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2024)
报名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亮化工程
预算金额:¥763030.21 元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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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详情
综合活动中心广场
,民兵训练中心,1号居民楼,2号居民楼,综合活动中心,机关办公楼楼宇亮化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展开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胡杨河市胡杨河市第七师一二三团(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文件下载2预览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07 16:00:00
发布时间:2024-11-03 00:53:31
采购编号:20241876782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能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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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