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 信息化服务 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 GIS数据处理 软件平台使用培训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信息化服务
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
1.0
项
信息化服务
GIS数据处理
1.0
项
信息化服务
系统关键数据接入
1.0
项
信息化服务
软件平台使用培训
1.0
项
信息化服务
平台技术实施(4年)
4.0
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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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NZZ-1标一工区主要工程内容为2站1区间1工作井1存车线,包含兴中站、石岐站、兴中~石岐区间以及兴中站后存车线四个部分,线路全长2.694km。
合同工期:土建总工期48个月。含税合同金额12.4535亿元。
兴中站周边现状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绿地,包括假日广场、中山工人文化宫、中山图书馆、青少年宫、中山市政府、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等。
石岐站周边现状主要为学校、商铺和居住小区,包括石岐中学、石岐第一小学、岐乐花园、中仪花园、中仪国际等;站位周边规划基本形成,为城市建成区。
兴中站~石岐站区间长1591.015m(双延米),主要沿兴中道、富康路地下南北向敷设,区间隧道拱顶埋深约10.4m~31.2m,下穿/侧穿中山市人大裙楼、富豪山庄、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宿舍楼等建筑。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隧道衬砌外径8.5m,内径7.7m,管片环宽1.6m,厚40cm,由7片管片组成。
兴中站后存车线区间长282.1m(双延米),盾构井长24.26m,宽31.3m,存车线区间沿兴中道地下南北向敷设,区间隧道拱顶埋深约10m~12m,采用盾构法施工。
2.2.招标内容: 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GIS数据处理、系统关键数据接入、软件平台使用培训、平台技术实施(4年),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库充库维街35号。
2.4.服务期:2024年12月至2028年12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15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6.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15 时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
联系人: 张晓凤
邮 箱:475994820@qq.com
电 话:15017727245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NZZ-1标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4年 10 月 8 日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WFA00000013711)1.1.1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0月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总则9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175.开标186.评标187.合同授予198.纪律和监督2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21.投标函54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5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54.授权委托书565.信用承诺书586.资格审查资料59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96.2近年财务状况表596.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606.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表616.5履约信誉证明626.6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27.服务方案628.其他材料62第一章招标公告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NZZ-1标一工区主要工程内容为2站1区间1工作井1存车线,包含兴中站、石岐站、兴中~石岐区间以及兴中站后存车线四个部分,线路全长2.694km。合同工期:土建总工期48个月。含税合同金额12.4535亿元。兴中站周边现状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绿地,包括假日广场、中山工人文化宫、中山图书馆、青少年宫、中山市政府、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等。石岐站周边现状主要为学校、商铺和居住小区,包括石岐中学、石岐第一小学、岐乐花园、中仪花园、中仪国际等;站位周边规划基本形成,为城市建成区。兴中站~石岐站区间长1591.015m(双延米),主要沿兴中道、富康路地下南北向敷设,区间隧道拱顶埋深约10.4m~31.2m,下穿/侧穿中山市人大裙楼、富豪山庄、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宿舍楼等建筑。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隧道衬砌外径8.5m,内径7.7m,管片环宽1.6m,厚40cm,由7片管片组成。兴中站后存车线区间长282.1m(双延米),盾构井长24.26m,宽31.3m,存车线区间沿兴中道地下南北向敷设,区间隧道拱顶埋深约10m~12m,采用盾构法施工。2.2.招标内容: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GIS数据处理、系统关键数据接入、软件平台使用培训、平台技术实施(4年),详见招标文件。2.3.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库充库维街35号。2.4.服务期:2024年10月至2028年10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3.6.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3.7.其他要求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15时至2024年10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6.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6.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6.5.本次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为200元整,售后不退【银行缴费回执请在售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方邮箱:475994820@qq.com】,逾期未交缴纳标书费的单位招标方不予受理。缴费方式:银行电汇,汇款单上请备注招标编号:FWFA00000013711,以便查询。6.5.1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88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琴湾支行账号:44001430415052500664地址、电话: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020-835303296.5.2开票指引:6.5.2.1标书费发票统一默认电子发票,投标单位可选择获取电子专用发票或者电子普通发票。6.5.2.2投标单位支付标书费后请在线填写【腾讯文档】,网址:https://docs.qq.com/sheet/DZWhBRE5kY21MbGlw,我司财务在当月30号前完成发票开具。开票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完成发票的交付。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15时分至2024年10月17日15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7.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8.监督机构监督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联系人:张宇鹏电话:020-83530110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联系人:张晓凤邮箱:475994820@qq.com电话:15017727245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项目经理部2024年10月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编号FWFA000000137111.1.2招标人名称: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采购部联系人:陈爱萍,电话:020-83530278项目部联系人:张晓凤,电话:150177272451.1.3招标组织机构名称: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1.1.4招标项目名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项目经理部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合同1.3.1招标内容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2)GIS数据处理;(3)系统关键数据接入;(4)软件平台使用培训;(5)平台技术实施(4年)。1.3.2服务期2024年10月至2028年10月1.3.3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服务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本章及第四章合同条款相关内容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 时 0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 时 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1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3近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表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7.3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为PDF文件)。3.7.3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无,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平台。