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 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 综合服务招标公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4)
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 JSZC-320505-RQZB-G2024-0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采购需求:
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定制线上管理工具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楼
联系人:孙中友
联系电话:0512-68750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588号2幢A606-8
联系人:胡嫣婷、史云路
联系电话:15262461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嫣婷、史云路
电话:15262461408
附件:
JSZC-320505-RQZB-G2024-003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
品目
其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
虎丘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11: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3:30
开标地点
【平泷路】K501公开开标大厅(一)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嫣婷
项目联系电话
15262461408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62305331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588号2幢A6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嫣婷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2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588号2幢A606-8联系人:胡嫣婷、史云路联系电话:15262461408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58号联系人:孙中友联系电话:0512-68750956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无1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法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100 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5%收取;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25%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59000元。服务费账号:账户名: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广场支行账号:1055460104001260616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2、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5、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定制线上管理工具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6、采购需求: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58号联系人:孙中友联系电话:0512-68750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588号2幢A606-8项目联系人:胡嫣婷、史云路联系方式:152624614083、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687513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天:日历日。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6.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胡嫣婷联系电话:15262461408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68号新尚商业广场A座1212、1213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采购单位享有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苏采云系统统一格式)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4.1.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14.1.5.2偏离表;14.1.5.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14.1.5.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4.1.6综合评审文件14.1.6.1服务方案;14.1.6.2人员比较;14.1.6.3投标人综合实力比较;14.1.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4.1.9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6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4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9”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相同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法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5%收取;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25%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59000元。服务费账号:账户名: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广场支行账号:1055460104001260636.对投标人的机器码检查36.1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7.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单位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按苏采云系统内统一格式)附件3.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数量投标单价总价1 2 … 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7.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备注 ... ... 注:1.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 2 3 … 注:1.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供。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实现利润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就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四、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定制线上管理工具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五、招标内容:(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州高新区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按照苏州市工信局下达的《关于印发2024年苏州市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苏州高新区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以下简称:智改数转网联)工作深度、广度,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挖掘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智改数转网联各阶段的应用场景,持续赋能区内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依托现有资源,打造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帮助企业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项目内容及目标1、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定制“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PC端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管理工具,按照“一中心、十平台”的架构进行设计,包括链主企业、新建项目、设备更新、AI+赋能、供需对接、标杆打造、生态构建、解决方案、金融服务、产业研究等核心功能模块,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水平服务。