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故车辆鉴定及酒精检测服务 痕迹鉴定和车辆鉴定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4)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2024-2025年度交警支队事故车辆鉴定及酒精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NH-2024-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交警支队事故车辆鉴定及酒精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NH-2024-00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交警支队事故车辆鉴定及酒精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万元

最高限价:8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7
67
其他鉴证服务
第一包:痕迹鉴定和车辆鉴定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2包

21
21
其他鉴证服务
第二包:法医检验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6日;第二包: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所投包号的鉴定内容。须提供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到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2-59002818。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兼投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系方式:022-5900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曹治国

电 话:022-59002816转6686 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项目需求书(以下内容如有带★号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逐一响应。以《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应答内容为准,另要求提供承诺书或其它证明资料的,还须另行提供于响应文件中。)1、服务内容:宁河交通管辖区域内的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具体检验鉴定范围见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表1包号项目细项近2年每年平均数量参考值时限要求最高限价第一包痕迹鉴定接触痕迹324个3日5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整体分离31个3日5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接触顺序8个3日4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行驶停驶12个3日3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行驶、行走方向252个3日3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骑行推行21个3日5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确定驾驶员22个3日6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爆胎原因4个3日6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路面接触点156个3日600元/车第一包痕迹鉴定确定信号灯状态60个3日6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路试检验250个2日5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损毁车检验66个2日6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车辆定型80个2日2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行驶速度550个2日6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反光标识36个2日6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后防护装置-反光标识-后位灯38个2日6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载质量68个2日500元/车(列车分开计算)第一包车辆鉴定静态灯光检验150个2日3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上线检验-制动55个2日500元/车第一包车辆鉴定机件故障5个2日1000元/车第二包法医检验酒精含量检验688例350元/个二、其他要求1.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服务管理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应急方案。2.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前在宁河区设立固定服务机构,提供及时、快速响应服务。3.供应商需要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出具检验鉴定报告(鉴定时限: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3天,指自然天,以下同),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即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酒精应急检验要求在委托后2小时内出具鉴定报告,并送到宁河区办事机构。4.供应商酒精检验必须实现24小时无节假日服务。5.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提供专用酒精检验采血管。6.供应商需遵循报告时限要求,即1日内接收委托,2日内完成检验,15日内出具报告(若鉴定中心不能及时出具报告,拖延时间,一次通报、两次扣除相应鉴定费用)。对于敏感案件或者死亡追刑的案件,会在委托书中注明,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鉴定及时完成报告,应在4天内出具报告。7.供应商必须接受委托单位申请的重新鉴定委托并及时鉴定,鉴定费用与合同价格一致。8.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逐项进行报价。具体报价项目为:酒精含量检验(单位:例)、车辆检验(单位:个)等。9.上述报价项目为主要常见鉴定服务项目。若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属于业务范围的其他鉴定项目,其收费标准参照报价子项目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执行。10.供应商必须指定专门负责人与委托方联系。11.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警支队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监督。12.其他约定:若发现成交单位超过时限3次以上、不按照约定时间达到检验3次以上、不接受交警支队监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发现成交单位有主观原因导致错鉴一次、非主观原因错鉴3次,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方负责,采购方不负担任何责任。1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4.本项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至服务期截止日期前已超本项目成交价,则以预算数为上限,不再增加,且成交供应商不能以此为理由拖延或者拒绝为采购人提供采购所需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磋商时须出具承诺书。15.每起事故中,同一类检验鉴定项目仅收取一次鉴定细项费用。16.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涉及的公安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采购人工作要求。★17.每一项检验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每包《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统一按该包号的预算金额进行填报。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18.本项目价格评审时以各检测项的单价合计作为评审依据。19.供应商每周一、三、五、日到采购人处取血样,三日内出鉴定意见。(注:此条要求适用于第二包)三、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验收时间:合同履行结束后。3、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审核后加盖其单位公章。4、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会同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审核盖章,合同履行结束后由采购人保存全部验收资料及手续文件。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拟派人员情况。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故车辆鉴定及酒精检测服务 痕迹鉴定和车辆鉴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