小姐020-37209496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2024-227“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GA-FW-240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GA-FW-2401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DGA-FW-240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

温馨提示:特别注意事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本公司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三、请正确填写《首次报价一览表》。同时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四、磋商文件成交注“★”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五、响应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发售文件为准。

七、我公司为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提交两份响应文件的,评委会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响应的规定处理。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12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样本)
16
第五部分 开启和评审
24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以下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A-FW-24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556,296.48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2024年广东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1项

备注: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如有缺漏,按响应无效处理。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即:
1.1 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4 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6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成功领购本次磋商文件(具体领购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11月12日17:30之前向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函》原件一份。
八、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00时。(注9:3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十一、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00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十三、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人: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20-37209496
电话
/

邮箱:
1640665541@qq.com
邮箱: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8110901011900687681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 明

(一)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二)关于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人民币556,296.48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定义

1.“采购人”是指: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成交(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一般要求

(一)磋商的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磋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合同书格式;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磋商信息公告期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五)纪律与保密事项

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价格、服务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4.获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供应商应归还磋商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六)询问与质疑
1.询问

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1.2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 提交要求

2.2.1 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3 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2.4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或因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的质疑者,将其情况反映给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1.1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和封装。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2 响应文件数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1.3 唱标信封:纸质报价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方式提供,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且内容应与供应商打印产生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的编写

2.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3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带“▲”号条款为磋商小组打分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作为响应无效条件。

2.4 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5 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6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要求,对照报价表格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磋商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7 本项目要求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需产生但磋商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磋商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8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9 响应文件必须编页码。

3.响应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3.1 响应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涂改或修正处必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3.2 响应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3 响应文件须密封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注:如有原件核查要求的,原件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磋商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代理机构将不接收任何原件。

4.2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

4.3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的提交方式。

4.4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2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6.磋商有效期

★开标后不少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磋商权利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7.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由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8.其它说明事项(如适用)
8.1代理机构在收取样版时不对样版外观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版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8.2 由于代理机构样版室空间有限,敬请各有关供应商支持配合,样版请于磋商结果公告后7天内取回,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磋商保证金

9.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东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建设背景、采购标的内容和绩效目标
1.建设背景:今年12月2日将迎来我国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贯彻2024年全国公安交管工作会议精神,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系于一半”的使命责任,根据***交管局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交管局拟于12月1日在广州市举办一场广场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现就本活动开展服务采购工作。
2.采购标的内容:深入开展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以岭南传统文化与交通安全相结合为活动策划理念,于12月1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工美港举办一场面向群众的广场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包括舞台宣传活动、广场宣传活动(设置交通安全文化互动区、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区、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区摊位展位,与群众开展互动),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3.绩效目标:通过采购活动服务保障,邀请专业机构协助策划举办一场岭南文化说交通安全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精心设计舞台宣传活动和广场宣传互动内容,打造岭南传统文化+交通安全宣传特色品牌项目,达到群众欢迎、社会关注的活动效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深度和广度。
(三)采购预算及经费落实情况
本项目依法设立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陆圆肆角捌分(¥556,296.48),凡总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技术要求

1
广场宣传教育活动
舞台宣传活动
场地条件:要求在海珠区琶洲工美港举办,搭建舞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观众座席不少于300张。舞台需搭建高清的led大屏,屏幕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须配备专业的声光电设备及控制装置,技术保障人员不少于5人。

2

舞台宣教节目编排
需提供活动主持人1名、礼仪6人、交通安全宣教节目3个(分别是粤剧、英歌舞、舞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持稿拟写、节目策划、节目编排、节目清单制作、演员化妆排练服务与交通运输保障。

3

交通安全文化互动区
搭建交通安全文化互动展位6个,每个展位尺寸为9平方米标准;提供文化作品摄影服务、文化作品宣传物料制作、座椅12张及展位物料运输。

4

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区
搭建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展位6个,每个展位尺寸为9平方米标准;配套印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供电脑设备移动办公条件、运输展位物料、座椅12张等。