2、指导智改数转网联评估。结合2024年度苏州市智能制造工作要点,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围绕企业在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制造建设情况,指导170家企业完成智改数转网联诊断评估工作,形成对应评估报告。3、助力培育链主企业。助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通过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打造数字化产业链,促进整个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转型,实现协同发展和效率提升。完成3家潜在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每家企业形成不少于1万字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方案技术服务期3年。4、提供新建项目深度评估。为新建项目提供深度评估服务,包括新落户和增资扩产企业,帮助其规划智改数转网联实施路径和标杆培育路径,助力企业快速融入新环境并实现高质量发展。完成4家新建项目企业深度评估,每家企业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方案技术服务期3年。5、梳理设备更新产需清单。面向全区工业母机和集成化装备企业,形成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苏州高新区工业母机和集成化装备创新产品供给清单》(2024年本);面向用户企业征集工艺要求和设备更新需求,形成《苏州高新区下游用户企业产品需求清单》(2024年本)。6、组织专题活动及产业考察。提供人才培训、政策解读、标杆参观等多元化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员工技能,把握政策动态,拓宽视野,推动战略发展。围绕智能制造,开展专题沙龙大会活动10场、AI技术专题沙龙2场;组织开展申报解读会2场;分行业组织标杆参访及产业考察活动5场。7、形成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覆盖设备类、软件类、系统集成类、数据采集类以及平台类等多个类别解决方案商资源,以满足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高效、可靠的解决方案。8、形成分类专家库清单。整合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专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资深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学者教授、金融机构的高级顾问、行业协会的领军人物等,搭建一个多元化、高层次的专家资源库。9、完成产业研究等材料编制。支撑政府条线开展前瞻性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思路及策略建议等,助力把握产业动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完成产业研究分析报告2篇,完成日常活动和会议等所需的材料撰写20篇,完成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域工作简报15篇以上,工作总结报告2份。(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2、中标单位应按行业背景、项目执行能力原则组成项目团队。3、中标单位和其从业人员在项目执行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泄露项目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擅自更改、项目执行程序和相关内容。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加强对全过程管理。5、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不得因为职责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的完成进度。6、中标单位通过生态服务、平台搭建、深度评估、政策引导等方向全面赋能区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减存。7、定制“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PC端和微信小程序,线上功能需包括以下十大模块。(1)链主企业:通过平台征集潜在链主企业,形成链主企业库。服务商和征集的区内潜在链主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匹配成功之后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对潜在链主进行深度评估和链主培育,服务完成后企业可以对服务商进行多维度评价。(2)新建项目:服务商和区内征集的新落户/增资扩产制造业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匹配成功之后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深度评估分析和规划指引,服务完成后企业可以对服务商进行多维度评价。(3)设备更新:建设企业发布闲置设备功能,让相关企业将闲置设备发布到平台,需求侧企业在平台查找适配自身需求的闲置设备,促进设备再利用。(4)AI+赋能:通过线上报名宣传、线下开展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企业人员的认知和技能水平,展示AI技术与不同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高新区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5)供需对接:在平台内设立“企业需求发布榜”模块、“解决方案揭榜”模块,邀请需求企业、解决方案商在平台内注册并促成合作。(6)标杆打造:发布政府标杆打造相关政策、公告等信息,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获取相关最新信息和相应的文件等。(7)生态构建:不定期宣传人才培训和行业活动。(8)解决方案:①通过平台服务商资源池征集公告,征集一批智改数转网联解决方案商,构建服务商资源池。②征集解决方案商普适性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和符合企业特色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根据行业和关键场景进行整理汇编,在平台内进行发布和推广。③整合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专家建立一个多元化、高层次的专家资源库。(9)金融服务:吸引金融机构、基金公司、租赁机构等进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信息。企业根据平台上发布的信息选择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完成融资租赁服务并确认交易。(10)产业研究:提供综合智库服务,宣传最新产业动态。8、链主企业深度评估后,中标单位需面向每家被服务的潜在链主企业出具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1)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①基本现状:通过现场调研、实地问询、访谈沟通等方式,真实、准确、全面摸清潜在链主企业情况,掌握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发展情况、创新能力、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企业产品、工艺流程、硬件软件网络部署情况、曾获荣誉等基本情况。②智改数转网联水平分析:根据潜在链主企业现状调研情况,结合科学、完善的评估模型,给出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水平评估结果。③智改数转网联典型场景:结合《江苏省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提炼总结潜在链主企业的优秀典型场景。④智改数转网联短板和需求分析:通过深入企业工厂,了解掌握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标“数字领航”企业评价标准、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标准等,找准关键指标差距。⑤同行业国内标杆案例:同行业国内智改数转网联标杆案例,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明晰思路。⑥顶层建设方案:针对企业现状和存在问题,兼顾企业现有智改数转网联能力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系统解决/顶层设计/项目改造方案。