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招标公告(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
项目名称: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256826
质疑联系人:彭建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56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宝石一路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刘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92991、17681843215
质疑联系人:余昭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文件.docx274.6K
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文件.docx
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采购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项目名称: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660000.00采购需求:在全省建立统一、功能完善、反应快速的数字化监狱教育改造网体系,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主要包括:智慧教育云平台和智慧教育资源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系统整体开发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26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10号项目联系人:叶彪项目联系方式:0571-88256826质疑联系人:彭建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568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项目联系人:田康迪、刘竹项目联系方式:17826892991、17681843215质疑联系人:余昭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60000.00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可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5方案讲解演示1)本项目无须现场演示,投标人按照演示内容逐项介绍演示并提供录制成的视频文件(附U盘一份),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设专家提问。2)演示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和“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相应内容。3)投标人提交演示视频材料的,应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演示视频材料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演示视频材料。4)以快递方式递交演示视频材料的,投标人应先将演示视频材料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演示视频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规定的演示视频材料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演示视频材料。邮寄过程中,演示视频材料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演示视频材料接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好);签收/接收人员:田康迪;联系电话:17826892991。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说明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投标文件及视频资料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签收人员联系电话:田康迪 17826892991。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或由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7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9930元。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付清。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投诉4.1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4.2投标人质疑4.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投标人投诉4.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需要实现的功能、目标1.业务整体基于省局中心库进行构建实现本次项目基于省局中心库体系,按照省局平台整体架构进行开发建设,以省局部门仓,业务主线,技术、数据和业务三大中台为基础,遵循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组织保障等四方面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根据“大中台、小前台”的思路,基于微服务框架,利用成熟、主流的大数据技术、数据归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数据共享技术以及数据计算技术,从省局整体架构体系中获取基础数据、技术和业务服务能力的支撑。2.构建全省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构建全省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针对罪犯建设云课堂、直播中心、考试中心、互动中心、电子阅览室、通知公告、监狱特色业务融合等业务场景;针对民警管理,建设学习资源管理、学分配置管理、监狱特色业务运营管理、直播管理、考试管理、在线投票管理、心理测试管理、排课管理、报表管理、通知公告管理等业务场景。为全省教育改造工作提供数字化支撑。构建全省教育改造数字资源库,包含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三大类数字资源,覆盖出入监教育、中期教育、专题教育、必修、选修等教育改造场景。3.构建全省罪犯统一门户构建全省罪犯应用统一门户,使用目前主流及先进Web前端技术语言及技术框架,良好的交互及视觉体验,兼容和适配Windows系统平台及国产化系统平台下Firefox、Chrome等浏览器的主流版本,实现罪犯端门户Web应用框架开发封装。实现Web端主体结构及功能,实现登录认证、权限控制、个人中心、首页、应用广场、消息通知、待办中心等模块的整合集成。基于目前主流及先进的移动前端技术语言及技术架构,实现移动APP罪犯门户系统的搭建,兼容和适配搭载主流Android平台。相关主体功能实现登录认证、权限控制、个人中心、首页、应用广场、消息通知、待办中心。针对不同的前端设备进行分辨率适配,主流适配4:3、16:9的分辨率。4.构建全省罪犯应用统一管理服务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项目应用管理体系,增加罪犯域项目的创建;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接口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能力资源池;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前端、移动端组件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组件能力资源池;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发布接口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能力发布功能;基于现有业务运营管理平台,新增罪犯项目的创建、能力开放;基于现有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将开放的共享能力进行分类发布;基于中心库应用管理体系,实现对罪犯端项目发布的应用进行上架操作。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1.本项目建设应符合《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等的规定。2.