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招标公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WA0221(1708-BZ2400401335CH)
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
预算金额:850.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车辆为非国产底盘的,应在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应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联系方式:代林宏 023-6731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白喆 史庭茜 023-67703509 67561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史庭茜
电 话: 023-67703509 6756198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0: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850.2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喆 史庭茜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703509 67561982
采购单位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林宏 023-67315270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喆 史庭茜 023-67703509 67561982
附件:
附件1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终审稿)24WA0221.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24WA0221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1335C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采购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40-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40-二、报价要求-4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1-四、付款方式-42-五、违约责任-42-六、知识产权-42-七、培训-43-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4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4-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44-二、评标方法-45-三、评标标准-45-四、无效投标条款-47-五、废标条款-4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9-一、投标人-49-二、招标文件-49-三、投标文件-49-四、开标-51-五、评标-52-六、定标-52-七、中标-5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5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54-十、交易服务费-54-十一、签订合同-5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6-一、合同主要条款-56-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61-一、经济文件-62-二、技术文件-64-三、商务文件-66-四、其他-70-五、资格文件-76-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6-包1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6:盥洗车124.62531工业包7:净水车136.20431工业包8:冷藏车88.42511工业包9:生活供水车30061工业包10:发电车201.03641工业1.2.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850.29万。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二选一)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06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81044807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79873408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83079209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75886010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80249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代林宏电话:023-6731527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白喆史庭茜电话:023-6770350967561982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6:盥洗车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盥洗车1辆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包7:净水车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净水车1辆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包8:冷藏车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冷藏车1辆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包9:生活供水车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生活供水车2辆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包10:发电车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发电车1辆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总体要求(提醒:总体要求也需要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差异表中响应)※1.