⑦智改数转网联方案建议:围绕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存储、销售等全流程各主要环节制定项目设计方案,描述未来三年的建设方案路线。⑧软硬件供应商建议:根据智改数转网联方案建议,为企业推荐适配的设备软件供应商、集成商等,帮助企业对接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落实方案建议给出的各项技术措施。⑨深度评估报告附件:包括现场深度评估服务工作的企业满意度评价等。(2)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数字化供应链架构设计、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建设建议、信息安全保障建议等。(3)链主企业培育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企业标杆荣誉规划、企业重点项目规划等。(4)方案技术服务期3年。9、新建项目深度评估后,中标单位需面向每家被服务的新建项目企业出具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1)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①项目背景与目标:详细阐述企业新落户或增资扩产的背景,包括当前市场环境、企业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同时明确智能制造生产方案的主要目标,如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等。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工业物联网、传感器网络、自动化设备、数据存储和处理系统等,确保设备和生产线的联网和数据采集能力。③软件系统规划:规划生产计划与调度系统、质量管理系统、设备维护管理系统等,实现数据共享和流动。④自动化生产线规划:设计自动化生产线,整合自动化设备,如机器人、自动化搬运设备、装配线等,并考虑智能化监控和控制系统。⑤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在智能制造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建议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品牌形象。⑥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全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工业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方面,确保智能制造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保护,避免安全事故和数据泄露的发生。⑦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规划:确定可应用的智能制造技术,如预测性维护、智能物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⑧同行业国内标杆案例:同行业国内智改数转网联标杆案例,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明晰思路。⑨深度评估报告附件:包括现场深度评估服务工作的企业满意度评价等。(2)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目标设定、时间节点、关键技术选择、风险及其应对策略。(3)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时间节点、企业建设情况、标杆项目申报要求、政策支撑情况等。(4)方案技术服务期3年。(四)服务团队要求1、项目专家:具备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丰富经验,在实施周期内快速支持、响应提供技术支撑,对现场无法处置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响应处置,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丰富经验,负责推进本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及时有效处理项目开展出现的异常状况。3、项目工作人员:除项目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要求具有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丰富经验的团队骨干人员,配备多学科、多专业各类人员共同构成,服务团队成员充足、专业能力突出,配置合理,能有力支撑本项目工作,保障服务成果质量。4、人员素质要求:要求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智能制造标准规范、规划等政策文件,能够广泛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赋能中心综合服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注:智能制造相关专业领域包括: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半导体、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系统与技术、电气、自动化、通信、计算机、软件、控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定制线上管理工具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六)项目验收方式及要求1、验收方式: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中期和最终验收,对中标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联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项目验收。2、验收要求:(1)中期验收要求:中标单位需完成以下内容,包括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方案和测试方案;对应数量的诊断评估报告及移交清单;对应数量的链主企业、新建项目企业深度评估及移交清单;活动和培训的相关情况说明,照片,签到表;产业研究的文件材料汇编及移交清单。按交付要求完成线上开发、咨询评估、报告编制、活动承办等,相应材料成套成册,符合要求。①中标单位编制完成“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PC端和微信小程序端的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方案和测试方案。②中标单位提交智改数转网联诊断评估报告170份。③中标单位完成1家链主企业深度评估。完成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以及对应企业的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④中标单位完成2家新建项目深度评估。完成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以及对应企业的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⑤中标单位围绕智能制造,开展专题沙龙大会活动2场、AI技术专题沙龙2场;组织开展申报解读会2场;分行业组织标杆参访及产业考察活动2场。⑥中标单位完成产业研究分析报告2篇,完成日常活动和会议等所需的材料撰写5篇,完成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域工作简报2篇,工作总结报告1份。(2)最终验收要求:中标单位需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包括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用户操作手册和测试报告;对应数量的链主企业、新建项目企业深度评估及移交清单;活动和培训的相关情况说明,照片,签到表;设备更新产需清单;服务商资源池和专家库清单;按交付要求完成线上开发、报告编制、清单整理等,相应材料成套成册,符合要求。①中标单位进一步更新完善“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PC端和微信小程序端的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形成用户操作手册和测试报告。②中标单位完成2家链主企业深度评估(累计共3家链主企业)。完成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以及对应企业的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③中标单位完成2家新建项目深度评估(累计共4家新建项目)。完成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以及对应企业的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④中标单位围绕智能制造,开展专题沙龙大会活动累计达10场;分行业组织标杆参访及产业考察活动累计达5场。⑤完成《苏州高新区工业母机和集成化装备创新产品供给清单》(2024年本)和《苏州高新区下游用户企业产品需求清单》(2024年本)。⑥形成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形成分类专家库清单。⑦中标单位完成日常活动和会议等所需的材料撰写累计达20篇,完成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域工作简报累计达15篇以上,工作总结报告累计达2份。