本项目建设应符合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三级的规定。3.本项目建设应符合司法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4.本项目建设应符合浙江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和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单位的相关规定。5.本项目建设应接入浙江监狱数据中心库技术生态体系架构,基于中心库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统一工作台等进行业务应用构建,实现统一技术架构、统一运维管理、统一公共能力复用、统一操作平台。6.本项目建设中所运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符合监狱网络运行环境,与专有云、公有云等云平台技术相互兼容,符合云平台运营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规章。三、采购清单序号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数量一、罪犯统一门户(一)门户前端1web端使用目前主流及先进Web前端技术语言及技术框架,良好的交互及视觉体验,兼容和适配Windows系统平台及国产化系统平台下Firefox、Chrome等浏览器的主流版本,实现罪犯端门户Web应用框架开发封装。实现Web端主体结构及功能,实现登录认证、权限控制、个人中心、首页、应用广场、消息通知、待办中心等模块的整合集成。1项2移动端基于目前主流及先进的移动前端技术语言及技术架构,实现移动APP罪犯门户系统的搭建,兼容和适配搭载主流Android平台。相关主体功能实现登录认证、权限控制、个人中心、首页、应用广场、消息通知、待办中心。针对不同的前端设备进行分辨率适配,主流适配4:3、16:9的分辨率。1项(二)罪犯后台管理应用1角色管理提供角色管理功能,对接人员及权限,实现按角色的权限管理体系。包括角色的管理、查询、权限配置、人员分配等功能。1项2人员权限管理提供权限管理功能,满足日常权限的分配及查看管理。包括人员的查询。权限授权配置、权限范围查看等功能。1项3组织权限管理提供组织权限管理功能,实现对各类组织的权限配置功能,满足对组织的初始化权限管理功能。包括对组织查询、组织人员查询、以及对组织进行权限配置。1项4版本管理提供对门户版本的管理,实现对每一个发布版本的版本号、及版本内容等信息进行管理。1项(三)基础能力1服刑人员中心实现服刑人员中心搭建,实现在民警域产生的档卡信息实现同步落地,同时梳理可以落地罪犯域相关数据,并提供各类查询能力。1项2组织中心构建罪犯门户统一组织服务,实现组织从民警域进行同步落地,为各系统各业务提供统一组织结构接口能力服务。1项3认证中心构建面向服刑人员的的多维认证服务,包括账密登录、人脸认证等。1项4消息中心构建面向罪犯用户的消息送达、反馈和接收处置状态等于一体的统一消息服务中心。1项5待办中心构建面向罪犯的待办中心,提供各类应用流程类业务统一接入的待办能力。1项6权限中心基于组织、角色、人员等基础信息维度,结合业务应用以及业务应用的数据和功能权限构建统一的权限体系,以及权限的能力服务。1项二、罪犯统一应用管理服务(一)开发者体系升级1项目管理升级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项目应用管理体系,增加罪犯域项目的创建,并在当前项目中心明显进行区分展示。1项2罪犯域接口能力资源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接口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能力资源池,提供罪犯端项目进行订阅,并对权限进行强控制,罪犯域项目无法对民警能力接口进行订阅及调用。对接罪犯域的开放平台体系,实现与民警能力相隔离。1项3罪犯域组件能力资源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前端、移动端组件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组件能力资源池,提供罪犯端项目进行订阅,并提供调用使用。1项4罪犯域能力服务发布基于中心库的开发者平台中发布接口能力资源体系,增加罪犯域能力发布功能,提供罪犯端项目公共能力的发布,并提供发布调用。1项5罪犯域项目审批修改基于现有业务运营管理平台,新增罪犯项目的创建、能力开放、能力订阅、组件订阅的审批功能。1项6罪犯域能力管理基于现有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将开放的共享能力进行分类发布。包括了整体分类的管理、能力标签管理、能力分类管理、公共能力管理等功能。1项7罪犯应用上架管理基于中心库应用管理体系,实现对罪犯端项目发布的应用进行上架操作。并对实现对应的分类,数据授权等操作。1项8规范制定罪犯项目应用发布规范单点登录及权限规范操作日志接入规范待办消息接入规范UIUE规范1项三、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一)罪犯端1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与监狱电视台融合将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内的视频直播/视频播放模块与监狱电视台融合,旨在解决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直播/视频内容可进小组,在小组电视上进行播放的问题。先决条件:监狱电视台编码器支持电脑端HDMI信号输入后在电视端播放电脑画面。场景描述:民警在电脑端打开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的视频/直播进行播放,通过电脑端HDMI接口接入电视台编码器,以电脑画面投屏的原理将视频/直播投到小组电视中进行播放。1项2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分类教育硬件设备试点开展分类教育,接入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以APP形式集成进机顶盒试点,本期试点6台机顶盒集成。1项3云课堂1.登录认证与罪犯应用集成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登录。2.用户角色及权限管理用户角色分为普通犯和记录员。普通犯可在单台电脑等终端操作平台以个人登录,查看相关罪犯个人中心内的数据;记录员在监舍大厅等公众场景集中使用平台时登录,罪犯个性化学习推荐、个人数据则通过角色权限划分不公开展示。门户链接或APK按使用场景做区分,监舍大厅等公告场景使用的链接或APK登录只能以事务犯角色进行登录;电脑等场景使用的链接或APK登录只能以普通犯角色进行登录,防止在电脑上用记录员角色进行登录的情况出现。罪犯权限按个人账号进行划分,只可对全省开放通用和本监狱特定的各类业务进行查看、操作,赋予各类学习资源进行学习、个人中心浏览等查看权限;赋予在线考试、发起订单、问卷填写等操作权限。3.学习资源分类展示:按学习资源类型分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三大类进行分类展示。按服刑周期学习类型分为入监教育、中期教育、出监教育进行分类展示。按必修/选修学习类型进行分类展示。按专题教育进行学习资源分类展示。对接中心库罪犯标签,以中心库罪犯标签为标准进行学习资源的分类展示。按学习资源有多系列,专辑化展示。按每个监狱个性化学习资源展示,只有本监狱罪犯有权限学习。按学习资源形态分为视频类、图片、文档类、期刊类资源形态进行分类展示。在每个资源展示页面,透出等值学分。4.学习资源多媒体展示视频:视频播放器占据主要区域,设计简洁,控制按钮易于操作。视频周围展示标题、简介和相关课程信息。支持高清晰度播放,提供不同画质选项,自动根据网络状况调整画质,支持播放记录缓存,同一用户二次打开时自动跳转上次播放进度,禁止加速播放、跳播。音频:支持MP3、WAV等主流音频文件格式,支持播放记录缓存,统一用户二次打开时自动跳转上次播放进度,支持用户创建播放列表,禁止加速播放、跳播。文档:优化文档加载速度,采用预加载、缓存等技术。支持多种格式,如PDF、Word、Excel、PowerPoint等。提供流畅的滚动和翻页功能,支持鼠标滚轮、键盘方向键等操作方式。显示文档目录结构,支持搜索功能和书签功能。图片:优化图片加载速度,采用图片压缩、懒加载等技术。支持缩略图导航,为每张图片提供详细说明文字,说明文字可在图片旁边显示或点击图片时弹出。5.学习资源精细化展示将学习资源精细化加工后进行展示,视频资源AI解析后要点归纳提炼、依据要点视频自动拆条、依据视频资源动出题等,提升罪犯学习质量和效率。运用场景包括学习资源的知识要点提炼展示、民警等教师线下上课后原声录制文件的知识要点提炼再复习。6.学后测一测罪犯每学完一门课程资源后,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快速知识点测试,民警审核后即可下发。7.搜索联想搜索:当罪犯输入部分内容后,平台根据这些内容联想出完整内容。分类搜索:支持分类搜索功能,如课程资源搜索、个人中心搜索等,帮助罪犯快速找到所需内容。实时搜素:罪犯输入关键词的过程中,实时显示相关的搜索结果。模糊搜索:当罪犯输入的关键词不太准确或存在拼写错误时,系统仍能尝试理解用户意图,给出相关的搜索结果,提高搜索的容错性。8.收藏罪犯可将有兴趣的学习资源、题目等内容收藏到个人中心内的收藏夹。支持在收藏夹中提供搜索功能,可通过关键词快速找到特定收藏内容。支持批量收藏多个内容。9.学习资源智能推荐根据罪犯的分类标签信息、学习需求搜索、需求发布等信息,推荐适合罪犯需求的学习资源。10.学习资源内容评价评价入口:在罪犯访问学习资源页面中,设置评价入口。