所有产品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达到其要求。(此条必须响应,否则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2.投标产品中涉及非国产部件的,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部件是合法渠道获取并在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同时承诺能够通过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检验,交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与交货产品一一对应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获取渠道证明,交采购人留存。※3.投标文件响应要详细,响应方案要明确,具体性能技术指标响应要明确,严禁模糊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部件需质量过硬、性能优良。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需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售后保障承诺等文件进行核实。※4.所有货物上均应标有永久性铭牌,内容包括:生产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所有货物上所标识的非中文操作、指示性标识均应在对应部位粘贴永久性防水防脱落中文操作标识,且每件货物包装内须有一套完整的操作使用、维修及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整套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5.招标文件中如列有参考品牌型号仅用于采购人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的说明和参考,不是投标人必须选择的,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技术与性能方面须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型号。※6.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7.所有喷涂及标识应符合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二)产品及装备技术要求包6:盥洗车1.整车要求1.1乘员人数:2。2.发动机:2.1国产优质发动机。※2.2排放标准:国六B。2.3汽缸数:6个。2.4进气型式:双涡轮增压。2.5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2.6柴油驱动。2.7转向:左侧驾驶,动力助力转向。2.8最高车速:≥85km/h。2.9制动系统:EBS(电子制动系统)+ESC(电子防侧翻系统)。行车制动系型式:双回路气压制动。驻车制动系型式:弹簧储能断气制动。辅助制动系型式:发动机排气制动。3.驾驶室3.1结构:两门单排驾驶室。3.2座位设置:座椅(1+1),气囊减震主座椅,机械副座椅。3.3设备:空气悬挂司机座椅,电动加热后视镜,自动冷暖空调,电动玻璃升降器,倒车雷达、影像,优质行车记录仪;除原车设备外,加装电器照明、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警灯、100W的警报器、爆闪灯开关等;支持北斗卫星定位,定位方式能够根据采购人需要定制。配备车载数字集群电台,与当地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兼容,与采购人已有的350兆数字对讲终端兼容4.车厢4.1材质:车厢全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饰板采用光面氧化铝板,地面铺设防水防腐装饰地板,门槛处加装铝合金挡水条,墙面用防腐防火装饰涂层进行保护,保证其美观整洁。4.2车厢为全铝合金框架焊接式结构,整车分四大功能区,分别是:设备区,洗漱区,男卫生区,女卫生区。各个功能区即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组成一套完整的如厕系统。4.3设备区主要用于安装水增压工作站,真空泵工作站以及水箱,同时设置燃油暖风机,用于设备供暖。4.4洗漱区为为辅助生活设施,提供10人同时洗漱,安装在车厢外侧合理位置,配置洗手盆及可伸缩(或旋转)水龙头。4.5卫生区分为男、女两区域,设置提示标志,男卫生区分为左右各3个大便间和1个小便间,每个大便间相互独立,而小便间通过一道门与大便间隔开,小便间可同时容纳4人同时解小便;女卫生区分为左右各2个大便间;每个大便间外均设有感应式开启及关闭提示灯;每个大便间内设置废纸篓、手纸盒、衣帽钩。4.6中间过道将大便间分隔左右,每个隔间设置通气窗,带防蚊帘,遮光帘和1个换气扇,车顶布置逃生换气天窗和廊灯及灯带,并设置夜间警示照明装置。4.7车顶护围:采用铝合金整体拉制成型,外侧安装频闪警灯及车外照明灯,内侧安装LED车顶照明灯。4.8内部设施:每个隔间设置通气窗,带防蚊帘,遮光帘和1个换气扇。车顶布置逃生换气天窗,人员上下卫生间楼梯为活动式楼梯,不使用时固定在车厢尾部,操作简单可靠,梯面进行防滑处理,并设置夜间警示照明装置,每个隔间设有单独的洗手水槽可提供热水洗手。4.9地板采用防滑花纹铝板4.10后爬梯:车厢后部右侧设置一架通往车顶的铝合金安全爬梯5.储水罐▲5.1采用PP复合材料或304及以上不锈钢材料。5.2容量:左侧≥900L污水箱和右侧≥1300L清水箱。5.3管路:左侧一个DN80带卡式接口雄口的注水口,底部设有一个带DN40球阀的排污口,顶部设有一个清洗口。污水箱底部设有DN40排污口和一个DN100带卡式接口雄口的吸污口6集便系统:由真空集便器、真空工作站、水增压工作站及管路等组成。▲6.1真空集便器:蹲便器便盆、真空排污阀组件、冲洗开关、智能控制器、安装板、电磁水阀、电磁气阀、气管、连接管件等部件组成6.1.1安装方式:采用螺丝和结构胶固定6.1.2材质:不锈钢6.1.3电源:≥DC24V/AC220V;功率≥50W6.2真空工作站6.2.1组成:真空工作站主要配置了真空粉碎排污泵、真空容错罐、负压表、水汽分离罐、单向阀等6.2.2工作电源:≥AC220V/50HZ6.2.3额定功率:≥2.2kW;6.3水增压工作站6.3.1组成:水增压泵、水增压罐6.3.2安装方式采用4颗M8*80mm的螺栓安装固定6.3.3工作电压:AC220V6.3.4电机功率:≥0.75kW7小便器7.1材质304不锈钢7.2冲洗方式:手动7.3数量:≥4套8.