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微量提取浓缩机组招标公告(四川省肿瘤医院2024)



【药学部】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药学部】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4-11-06??来源:
??点击:

四川省肿瘤医院

委托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

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CYC-FZCGZ-202409050L1

二、招标项目:

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

1个包

,采购提取浓缩机组等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4年

11

月7

日至

2024年

11

月11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1、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办理:登录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cyczb.cn)免费注册后查询到相应项目在线报名并获取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1若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2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招标文件价格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

11

月14



10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2024年

11

月?14



9



30

至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四川省肿瘤医院



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55号





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28-8842025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编:

610095





人:

毛涛

刘燕

兰岚

蒋德林

联系电话:

028-85259928、19381905998

附件【

1030二次【定稿】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docx

】已下载


招标编号:CYC-FZCGZ-202409050L1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行为,维护采购制度,净化采购市场环境。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采购。举报电话:028-83475775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通指引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北段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可采用以下交通方式:1、地铁:1号线锦城广场地铁站A口,步行600米即可到达;18号线锦城广场东地铁站B口,步行1200米即可到达。2、自驾:通过高德、百度、腾讯地图软件搜索“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导航,可将车停在地面车位或地下停车场。锦悦西路锦悦西路天府益大州车辆道入口北大驾车路线商段道车辆场环球中心谷入口北步行路线段A口地铁1号线四司锦城广场S1区大门洲际酒店成都绕城高速门S1NEOBLGP露富治高德地图导航二维码温馨提示各供应商:欢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成本,温馨提示如下:一、报名:注意报名的截止时间、报名的方式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将拒绝接收。二、保证金:如项目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合同发送我司指定邮箱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三、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和实质性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无效处理。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四、投标(响应):注意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文件的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五、结果查询:结果公告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布,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任何询问项目评审情况和中标(成交)情况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六、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布后,中标(成交)人应及时足额缴纳服务费,我司在收到服务费后才可开具发票。七、中标(成交)通知书:我司工作人员将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时通知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八、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6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8第五章评标办法41第六章采购合同5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肿瘤医院委托,拟对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CYC-FZCGZ-202409050L1二、招标项目:四川省肿瘤医院微量提取浓缩机组等采购项目(第二次)三、资金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采购提取浓缩机组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XX日至2024年11月XX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1、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办理:登录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cyczb.cn)免费注册后查询到相应项目在线报名并获取文件。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2.1若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2.2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招标文件价格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XX日0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XX日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九、开标地点: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肿瘤医院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842025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邮编:610095联系人:毛涛刘燕兰岚蒋德林联系电话:028-85259928、193819059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44.0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4.93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资金情况已落实。4★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5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本项目要组织,具体要求如下: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时(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投标人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参加答疑会/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不再单独组织未参加的投标人进行答疑会/现场踏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参加答疑会/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投标有效期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7投标保证金1.金 额: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账号:18010000001667554行号:313651083102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室)。5.投标人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不满足以上1.2.3.4.5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采购项目具体事项咨询联系人:刘燕 兰岚 毛涛联系电话:028-85259928、1938190599811评标情况公告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告,公示期为3日。12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刘燕 兰岚 毛涛联系电话:028-85259928、19381905998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32号。13供应商异议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注: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书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将被驳回:①异议书必须具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异议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需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14★招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以下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的下浮30%计算进行收取。收费标准(费率):费半采购类别中标金额(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10000万元0.25%0.1%0.2%10000-100000万元0.05%0.05%0.05%1000000万元以上0.01%0.01%0.01%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 ×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3.服务费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1079875开户行行号:31365101402415送样提醒☑本项目不涉及样品。