在罪犯完成对某个学习资源的一定学习进度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询问是否要对该资源进行评价。评价内容:支持整体满意度评价,提供星级评价系统,同时支持“非常有用”“内容丰富”“讲解清晰”等预设评价模块,供罪犯勾选评价。1项4直播中心1.省局全省统一视频直播省局直播播放直播列表展示:支持在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展示直播列表,让全省罪犯和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查看直播安排。直播列表支持按照时间、主题等方式进行排序。直播播放:支持点击直播列表中的直播链接,进入直播播放页面。直播回放:支持对直播内容提供直播回放功能,在直播结束后观看回放。2.监狱对内视频直播监狱直播播放直播列表展示:支持在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监狱专区页面展示直播列表,让监狱罪犯和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查看直播安排。直播列表支持按照时间、主题等方式进行排序。直播播放:支持点击直播列表中的直播链接,进入直播播放页面。直播回放:支持对直播内容提供直播回放功能,在直播结束后观看回放。1项5考试中心1.考试类型主要用于检验罪犯对各类知识的掌握程度。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等。考试周期可以为月度、季度或年度。2.省级统一考试由省局统一命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考试。3.监狱范围考试由监狱统一命题,在监狱范围内进行考试。4.考试成绩统计支持考试成绩统计、分析、支持成绩换算成学分进行展示。1项6互动中心1.在线投票(1)投票活动展示支持投票活动列表展示:罪犯在登录后,即可在互动中心、消息通知内能看到当前可参与的投票活动列表。支持列表中展示投票活动的名称、主题、简要介绍以及投票的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让罪犯清楚了解每个投票活动的概况。(2)详细规则说明支持点击进入具体的投票活动页面时,可查看该投票活动的详细规则,包括投票的方式(例如是单选、多选还是其他特定规则)、投票的限制条件(如每人可投的票数、是否可重复投票等)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3)选票选择与提交选票查看与选择:支持在投票页面中,罪犯可以看到待投票的选项内容。根据投票规则,进行选票选择。确认与提交选票:支持罪犯完成选票选择后,进入确认环节,让罪犯再次检查自己所选的选项是否准确无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选票信息发送至系统进行记录。(4)投票结果查看支持对可公开投票结果进行公开展示。2.心理测试(1)心理测试类型查看支持罪犯在登录平台后查看各类心理测试列表,包括测试名称、测试内容简介等信息。(2)心理测试答题根据不同的心理测试量表或测试工具,罪犯完成相应的题目作答。题目类型如选择题(单选或多选)、判断题、简答题等。支持罪犯可以随时查看已答题目的状态(如已答、未答),并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改或补充答案。(3)提交测试结果支持罪犯完成所有测试题目后,确认无误后提交答案。(4)结果反馈与查询罪犯可以通过平台查询自己的心理测试结果报告。1项7个人中心1.个人学分支持按线下、线上学习时长、考试成绩换算成综合学分在个人中心进行展示,支持按学习记录、考试记录进行学分展示;支持按月、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学分展示;支持按学习资源分类进行学分展示。2.个人收藏支持罪犯收藏的各类资源进行展示;支持按学习资源分类进行收藏展示;支持按时间进行收藏展示;支持对个人收藏进行搜索。3.个人学习历史记录支持展示罪犯个人学习历史记录;支持按学习资源分类进行展示;支持按时间进行学习记录展示;支持视频、音频历史播放记录续播;支持文档内容书签续读。4.历史考试记录展示支持历史考试记录展示;支持按时间进行展示;支持按月、季度、年度进行展示;支持按考试得分进行正逆向排序展示。5.个人错题库平台支持展示历史考试、测试错题库;支持展示正确答案,错误答案。6.其他应用个人业务支持其他罪犯应用个人业务数据。1项8电子阅览室1.期刊电子化展示(1)定期更新支持定期发布新的电子期刊内容,确保罪犯能获取到最新的学习资料与信息。(2)分类与检索平台支持将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方便罪犯快速找到自己感兴趣或需要的内容。(3)阅读记录平台支持自动记录罪犯的阅读进度和历史,方便继续上次的阅读。2.电子书籍(1)定期更新平台支持定期发布新的电子书籍,确保罪犯能获取到最新的学习资料与信息。(2)分类与检索平台支持将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方便罪犯快速找到自己感兴趣或需要的内容。(3)阅读记录平台支持自动记录罪犯的阅读进度和历史,方便继续上次的阅读。3.电影平台支持定期发布新的适合罪犯观看、有助于罪犯改造的电影。1项9监狱特色业务融合1.监狱融媒体内容展示(1)监狱工作动态支持以多媒体形态展示监狱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等工作进展。(2)政策法规解读支持以多媒体形态展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3)社会时事新闻平台支持以多媒体形态展示社会时事新闻。(4)监狱特色栏目支持各个监狱配置开设有监狱特色的固定栏目,通过系列化的内容呈现。2.监狱学习资源展示支持以多媒体形势分类展示监狱特有学习资源。3.监狱教育成果展示支持以多媒体形态呈现罪犯在文化学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罪犯新风采、刑满释放人员成功故事等方面的各类成果,支持省局和各监狱单独配置运营。1项10罪犯端数据埋点1.登录行为罪犯登录:记录罪犯登录的时间、账号2.学习资源浏览行为学习资源分类浏览:记录罪犯浏览不同学习资源分类的时间、次数学习资源所属监狱浏览:记录罪犯浏览本监狱个性化学习资源的时间、次数。学习资源形态浏览:记录罪犯浏览不同学习资源形态(如视频、图片等)的时间、次数。3.学习资源操作行为视频播放行为:记录罪犯播放视频的时间、视频名称、播放进度、音频播放行为:记录罪犯播放音频的时间、音频名称、播放进度、文档操作行为:记录罪犯打开文档的时间、文档名称、文档格式、加载速度等。图片浏览行为:记录罪犯浏览图片的时间、图片名称、加载速度、等。4.学习资源评价行为整体满意度评价:记录罪犯对学习资源的星级评价、预设评价模块勾选情况。评价提交行为:记录罪犯提交评价的时间、学习资源名称。5.直播中心行为直播列表查看:记录罪犯查看省局直播列表的时间、次数。直播播放行为:记录罪犯观看省局直播的时间、直播名称、播放时长。直播回放行为:记录罪犯观看直播回放的时间、直播名称、播放时长。6.监狱对内视频直播直播列表查看:记录罪犯查看监狱直播列表的时间、次数。直播播放行为:记录罪犯观看监狱直播的时间、直播名称、播放时长。直播回放行为:记录罪犯观看直播回放的时间、直播名称、播放时长。7.考试中心行为省级统一考试参与:记录罪犯参加省级统一考试的时间、考试名称、答题情况。监狱范围考试参与:记录罪犯参加监狱范围考试的时间、考试名称、答题情况。8.平台性能数据埋点页面加载时间:记录各个页面(如学习资源页面、直播页面、考试页面等)的加载时间。网络状况:监测罪犯使用平台时的网络延迟、丢包率等网络状况数据。服务器响应时间:记录服务器对罪犯请求的响应时间。9.搜索数据埋点联想搜索使用:记录罪犯使用联想搜索的时间、输入内容、联想结果。分类搜索使用:记录罪犯使用分类搜索的时间、选择的分类、搜索结果。实时搜索使用:记录罪犯使用实时搜索的时间、输入内容、实时搜索结果。模糊搜索使用:记录罪犯使用模糊搜索的时间、输入内容、模糊搜索结果。1项(二)民警管理端1入驻云端警务民警管理端业务应用集中发布至统一工作台,包含移动端和WEB端,实现业务入口统一访问。1.统一身份认证基于统一工作台的账户权限体系,实现统一身份认证。2.统一权限管理账户资源权限和数据权限宜由统一工作台统一授权管理和维护。3.统一消息服务对接统一工作台的相关业务能力,实现统一消息服务。4.统一流程引擎审批服务接入统一工作台,使用统一的流程技术引擎,实现页面集成可视化流程编排能力。5.统一UI规范遵循统一工作台的UI/UE规范,包括应用设计、图片使用、页面风格、布局结构等。1项2直播管理1.省局直播管理直播计划制定:支持省局管理人员制定直播计划,包括直播的时间、主题、主讲人等信息。支持直播计划提前发布,让全省监狱的罪犯和工作人员了解直播安排。直播资源管理:支持管理人员利用直播软件上传直播所需的视频、图片、文档等资源,并对资源进行分类和管理。支持直播资源在直播过程中展示,增强直播的效果。直播审核:支持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直播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狱管理规定。支持统计参加监狱、参加监区、观看人数等数据。2.监狱直播管理直播计划制定:支持单个监狱制定直播计划,包括直播的时间、主题、主讲人等信息。支持直播计划提前发布,让监狱内罪犯和工作人员了解直播安排。直播资源管理:支持管理人员利用直播软件上传直播所需的视频、图片、文档等资源,并对资源进行分类和管理。支持直播资源在直播过程中展示,增强直播的效果。直播审核:支持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直播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狱管理规定。