电器系统8.1警灯警报: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8.2车厢照明灯:车厢内设有照明灯,能够满足整个箱体的照明。8.3频闪灯: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频闪警灯。8.4车外照明: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功率不小于8W的LED侧照明灯,车厢后侧上部配备功率不小于10W的LED照明等。8.5车顶照明:车厢顶部内侧配备LED灯。8.6警示灯:车厢两侧安装有内嵌式黄色警示闪光灯。8.7设置有市电输入接口,当有外接市电时不用启动发电机,外接市电与发电自动转换,市电优先。8.8整车配备交直流两种照明,满足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需求。8.9配备50m电线卷盘(母线380V×50m2根(≥4×10平方毫米),三相四线制;子线220V×50m4根(≥3×6平方毫米),符合中国制式)8.10配备免维护蓄电池2只,单只容量≥100AH。8.11配备智能充电机一台,可通过市电/发电为加装蓄电池充电。8.12车厢内前后在明显位置各安装一台电子温湿度计。8.13管路系统: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软管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编织,管路系统包裹有保温棉,布局合理,固定牢固,设置管路最低位排空阀和气路吹扫装置。8.14配备能实现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小于128G,拍摄时间不小于24小时,具有夜视功能,夜间图像清晰,自动循环录影,配置不小于7英寸高清显示屏配置倒车雷达不少于4个高清探头。车辆配备自动充电充气装置。随车附带火焰蓝色防雨牛津布车衣一件,大小满足露天停放时遮挡车身需要。车辆配备前后轮胎压监测系统,在驾驶室内设置胎压数值显示设备。8.15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满足《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2009),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9.发电机▲9.1柴油静音发电机,噪声水平(7米)≤60db,可为整车设备供电9.2功率≥12kw9.3电压230V/400V;9.4频率50HZ;9.5设备:配套电控柜内设电压表、电流表、指示灯、航空插座、照明灯开关、排风扇等所有电器开关指示,并具有漏电保护、短路过流保护等,配备一套30米移动电缆盘。10.冷暖空调:仓内配备空调,满足重庆气候特点,合理配置出风口达到室内温度均衡。(满足重庆夏季野外露天场地满员情况下30分钟内达到25摄氏度要求)11.表面处理涂装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车身设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荧光反光带。12.随车文件:12.1底盘使用说明书12.2底盘质量保修卡12.3底盘合格证12.4发动机号码拓印12.5底盘号码拓印件12.6消防车使用说明书12.7消防车消防器材清单12.8消防车合格证12.9消防车跟踪服务卡12.10消防车交接清单13.随车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GB7956配备内容。提供详细器材配备清单,随车器材应能满足车辆正常使用需要。包7:净水车1.整车要求1.1乘员人数:2。1.2净水能力:≥1000kg/h1.3最高车速:≥90km/h※1.4排放标准:国六B2底盘技术要求2.1底盘要求:国产优质底盘。2.2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0000Kg。2.3燃料:柴油。2.4驱动形式4×2。2.5发动机型式:高压共轨电控柴油机,增压中冷,水冷,直列6缸。2.6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2.7制动系统:双回路压缩空气制动,带ABS系统,发动机缸内制动技术并加装液力缓速器,保障山路、陡坡、冰雪路面等路面安装制动要求。2.8安装有适用于驾乘室的自动冷暖空调。2.9供电系统24V,蓄电池:蓄电池电压2×12V,容量180AH,发动机驱动发电机电流≥100A。2.10转向系统:方向盘左置式,液压助力转向系统,方向盘高度和角度可调并带锁止,转向器。2.11尿素箱:带发动机水和电阻丝加热,保证在寒冷地区也能正常喷尿素,不产生结晶情况,不影响整车正常行驶。2.12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360度全景监控系统陪不小于128G储存卡,可以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度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7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带后倒车雷达。3.驾驶室3.1驾驶室采用2门标准驾驶室,乘员2人(1主驾+1副驾),原车座椅。驾驶室两侧电控加热后视镜,两侧大角度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一侧带有右前侧下视镜、右侧望地镜。3.2公制单位彩屏汉化仪表+中文标签,标识均采用中文标识,标识牢固。3.3带自动冷暖空调。3.4液压助力转向系统,方向盘高度和角度可调并带锁止,转向器。4、上装车厢4.1上装车厢由保温厢体、发电机组、净化水箱、净化设备、燃油锅炉、水路系统及电器系统等组成。4.2车厢厢体4.2.1材质:车厢全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饰板采用光面氧化铝板。4.2.2结构:车厢为全铝合金框架焊接式结构。4.2.3骨架、板材、板与板之间采用高强度粘合剂搭接,密封、保温、防腐效果好,适应在恶劣环境气候下工作。4.2.4厢体墙板、地板、顶板全部为三明治夹层结构;4.2.5地板采用具有防滑功能的花纹铝板。4.2.6厢体根据功能,左右侧,靠前部设有1个对开门,主要用于净水设备维护;左右侧中部开设1单开门,主要用于锅炉、发电机维护;后部设有1单开门,后壁左侧开设1小门,提供市电接入以及设备控制功能,后壁右侧安装挂梯。作业时,各门可处于开启状态,以便于从不同角度、方位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冬天使用时,可关闭各门,只需操作主控箱控制按钮即可控制设备作业。4.2.7车厢内部设置燃油暖风系统,确保严寒地区使用时设备不会冻坏。4.3车内供电系统电源引入装置电源引入处采用航插连接,设有市电接口、外部输入接口、漏电及短路保护装置、接地柱。4.3.1照明车内车顶共安装≥4盏照明灯,每盏照明灯内均安装两只20WLED管,可满足工作位照度的要求。4.3.2供电方式市电市电供电为380V/50Hz。配30米市电电缆,可外接AC380V/50HZ电源供给车内设备使用,电源引入处采用航插连接,安全可靠。