⑧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项目总结报告1份。六、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中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知识产权: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采购单位享有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七、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6、价格分的折扣: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八、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九、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委托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政府采购(招标编号:JSZC-320505-RQZB-G2024-0032)。根据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二、费用及结算: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的1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乙方完成中期项目实施,经甲方中期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实施,且经甲方最终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数字人民币。4、支付标准:本次服务以专家评价、企业满意度评价两个维度进行绩效评分,其中专家评价权重占70%,企业满意度评价权重占30%,双方评价得分加权后得出最终绩效评分分值,并以最终得分区间,进行合同款项支付。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绩效评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款项;(2)绩效评分在75(含)~90分(不含),按合同额80%支付款项;(3)绩效评分在60(含)~75分(不含),按合同额50%支付款项;(4)对于企业和专家评价认可度较低或绩效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支付相关款项。三、服务期限、地点及其他:3.1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定制线上管理工具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3.2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3.3其他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执行。四、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2.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六、禁止转让和转委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方或者转委托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予以返还,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另行赔偿。七、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七(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八、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通知和送达:11.1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1)甲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2)乙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11.2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11.3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11.4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11.5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一、合同的变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十二、纠纷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四、其他: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2其他约定:。14.3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4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投标优惠率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优惠率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优惠率为最低优惠率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优惠率则以实际投标优惠率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2、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方案比较63分1、项目理解方案比较6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理解方案对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态势研究、苏州高新区制造业智能制造现状分析、适用于高新区推进智能制造的方法路径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对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态势是否有深入了解,是否能全面分析,对现状和面临问题、制约因素分析是否准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方法路径是否清晰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严谨,可操作性高的得6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规范严谨,可操作性较高的得4分;方案一般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2、线上管理工具开发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线上管理工具定制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需按照“一中心、十平台”的架构进行设计,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水平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功能完善,实用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功能较完善,实用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指导智改数转网联评估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指导智改数转网联评估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完成智改数转网联诊断评估工作并形成对应评估报告。方案科学合理,条理清晰,贴合实际,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条理较清晰,较为贴合实际,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4、助力培育链主企业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助力培育链主企业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路径清晰,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路径较清晰,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路径清晰,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路径较清晰,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6、梳理设备更新产需清单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更新产需清单工作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严谨,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规范严谨,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