支持审核直播主题、主讲人资质、直播资源等方面的审核。支持统计参加参加监区、观看人数等数据。1项3考试管理1.考试创建支持设置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考试时长等基本信息。支持按权限指定参加考试的罪犯群体,例如按全省、监狱、监区、标签等进行考试。2.试卷生成支持一键组卷,支持手动组卷,调取资源库题库内的试卷资源。设置试卷的难度级别、题型分布、分值等参数。3.答题控制支持标记不确定的题目,方便后续检查。支持禁止复制粘贴、禁止切换窗口等。 4.自动评分支持客观题自动进行评分,快速得出考试成绩。5.考试档案管理支持保存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试卷、答案、成绩、考生答题记录等。支持建立考试档案库,方便查询和追溯历史考试情况。1项4在线投票管理1.投票活动设置与管理创建投票活动:支持民警可根据需要发起不同主题的投票活动,如优秀罪犯评选、监区文化活动方案评选等。支持设置投票活动的名称、主题、简介、投票起止时间、投票规则(如单选、多选、限投次数等)等基本参数 。活动参数调整:支持在投票活动进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权对投票活动的相关参数进行调整,如延长投票时间、修改投票规则等。2.活动状态监控支持实时查看投票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参与投票的罪犯人数、投票的分布情况、投票进度等,以便及时掌握投票动态,对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3.选票管理与统计选票发放与记录:支持全省全量/分监狱/分监区等向罪犯下发选票,支持记录选票的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等,保证选票发放的可追溯性。投票数据收集与统计:支持对投票结果进行准确统计,包括各个选项的得票数、得票率等。支持以图表或报表的形式呈现统计结果,便于直观地了解投票的总体情况和分布趋势 。1项5心理测试管理1.心理测评设置与发布创建心理测评:支持民警上传心理测试表,平台支持解析成可视化测评模块。2.心理测试历史记录查询支持查看特定罪犯过往参与的所有心理测试记录,包括每次测试的时间、使用的测试工具、测试结果等。3.数据统计与分析结果统计:支持对罪犯的心理测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支持计算各项心理指标的平均分、标准差、得分分布情况等。1项6排课管理1.课表上传支持以EXCLE/WORD等文件格式上传排课信息,支持上传课表统一模板,确保各监狱上传的课表格式统一、易于解析。支持对上传完成文件进行格式检查和数据验证,支持反馈错误提示,引导修正。2.罪犯线下上课数据抓取方式在每次线下集中学习时,记录员在平台内输入学习课程名称、勾选实际上课人员信息后进行提交。3.课表更新将上报课表与线下实际学习课程名称、上课名单进行比对,展示出最终实际课表信息,以及课表变更记录。1项7教育改造报表管理预制教育改造相关报表模版;支持各监狱填写后上传;支持报表上传计划任务管理,在填报节点前对民警进行待办、短信提醒。1项8监狱特色业务运营管理1.模板支持提多媒体形态专区展示模板。模板包括页面布局、色彩搭配、图标样式等元素。2.多媒体内容上传支持监狱工作人员上传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文件。支持提供上传工具,可对文件进行压缩、格式转换等处理,确保上传的内容质量和兼容性。3.内容编辑与排版支持提供富文本编辑工具,支持工作人员对工作动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添加标题、分段排版等操作,使内容更加清晰易读。支持插入图片、视频、链接等元素,丰富内容表现形式。4.审核与发布支持对接工作台审批流程能力。支持对已发布的解读内容进行编辑、更新和删除操作,确保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5.栏目管理支持上传图片、视频、文字等多媒体内容到栏目中,展示监狱的特色工作和成果。支持对栏目内容进行编辑、排序、删除等管理操作,确保内容的质量和连贯性。1项9通知公告管理支持省局/监狱管理员录入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发布时间等。提供富文本编辑功能,可插入图片、视频等元素。支持选择通知公告的发布范围,如面向全省监狱系统或监狱。支持对通知公告进行分类,如政策法规、教育安排等。支持将通知公告推送给指定的监狱或罪犯门户消息中心。1项10标签库1.罪犯标签平台对接中心库罪犯标签,支持将接入的中心库罪犯标签进行罪犯配置;2.数字资源标签平台支持将对接的中心库罪犯标签配置至数字资源中,为分群分类推荐学习做基础储备。1项11学分配置管理支持学分统一配置,支持按学习资源时长换算配置学分;支持按页数/字数换算配置学分;支持按考试成绩换算配置学分。1项(三)教育改造数字资源库1数字资源整理归集1.现有资源分类梳理、分类归集对监狱现有的教育改造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盘点。包括纸质教材、教学笔记等传统资源,以及电子文档、教学课件、视频课程等数字资源进行细致分类,建立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统资源进行转化和归集。将纸质教材扫描成电子文档,教学笔记整理成电子文档等。通过数字化处理,使传统资源能够更好地融入数字学习平台。对现有数字资源进行优化和整合。去除重复、过时的资源,对内容相似的资源进行合并和整理。同时,对资源的格式、分辨率等进行统一规范,提高资源的质量和可用性。2.引入社会资源进行建设与教育机构、企业和专业组织合作,引入优质的离线教育资源,且需经审核后进入教育数字资源库。本次需要建设的原创资源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类原创视频资源10期思想教育类原创视频资源10期技术教育类原创视频资源10期1项2数字资源精细化加工服务将需要归集在数字资源库内且可对外公开非涉密的各类学习资源在外网进行精细化加工,打破传统的只展示一个视频或一片文章的粗放学习模式,整体提升罪犯学习质量和效率。1.视频/音频/文档解析将资源库内的多媒体内容、文档内容进行解析,抓取音视频或文档内的的知识内容。2.视频/音频/文档内容知识要点归纳提炼将音视频内的知识要点归纳提炼。3.视频/音频/文档内容按知识要点切片将音视频/文档按知识要点切片,形成要点片断。4.题库建设依据资源库内的数字资源,进行自动组题,支持多种题型组织;支持将题目组成试卷。1项3教育改造数字资源库运营管理1.全省资源查看预览统计支持省局角色、各监狱角色在该模块内实时查看全省各类资源的资源名称、资源类型、资源上传单位、资源上传时间、资源大小、资源简介要点、资源标签等;支持展示各个资源观看学习浏览热度数据、排名;资源共享调用次数热度数据、排名。支持对各个资源进行预览查看。2.资源上传审核与存储支持上传资源时配置学习资源基础信息,如名称、简介、封面图片等;支持配置资源所对应标签等。支持省局、各监狱角色将各类资源进行上传,上传的资源默认存储于对应组织的存储服务器,如一监上传的资源默认存储于一监本地服务器,省局上传的资源默认存储于省局服务器。支持省局上传的学习资源由省局负责审核;各监狱上传的学习资源由各监狱负责审核。3.资源共享调度省局统一共享调度:针对全省统一必修、必学、必考的资源,支持省局进行勾选后,下发同步至各监狱服务器,在民警端进行消息提醒。监狱间共享调度:监狱通过***育改造资源库进行资源共享,支持各监狱查看预览资源,通过流程审批后,进行资源共享,将所需资源同步至本监狱服务器。1项(四)教育改造可视化数据驾驶舱1数据展示分析对接数据魔方能力,搭建教育改造可视化数据驾驶舱,驾驶舱支持省局角色权限、各监狱角色权限。通过对平台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了解罪犯的学习行为、学习需求、学习效果以及平台的使用情况,为监狱管理和教育改造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1.用户登录情况统计罪犯和民警的登录次数、登录时间分布。登录成功率统计。2.学习资源使用情况统计不同类型学习资源的访问量和学习时长。罪犯分类标签与学习资源的匹配情况。各监狱个性化学习资源的使用情况。不同学习资源形态(视频、图片、文档等)的使用偏好。学习资源的等值学分统计及分布情况。3.学习资源评价情况统计整体满意度评价的平均分和分布情况。4.直播中心数据统计省局全省统一视频直播和监狱对内视频直播的观看人数、观看时长。直播回放的观看次数和时长。各直播的参与监狱和监区统计。5.试中心数据统计考试的参与人数、考试成绩分布。6.互动中心数据统计问卷调查的参与率、答题情况统计。在线投票的参与人数、投票结果统计。7.个人中心数据统计个人学分的获得情况统计,包括线下、线上学习时长、考试成绩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个人收藏的学习资源类型和数量统计。个人学习历史记录的分析,包括学习资源分类、学习时间分布、视频和音频续播情况、文档书签续读情况等。历史考试记录的分析,包括考试时间、得分分布、按时间和得分的排序情况。个人错题库的错题类型和分布统计。8.电子阅览室数据统计期刊阅读量统计。电子书籍的阅读量统计。电影的观看次数和时长统计。9.监狱特色特色业务数据统计监狱融媒体内容展示的浏览量和时长统计。监狱学习资源展示的浏览量和学习情况统计。监狱教育成果展展示的浏览量分析。1项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1.本项目建设工作需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基本要求。2.