电源引入装置设有漏电保护当舱内漏电流超过30mA或发生短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电源以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发电机组配备大于等于22KW车载发电机,在无外接市电可使用车内发电机组对车内设备进行供电。4.4净水系统▲4.4.1水净化系统可对原水进行净化、消毒处理,去除原水中的杂质,杀灭致病微生物。水净化系统由前级潜水泵、预处理、反渗透系统、紫外线消毒器等部分组成。4.4.2水净化系统可处理三类以上(含三类)地表水。4.4.3配备取水潜水泵及不锈钢防护罩、输水软管及快速接头、取水电缆线卷盘及防水接头、固定缆绳等,用于将净化水进行储存。4.4.4净化水水质指标:符合《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4.4.5产水量及贮水量指标:净化水产水量:≥1000L/h;净化水贮水量:≥2000L;原水贮水量≥2000L。4.4.6配有潜水泵、原水箱、原水泵、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水器、紫外杀菌器、保安过滤器、高压泵、反渗透系统、纯水箱、变频输送泵,具备净水功能4.6.7配水质检测仪1台,能够对净化后的水进行常规检测4.6.8设置电动供水泵2台,流量≥2L/s,配供水管路50米。4.6.9投标人须配置2套过滤及反渗透系统,且两套系统可以从进水端头快速切换,以保证其中一套净化系统出现故障后可以立即切换另一套使用。4.7开水供应系统4.7.1全自动常压燃油锅炉:4.7.1.1开水产量:≥1000L/h4.7.1.2容水量:≥300L4.7.1.3额定输出水温度:95℃(环境温度20℃)4.7.1.4额定回水温度:70℃4.7.1.5额定热功率:≥100000Kcal/h4.7.1.6热效率:≥80%4.7.1.7燃油消耗量:≤9.5kg/h4.7.1.8该锅炉配备微电脑技术,对水位、水温、压力表实行自动测控;数码显示和触摸式面板,便于随时观察水温及设定参数,操作简单准确;锅炉具有程序启停、燃烧自动调节、水位控制、超压保护、等自动报警和停炉保护多种保护功能,使锅炉运行安全可靠,保证开水供应。4.7.2增压泵能够将贮于不锈钢水箱的水补给到全自动常压燃油锅炉。4.8液罐4.8.1原水罐:载液量≥2000L,材质:304不锈钢4.8.2纯水罐:载液量≥2100L,材质:304不锈钢(食品级)5、电器及警示:5.1驾驶室顶设长排警灯;5.2车外照明: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功率不小于8W的LED侧照明灯,车厢后侧上部配备二盏功率不小于10W的LED照明灯。5.3车厢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爆闪灯;5.4车厢尾部配置两盏LED照明灯;5.5每个脚踏板均安装有隐藏式闪光灯。5.6配备车载数字集群电台,与当地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兼容,与采购人已有的350兆数字对讲终端兼容6供电方式6.1市电:市电供电为380V/50Hz。可外接AC380V/50HZ电源供给车内设备使用,电源引入处采用航插连接,安全可靠。电源引入装置设有漏电保护当舱内电流过大或发生短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电源以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配备50m电线卷盘(母线380V×50m2根(≥4×10平方毫米),三相四线制;子线220V×50m4根(≥3×6平方毫米),符合中国制式)。6.2静音发电机组:可使用车内发电机组对车内设备进行供电,发电机功率≥50kw,7米处噪音≤80db。7、涂装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车身设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荧光反光带。8、总体技术描述8.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8.2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9.随车器材x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移动水囊容量:2吨,材质结实耐用,配输水软管、快速充气等配件,无渗水现象。套22水质检测仪能够对净化后的水进行常规检测,对氨、氮、余氯、磷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六价铬、氟、氰、汞、铅、钡、镉等指标进行检测。套13原车工具及附件原车工具及附件套14干粉灭火器2kg,固定在适当位置个25原车钥匙原车钥匙把46备用全车灯泡备用灯泡套17备用全车保险备用保险套18备用灯罩转向灯、尾灯、侧灯套19备用滤芯空调滤芯、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油水分离器滤芯、干燥罐滤芯、防冻液滤芯、转向滤芯、空压机油滤芯、空压机空气滤芯、发电机空气滤芯、发电机机油滤芯套110胎压表胎压表个111防火帽与底盘排气管配套个112金属防滑链与车辆轮胎尺寸配套套113备用轮胎备用轮胎条114 反渗透膜套1010.随车资料及保养件序号内容数量1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1份2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3底盘维修手册1份4底盘改装手册1份5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6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7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8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9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10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11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各2份12车辆交接清单1份13干粉灭火器(≥2kg)1具包8:冷藏车※1.须符合国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要求2.底盘2.1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000KG。※2.2排放标准:国六B2.3驱动型式:4×22.4发动机功率≥220kW。2.5制动系统要求:空气制动系统,配备ABS防抱死刹车系统。2.7原厂双门单排驾驶室,成员≥2人。2.8驾驶室后视镜安装要求:两侧电控加热后视镜,两侧大角度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一侧带有右前侧下视镜、右侧望地镜等。(左二、右四)。