16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7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 以上 ”、“ 以下 ”、“ 内 ”、“ 以内 ”、“不少于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低于 ”、“超过 ”不包括本数。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项目系指四川省肿瘤医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5“中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后依法中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关于投标人的限制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针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包,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三章。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通过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确认。如潜在投标人未及时给予确认,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的内容。8.答疑会和现场踏勘8.1根据本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8.2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或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9.3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0.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报价。1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涉及)。★14.1.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商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商务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3)商务应答表;(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严格按照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4.4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应答表;(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如涉及)(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5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如涉及):(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6其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第七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6.1招标人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因招标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分包号(如涉及)字样。若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18.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开标一览表”编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该“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的除外。18.3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若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文档为准。18.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U盘制作(电子文档仅用于存档,不作为评审材料)。18.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18.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应散装或者活页装订。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8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8.9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均应当密封,且所有密封袋上至少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涉及)。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现场提供)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的文号和分包号应当与实际参与投标的企业名称、招标文件的文号和分包号一致。但是,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其他内容均一致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材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鲜章)。补充、修改的内容材料的封面上须至少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并明确标注“补充”或“修改”字样。21.3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材料应该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至少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或“修改”字样。21.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招标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代表,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22.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开标程序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单位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告。26.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2)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5)中标候选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6)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标的;(7)中标候选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以骗取中标的;(8)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注:出现本条第(4)种情形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本次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本项目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招标人可以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27.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28.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28.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luolan@sccyczb.com)。★29.合同分包29.1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分包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0.合同转包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1.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履行合同32.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33.1本项目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响应内容进行验收。33.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项目合同资金。34.资金支付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资金。本项目合同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七、投标纪律要求35.投标人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招标采购单位。3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投标/中标无效。3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八、异议的处理3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37.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38.异议的接收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就招标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述本采购项目共1个包,采购清单如下: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万元)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01提取浓缩机组套16.58.56.51-02液体真空浓缩机台2514.76101-03电加热夹层锅个11.51.951.51-04三层搅拌保温罐个11.281.651.281-05气动卧式灌装机(含旋盖机、封口机)台15.216.55.21-06TDFJ-160型电动封罐机台10.450.650.45合计44.0124.93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提取浓缩机组。二、技术要求1-01提取浓缩机组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点荷载:<250kg/m2;高度:<2.7m2★提取罐有效容量:≥50L3★符合GMP医药标准4★所有罐体或器具等接触药品或药液器具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或高于304标准的材质5▲设备组成包含:提取罐、浓缩机、冷凝器、冷却器、油水分离器、过滤器、真空系统、除泡(消泡)器、阀门。