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评估机构招标公告(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



(2024)黔0302破申24号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
公  告
 
各评估机构: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遵义市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城公司”)进行预重整,根据申请人贵州格智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拟对两个案件开展程序协同工作,联合招募、确定本案的评估机构,竞聘人应为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信息
永和城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天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初步调查了解,永和城公司与新天地公司自2019年起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共同开发“阳光城·溪山悦”项目,项目备案名称分别为阳光城·未来悦(一期)、阳光城·未来悦(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969.22亩,其中建设用地815.5亩,划拨配套用地153.72亩,现已开工建设485亩,未开发面积484.2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1.5万㎡,综合容积率2.02,计容面积约97.98万㎡,其中住宅约91.02万㎡,非住宅约6.96万㎡。阳光城·未来悦(一期)由永和城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417.31亩,剩余136.62亩未开发。阳光城·未来悦(二期)由新天地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67.57亩,剩余347.72亩未开发。由于项目土地被设定抵押、资产被查封冻结、开发主体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工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大量已交房购房业主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另有大量房屋不能按期交房。以上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系初步了解情况,具体情况以下一阶段的审查核实结果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 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 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内容
1、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截止破产申请受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其中被设立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等)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2、对永和城、新天地公司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独立发表评估意见,配合临时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对资产清理工作;
4、根据永和城、新天地公司预重整并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5、其他预重整程序中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书面文件。
(二)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自临时管理人作出通知后即日派驻评估工作组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四、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
(一)清算状态下,破产案件的评估费在法院裁定分配方案且具有支付能力时一次性付清。
(二)预重整转重整或破产和解状态下,审计费用,依法作为共益债务处理,或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裁定认可和解方案后根据对应方案的规定进行支付。
(三)庭外和解状态下,评估费在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报价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服务方案(原件);
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承诺按照本邀请报价函提供服务的内容。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5、经办人授权委托手续;
6、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
(二)资料提交
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现场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并签署提交呈送函。    
2、报价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郑律师,联系电话:18886218671,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阳光城溪山悦营销中心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
六、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规则
1、比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议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及投标报价相同的,业务经验得分由高到底排序;业务经验得分相同的,按业务经验中房地产企业业绩效数量由高到低排序。
2、将针对投标报价、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业务经验、项目团队、公司资质的内容采取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各项内容的分数占比2:3:2:2:1;
3、投标报价满分20分,投标报价等于全部报名机构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得20分;报价高过或低于平均值的差额在平均值20%以内的,得分15分;报价高过或低于平均值的差额超过平均值20%,得分10分。
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满分为30分。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全面,表述清晰,工作安排合理,可行性强,务实具体,便于操作,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符合案件实际。此项评分满分30分,针对所提交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30-25分,良好得24-15分,一般得14-5分,差得4-0分,由临时管理人团队根据服务方案进行主观评价。
5、业务经验满分为20分。2020年至今有承担企业司法破产重整或司法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业务经验的,得15分,5件以上每个得1分,依次累加,最高合计得2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评估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项目团队满分为20分。
(1)服务团队组成
服务团队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具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任意一项,得5分;服务团队注重服务效率,有意愿驻场服务的,根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5分。(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需提供资质证书)
(2)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破产企业评估工作经历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带领的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经验并兼顾服务效率,相关业绩获得相关单位表彰的,最高得5分。(提供所负责项目的业绩一评估报告签章页)
7、公司资质满分得10分
(1)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得2分;
(2)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得2分;
(3)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得2分;
(4)具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5)具有“保交楼”房地产评估经验的,得2分。
8、临时管理人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评选程序
1、临时管理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
2、由评选委员会授权的三名到五名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根据选聘公告的标准和评选委员会评议打分情况暂定中标中介机构和备选机构向评选委员会推荐;
3、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破产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团队配置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议,具体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并于资料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二)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和城、新天地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1105-阳光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1).pdf