5

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区
搭建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展位6个,每个展位尺寸为9平方米标准;配套制作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展板、互动游戏道具、配套运输展位物料、座椅12张等。

6

广场宣传活动场地要求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场地按照一般公益宣传活动的惯例要求:
1、 在广州市琶洲工美港选定一处达到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露天广场,瞬间承载量可容纳300人;

2、 拥有完善的场地设备,包括完备的声光电设备;

3、 拥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4、 各个体验区布置合理,相互间既有独立亦便于连接。

(二)商务要求

序号
类目
商务要求

1
项目管理
一、投入的团队需要具备完善的人员配置并提供团队信息表,团队成员应拥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对整体项目设计能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具体执行方案;

二、团队成员应拥有文化行业的组织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养,对于工作拥有较强的灵敏性及预见性;

三、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对接工作,且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更换。

2
服务方案
一、整体方案:根据主题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展位布局和活动形式的方案设计,内容应当遵纪守法、不违背相关政策及行政法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设计要求:应当能表达主题,并实施可行,并应综合考虑空间布局、功能分区、观众流向等因素,满足活动过程中所需要的综合功能;

三、售后标准: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3
验收内容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方案及材质、工艺标准完成项目,确保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和成果均达到现行国家和广东省以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办法等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

二、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三、验收方式: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如出现与甲方采购需求或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不符合的情况,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通过为止。

4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一、展厅基础装饰、平面布展等服务质保期限以展期为准,直至撤展完毕为止。

二、属于质保范围的展览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3天内修复完毕。3天内无法完成修复的应与甲方另行协商修复期限。如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完成修复,甲方可另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修复,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活动结束。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作协议总金额的30 % 款项。项目整体执行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采购人收到《项目总结报告》后,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款。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
甲方:广东省公安厅 执行单位:交通管理局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服务工作,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合同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清单(服务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必须一致。)

项目
内容
最高限价

舞台宣传活动
包括广场舞台搭建、观众座椅、声光电设备及技术人员保障、仪式道具、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活动摄制、奖牌证书制作等)
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陆元肆角捌分(小写:¥556,296.48)

舞台宣教节目编排
包括节目策划编排、演员组织、节目演出道具、化妆服务、交通运输保障等

交通安全文化互动区
含6个文化互动展位搭建、文化互动道具设计制作、文化作品摄影服务、作品宣传物料制作、展位物料运输等

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区
含10个咨询服务展位搭建、法律法规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展位物料运输等

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区
含6个体验展位搭建、展位物料运输、体验宣传物料设计制作、体验道具等

二、服务总体情况

(一)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活动结束止,具体以采购人最终确定并下达任务日期为准。

(二)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内,由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服务内容:见《服务清单》。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二)合同金额包含耗材费、设计费、施工费、清洁费、水电费、各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是对完成工作的全部偿付。乙方不得就报价以外的费用另外向甲方申请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协议总金额的 30 % 款项,即¥ 元(大写: )。项目整体执行结束后的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甲方收到《项目总结报告》后,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款,即¥ 元(大写: )

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3.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

收款人名称:

账号:

税号:

开户行:
四、保密事项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物件交给第三方,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若乙方违反保密事项,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技术文件

(一)乙方应将实施方案、设计图等交付甲方。

(二)交付数量:文本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

(三)纸质文本成果要求:成果内容清晰、完整,准确、标注齐全,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文本和图纸合订为一本完整的书面成果。印刷页面要求墨色浓淡均匀,图文清楚,不存在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质量问题。

(四)其他技术文件参照采购文件要求。(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六、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按合约赔偿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相关素材资料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素材资料所产出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系统软件、实物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四)如果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有特别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

七、验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方案及材质、工艺标准完成项目,确保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和成果均达到现行国家和广东省以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办法等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

