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招标公告(中山市中医院2024)



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三次)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202408-ZYY-F025
2.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5.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一个月后成交人编制《系统上线报告》交由采购人确认完成上线流程。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采购文件。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邮箱:zlzb@zhilin-gd.com),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便获取开票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附件《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邮件购买请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 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附件《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银行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参与项目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例):

收取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五路支行

账号:
695172408489

备注用途:
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三次)购买采购文件费

金额:
500元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
咨询电话:0760-88889687  邮箱地址:zlzb@zhilin-gd.com
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现场完成纸质签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中医院 
地  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方式:0760-89989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采购单位)、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9989587、0760-88889687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pdf
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年月日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三次)项目编号ZL-202408-ZYY-F025投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 话传 真邮 箱邮 编地 址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姓 名联系电话投标企业联系人情况:姓 名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便获取开票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此登记表填写、签名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至邮箱:zlzb@zhilin-gd.com)投标企业授权代表签名: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医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20240101)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项目编号:ZL-202408-ZYY-F025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单位:中山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中山市中医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20240101)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中山市中医院乙方: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目、项目编号:ZL-202408-ZYY-F025)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L-202408-ZYY-F025。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3.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项且。4.项目预算金额:¥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项目开展前签订本协议。2.必要时协助采购人准备项目合理性追溯文件,协助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3.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4.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6.协助拟定评审细则,必要时对项目中涉及的特殊资质文件进行释义及需求对应。7.依法按项目性质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等)。8.视情况邀请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9.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10.组织评审工作。11.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1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3.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4.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1/4中山市中医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2024010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对采购文件封皮加盖公章确认。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到严格遵守相关法定程序,合法有序的进行招标采购工作。如采购项目发生变动,双方应及时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7.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18.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A5.根据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项目采购文件的专家论证工作,并将专家意见返回给甲方确认。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组织资格审查、负责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发售采购文件、收标、评标专家的抽取、组织开标、评标、负责结果信息的发布。53008.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答疑。9.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完成投标人资格审查。10.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1.配合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提出的相关投诉。12.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13.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4.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5.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16.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过程中各项档案资料存档保存。17.乙方将采购过程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交甲方存档。18.发布招标文件时须强调说明围标、串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做出明确提示。19.对开标前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格性审查。20.对开标前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围标、串标行为筛查(潜在供应商恶意瞒报情况除外)。筛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214中山市中医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20240101)系统、天眼、启信宝、企查查等平台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法人、股东等情况筛查(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除外);21.招标采购文件中约定投标供应商须签订《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并将其一起递交,作为投标文件主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22.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包括股权关系筛查,恶意瞒报情况除外),并将审查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第五条委托协议期限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有效期至采购项目完成,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乙方将采购过程中的档案资料交给甲方,且本项目无投诉无质疑或投诉、质疑已经处理完结。第六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一)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本协议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采购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三天内通知乙方。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3.本协议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协议依然有效。4.因解除协议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二)协议的终止1.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且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协议终止。2.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本协议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协议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4.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第七条有关费用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3.乙方按下列第(1)种方式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乙方招标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314中山市中医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20240101)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成交)人收取,单项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2)乙方按固定费用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一方损失,则由损失方自理。第九条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国甲方:(盖章)中山市中医院乙方:(盖章)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拓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