关于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各评估机构: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遵义市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城公司”)进行预重整,根据申请人贵州格智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拟对两个案件开展程序协同工作,联合招募、确定本案的评估机构,竞聘人应为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信息永和城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天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项目基本情况初步调查了解,永和城公司与新天地公司自2019年起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共同开发“阳光城·溪山悦”项目,项目备案名称分别为阳光城·未来悦(一期)、阳光城·未来悦(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969.22亩,其中建设用地815.5亩,划拨配套用地153.72亩,现已开工建设485亩,未开发面积484.2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1.5万m,综合容积率2.02,计容面积约97.98万m,其中住宅约91.02万m,非住宅约6.96万m。阳光城·未来悦(一期)由永和城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417.31亩,剩余136.62亩未开发。阳光城·未来悦(二期)由新天地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67.57亩,剩余347.72亩未开发。由于项目土地被设定抵押、资产被查封冻结、开发主体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工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大量已交房购房业主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另有大量房屋不能按期交房。以上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系初步了解情况,具体情况以下一阶段的审查核实结果为准。二、资格要求(一)申报单位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五)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六)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三、工作内容(一)评估内容1、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截止破产申请受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其中被设立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等)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2、对永和城、新天地公司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独立发表评估意见,配合临时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对资产清理工作;4、根据永和城、新天地公司预重整并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1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5、其他预重整程序中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书面文件。(二)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自临时管理人作出通知后即日派驻评估工作组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四、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一)清算状态下,破产案件的评估费在法院裁定分配方案且具有支付能力时一次性付清。(二)预重整转重整或破产和解状态下,审计费用,依法作为共益债务处理,或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裁定认可和解方案后根据对应方案的规定进行支付。(三)庭外和解状态下,评估费在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五、报名资料及提交(一)报名资料1、报价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服务方案(原件);分,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承诺按照本邀请报价函提供服务的内容。破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任4、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享证5、经办人授权委托手续;6、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二)资料提交.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少现场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并签署提交呈送函。52、报价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郑律师,联系电话:18886218671,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阳光城溪山悦营销中心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六、评选规则和程序5(一)评选规则影1、比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议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及投标报价相同的,业务经验得分由高到底排序;业务经验得分相同的,按业务经验中房地产企业业绩效数量由高到低排序。2、将针对投标报价、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业务经验、项目团队、公司资质的内容采取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各项内容的分数占比2:3:2:2:1;3、投标报价满分20分,投标报价等于全部报名机构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得20分;报价高过或低于平均值的差额在平均值20%以内的,得分15分;报价高过或低于平均值的差额超过平均值20%,得分10分。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满分为30分。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全面,表述清晰,工作安排合理,可行性强,务实具体,便于操作,考虑周全,针管对性强,符合案件实际。此项评分满分30分,针对所提交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30-25分,良好得24-15分,一般得14-5分,差得4-0分,由临时管理人团队根据服务方案进行主观评价。5、业务经验满分为20分。2020年至今有承担企业司法破产重整或司法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业务经验的,得15分,5件以上每个得1分,依次累加,最高合计得2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评估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项目团队满分为20分。-(1)服务团队组成服务团队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具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任意一项,得5分;服务团队注重服务效率有意愿驻场服务的,根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5分。(资产评估师房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需提供资质证书)(2)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破产企业评估工作经历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带领的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经验并兼頫服务效率,相关业绩获得相关单位表3EGCoS彰的,最高得5分。(提供所负责项目的业绩一评估报告签章页)7、公司资质满分得10分(1)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得2分;(2)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得2分;(3)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得2分;(4)具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5)具有“保交楼”房地产评估经验的,得2分。8、临时管理人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二)评选程序1、临时管理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2、由评选委员会授权的三名到五名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根据选聘公告的标准和评选委员会评议打分情况暂定中标中介机构和备选机构向评选委员会推荐;3、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破产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团队配置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议,具体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并于资料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七、其他事项(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二)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和城、新天地公司临时管理人。遵义市永租业有司临管理工猫遵文市新天地房地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EM二0二213036074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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