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系统平台开标,投标人可上线查看开标结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6.3.1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6.1履约保证金☑无□ 需按中标合同额的5%缴纳履约担保。缴纳方式为: (1)现金缴纳。(2)提供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3)从第一期货款中一次性扣除。分批次服务的从第一期货款扣除,不足部分从后面期数货款中补足。7.6.2质量保证金□ 无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期: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3%,在每批次结算款中扣除,不计利息。7.7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7规定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1.1.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1.3.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服务期和服务地点1.3.3.1.1.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2.2.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3.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4.4.4.招标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约定1.4.4.投标人资格要求1.4.4.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4.3.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9.投标预备会1.9.9.4.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9.5.5.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9.6.6.6.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10.响应和偏差1.10.10.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0.2.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项目的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10.3.3.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支持资料。1.10.10.4.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10.5.5.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11.2.2.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1.3.3.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11.4.4.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11.5.5.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3.3.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4.4.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3.招标文件的修改2.3.3.1.1.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2.2.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信用承诺书(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联合体协议书(8)投标保证金(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1.3.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8)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2.投标报价3.2.2.1.1.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2.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2.3.3.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4.4.4.投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5.5.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2.6.6.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投标有效期3.3.3.1.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3.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投标保证金3.4.4.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4.2.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4.3.3.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5.5.5.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5.6.6.6.“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5.7.7.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8.8.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9.9.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6.备选投标方案3.6.6.1.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6.2.2.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6.3.3.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7.投标文件的编制3.7.7.1.1.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7.7.2.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7.3.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2.投标文件的递交4.2.2.1.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2.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3.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4.4.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2.5.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3.1.1.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3.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3.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3.4.4.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3.开标异议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系统报价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6.评标6.1.1.评标委员会6.1.1.1.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1.3.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3.评标6.3.3.1.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3.2.2.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7.6.1履约保证金7.6.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条件向招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纪律和监督8.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5.投诉8.5.5.1.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5.2.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详见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服务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履约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2详细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超出招标人可接受价格的不参与评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标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1.初步评审标准2.1.1.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3.3.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1.初步评审3.1.1.1.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2.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1.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2.详细评审3.2.2.4.4.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5.5.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3.1.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3.2.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评标结果3.4.4.1.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4.2.