(二)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三)验收方式: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如出现与甲方采购需求或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不符合的情况,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通过为止。

八、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一)展厅基础装饰、平面布展等服务质保期限以展期为准,直至撤展完毕为止。

(二)属于质保范围的展览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3天内修复完毕。3天内无法完成修复的应与甲方另行协商修复期限。如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完成修复,甲方可另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修复,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包括设计方案变更、未能及时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等)或其他不属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因乙方原因,未经双方协商,乙方擅自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赔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赔付剩余未支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单方面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若乙方所有项目已经全部履行完成,则甲方应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乙方单方面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并赔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赔偿金。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如延期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赔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与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二)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项目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任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协议解除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双方另行制订的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要求,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暂停项目期限已连续超过60天;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4.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四)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终止。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履行需要发出的任何交往文件、信函、传真等通知或联络,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

服务详细服务清单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工商登记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 同 双 方





单位全称
广东省公安厅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电子邮箱

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

纳税人识别号
11440000006940140C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发票项目




单位全称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五部分 开启与评审

一、开启
(一)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本环节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二)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供应商名称及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三)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如供应商家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时,则磋商失败,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四)参加开标会是供应商的权利,如果供应商不参加开标,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认可报价结果。

二、磋商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三人单数组成,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磋商小组成员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磋商后,直至向磋商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三)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4.磋商小组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

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不含采购人代表);

6.参与磋商文件论证(不含采购人代表);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

三、评审程序

★(一)响应文件初审

1.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1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2.2 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3 报价不确定或不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报价;
2.4 供应商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

2.5 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磋商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2.6 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

有重大偏离;

2.7 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

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2.9 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资格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报价;
2.10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采购公平、

公正;

2.11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被磋商小组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时,其响应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审,不得参与下一流程的评审。

(二)报价审核标准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报价总价。

磋商小组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四、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初步评审

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流程分为: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对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

(二)磋商步骤

1.供应商按抽签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磋商小组将按抽签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

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如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6.如出现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9.除非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后报价。

(三)综合评审步骤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详细的评审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分值
45分
45分
10分

根据评审原则提取评审要素(技术、商务、价格三个要素)形成评价指标体系后,按照各项指标进行百分制要素加权。

1.1 资格性及符合性部分

2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供应商A
供应商B
供应商C

资格性审查
1
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有效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
1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响应文件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
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产生偏离。

4
已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报价是固定唯一的。

5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条款。

是否通过审查

备注:

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是否通过审查”栏中填写“是”表示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表示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 技术部分(4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单项分值
评分范围

1
场地要求
15分
1.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所述广场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需提供竣工平面图佐证),得5分;每减少100平方米减1分,少于等于1000平方米不得分。
2.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所述广场宣传教育活动场地瞬间容载量达到300人,得2分;无法提供证明不得分。
3.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所述广场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搭建舞台面积≥40平方米得1分;观众座席≥300张,得1分;舞台高清led大屏面积≥16平方米,得1分;专业声光电设备及控制装置技术保障人员≥5人,得1分。

4.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所述广场宣传教育活动场有完备消防设施以及出口2个以上的,得2分;

5.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所述广场宣传教育活动场地各个体验区布置合理,相互间既有独立亦便于链接,得1分;

6. 响应供应商方案中有应对不同天气的设施设备,如雨棚、遮阳棚等,得1分。

2
活动要求
30分
1. 响应供应商配备活动主持人1名、礼仪6人,得2分。

2. 响应供应商提供粤剧、英歌舞和舞狮等共3个交通安全宣教节目,得6分。

3. 响应供应商搭建交通安全文化互动展位6个,得2分;现场氛围包含20件交通安全理念的文化或工艺美术作品,得5分;其中作者有国家级称号,每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其中作者有省级称号,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4. 响应供应商搭建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展位6个,得2分。
响应供应商搭建交通安全教育体验展位6个,得2分。