6▲加热面积≥0.5m27▲冷凝面积≥1.2m28采用蒸汽加热9可进行药液循环提取10配备罐内自动清洗装置11过滤器滤网可拆卸12过滤器设微孔过滤网1-02液体真空浓缩机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点荷载:<250kg/m2;高度:<2.7m2★可自动连续进样3★具有真空低温浓缩功能4▲具有自身过热保护功能,设备检测过热后自动停止工作5▲浓缩筒容积≥5L6▲浓缩效率≥10L/h7▲设备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或高于304标准的材质8具有消泡功能9浓缩筒为透明筒10可旋转喷射式蒸发1-03电加热夹层锅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设备采用304不锈钢或高于304标准的材质2★电加热具有变频控制系统,可调节3★有效容积≥100L4★具备手动摇轮,可转动锅体倾斜≥90°5★有温度探头,可实时监测温度6▲可自动调节锅体倾斜≥90°7▲具备搅拌系统,且搅拌可调节速度8▲锅体单层厚度≥3mm9▲锅体内胆深度≥50cm10配备可活动的不锈钢防尘盖11电加热功率>12kw12具备保温层1-04三层搅拌保温罐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用304不锈钢或高于304标准的材质2★有效容积≥100L3★点荷载:<250kg/m2;高度:<2.7m4★内表面达镜面标准5★可实时监测温度,温度可调节6▲搅拌转速可调节7▲搅拌最大转速≥40转/min8▲内筒单层厚度≥4mm9▲加热介质为油10控温精度≤±0.5℃11可接软管连接灌装设备12加热功率≥9kw13保温层厚度≥5cm14搅拌功率≥1kw1-05气动卧式灌装机(含旋盖机、封口机)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接触药液部分采用304不锈钢或高于304标准的材质2★符合GMP要求3★灌装量和灌装速度都可以任意调节4★灌装精度:±1%以内5★最大灌装速度≥30个/min6★灌装闷头采用防滴漏、防拉丝和可升降灌装装置7★包含旋盖机、封口机8▲灌装量至少6种范围可选9▲最小灌装量可达到2ml10▲最大灌装量可达5000ml11▲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氟橡胶等耐磨损、耐腐蚀、耐酸碱的材质12包含自动上盖机和半自动旋盖机13适宜灌装瓶高度涵盖8~20cm14适宜灌装瓶直径涵盖2~6cm1-06 TDFJ-160型电动封罐机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适用于各种圆形铁罐、玻璃罐、塑料罐等2▲最大封灌速度≥20个/min3▲适用罐体直径范围涵盖4~15cm4▲适用罐体高度范围涵盖4~20cm5有脚踏开关6有自动开关三、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时间和期限:1.1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全面的机房建筑设计、供水供电、专用地线技术要求等设计图纸及安装条件的技术要求(如适用),并派专人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1.2开箱后,双方如无异议,供应商派有经验的合格工程技术人员当日开始负责安装和调试;如有异议,待问题解决后,供应商当日派人负责安装调试。1.3安装、调试期限为货到15日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4安装过程中,供应商不得损坏采购人墙体结构,若对采购人墙体结构造成损坏,供应商需负责修复,所有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按照供应商不能履约处理。同时所有进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吊车装运费用等)由供应商承担。★2.培训:2.1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2.2操作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供应商应用专家分阶段进行现场操作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对象为采购人对该设备的操作技术人员、医师、物理师及相关人员等。培训目的是让操作技术人员完全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方法,采购人受培训人员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2.3维修培训:安装调试时,由供应商工程师对采购人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培训的目的是让采购人维修工程师掌握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常规处理方法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方法,采购人维修工程师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该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3.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配置清单(不同产品分别提供,配置清单格式参见本章格式1),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4.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供应: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供应商按照一年为单位预估使用量,提供设备所涉及的所有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明细金额的清单及价格。(不同产品分别提供,易耗品及零配件清单格式参见本章格式2)。若未提供清单、清单中未提供价格或价格为0元,视为该设备无收费的易耗品及零配件,其价格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四、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自收到院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货,若涉及分批送货,送货批次及单次送货数量需按院方要求执行。★2.交货地点:四川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4.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90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4.2安装验收合格后90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4.3质保满一年后90日内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及附件(2)货物配置齐全,供应商保证完全按时提供货物的硬件、软件和技术资料等。(3)质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SDA和CCC认证(如适用),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达到招投标(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说明等。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保证其产品质量的相关手续。如双方对质量和参数性能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国家相关部门专家验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为准,采购人也可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的质量、技术参数、精度等进行检测校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经供应商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技术资料齐全(中文版本或中外文对照),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验收时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进口设备需提供商检证明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包装有损坏、产品有质量缺陷、配置短缺、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等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由供应商在7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且交货时间不顺延。5.2验收方式(1)由采购人编写验收资料[含配置验收、主要性能和质量验收、质量检测(涉及到需要计量检测的设备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及防护验收(如适用)、培训验收等],自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与供应商共同验收,达到所有标准后,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保修期。(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修理、重整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交货时间不顺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6.1保修期限:自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全套货物(整机所有部件,含易耗品及零配件)保修期为5年。6.2保修期内,供应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4次巡回保养服务。6.3保修内容、要求:(1)硬件(含主机、附件)货物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引起的故障,供应商负责更换同类新产品。供应商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响应)文件说明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保修期内更换、维修、零部件、易损件及工时费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软件软件如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缺陷问题,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必须无偿更换性能更好、稳定性更高的软件。终身开放所有网络接口并永久提供安装密码、使用密码和维修密码给采购人。采购人任何时候开放软件及端口,供应商协助无缝连接。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任何时候免收远程软件维修费。6.4保修期后,供应商终身上门服务。6.5维修时间和时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应,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8小时内供应商工程师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与更换零部件。解决时间:不更换零部件自采购人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解决;更换非大型部件48小时内解决;更换大型部件10日内解决。以上所有时间均含节假日。6.6易耗品与零配件供应及价格:供应商终身提供设备的易耗品与零配件,其易耗品与零配件价格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6.7开机率:在保修期内,年开机率≥95%,每多延误一天,保修期增加10天。6.8保修期后如购买维保,维保费用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6.9嵌入设备安装费:嵌入设备与原基建装修单位产生的安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7.1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供应商损失,但赔偿金不超过拒收货物价款的百分之十。采购人拒收的产品,由供应商自行处置,采购人不承担保管、搬离以及货物丢失、损毁、灭失等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2)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有正当理由除外。(2)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供应商偿付违约金给采购人。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供应商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供应商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顺延。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给采购人,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供应商保证合同项目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裁决有权对上述项目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5)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其保修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全额赔偿。