符合浙江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遵守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若干制度规范,基于已拟定的部门仓顶层设计规划框架进行。3.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部署主要依托省数字政法平台(简称“政法云”)进行。所需的相关计算、网络、存储资源,以及数据库、安全管理等服务组件,由招标人申请获得并承担租赁费用,中标人需就具体的技术组件选型提供建议方案、部署招标人需要的管理平台及中间件;政法云上未提供的组件服务,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可视情按需部署自研产品或开源产品。五、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叁年,从项目终验通过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全面和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时准确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配合招标人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和搭建新场景化应用,保障系统稳定有序地运行,包括如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完善性开发。1.运营维护人员要求运营服务期内,中标人需提供1名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人员需招标人审核上岗。2.在项目建设及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就服务过程、服务成果等相关问题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中标供应商应定期进行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及时予以故障排除。3.运营维护服务方式要求驻场服务: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驻点人员现场维护保障和技术支持服务,如驻点人员无法解决,投标人提供远程协助服务,如驻点人员及远程协助均无法解决则提供第二个工作日上门服务(24小时内上门响应),承诺尽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远程服务: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指导的远程协助服务方式,在收到服务要求消息时及时进行回复并着手处理。上门服务:在驻场人员及中标人远程协助均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提供第二个工作日上门服务(24小时内上门响应),承诺尽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4.运营维护服务内容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和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1)日常运维:用户报修、操作指导、技术支持。(2)系统升级:系统升级迭代研发、部署、调试。(3)故障排除:软件故障排除、系统相关硬件故障排除。(4)性能调优:系统软件性能调优。(5)技术咨询:用户、业务合作厂商技术咨询。六、验收要求(一)验收要求1.验收依据主要依据项目采购文件、项目实施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增加的约定文件,如经过签署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等。2.验收标准项目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经试运行不少于十二个月。项目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并按法定程序完成相关工作。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项目终验前,成果内容需通过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根据建设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检测单位由招标人指定,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需通过等保三级测评。配合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机构由招标人确定,测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通过时间以检测报告/测评报告出据时间为准。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进行验收。3.验收形式验收采取专家审查方式。由招标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领域的专家、第三方咨询公司专家、第三方监理公司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具体流程按照招标人的《货物和服务验收管理办法》实施。4.验收流程验收由中标人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材料,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中标人并组织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中标人原因,工作成果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及约定要求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补救或返工,并承担重新验收和返工的费用。(二)实施要求1.投标人需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给出详细的、可执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的阶段、步骤、时间进度、里程碑任务,以及阶段性交付的成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调研部署、上线试运行、人员培训、交付验收等关键阶段。2.投标人需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架构,应细化项目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在工作计划应明确计划投入的人力资源。3.投标人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实施范围、需求、工具、人员、给项目实施带来风险提供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明确相应的应对策略;4.投标人需说明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措施,罗列项目的关键点以及对各关键点进行质量控制的措施;5.投标人需说明项目所遵循的各项管理规范,例如设计规范、开发规范、文档编写规范等。6.投标人需阐述项目验收后免费维护期内技术和运维服务的内容,现场驻场服务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在线咨询服务等级;免费维护期满后技术和运维服务的内容,现场驻场服务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在线咨询服务等级。7.为了更好地推进本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标人需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全程参与项目整体实施过程的管理,在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调度及监督对本次项目所应履行的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的履行均符合系统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并于预定期间内完成。项目实施人员将定期提交项目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工作进度,执行状况及问题反应等,供招标人掌握和了解项目进行情况。(三)文档交付要求中标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文档作一一描述,并提交详细的文档清单,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时间和方式等。1.项目文档中标人应负责把项目实施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并做出向项目单位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施计划整体设计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接口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软件使用操作手册软件功能技术手册系统的测试分析报告其他必需资料2.