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数字信 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4)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 8.2亩,总建筑面积 17727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1栋,同步配套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
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东南侧,东临金波路,南侧为1#行政楼,西侧为校内绿地,北侧为 8#图书信息中心。
2.3计划工期:604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主要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监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邮 编: 750002 邮编:750001
联 系人: 谢老师     联系人:马丽
电 话:0951-6883028 电 话:18161585892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A64000020241029045001002]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监理.NXZF

[A64000020241029045001001]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8.2亩,总建筑面积17727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1栋,同步配套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东南侧,东临金波路,南侧为1#行政楼,西侧为校内绿地,北侧为8#图书信息中心。2.3计划工期:604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主要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标段(监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邮编:750002邮编:750001联系人:谢老师联系人:马丽电话:0951-6883028电话:1816158589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05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8.2亩,总建筑面积17727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1栋,同步配套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东南侧,东临金波路,南侧为1#行政楼,西侧为校内绿地,北侧为8#图书信息中心。2.3计划工期:604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主要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标段(监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邮编:750002邮编:750001联系人:谢老师联系人:马丽电话:0951-6883028电话:1816158589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05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数字信 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