6)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拒绝交付货物,或除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供应商违约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重新采购货物(含维保)的差价、因货物未能到位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运营损失及其他损失、采购人因供应商违约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8)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拒绝支付的,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供应商对此无异议。7.2争议的解决(1)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2)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及合同等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应以中文版本为准且应做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7.3法律管辖及起诉双方之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如有争议,在双方友好交涉无法解决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采购人所在地)进行起诉。★8.包装方式及运输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说明:1.本章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2.本章标注“★”的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本章标注“▲”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重要性条款,应尽量满足。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彩页或白皮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具体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技术参数中的要求为准),如无佐证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格式1配置清单招标产品1名称:XX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厂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招标产品2名称:XX(如有)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厂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格式2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配置清单招标产品1名称:XX序号名称制造厂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预计年使用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合计(元/年)招标产品2名称:XX(如有)序号名称制造厂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预计年使用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合计(元/年)注:1、供应商应针对招标产品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进行合理报价,采购人将按照单价报价×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结算上限为年度合计金额,超出金额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多个招标产品的,以所有产品的年度金额合计做为评审依据。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提供复印件;以上各项具有同等效力,可根据自身实际任选一项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提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七章);2.2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注:以上各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任选一项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七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七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七章;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七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材料,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针对投标保证金的全部要求。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的授权。(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声明(声明函格式参照第七章)。3.本章所称“重大违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五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招标人报告恶意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恶意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三、评标程序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以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3评标委员会停止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评标委员会无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2.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符合性检查。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其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4)其他不影响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3.2.2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5)投标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6.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采购需要确定,中标候选人为3个,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注:“综合得分”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资格性要求和符合性要求后,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各评审因素的指标评审后的得分汇总。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认可。7.出具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7.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处理。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9.4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三9.1-9.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代表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招标采购活动。四、评标细则及标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商务等。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 30%30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30分(保留两位小数)2技术参数要求50%50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0分。1、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和“▲”的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总分为20分,存在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总分为30分,存在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4分,扣完为止。注:2①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②参数条款以最小级别为一项,“▲”技术参数条款共22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共21条。(具体条数由工作人员根据参数填写)③技术参数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文件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从其要求)。3履约能力3%3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本次采购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本采购包中采购产品不止一个的,则按照每提供任意1个产品有1次销售记录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至少提供一次付款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4后期保障8%8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供应:1、无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的供应商该项得分为满分8分。2、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的供应商该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后期保障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6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以供应商所有标的保修期后所有收费易耗品与零配件明细合计金额最低的为基准价。5售后服务9%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提供人员配置安排计划;③应急预案;完全满足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完为止。无售后服务方案者不得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重新招标1.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家的;(2)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排序确定中标人。2.定标程序2.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排序。