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委托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因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工程项目的需要,就委托乙方提供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专项技术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第二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技术服务的目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2、技术服务的内容:(1)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2)GIS数据处理;(3)系统关键数据接入;(4)软件平台使用培训;(5)平台技术实施(4年)。具体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1《维护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验收标准》。3、技术服务的要求:乙方完成维护期内的各阶段服务后,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证明文件(维护服务报告、巡检服务报告等)。甲方审核上述资料完整、属实,确认达到合同各项服务标准要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维护服务验收报告》(见附件2)。4、技术服务的方式:(1)乙方委派专人负责解答甲方人员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功能使用疑问、设置出现错误、业务操作、查询等出现异常情况等)。(2)故障诊断及排除,乙方负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负责排除故障。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境内。2、技术服务的期限:2024年_____月_____日至2028年_____月_____日止。3、技术服务的进度安排: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3日内进场进行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4、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乙方提交的文档必须满足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交的程序或系统解决方案必须符合甲方为确保生产环境安全稳定而提出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性能、维护、监控、网络及安全性等方面)。甲方根据附件1的各项规定对乙方维护服务进行验收。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资料1、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依据下列规定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数据/样品/材料),以供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时作为参考。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示说明,否则,甲方提交的下列资料仅供乙方参考,甲方对其真实性、科学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应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若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3、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4、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报告时应一并向甲方返还上述资料。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示说明或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留存。第五条联系人员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指定本合同的联系人为:1、甲方指定(姓名)李欣、(职务)项目总工、联系方式18996349224。2、乙方指定(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技术服务费用1、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费用含税总额暂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不含税总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额为¥元。该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技术服务报酬;(2)购置相关设备、资料等费用;(3)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提交报告等费用;(4)其他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2、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要求甲方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七条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1、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即¥(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元,适用的税率为6%,税款为元。(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即¥(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元,适用的税率为6%,税款为元。(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即¥(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元,适用的税率为6%,税款为元。(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即¥(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元,适用的税率为6%,税款为元。2.1.2.2、支付方式为:甲方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形式支付,乙方应予以接受。因采用前述方式所产生的手续费用、贴现费用、开具发票所缴税金等由乙方据实承担。。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账号:4、乙方须确保上述帐户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发生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一旦甲方将技术服务费用支付至本条所列帐户,即视为甲方已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收取服务费前,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开具服务费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020-281269836、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交易事项诚信报税,乙方向甲方提交与交易事项对应发票(加盖乙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保证对该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无限期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支付相关滞纳金或税务罚款。7、质量保证(1)期限:本合同外包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双方验收签认之日起计。(2)质量保证金【根据具体合同情况选用】:☑本合同外包服务的保证金为服务费的3%,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每一笔服务费中扣除。质量保证期满,如乙方外包服务无质量问题,甲方在30天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3)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外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金(如有),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并向甲方赔偿损失。第八条承诺与保证1、乙方承诺: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技术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2、若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3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在此期间,甲方立即停止支付所有费用,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技术服务为止。3、乙方的保证义务在本技术服务经甲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3月到期。第九条实施风险责任基于乙方的丰富的专业经验及本合同第九条的承诺与保证,为此,若甲方遵循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技术服务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为此承担责任。第十条保密义务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3、保密期限:/。4、泄密责任:/。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本项目合同涵盖的成果;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仅限于本项目中使用。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4、泄密责任:赔偿因泄密行为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方式与载体:(1)技术咨询形式,乙方委派专人负责解答甲方人员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功能使用疑问、设置出现错误、业务操作、查询等出现异常情况等)。(2)故障诊断及排除,乙方负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负责排除故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文档必须满足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交的程序或系统解决方案必须符合甲方为确保生产环境安全稳定而提出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性能、维护、监控、网络及安全性等方面)。