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衣场扩建及增设烘干房招标公告(武警天等中队2024)
天等县公安局关于武警天等中队晒衣场扩建及增设烘干房项目公开报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
202
1
〕
61号
)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
2
〕
—
37
)
及
《天等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
现对
武警天等中队晒衣场扩建及增设烘干房项目施工单位
进行
公开报名
,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
公告项目名称:
武警天等中队晒衣场扩建及增设烘干房项目
二、
工程概况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武警天等中队
(二)
建
设内容
及投资规模
:
新建安装阳光雨棚,更换不锈钢鞋架、晒衣架、鞋柜,增加一间烘干房及
1台烘干设备。
项目
计划总投资
人民币
壹拾柒万捌仟伍佰伍拾贰元叁角柒分
(¥
:
178552.37元
)
。
三
、
施工时间
要求:
15天
四
、
施工单位
资格要求
(一)对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建筑公司,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二)
施工单位
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
4.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交
盖章
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报名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公告期限及
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一)
报名时间:
请于
202
4
年
11
月
6日至2024年11月8日,
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
,
下午
15:00时
至
18:00时(北京时间
,
下同)
(二)报名地点:
天等县
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天等县
天等镇天椒大道
68
号)。
六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
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杨主任
电话
0771-35
32285
地址:天等县
天等镇天椒大道
68
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
派驻天等县公安局
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0771-
3535689
天等县
公安局
202
4
年
11
月
6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晒衣场扩建及增设烘干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