1.3 商务部分(4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单项分值
评分范围

1
服务方案
10分
1.提交的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切实可行,内容及形式有创意、新颖,与项目背景和主题契合度高,不违背相关政策及行政法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得10分;
2.提交的服务方案较为具体、具有可行性,内容及形式有一定创意、新颖,与项目背景和主题契合度较高,不违背相关政策及行政法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得5分;
3.提交的服务方案有所缺漏、不具有可行性,内容及形式欠缺创意,与项目背景和主题契合度低,得2分。
4. 未提供不得分。

2
项目管理
10分
1、团队设置合理,运作流程、管理计划、应急方案详细具体,切实可行,售后响应方案完备,得10分;
2、团队设置较为合理、运作流程、管理计划、应急方案较为具体、具有可行性,售后方案较为完备,得6分;
3、团队设置不合理、运作流程、管理计划、应急方案有所缺漏、不具有可行性,售后方案不完备,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项目经验
10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2022年以来承接同类项目业绩(展览服务相关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核算项目经验数量以单个合同为准。

4
认证情况及其他荣誉
7分
1.根据响应供应商2020年以来获得的省级文化类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 响应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1分,满分3分。【备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5
企业行业性质相关性
8分
1.响应供应商业态背景与传统岭南文化、工艺美术相关性强,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提供相关行业副会长或以上资格证明得8分;

2. 响应供应商业态背景与传统岭南文化、工艺美术有一定相关性,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提供相关行业理事或以上、副会长以下资格证明得4分;

3. 响应供应商业态背景与传统岭南文化、工艺美术没有相关性,行业内具不具备竞争力,提供相关行业会员资格证明得2分。

4.无法提供证明不得分。

1.4 价格部分(10分)

价格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精确到0.01)。如此类推,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意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备注:政策扶持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1.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成交,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所有评委评分中的算术平均值)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磋商小组按评审后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到低顺序排列。如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供应商,则按所投产品符合《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的供应商排序优先。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磋商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

五、项目采购失败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定标

1.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其成交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1.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1.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

2.代理机构将磋商结果在相关采购网和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充分理解并同意在其未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能缴交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包括成交权在内的本次采购中所拥有的所有权利。
1.《成交通知书》是该项目成交确认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2.1 本次项目的类型为 服务类 。

2.2 以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收费对象: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4.收费标准: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按采购预算计算中标(成交)服务费。详见下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招标类型   成交   费率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

100-500
1.1%
0.8%
0.70%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5.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公司名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090101190068768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服务费不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中单列。
八、签约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服务类项目响应文件

一、自查部分;

二、资格性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六、政策适用部分;

七、附件(质疑函范本)。

注:1.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首次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2.2磋商函
2.3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打“√”或“×”)
页码




1
一、自查部分
1.1资格性自查表

2

1.2符合性自查表

3
二、资格性部分
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2.2磋商函

5

2.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2.4磋商保证函

8

2.5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3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4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15
三、商务部分
3.1供应商综合概况

16

3.2供应商资质、证书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17

3.2.1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或奖状等)

18

3.2.2资信证明文件(如有)

19

3.3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20

3.4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21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22
四、技术部分
4.1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条款(“★”项)响应表

23

(2)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24

4.2服务方案

25

4.3其他服务承诺及措施

26

4.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7

4.5人员配置情况表

28

4.6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表

29
五、报价部分
5.1首次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30

5.2报价明细表

31
六、政策适用证明部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
6.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32

6.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如适用)

33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如适用)

备注:

1.请在对应位置打“√”或“×”。

2.供应商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文件,请在上表相应位置自行增加栏目说明。

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政策适用证明文件,并可自行增减“政策适用证明部分”的栏目。如没有任何政策适用证明文件的,请删除“政策适用证明部分”的所有栏目。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部分

1.1资格性自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打“√”)
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有
□没有
第( )页