甲方根据附件1的各项规定对乙方维护服务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乙方完成维护期内的各阶段服务后,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证明文件(维护服务报告、巡检服务报告等)。甲方审核上述资料完整、属实,确认达到合同各项服务标准要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维护服务验收报告》(见附件2)。4、验收时间:组织专家会验收。5、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所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未侵犯任何国家、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技术服务成果的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本合同所指甲方提供的资料除外),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第三人或其他任何项目。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十四条指导与培训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技术服务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须以书面协议进行,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遵循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利息。(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拒不履行合同,应免收或退还已收取甲方服务费用并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3%的违约金。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支付服务费用总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服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2.1.3.3、如乙方提交的开发成果经甲方两次验收不通过,自第二次起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0.5%的罚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系统/设备投产不成功或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故障,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补足(注:重大故障是指造成甲方系统/设备功能不正常或不能对外提供服务)。4、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5、在工作时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服务费用。6、在工作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7、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服务费用总额3%的违约金。8、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含税服务费的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词语定义及解释为避免各方理解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1、/。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效力与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双方履约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附件:1.维护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验收标准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3、合同服务费用清单4、维护服务终止通知书5、合规保护标准条款6、履约保函格式(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2.1.42.1.52.1.62.1.72.1.82.1.9附件1维护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验收标准1、维护服务具体工作内容1.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1.1软件程序部署到指定的运行环境中,保证软件程序在本项目能正常运行,能按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功能应用及数据采集(免费)。协助甲方用户排查解决PC端、移动端和网页端在软件系统部署、运行期间因操作系统引发的不兼容问题、网络异常问题等。1.2根据初始化的基础数据,对平台的数据权限、功能权限等进行初始化配置。乙方按照要求根据项目的组织管理架构、管理流程进行初始化数据配置,主要包括:人员组织数据、工程实体数据、工点列表数据、项目组织数据、专业列表数据、线路流程数据等数据录入,并对系统进行初始化的数据加载。根据已有的基础数据以及项目的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人员账号权限及角色的配置,让用户能正常登录系统进行使用。2.GIS数据处理2.1地铁线路图及工点位置数据处理,甲方提供项目施工总平面图(CAD数据格式),乙方负责提取线路的地铁线路图、工点等位置数据。并把数据坐标系统转换为WGS84。2.2工点施工平面图(含七种类型图层),甲方提供各工点、轨排井的施工平面图、专题图(CAD数据格式),乙方负责提取图纸中的七类图层的位置数据。并把数据坐标系统转换为WGS84。2.3根据盾构隧道中线,制作盾构管片平面图,并处理及发布等。2.4正射影像图的切片与发布,甲方自行对车站和区间进行航拍,把生成的正射影像图(TIFF格式)提供给乙方进行切片处理,并上传发布到工程综合监控系统。3.系统关键数据接入3.1通过萤石云或ISC软件实现视频监控的接入,甲方须负责把现场的视频监控摄像头接入到萤石云或ISC。并按操作说明,把相关配置信息录入到综合监控系统。乙方负责与萤石云或ISC软件的对接调试,帮助甲方排查解决接入过程中的问题。3.2提供环境监测实时数据的接入接口(包括噪声、扬尘、雨量、污水监测等),甲方要求监测设备厂家按标准推送监测数据。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接口调试,确保数据顺利接入。3.3提供起重机械监控的接入接口,甲方要求监控设备厂家按标准推送监测数据。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接口调试,确保数据顺利接入。3.4通过广州地铁盾构研所的盾构监控系统,集成盾构监控数据到综合监控系统,实现数据展示和统计。(不含盾构机数据采集,以及与盾研所盾构监控系统联机、管理服务).3.5三轴搅拌桩机监测数据接入,甲方要求监测设备厂家按标准推送监测数据。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接口调试,确保数据顺利接入。3.6注浆监测数据接入,甲方要求监测设备厂家按标准推送监测数据。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接口调试,确保数据顺利接入。3.7提供起门禁的接入接口,甲方要求门禁设备厂家按标准推送监测数据。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接口调试,确保数据顺利接入。4.软件平台使用培训4.1甲方要求对项目各参与方进行平台的软件使用培训,确保用户能独立使用软件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培训软件系统包括电脑客户端及手机端。乙方培训甲方相关负责人系统全部功能操作。5.平台技术实施(4年)5.1系统巡检,乙方负责日常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确保系统正常运行。5.2系统日常巡检及问题提醒,关联系统接口出现异常的情况下,乙方须对原有系统接口进行调试,确保项目现场相关的数据可通过接口接入到系统。5.3平台日常使用中遇到的其他异常问题的检查与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包括软件功能开发。5.4系统操作指导、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5.5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5.6按月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做好各类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的技术咨询工作。系统巡检,乙方负责每天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填写系统巡检日志,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包括软件功能开发。5.7按周对系统录入的数据进行检查,确保人员信息、大型设备、门禁闸机等基础数据按照建设方管理要求正确录入。5.8乙方负责与设备厂商建立沟通渠道,平台数据推送、数据接收、数据解析等出现异常协同排查、协同解决。5.9与地铁集团中台或第三方系统对接调试,确保施工组织、人员、出勤等基础数据接入到线网平台。5.10如遇重大节日或长假(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五一及十一等),提前对各业务系统检查。并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需要具备判断问题类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11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硬件、资料、数据等应配合甲方无损地迁移和转交到甲方指定地点。5.12配合甲方参加数字化建造月度例会。5.13帮助解答项目各参与方提出的系统相关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5.14提供平台、设备升级改造、迁移、更换等项目不可抗拒因素产生的技术支持服务。5.15提供平台数据备份服务,包括完全备份、差异备份、事务日志备份和增量备份。5.16未来新增的监测设备数据对接、调试、问题排查与处理(不包含设备硬件和第三方软件采购),监测设备接入类型、数据接入标准以广州地铁集团建设管理公司的规范和要求为准。5.17目前已有的各类监测设备数据对接、调试、问题排查与处理,监测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环境监测、起重机械、盾构监控、三轴搅拌桩、注浆监测和门禁等7大类。5.18配合总包部考核工作,进行平台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甲方平台使用问题咨询、答疑、数据填报问题咨询、故障问题检查和协调工作。配合甲方迎检、汇报工作,包括数据材料准备、参会等。2、验收标准1.验收计划阶段完成内容完成时间验收办法验收时间一1.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2.完成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整体培训。签订合同后,乙方15天内完成平台部署及系统初始化完成验收单、培训签到表提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签收确认提交验收单后7个工作日内二1.系统关键数据接入;2.实施运维和技术咨询。第1项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第2项在签订合同后48个月内完成;系统关键数据服务验收单、实施运维服务资料提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签收确认;其中第2项累计每12个月完成一次提交验收单7个工作日内三最终验收实施运维服务工期结束15天内完成整体过程资料及成果、验收单经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核、签收确认提交服务验收单和资料7个工作日内2.