2.9底盘配置:前盘后鼓制动,电子控制制动系统(EBS)或同功能配置,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或同功能配置,液力缓速器,定速巡航,双回路气压制动,弹簧储能断气制动,发动机排气制动,气动主驾座椅,全轮胎压监测,高原高寒地区点火及油路加热装置。3.厢体:▲3.1材质:内外拉丝不锈钢蒙皮或铝合金板,中间采用阻燃隔热聚氨酯材料,燃烧等级不低于B2级。厢板内部设置加强筋,形成全封闭隔热结构。内外蒙皮为不低于1.0mm厚的拉丝不锈钢或铝合金板,隔热材料采用燃烧等级不低于B2级阻燃聚氨酯,厢板厚度不低于80mm,顶板和底板厚度不低于100mm,采用高强度聚氨酯粘接剂。3.2厢内可分冷冻,冷藏储存室室,厢体总容积≥40立方米;冷冻和冷藏车厢内共安装2个紫外线消毒灯,用于车厢内的杀菌消毒。(冷冻、冷藏室容积分配及内部货架安装方式中标后按业主要求定制)3.3车厢前部安装制冷机组,厢体内设置温度记录仪3.4车辆尾部安装升降液压尾板,承载重量≥2吨。3.5地板采用防滑花纹铝板3.6车门:厢体设置两个手动外开门,前侧单开门可实现≥180°开启,后部对开门可实现≥270°开启;车门配套风钩,实现车门开启固定。▲3.7配备航空型铝材可调节货架2组,冷藏室和冷冻室各1组,配备物品周转筐100个,可放置在货架上。配备大号保温箱20个,小号保温箱20个,大号保温箱尺寸约800mm×600mm×500mm,小号保温箱尺寸约600mm×400mm×500mm,保温箱采用聚氨酯发泡成型,气密性好、保温性好,防水、防沙、保温时间长,保温箱底部带滚轮,表面为皮纹,内部设置冰排,表面带凹槽可相互码放。货架布置在合同签订时与业主单位协商确定。4.制冷机组▲4.1温度控制:冷冻室最低温度-15°,冷藏室最低温度-5°,可以实时显示和控制温度,两个储存室分别装有恒温计,当温度达到设置温度时压缩机自动停止工作。厢体内设置温度记录仪,具有厢体温度独立控制功能,可通过蜂鸣器、等方式进行自动监控报警,随时监测厢体内的温度变化。制冷设备可由外接电源供电,配50米线盘2套,线径满足功率要求。4.2除霜:制冷机组配置自动除霜(热气融霜)和手动强制除霜。4.3通风量:≥2500m³/h5.防腐处理5.1所有板材及骨架、零部件、结构件,均经过严格的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花纹板均进行氧化处理。5.2铸件表面光洁,没有砂眼、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欠。5.3铆接件紧密贴合、牢固可靠,铆钉排列整齐,不允许有松动、破裂、偏斜。5.4联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配备牢固,各种管路固定可靠。5.5车身外蒙皮平整,侧板采用整板压制而成,圆弧过度平滑。6.电气系统:6.1各类指示灯:转向灯显示器,远、近光,仪表板显示亮度调节,电瓶充电指示器,驻车制动指示灯,前雾灯,后雾灯,警灯警报系统“开”指示灯。6.2紧急警示灯:制动系统气压低报警,发动机润滑系统低压报警,空滤器堵塞报警等。6.3开关:蓄电池总电源开关,双重控制,一个电子开关位于驾驶室内,一个手动开关位于蓄电池箱近旁;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电动式雨刷间歇开关等各类开关设置科学合理。6.4电气系统线路改装要求:整车电路标识清楚,每根电线都具备单独编号,整车电气系统线路采用铜芯或铜合金芯电线,正负电极线路颜色区分明显,改装线路具有防水、防尘性能,各线路捆扎整齐,线路铺设位置便于检查维修。改装线路裸露在车体外部、接近热源、靠近油箱等情况下应加装隔板或相应的保护。6.5警灯、警报及通信装置:驾驶室内预留相关通信接口,配备车载台;视情在副驾驶位置安装电子警报器、警灯开关;车顶前面安装有长排警灯、车尾部装有圆柱形红色旋转警灯、车体两侧及尾部安装爆闪警示标识;警报器及扩音装置≥100W;配备车载数字集群电台,与当地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兼容,与采购人已有的350兆数字对讲终端兼容。6.6配备行车记录仪(记录仪存储卡≥128G);配备倒车雷达、倒车影像系统、蓝牙通信系统和导航仪,导航仪采用安卓系统平台,具有3G/4G通信模块,能够运行消防车辆导航监控软件;车辆前后各设置1个牌照架,尺寸适于应急车牌安装,后牌照架具有照明功能。7.装饰和喷漆7.1涂装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车身设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荧光反光带。7.2胎压标在车轮上方。7.3整车仪表、标签等标识使用的“单位”均采用公制单位名称,标识均采用中文标识;7.4驾驶室及上装均采用内涂层等进行防腐处理。8.随车资料及保养件序号内容数量1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1份2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3底盘维修手册1份4底盘改装手册1份5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6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7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8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9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10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11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各2份12车辆交接清单1份13原装底盘保养滤芯1套(空气滤芯、柴油油滤、机油滤芯、空调滤芯)各1件14干粉灭火器(≥2kg)1具15金属防滑链1套(与车辆轮胎尺寸配套)9.随车器材序号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警戒带50米2条2备用全车保险1套3备用全车灯泡1套4备胎1条5水桶2个6原车工具1套7车用三角警告牌GB19151-20031个包9:生活供水车1.整车要求▲1.1优质底盘,参照或相当于曼恩、奔驰、斯堪尼亚、依维柯、沃尔沃等,投标文件须提供该型号底盘3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驱动形式:4×21.3底盘负载能力≥18t1.4额定功率≥200kW,提供发动机特性曲线1.5柴油驱动,直喷涡轮增压、水冷发动机1.6转向:动力助力转向。1.7制动:采用双回路制动系统,带ABS。1.8变速箱:同步手动换挡变速箱。※1.9排放标准:国六B。1.10配备车载数字集群电台,与当地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兼容,与采购人已有的350兆数字对讲终端兼容2、驾驶室2.1结构:平头,原装双门,带液压翻转机构,电动升降车窗。驾驶员座位可调节。不小于7寸高清彩色倒车监视器,车身配备360度全景摄像头。驾驶室内预留12V车载电台及行车记录仪电源接口。驾驶室顶安装LED警灯,车顶加装警报器。