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服务期内,中标人应辅助招标人不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政策制度体系。针对本标项建设内容,中标人应实现相关的方法论和标准规范的全量交付,提供有关技术性建设标准的文档,并辅助招标人建立相关管理规范和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罪犯项目应用发布规范单点登录及权限规范操作日志接入规范待办消息接入规范UIUE规范等7、交付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系统整体开发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第一阶段,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省局及试点单位流媒体服务搭建,完成中心库开发者体系升级优化、罪犯端门户搭建;第二阶段,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整体开发,达到试运行要求;第三阶段,乙方需在第二阶段验收通过后试运行十二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终验。交付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10号。8、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限为叁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9、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2.第一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40%。3.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4.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注:采购需求中未满足“▲”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属性1价格分投标报价(15分)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的全部有效投标人投标总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5。15客观分2商务资信分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证书未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3客观分3商务资信分类似业绩2021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承接过类似的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计分)1客观分4技术分技术响应根据各投标人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18客观分5技术分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的现状了解程度及要求,系统部署模式(0-2分)、业务流程(0-2分)、系统功能及界面(0-2分)、系统运行环境(0-2分)等的了解情况进行打分。8主观分6技术分总体方案根据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等完全符合业主单位业务需求并与上级要求相匹配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7技术分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本项目无须现场演示,投标人按照演示内容逐项介绍演示并提供录制成的视频文件(附U盘一份),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设专家提问。演示内容:1)罪犯统一门户演示内容:演示罪犯统一门户web端内容,实现登录认证、权限控制、个人中心、首页、应用广场、消息通知、待办中心等模块的整合集成。(0-3分)2)罪犯统一应用管理服务演示内容:基于中心库开发者平台针对罪犯端项目的发布流程,包括项目的创建、应用的创建、民警端的审批、应用的上架。(0-3分)3)教育改造集约化平台演示内容:演示罪犯云课堂内容,实现学习资源分类展示、学习资源联想搜索/模糊搜索等功能。(0-3分)4)演示数字资源精细化加工服务功能。演示教育改造数字资源视频/音频/文档解析,上传视频/音频/文档,快速解析出文本内容;演示将解析出的教育改造数字资源内容进行知识要点归纳提炼;演示将教育改造数字资源视频/音频进行知识要点归纳切片。(0-3分)12主观分8技术分人员配置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之一(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2)项目实施组成员不少于8人,每有一人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之一(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3)提供至少1名驻场工程师,且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之一(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的得2分。4)投标人需成立后备支持团队,负责二线支撑及紧急故障处理等,每有一人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的以下证书之一(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有效的人员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且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客观分9技术分实施方案安装、调试计划、组织方案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有确保采购进度符合采购人要求措施和承诺等情况打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0技术分验收方案验收方案措施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确保验收结果的用户满意度的保障措施及技术服务保障优势打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1技术分运维实施方案1.日常运维、故障处理服务方案(3分);2.应急处置方案、保障人员配备(3分);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故障,采购人有权寻求第三方协助,由此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的承诺。(3分)。9主观分12技术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服务响应时间(0-2分)、服务体系(0-2分)、服务管理流程(0-2分)、紧急故障处理(0-2分)等服务内容打分。8主观分12技术分售后服务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服务机构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服务机构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或已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报价评审。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排序与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或由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以上1-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Zjsjyj-C202401008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1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要求1.