2.2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应当及时将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2.3自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2.4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在没有异议的前提下,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的(具体详见第二章“总则”第26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2.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七、评标专家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招标人报告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恶意干预情况等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异议和投诉等事项;八、评标专家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2.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代表监督之下办理。3.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4.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5.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代表的合法监督。6.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的请托。九、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注: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合同参考模板将采购合同拟定在投标文件中。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四川省肿瘤医院乙方:(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地址:电话:85420255电话(座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及本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总价(该总价为包干价,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关税、增值税、仓储、商检、卫检、报关、输机、清关手续费、安装、调试、培训、质检、保修、其它伴随服务等)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及编号:人民币大写金额:第二条货物配置(见附件一:配置清单、详细参数及技术规格要求),乙方必须保证该套货物配置齐全,达到该套货物的所有技术参数及功能,如配置清单没列举完整的,乙方也应无条件免费提供,对此,乙方应当已基于自己的行业经验充分合理预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如因短缺或其它因素造成该套货物不能按时完全正常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三条生产国别、生产地、制造商、品牌生产国别生产地制造商品牌第四条进口货物保险(如有)乙方提供一式三联保险凭证,按合同金额的110%承保,且在保险凭证注明可在中国索赔。该保险含陆运、空运、海运全程保险和战争险等。第五条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符合或优于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或)行业的标准,同时通过SDA和CCC认证(如适用),符合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说明等。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合同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和后续开发权。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该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文书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且在合同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七条交货时间(一)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完成交货。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必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本条所指交货是指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本合同配置清单及装箱清单等进行核对无误后,视为交货完成。经甲方核对,乙方未能按本合同配置清单及装箱清单等交付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甲方拒收的,即为乙方未交货。拒收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承担保管等责任。第八条交货地点四川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第九条包装及运输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第十条货物风险承担交货完成前,货物灭失、损毁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除质量以外的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安装、调试(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全面的机房建筑设计、供水供电、专用地线技术要求等设计图纸及安装条件的技术要求(如适用),并派专人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完成设备安装所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二)开箱后,双方如无异议,乙方派有经验的合格工程技术人员当日开始负责安装和调试;如有异议,待问题解决后,乙方当日派人负责安装调试。(三)安装、调试期限为货到15日内。乙方应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安装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墙体结构,若对甲方墙体结构造成损坏,乙方需负责修复,所有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按照乙方不能履约处理。同时所有进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吊车装运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验收(一)验收标准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约定: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及附件。2.货物配置齐全,乙方保证完全按时提供货物的硬件、软件和技术资料等。3.质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SDA和CCC认证(如适用),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达到招投标(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说明等。验收时向甲方提供保证其产品质量的相关手续。如双方对质量和参数性能有异议,由买、卖双方认可的国家相关部门专家验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为准,甲方也可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的质量、技术参数、精度等进行检测校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经乙方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技术资料齐全(中文版本或中外文对照),乙方应当在甲方验收时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进口设备需提供商检证明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乙方不能完整交付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包装有损坏、产品有质量缺陷、配置短缺、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等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由乙方在7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且交货时间不顺延。(二)验收方式由甲方编写验收资料[含配置验收、主要性能和质量验收、质量检测(涉及到需要计量检测的设备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及防护验收(如适用)、培训验收等],自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与乙方共同验收,达到所有标准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三)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修理、重整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交货时间不顺延。第十三条培训(一)乙方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二)操作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应用专家分阶段进行现场操作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出席对象为甲方对该设备的操作技术人员、医师、物理师及相关人员等。培训目的是让操作技术人员完全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方法,甲方受培训人员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三)维修培训: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工程师对甲方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培训的目的是让甲方维修工程师掌握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常规处理方法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方法,甲方维修工程师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该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四条货款的结算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90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价款(金额元;大写:元整);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技术性能达到要求且安装调试合格,能完全正常使用,且完成全部培训,经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后,90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价款(金额元;大写:元整)。2.验收合格一年后,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无其他扣款事项的,甲方凭乙方付款申请扣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有)后,90日内支付余款(金额元;大写: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乙方公司账户内。