7、组织专题活动及产业考察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专题活动方案及产业考察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目标清晰,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目标较清晰,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8、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建设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路径清晰,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路径较清晰,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9、分类专家库建设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分类专家库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路径清晰,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路径较清晰,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0、产业研究等材料编制工作支撑方案比较5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业研究等材料编制工作支撑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科学合理,高效实用,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高效实用,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1、档案管理方案比较6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工作资料、档案管理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实施便捷有效得6分;项目的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等工作内容基本规范、基本可行得4分;项目的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等工作内容一般、可行性低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2、项目服务进度与保障方案比较6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进度与保障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完善,售后服务场所及技术人员能立即响应,快速服务,应急保障措施健全,人员投入时间节点合理的得6分;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较完善,售后服务场所及技术人员能按时响应、服务较快,应急保障措施较完善,人员投入时间节点较合理的得4分;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具备,售后服务场所及技术人员响应能力较弱,应急保障措施不全,人员投入时间节点不及时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四、人员情况13分1、项目负责人情况3分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智能制造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以及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职称情况5分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具有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学历情况5分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注:智能制造相关专业领域包括: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半导体、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系统与技术、电气、自动化、通信、计算机、软件、控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五、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14分1、经验及履约能力情况8分(1)投标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类似智能制造、数字化、“智改数转网联”诊断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主办过类似数字化、智能制造、专精特新、工业互联网、AI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人才培训或产业活动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合作协议、培训/活动通知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投标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或解决方案并落地实施的类似业绩的,包括整体规划、系统开发、技术改造、仪器设备等相关方面,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投标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类似产业研究咨询、产业研究报告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荣誉情况6分(1)投标单位主持或参与过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国家级研究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分;主持或参与过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省级研究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部门批文或合同或证书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单位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市级及以上荣誉(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智能制造优秀服务商、智能制造优秀诊断服务商、制造突出贡献奖先进单位、智改数转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等),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附件1:中期考核细则专家评价指标序号指标标准细则得分1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功能性(30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方案和测试方案功能性是否完善给出得分1、平台功能完善,完全按照设计要求执行,没有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25-30分 2、平台功能相对齐全,基本按照设计要求执行,没有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13-24分 3、平台功能一般,部分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少量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6-12分 4、平台功能较差,没有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存在明显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0-5分 2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安全性(15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方案和测试方案安全性给出得分1、平台对所有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实现了合理的权限管理机制的,得12-15分 2、平台对大部分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具有较合理的权限管理机制的,得5-11分 3、平台对部分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权限管理机制一般的,得2-4分 4、平台对敏感数据没有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没有权限管理机制的,得0-1分 3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实用性(15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方案和测试方案实用性给出得分1、用户界面友好、直观,操作流程简洁明了,模块划分合理便于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12-15分 