乙方建设工作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相关要求,符合浙江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遵守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基于《浙江监狱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规划》框架进行,接入浙江监狱数据中心库整体技术生态体系架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乙方须严格按照浙江监狱数据中心库规范进行项目开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开发技术规范、数据资源体系规范、密码管理规范、组件的开发应用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即数据元和代码集说明)、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数据标签管理办法、数据开放技术规范、敏感数据加密技术规范、数据安全脱敏技术规范、数据安全销毁技术规范、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建设技术规范、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技术规范及其他技术规范等。3.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施计划、整体设计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接口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软件功能技术手册、软件体系架构手册、系统的测试分析报告及其他必需资料等。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本项目所产生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由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在项目建设及质保期内所构建的各类技术组件、产品、资料文档等应全量交付甲方长期使用,在乙方所交付的系统中,不得包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程序,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不得二次收费。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新的专用于甲方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数据信息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将本项目定制化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专用于甲方的技术资产和成果用于甲方以外用户,基于本合同项目成果基础之上形成的后续研发成果,在同等采购条件下须优先应用于甲方的项目。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软件和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无。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叁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系统整体开发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第一阶段,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省局及试点单位流媒体服务搭建,完成中心库开发者体系升级优化、罪犯端门户搭建;第二阶段,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整体开发,达到试运行要求;第三阶段,乙方需在第二阶段验收通过后试运行十二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终验。2.实施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10号。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2.第一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40%。3.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4.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在项目建设及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就服务过程、服务成果等相关问题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甲方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乙方应定期进行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及时予以故障排除。6.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所有功能要求的软件产品,并完成系统的测试、系统联调工作。若软件产品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补充修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付诸实施。十一、调试和验收1.具体验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验收前,乙方需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文档和资料。验收申请以及验收文档和资料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盖章文档须扫描成电子版。验收文档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部分需包括《需求分析报告》、《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方案设计》、《数据库设计方案》、《维护手册》、《使用操作手册》等各类文档以及为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软件源代码。运营服务部分需提供服务实施方案、问题记录、巡检记录、优化方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档。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项目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项目,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项目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要求,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企业背景调查表以及人员个人事项调查表。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乙方:为切实保障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保密协议:一、保密范围乙方为建设(维护)甲方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而从甲方了解、掌握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包括项目的内容、实际用途、安全保密措施、各类设备技术参数,以及甲方建设的场地环境、硬件、软件、电子信息和其他所有需要保密的资料内容(以上简称专有信息)。二、保密责任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义务进行监管,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培训,及时调整不合适的人员。乙方负责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确保社会关系清楚,历史清白。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在甲方备案。乙方确保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一直工作至本项目完工。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保密协议后,才可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关专有信息,建设(维护)“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3.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的专有信息,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任何专有信息,并对该专有信息的保管提供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及措施。