2
磋商函
□有
□没有
第( )页

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有
□没有
第( )页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有
□没有
第( )页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有
□没有
第( )页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有
□没有
第( )页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
□没有
第( )页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有
□没有
第( )页

9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有
□没有
第( )页

10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有
□没有
第( )页

备注:根据自查情况在对应位置打“√”,并注明相应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符合性自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1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2
响应文件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通过
□不通过

3
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条款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无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4
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5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条款
□通过
□不通过

备注:根据自查情况在对应位置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部分

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信息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为避免废标,请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信息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单位)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3.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单位)响应文件成交的响应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2.2 磋商函

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包组号: \ )的磋商文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具体包括:1.自查表;2.资格性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价格部分;

6.政策适用证明部分(如有);

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 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4.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5. 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 如果我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响应。

8. 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向贵公司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9.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0. 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11. 如果我方在成交后未能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请贵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2.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包组号: \ )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我方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如下: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及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2、我方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中,我方与其他供应商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4、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磋商保证函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采购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的要求,本人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参加本项目子包 的响应,并提交响应文件。我公司愿意接受以签署《磋商保证函》的形式替代缴纳磋商保证金,同时自愿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投标保证:

(一)同意自行承担响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除我公司响应需要外,本文件任何部分之文字、图片及电子文档,如未经贵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刻录或翻印;

(三)保证在参加本次采购工作的全部过程中,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

(四)我公司保证在上述《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

(五)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自贵公司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上述《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缴交成交代理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我公司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成交代理服务费,视为我公司自动放弃包括成交权在内的本次磋商中所拥有的所有权利,贵公司有权拒绝向我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严格按照上述《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

(七)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磋商文件》中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我公司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贵公司有权将上述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向贵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我公司已明确理解了上述条款的含义并确保履行。同时,在签署本《磋商保证函》的同时,视为我公司已履行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义务。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2.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备注:供应商须按上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公平竞争承诺书(模版)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 供应商综合概况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供应商资质、证书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资质名称
查阅指引
备注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如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荣誉证书或奖状等)
证明文件附后,见第 页

资信证明文件(如有)
证明文件附后,见第 页

…………
…………

注:1.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时 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注:1.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3.本表可自行增加栏目填写所需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磋商有效期:★开标后不少于90天

2
第五部分 开启与评审
评审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

备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供应商止不少于 90 天,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服务类权威网站目前的报价水平和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

7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活动结束。

8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9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0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1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备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条款(“★”项)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供应商应答(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页码

1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2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的“★”项内容逐条响应。

2.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如无特殊格式要求,本表后须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

4.当磋商文件中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技术条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供应商应答(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
2.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服务方案(可自行设计格式)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及承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服务方案与承诺;

2.人员或设备配置;

3.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4.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员工执行操作规程;

6.培训与绩效考核方案;

7.驻场服务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机构设立的方案、运作流程);

8.应急预案;

9.对采购人服务承诺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或差错的应对措施和改进方法等;

10.用户需求书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的响应、承诺、方案及措施。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其他服务承诺及措施(可自行设计格式)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内容编写,格式不限)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所学专业名称

从事同类项目
(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已完成的项目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时间
质量

附:附上学历、职称、社保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专业
经验年限
联系电话

备注:附上有关个人学历、职称、社保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制造商

用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

1.表中的设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

2.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设备。

3.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5.1 首次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4-227 202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GA-FW-2401

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备注

备注:

1.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含产品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唱标信封一起提交,一份编入响应文件,封口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

格式自拟,详细列明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入项目的人员数量及其工作时间、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等。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政策适用证明部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如适用)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须满足“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认定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4 节能产品或环境保护标志产品(如适用)

类别
所投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清 单

节能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环保标志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说明

注: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清单”栏中填写属于“第 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公章,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附 件

7.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质疑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8.联系方式如下:

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20-37209496
电话:

传真:
020-37209496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2801房(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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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题宣传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