2、用户界面较友好、直观,操作流程较简洁明了,模块划分不影响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5-11分 3、用户界面一般,操作流程不简洁明了,模块划分影响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2-4分 4、用户界面粗糙,操作流程复杂,模块划分不合理的,得0-1分 4指导智改数转网联评估情况(10分)根据出具的诊断评估报告数量、内容完整性(包括指导170家企业完成智改数转网联诊断评估报告工作)给出得分1、优秀,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工作,得8-10分 2、良好,较及时有效,工作完成良好,得5-7分 3、一般,一般及时,工作完成基本合规,得2-4分 4、差,未及时完成规定工作,得0-1分 5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情况(10分)根据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的内容完整性、现状描述度、分析合理性、同行业标杆匹配度、方案建议可行性等方面给出得分1、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具体详实、分析贴合实际合理性强、完全符合企业行业对标、方案建议可行性强的,得8-10分 2、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较全面条理较清晰、描述较详实、分析基本贴合实际、较符合企业行业对标、方案建议可行性较强的,得5-7分 3、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一般条理一般、描述一般、分析合理性一般、与企业行业对标一般、方案建议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 4、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空泛条理混乱、描述空泛、分析不合理、与企业行业对标无关、方案建议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 6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情况(10分)根据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的内容完整性、设计方案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同行业标杆匹配度给出得分1、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全面条理清晰、设计方案合理性强、实施方案可行性高、完全符合企业行业对标的,得8-10分 2、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较全面条理较清晰、设计方案合理性较强、实施方案可行性较高、较符合企业行业对标的,得5-7分 3、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一般条理一般、设计方案合理性一般、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与企业行业对标一般的,得2-4分 4、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空泛条理混乱、设计方案不合理、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差、与企业行业对标无关的,得0-1分 7专题活动及产业考察情况(5分)根据服务商开展的专题活动及产业考察活动质量、企业参与度给出得分1、服务商开展的人才培训、政策解读、标杆参观等活动质量高、目标清晰、企业参与度高的,得5分 2、服务商开展的人才培训、政策解读、标杆参观等活动质量较高、目标较清晰、企业参与度较高的,得3-4分 3、服务商开展的人才培训、政策解读、标杆参观等活动质量一般、目标较清晰、企业参与度一般的,得1-2分 4、服务商开展的人才培训、政策解读、标杆参观等活动质量差、目标不清晰、企业参与度不高的,得0分 8产业研究等材料编制情况(5分)根据服务商编制的产业研究报告等材料质量给出得分1、服务商编制的产业研究等材料质量高、前瞻性高、内容详实深入、逻辑清晰的,得5分 2、服务商编制的产业研究等材料质量较高、前瞻性较高、内容较详实深入、逻辑较清晰的,得3-4分 3、服务商编制的产业研究等材料质量一般、前瞻性一般、内容一般、逻辑一般的,得1-2分 4、服务商编制的产业研究等材料质量差、前瞻性低、内容空泛、逻辑混乱的,得0分 合计 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字 企业满意度评价指标序号指标标准细则得分1服务流程(20分)根据服务商的服务流程情况(求实务实,态度端正,流程合理)给出得分1、服务商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团队非常专业的,得17-20分 2、服务商服务流程合理,服务团队较专业的,得12-16分 3、服务商服务流程一般,诊断团队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服务较差的,得0-3分 2服务质量(20分)根据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给出得分1、服务商具备专业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高,认可度高,思路清晰的,得17-20分 2、服务商的业务水平较好,服务质量较高,认可度较高,思路较清晰的,得12-16分 3、服务商的业务水平一般,服务质量一般,认可度一般,思路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的业务水平差,服务质量差,认可度低,思路不清晰的,得0-3分 3问题或需求分析(20分)根据服务商对企业问题或需求分析的准确性给出得分1、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深刻,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准确,提出的意见具有针对性的,得17-20分 2、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了解,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基本准确,提出的意见基本具有针对性的,得12-16分 3、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一般,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一般,提出的意见针对性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较差,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不准,提出的意见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3分 4方案建议(20分)根据服务商相关方案的可行性给出的得分1、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切实可行,升级路径清晰,具有经济实用性,兼具广度和深度的,得17-20分 2、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基本可行,升级路径基本清晰,基本具有经济实用性,基本兼具广度和深度的,得12-16分 3、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可行性一般,升级路径一般,经济实用性一般,广度和深度一般的,得4-11分 4、相关方案建议规划不可行,升级路径不清晰,不具有经济实用性,兼具广度和深度差的,得0-3分 5服务成果(20分)根据服务商服务为企业带来的启发和收获给出得分1、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明显,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意愿强烈的,得17-20分 2、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较明显,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有较强意愿的,得12-16分 3、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一般,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意愿一般的,得4-11分 4、企业认为本次服务没有启发和收获,不考虑进一步升级或改造的,得0-3分 合计 企业评价意见 企业名称(公章) 附件2:最终考核细则专家评价指标序号指标标准细则得分1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功能性(30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功能性是否完善给出得分1、平台功能完善,完全按照设计要求执行,没有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25-30分 2、平台功能相对齐全,基本按照设计要求执行,没有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13-24分 3、平台功能一般,部分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少量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6-12分 4、平台功能较差,没有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存在明显逻辑错误或功能缺陷的,得0-5分 