本合同乙方服务工作的验收方为甲方,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服务成果开展验收工作。3.验收标准:满足本合同要求。4.验收程序:(1)为保证为保证项目的进度与质量,双方遵照服务工作计划推进项目进程,乙方完成阶段性交付成果后需直接送达甲方指定人员,甲方在收到交付成果3日内,安排人员与乙方人员接洽,对乙方服务成果进行接受或确认。(2)服务成果的接受程序如下:①由乙方将一份交付成果的电子版或打印文稿(关键节点的交付性文档)提交给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制作额外的副本并分发给任何其他复核人员;②在收到交付成果3个工作日内,甲方项目经理应接受交付成果或向乙方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要求修改的书面要求。如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从甲方项目经理收到任何回应,或甲方实际使用了此交付成果,则该交付成果均视为被确认和接受;③乙方如同意甲方修订意见,完成对交付成果的更新,并将更新后的最终版本重新提交甲方项目经理,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该交付成果视为被接受;④乙方如不同意甲方修订意见,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将按照《变更控制程序》处理;⑤甲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接受乙方的项目文档或成果超过3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验收。附件2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合同名称维护标的名称合同编号验收时间验收人员参与验收的甲方人员:参与验收的乙方人员: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内容:1、2、3、 验收结论1、2、3、_____(是/否)已确认按照合同内容完成维护服务验收。备注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填表说明:1、合同名称:本合同的名称。2、合同编号:对应合同名称统一编写的合同号。3、维护标的名称:按照合同约定的维护标的名称规范填写。4、验收时间: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的时间。5、验收人员:参与验收的甲乙双方人员签名确认。6、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附件内容列出验收标准,内容较多可附多页。7、验收内容:对照验收标准逐条进行验收确认,内容较多可附多页。8、验收结论:对照验收标准和验收内容逐条描述验收结论,并总括系统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验收标准验收,内容较多可附多页。9、备注:填写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说明的其他情况等。10、甲乙双方盖章:乙方需加盖公司公章。序号服务内容费用名称计量规则单位暂定数量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增值税税率(%)税额(元)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含增值税合价(元)备注1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项16%2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GIS数据处理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项16%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系统关键数据接入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项16%4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软件平台使用培训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项16%5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平台技术实施(4年)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项46%6总计(元)元6%附件3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合同服务费用清单附件4维护服务终止通知书公司:我公司委托贵公司维护的因故需终止维护,维护终止的相关事宜根据合同(合同编号:)的规定执行。年月日2.1.102.1.112.1.122.1.132.1.142.1.152.1.16附件5: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20-83530312咨询举报邮箱:b016@cccc4.com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FWCG-2024-****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信用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近年财务状况表6.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6.4近两年完成同类投标项目服务业绩表6.5履约信用证明6.6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服务方案8.其他材料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报价如下:招标编号投标报价(元)招标编号总价小写总价大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与其相一致的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样式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须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本人名义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兹委任(先生/女士)为(项目名称)项目授权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与贵司就事宜实施以下行为:1.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资格审查事宜。2.签署或确认该项目的投标文件。3.答复质询。4.依照投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进行合同谈判6.签署合同文件。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履行完毕终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签名,须同时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5.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及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及资质证书扫描件等材料。6.2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附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6.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6.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起始日期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5履约信誉证明6.5.1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5.2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6.6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两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7.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8.其他材料3\n附件1\n\n\n\n\n\n\n\n\n\n\n\n\n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采购投标报价表\n\n\n\n\n\n\n\n\n\n\n\n\n序号\n项目名称\n服务内容\n计量规则\n单位\n暂定数量\n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n增值税税率(%)\n税额(元)\n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n含增值税合价\n(元)\n备注\n\n1.0\n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标一工区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n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 \n甲方分四次向乙方进行支付: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2)合同签订满一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3)合同签订满两年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 (4)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完成且甲方已签署《维护服务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25%。\n项\n1.0\n\n0.06\n\n\n\n\n\n2.0\n\nGIS数据处理\n\n\n项\n1.0\n\n0.06\n\n\n\n\n\n3.0\n\n\n系统关键数据接入;\n\n\n项\n1.0\n\n0.06\n\n\n\n\n\n4.0\n\n软件平台使用培训\n\n项\n1.0\n\n0.06\n\n\n\n\n\n5.0\n\n平台技术实施(4年)\n\n项\n4.0\n\n0.06\n\n\n\n\n\n6.0\n合计\n\n\n元\n\n\n0.06\n\n\n\n\n\n\n\n\n\n\n\n\n\n\n\n\n\n\n报价有效期:90天 \n\n\n\n\n\n\n\n\n\n\n\n\n报价单位:\n\n\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n\n\n\n报价人联系电话:\n\n\n\n\n\n\n\n\n\n\n\n\n报价日期:2024年 月 日\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际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BIM生产管理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实施运维外包服务 信息化服务 软件系统搭建及数据初始化 GIS数据处理 软件平台使用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