2.2仪表及感应器:驾驶室内设有电源总开关、取力器开关、警报警灯开关,配备电源逆变器,仪表盘上安装标准仪表、指示灯及开关,包括里程表、转速表、油压表和警报灯、油箱油量表、冷却水温度表、电瓶充电指示、气压表、方向指示灯、刹车系统警告、主开关警示灯、工具箱开启警示灯、警灯显示器、警报器开关显示、喊话器等。2.3其他设备:收音机、雨刷及玻璃液、驾驶室内部照明、冷暖空调、通风单元,风挡玻璃除霜、后视镜、遮阳板、灯光调节、卷帘门警告指示灯、电源连接插接座等。3、上装车厢3.1结构:全铝合金结构,允许采用焊接、搭接、铆接、螺栓连接等有效连接方式,确保轻质、耐腐、抗压。车厢采用低重心设计,提高行车安全性。▲3.2上装材质:副车架材质强度不低于Q345钢。车厢除底座框架外应为铝合金材质,不得为不锈钢或碳素钢,尽量减轻上装重量。3.3器材箱:器材箱采用轻质铝合金卷帘门,做好防尘防水处理,卷帘门开闭应平滑,在任意位置均可悬停,不得下滑。器材箱内部配有LED照明灯,光源随卷帘门动作开关,光线应充足,保证消防员夜间拿取器材方便。器材箱设计应保证最大储物能力,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在2个动作以内能拿取所有器材。器材箱内部应采用旋转门、拖拉架、翻板、器材盒等固定机构,提高空间利用率和操作便利性。投标文件应提供器材箱布置设计图,包括尺寸、放置器材数量种类、放置和固定方式。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内部布局。3.4车顶:车厢顶部需作防腐防滑处理,铺设平整封板,便于行走,罐顶不得裸露,车顶应作好防水处理,车顶不得有积水,水不得进入器材箱内部。车尾右侧配一个登上车顶的爬梯,爬梯外表面应平整光滑,用手触摸不得有尖锐凸起,梯步上应覆盖防滑材料或作防滑处理。车顶设置吸水管放置箱,带箱盖。车顶两侧设置铝合金护板。3.5脚踏板:车厢两侧设有脚踏板,应采用铝合金型板整体拉制成型,不得为钢框架覆盖铝合金板,踏板面应采用防滑设计,带有安全锁,防止踏板在行车过程中发生翻转,每个踏板承重不低于150kg,踏板边角处应进行包裹,防止磕碰,同时踏板边缘应设置有黄色警示灯或黄色警示灯带。3.6上装应保持一定的平整度,简洁美观,所有焊接须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缝隙须涂上硅胶,硅胶平整、密封良好。所有小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防腐材料。4、供水系统▲4.1供水泵:机械密封,后置式安装,底盘原装全功率取力器或原装变速箱取力器驱动。供水泵最大吸深不低于7m,真空度≥85Kpa。供水泵在1.0MPa时,额定流量≥60L/s。投标文件需提供供水泵的品牌、型号、产地,在额定工况下的功率、扭矩、转速和外特性曲线、泵的最大工作压力。4.2管路系统:4.2.1所有管路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耐腐蚀材料制成,所有接口采用铜质高强度、耐腐蚀材料制成。管路应设置余水吹扫系统和排泄阀,耐高压管路适当位置应有泄压装置。4.2.2管路系统设计参考:泵房后侧安装1个φ150mm吸水口,带铜质或同等性能不锈材质闷盖和滤网;泵房左右两侧各2个φ80mm出水口,1个φ65mm出水口,出水口为快插式母接口,带不锈材质闷盖,球阀开关控制;泵房左右两侧各1个φ80mm外注水口,接口形式为快插式公接口,带铜质或同等性能不锈材质闷盖和滤网。提供具体布局图,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战需求即可。▲4.3液罐:内藏式,容量≥6吨(液罐容量设置应适当,不宜过大,需充分考虑器材箱容积和整车重量,尺寸),弹性连接,内部设置放荡隔板,罐体选用PP材质或304、316以上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罐内管道选用耐腐蚀材料,液罐应承诺质保15年,免费维修(含维修人员路费,零件费,工时费等)。液罐顶部设置人孔,直径≥450mm,带快速锁定/开启装置。水罐设置1个溢流及通气阀门,设置1个液位指示器,在泵房消防员操作位置显示液位情况,液罐底部设置排污口。4.4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设置在泵房位置,泵房要求结构紧凑、排布科学合理,各种仪表、指示灯、操控开关均设置在方便消防员操作的位置,并附有明确的中文标识,所有显示值采用中国的计量标准和国际通用图标。控制系统依托CAN总线和车载电脑实现底盘和供水系统主要设备数字式集中控制,应急状态也可手动控制,泵室操作面板实时显示底盘和上装系统的主要信息。投标时提供控制系统的品牌、型号及操作界面图,并描述具体可实现的功能。4.4.1驾驶室显示及控制单元:器材箱开门显示、容罐液位显示、警灯工作显示、倒车影像、倒车雷达、360度环绕影像。4.4.2泵室显示及控制单元:水泵压力和真空压力显示,水泵工作时间显示,进出水管路阀门开闭显示,容罐液位显示,流量显示,系统操作及维护指南,管路及电气原理图,故障记录,维保提示等内容。能够实现后挂取力,供水泵启动和关闭,水泵转速控制,水压自动稳压等操作功能。泵室适当位置配有照明灯,便于夜间操作。4.4.3配备自动供水受水系统,当接受后车供水时,水罐容积超过设定比例后自动关闭外注水口;当往前车供水时,水泵出水口压力超过设定压力后供水泵转速可自动降低,保证供水和受水安全。5、电气设备5.1信号设备:驾驶室顶安装LED警灯,车身两侧分别设置爆闪灯。车顶后部中央位置安装1个圆柱形旋转警灯。驾驶室顶部安装1个喊话器,驾驶室内安装手持麦克风,消防员可通过喊话器进行公共广播。5.2照明设备:器材箱及泵房内部安装LED照明灯,上下车踏板处安装照明装置,乘员室内部安装照明设备,车身左右两侧顶部安装LED照明灯,车厢尾部安装一个不低于70W的卤素照明灯,俯仰和水平角度可线控调节。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功率不小于8W的LED侧照明灯。6.涂装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车身设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荧光反光带。7、随车文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底盘质量保修卡。如为进口底盘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底盘一致性证书。发动机号码拓印。底盘号码拓印件。消防车使用说明书。上装部件资料。消防车随车消防器材清单。消防车合格证。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8.随车资料及保养件序号内容数量1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1份2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3底盘维修手册1份4底盘改装手册1份5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6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7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8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9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10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11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各2份12车辆交接清单1份13干粉灭火器(≥2kg)1具9.