2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安全性(15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安全性给出得分1、平台对所有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实现了合理的权限管理机制的,得12-15分 2、平台对大部分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具有较合理的权限管理机制的,得5-11分 3、平台对部分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权限管理机制一般的,得2-4分 4、平台对敏感数据没有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没有权限管理机制的,得0-1分 3定制线上管理工具实用性(15分)根据定制线上管理工具的实用性给出得分1、用户界面友好、直观,操作流程简洁明了,模块划分合理便于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12-15分 2、用户界面较友好、直观,操作流程较简洁明了,模块划分不影响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5-11分 3、用户界面一般,操作流程不简洁明了,模块划分影响后续的维护和扩展的,得2-4分 4、用户界面粗糙,操作流程复杂,模块划分不合理的,得0-1分 4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情况(10分)根据链主企业深度评估报告、数字化供应链打造方案、链主企业培育方案的内容完整性、现状描述度、分析合理性、同行业标杆匹配度、方案建议可行性等方面给出得分1、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具体详实、分析贴合实际合理性强、完全符合企业行业对标、方案建议可行性强的,得8-10分 2、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较全面条理较清晰、描述较详实、分析基本贴合实际、较符合企业行业对标、方案建议可行性较强的,得5-7分 3、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一般条理一般、描述一般、分析合理性一般、与企业行业对标一般、方案建议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 4、服务商提交的报告方案等内容空泛条理混乱、描述空泛、分析不合理、与企业行业对标无关、方案建议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 5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情况(10分)根据新建项目深度评估报告、技术落地实施路径规划指引、示范标杆培育路径规划指引的内容完整性、设计方案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同行业标杆匹配度给出得分1、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全面条理清晰、设计方案合理性强、实施方案可行性高、完全符合企业行业对标的,得8-10分 2、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较全面条理较清晰、设计方案合理性较强、实施方案可行性较高、较符合企业行业对标的,得5-7分 3、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一般条理一般、设计方案合理性一般、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与企业行业对标一般的,得2-4分 4、服务商提交的报告规划等内容空泛条理混乱、设计方案不合理、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差、与企业行业对标无关的,得0-1分 6梳理设备更新产需清单(5分)根据服务商梳理的产需清单质量给出得分1、服务商提供的供给清单、产品需求清单质量高、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得5分 2、服务商提供的供给清单、产品需求清单质量较高、技术水平较先进、应用效果较明显、推广价值较突出的,得3-4分 3、服务商提供的供给清单、产品需求清单质量一般、技术水平一般、应用效果一般、推广价值一般的,得1-2分。 4、服务商提供的供给清单、产品需求清单质量差、技术水平较差、应用效果较差、推广价值不突出的,得0分 7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5分)根据服务商形成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质量给出得分1、服务商形成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覆盖种类广、服务商技术水平高的,得5分。 2、服务商形成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覆盖种类较广、服务商技术水平较高的,得3-4分 3、服务商形成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覆盖种类一般、服务商技术水平一般的,得1-2分 4、服务商形成的智改数转网联服务商资源清单覆盖种类少、服务商技术水平不高的,得0分 8分类专家库清单(10分)根据服务商形成的分类专家库清单质量给出得分1、服务商征集的行业专家覆盖领域广、专业性强、层次高、受企业认可,形成的专家库清单分类管理完善的,得8-10分。 2、服务商征集的行业专家覆盖领域较广、专业性较强、层次较高、较受企业认可,形成的专家库清单分类管理较完善的,得5-7分 3、服务商征集的行业专家覆盖领域较少、专业性一般、层次一般、受企业认可一般,形成的专家库清单分类管理一般的,得2-4分 4、服务商征集的行业专家覆盖领域少、专业性较差、层次低、不受企业认可,形成的专家库清单分类管理差的,得0-1分 合计 专家评价意见 专家签字 企业满意度评价指标序号指标标准细则得分1服务流程(20分)根据服务商的服务流程情况(求实务实,态度端正,流程合理)给出得分1、服务商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团队非常专业的,得17-20分 2、服务商服务流程合理,服务团队较专业的,得12-16分 3、服务商服务流程一般,诊断团队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服务较差的,得0-3分 2服务质量(20分)根据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给出得分1、服务商具备专业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高,认可度高,思路清晰的,得17-20分 2、服务商的业务水平较好,服务质量较高,认可度较高,思路较清晰的,得12-16分 3、服务商的业务水平一般,服务质量一般,认可度一般,思路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的业务水平差,服务质量差,认可度低,思路不清晰的,得0-3分 3问题或需求分析(20分)根据服务商对企业问题或需求分析的准确性给出得分1、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深刻,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准确,提出的意见具有针对性的,得17-20分 2、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了解,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基本准确,提出的意见基本具有针对性的,得12-16分 3、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一般,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一般,提出的意见针对性一般的,得4-11分 4、服务商对行业发展趋势了解较差,对企业痛点或需求把握不准,提出的意见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3分 4方案建议(20分)根据服务商相关方案的可行性给出的得分1、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切实可行,升级路径清晰,具有经济实用性,兼具广度和深度的,得17-20分 2、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基本可行,升级路径基本清晰,基本具有经济实用性,基本兼具广度和深度的,得12-16分 3、相关方案建议规划可行性一般,升级路径一般,经济实用性一般,广度和深度一般的,得4-11分 4、相关方案建议规划不可行,升级路径不清晰,不具有经济实用性,兼具广度和深度差的,得0-3分 5服务成果(20分)根据服务商服务为企业带来的启发和收获给出得分1、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明显,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意愿强烈的,得17-20分 2、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较明显,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有较强意愿的,得12-16分 3、企业认为本次服务带来的启发和收获一般,对进一步升级或改造意愿一般的,得4-11分 4、企业认为本次服务没有启发和收获,不考虑进一步升级或改造的,得0-3分 合计 企业评价意见 企业名称(公章) 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综合服务 智能制造融合赋能中心 综合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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