第十六条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一)维保期内,乙方工程师每年不少于4次巡回保养服务。(二)保修1.保修期限:自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全套货物(整机所有部件,含易耗品及零配件)保修期为5年。2.保修内容、要求1)硬件(含主机、附件)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同类新产品。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响应)文件说明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保修期内更换、维修、零部件、易损件及工时费等全部免费。2)软件软件如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缺陷问题,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必须无偿更换性能更好、稳定性更高的软件。终身免费开放所有网络接口并永久免费提供安装密码、使用密码和维修密码给甲方。甲方任何时候开放软件及端口,乙方免费协助无缝连接。任何时候免收远程软件维修费。3)保修期后,乙方终身上门服务。4)维修时间和时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应,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8小时内乙方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与更换零部件。解决时间,不更换零部件自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解决;更换非大型部件48小时内解决;更换大型部件10日内解决。以上所有时间均含节假日。5)易耗品与零配件供应及价格:乙方终身提供设备的易耗品与零配件,其易耗品与零配件价格以乙方投标响应为准。6)开机率:在保修期内,年开机率≥95%,开机天数每少一天,免费保修期增加10天。7)保修期后如甲方购买维保服务的,年维保费用(全保)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与保修期一致。乙方拒绝按前述约定与甲方签订维保合同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维保费超过前述约定价格的部分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如第三方无法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又拒绝按前述约定与甲方签订维保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如有),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合同金额50%的款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乙方损失,但赔偿金不超过拒收货物价款的百分之十。甲方拒收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承担保管、搬离以及货物丢失、损毁、灭失等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有正当理由除外。(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货超过6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顺延。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裁决有权对上述项目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其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6.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拒绝交付货物,或除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乙方违约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重新采购货物(含维保)的差价、因货物未能到位期间给甲方造成的运营损失及其他损失、甲方因乙方违约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8、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对此无异议。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履行中的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律变化、经营方针调整、原有合同无法或难以履行等)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卖方后15日届满之日终止。通知送达之日前已经履行的,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通知送达之日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乙方不得以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价格的10%计算。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有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甲方解释为准。(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本合同的附件及本合同等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应以中文版本为准且应做有利于甲方解释。(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条法律管辖及诉讼甲乙双方之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如有争议,在双方友好交涉无法解决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进行起诉。第二十一条通知、送达本合同尾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因以下情形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接收的,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一)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的;(二)送达地址变更后3日内未书面告知对方和人民法院的;(三)当事人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的。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其中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若涉及),由乙方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四川省肿瘤医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金河支行 账号:51050150860809996666开户银行: 账号: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附件一配置清单;附件二耗材清单及供货商电话(清单中必须包含后期涉及到的所有耗材,机器报废前耗材不高于此价格);附件三零配件、易耗品价格清单及供货商电话(清单中必须包含后期涉及到的所有零配件、易耗品,机器报废前零配件、易耗品不高于此价格);附件四装箱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除外)。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格式1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涉及)年月日格式2投标函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并按照我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报的价格执行。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要求,且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3承诺函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费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四、我单位没有与单位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中同一项目包的投标。五、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单位承诺完全符合以下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及所投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1、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提供;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3、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6开标一览表第XX包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万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注册或备案产品名称(医疗器械适用)注册或备案编号(医疗器械适用)备注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关税、增值税、仓储、商检、卫检、报关、输机、清关手续费、安装、调试、培训、质检、保修、其它伴随服务等)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4.如是进口产品,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所投标的名称不要求与招标文件标的名称一致,产品性能、效用满足采购标的也予以认可,但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应当与注册/备案所载明的信息一致(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第XX包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属于进口产品注册或备案产品名称(医疗器械适用)注册或备案编号(医疗器械适用)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商务、服务应答表招标编号:第XX包序号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备注注:1.投标人应该把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表招标编号:第XX包:序号包号 货物名称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第XX包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关于多证合一的声明函(如涉及)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单独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2.若已单独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3.例如:资格要求中第X项要求“具备XX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具备该证照:①若因该证照被“多证合一”整合而不能单独提供,则须提供该承诺;②若该证照已单独提供,则无需提供该承诺。4.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对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要求,也无需提供该承诺。格式14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5其他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量提取浓缩机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