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供水水带16-65-20条62供水水带16-80-20条10供水水带20-40-5条203转换接口65卡式转40卡式个204三分水器65分40*3个35吸水管150mm,2m根46滤水器150mm个17吸水管扳手150mm把28移动水囊容量:2吨,材质结实耐用,配输水软管、快速充气等配件,无渗水现象。套29水桶≥20L个2010水质检测仪能够对净化后的水进行常规检测,对氨、氮、余氯、磷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六价铬、氟、氰、汞、铅、钡、镉等指标进行检测。套211原车工具及附件原车工具及附件套112干粉灭火器2kg,固定在适当位置个213原车钥匙原车钥匙把414金属防滑链与车辆轮胎尺寸配套套115备用轮胎备用轮胎条1包10:发电车1.国产优质底盘1.1驱动形式:4×21.2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0000KG1.3发动机:柴油发动机▲1.4发动机功率≥250kW※1.5排放标准:国六B1.6底盘配置:前盘后鼓制动,电子控制制动系统(EBS)或同功能配置,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或同功能配置,液力缓速器,定速巡航,双回路气压制动,弹簧储能断气制动,发动机排气制动,气动主驾座椅,全轮胎压监测,高原高寒地区点火及油路加热装置。1.7驾乘室▲1.7.1原装四门双排驾驶室1.7.2中控门锁+钥匙控制+原车空调1.7.3电动车窗,后视镜带电动+电热功能1.8车辆接近角、离去角、车身高度符合国家标准2.上装车厢2.1材质:车厢全部采用优质铝合金,内饰板采用光面或拉丝铝合金板,外蒙皮为优质铝合金板。车厢骨架为全铝合金框架焊接式结构,外蒙皮为铝合金板粘接技术;车厢内器材骨架采用铝合金型材搭接结构,内饰板和底板均为光面或拉丝铝合金板材;保证整个车厢在10-55Hz振动频率下位移峰值不超过3mm,提供第三方检(验)测机构出具能够证明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卷帘门:采用轻型优质铝合金大幅面卷帘门,启闭灵活、密封性好、外形美观、轻便可靠,顶部设有导流槽,四周装有密封条,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配备拉杆式条锁把手、一点式拉带及两点式固定座;并且安装有传感器,可通过驾驶室内的指示灯了解帘子门开闭状态。2.3翻转踏板:采用优质铝合金型板整体拉制结构,可承重≥150kg,踏板面采用横纹防滑设计,带机械弹簧锁定功能,防止踏板在行车过程中受震后自行翻转,并采用防尘防滑设计。2.4上装应保持一定的平整度,简洁美观,所有焊接须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缝隙须涂上硅胶,硅胶平整、密封良好。所有小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防腐材料。2.5柴油静音发电机组2.5.1发动机2.5.1.1型式:4缸L形,四冲程直喷,进气涡轮增压2.5.1.2排量:≥3.9L▲2.5.1.3持续功率:≥55kw2.5.1.4额定负载排气流量:≥10m³/min2.5.1.5燃烧空气量:≥3.5m³/min2.5.1.6冷却型式:风冷+液冷2.5.1.7最高冷却水温度:≤115℃2.5.1.8最高机油温度:≤130℃2.5.1.9油箱安装:采用整机一体式或在底盘裙部加装的形式,带燃油液位指示仪2.5.1.10油箱容积:≥100L2.5.2发电机2.5.2.1型式:无刷,单轴承,旋转磁场2.5.2.2励磁方式:无刷自励磁,AVR自动电压调节2.5.2.3电压调整率:±0.5%▲2.5.2.4额定功率:≥50kw2.5.2.5最大功率:≥55kw2.5.2.6频率:≥50Hz▲2.5.2.7输出电压:≥400V/230VAC2.5.2.8额定转速:≥1500/50RPM/Hz2.5.2.9绝缘等级:H2.5.2.10防护等级:IP222.5.2.11电源类型:交流工频2.5.2.12相数及接线:三相四线2.5.3静音箱2.5.3.1所有静音箱部件均应采用模块化设计2.5.3.2整个静音箱总成应无焊接件2.5.3.3机组的每一边均应配置门2.5.3.4所有静音箱部件都采用静电树脂粉末涂装2.5.3.5采用排气消音器降低噪音2.5.3.6发动机排气系统应采用隔热装置2.5.3.7静音箱外部应安装紧停按钮2.5.3.8机组应便于提升与移动2.5.3.9机组应简易维护与操作▲2.5.3.10整机静音要求:7m≤75dB,1m≤85dB2.5.4安装形式:整机安装于车厢内,为其他设备预留充足的放置空间,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设计图▲2.5.5整机符合YD/T502-2020《通信用低压柴油发电机组》标准要求,投标时提供该发电机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5.6投标时应提供发电机组品牌、型号、及各个部件的品牌型号。2.5.7投标时提供发电机组第三方检测报告承诺书,交车时提供发电机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2.6气动升降照明灯组▲2.6.1总体要求:参照或相当于WB,Fireco,TEKLITE等(照明灯全套为原装),符合GB26755-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测机构出具能够证明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6.2主灯数量:≥16个▲2.6.3主灯头功率:≥1000W2.6.4照明灯型式:LED▲2.6.5输出流明:≥2560000lm2.6.6照明寿命:≥80000h2.6.7旋转角:±180°2.6.8俯仰角:±180°2.6.9云台减速机类型:高精度谐波减速机2.6.10云台定位方式:磁感应2.6.11云台定位精度:≤0.015°▲2.6.12电力输出接口:设置主操作面板,面板配380V插口≥2个,每个输出功率≥15kW;配220V插口≥6个,每个输出功率≥5kW。2.6.13电力输入接口:设置主操作面板,面板配380V插口≥1个,输入功率≥50kW。2.6.14举升型式:电控气动升降杆2.6.15升降杆材质:高强度热处理6061T6铝材▲2.6.16最大举升离地高度:≥12m2.6.17线缆模式:全内置线,包括灯头处2.6.18控制系统:控制面板、遥控器智能控制系统2.6.19控制柜参数显示:电压、电流、频率2.6.20交流输出功能:独立开关控制输出2.6.21备用复位:发电机故障时,一键切换备用电源复位2.6.22其他功能:手控器带数码故障诊断显示功能2.6.23独立充气泵:≥3.6kw2.6.24充气泵种类:螺杆泵2.6.25控制方式:变频控制2.6.26流量:330-400L/min▲2.7扩展装置:车尾设置三轮燃油叉车固定装置,保证其固定后的行车安全性,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设计图。