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除乙方直接参与本项工程的人员之外,不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乙方及其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不得在系统建设中私设“后门”、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维护等非法操作。不得私自使用、查询、复制甲方的资料信息。乙方应当告知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5.乙方发现保密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6.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标准研发、部署、检测、维护业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业务系统将向甲方提供代码审计、渗透测试、安全测评等符合性报告,主动做好风险隐患和技术漏洞的修复整改工作,符合网络安全信息系统三级等保要求。8.乙方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作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9.如本项目服务结束或双方终止合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归还或者销毁措施。具体包括:向甲方退还全部资料及其全部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设备、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乙方还应当从其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甲方专有信息进行删除。三、违约责任1.乙方或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泄密事件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四、保密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协议的条款和甲方保密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乙方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在项目建设中获知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予以解密或同意共享。本合同项下保密期限为长期,不受项目建设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五、附则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密部门一份。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日期:日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人营业执照……………………………………………………………(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信用证明截图………………………………………………………………(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或承诺函(“▲”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分项报价表……………………………………………………………………(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报价合计(元)项目负责人1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报价须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单价一致。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二、分项报价表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分项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的实施。分项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单价小计123报价合计(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内容未涉及部分以“/”填入。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采购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sjyj-C202401008项目名称:浙江监狱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660000.00采购需求:在全省建立统一、功能完善、反应快速的数字化监狱教育改造网体系,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主要包括:智慧教育云平台和智慧教育资源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系统整体开发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26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10号项目联系人:叶彪项目联系方式:0571-88256826质疑联系人:彭建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568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项目联系人:田康迪、刘竹项目联系方式:17826892991、17681843215质疑联系人:余昭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60000.00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可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5方案讲解演示1)本项目无须现场演示,投标人按照演示内容逐项介绍演示并提供录制成的视频文件(附U盘一份),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设专家提问。2)演示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和“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相应内容。3)投标人提交演示视频材料的,应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演示视频材料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演示视频材料。4)以快递方式递交演示视频材料的,投标人应先将演示视频材料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演示视频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规定的演示视频材料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演示视频材料。邮寄过程中,演示视频材料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演示视频材料接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好);签收/接收人员:田康迪;联系电话:17826892991。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6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说明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监狱教育改造网集约化平台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投标文件及视频资料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签收人员联系电话:田康迪 17826892991。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或由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7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9930元。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付清。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改造专网集约化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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