2.8其他设备:随车技术保障设备须在车厢内及车辆裙部等适当位置设计固定放置位,保证行车安全的同时兼顾其取拿收放的便利性,同时能根据业主单位要求灵活布局器材箱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利用率,在器材箱内选用新型滑动托架、拖板或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盒等存放形式,充分利用车厢内部有限空间,投标人中标后与业主单位沟通所需放置设备明细,并提供设备放置设计详图。3.警示照明系统及附加电器3.1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独立电路设计。3.2侧警灯:车身两侧各装≥3组爆闪警灯;车身两侧下方安装≥3组安全侧标志灯。3.3预留市电外接接口,当有外电时不用开动发电机。▲3.4配有220V/380V的电源输出和输入插座,主要给其他保障车辆提供电力;可从市电取电用于照明,当插入市电时自动转换,发电机、市电插头与接口匹配;防爆型输出插座≥12个,其中输出电压220V插座≥6个、输出电压380V电流63A插座≥6个;输入插座≥1个。3.5配备能实现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小于128G,拍摄时间不小于24小时,具有夜视功能,夜间图像清晰,自动循环录影,配置不小于7英寸高清显示屏配置倒车雷达不少于4个高清探头。车辆配备自动充电充气装置。随车附带火焰蓝色防雨牛津布车衣一件,大小满足露天停放时遮挡车身需要。车辆配备前后轮胎压监测系统,在驾驶室内设置胎压数值显示设备。4.警灯警报: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满足《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2009),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5.外观油漆5.1厢体所有焊接金属面应饱和平整打磨光滑、无毛刺,并喷漆处理。5.2漆料:车厢表面喷涂颜色符合《漆膜颜色标准》(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5.3反光带:双色反光带5.4涂装要求:车身颜色和外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涂装,具体在合同签订时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6.标识标牌:所有操作开关及仪表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防水金属标识。7.随车资料及保养件序号内容数量1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1份2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3底盘维修手册1份4底盘改装手册1份5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6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7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8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9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纸质版、光盘、U盘电子版各1份)10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11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各2份12车辆交接清单1份13原装底盘保养滤芯1套(空气滤芯、柴油油滤、机油滤芯、空调滤芯)各1件14干粉灭火器(≥2kg)1具15金属防滑链1套(与车辆轮胎尺寸配套)16备胎1条8.随车器材▲8.1随车器材1(三轮叉车)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三轮叉车1.额定载荷:≥2500KG2.发动机:柴油四缸发动机3功率:≥36KW4.发动机扭矩:≥180NM5.举升高度:≥3400MM6.最大前伸距(前轮前边沿至挡叉架距离):≥1300MM7.前伸距离1000MM 时@额定载荷≥2000KG;前伸距离1300MM 时@额定载荷≥1500KG8.传动方式:静压传动9.举升结构:伸缩臂式10.伸缩臂最大仰角/俯角:≥50°/45°11.大臂整体侧移行程:≥135MM12.操控方式:集中式手柄操控13.驱动/制动方式:三轮驱动/三轮制动14.转向方式:后轮转向15.货叉倾斜(前倾+后仰)调节角度:≥110°16.功能拓展性:预设置液压输出压力≥270bar;预设置液压输出流量≥50L/分钟17.车身宽度:≤2350MM18.车身高度:≤2210MM19.离地间隙:≥280MM20.涉水深度:≥600MM21.爬坡能力(满载/空载):≥25%/35%22.最大起升速度(空载/满载):≥265/250 MM/S23.满载最大牵引力:≥19KN24.配置差速锁25.转弯半径:≤3100MM26.车身自重:≤2650KG27.最大行驶速度:≥11KM/小时28.提供第三方检(验)测机构出具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9.为保障业主单位的长效使用,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向业主单位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1台8.2随车器材2序号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移动线盘(防水型)220V、30米4盘2移动线盘(防水型)380V、30米2盘3移动防水配电箱220V及380V各1个,防水等级IP672个4电工维修工具组1套5万用表1套6绝缘鞋2对7绝缘垫2张8安全接地棒2个9绝缘手套2副10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21具11原车工具1套12车用三角警告牌GB19151-20031个3.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3.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车辆为非国产底盘的,应在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应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二)交货方式1.在约定时间内送达总队复盛训练基地或者采购人指定的市内其他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2.中标人交货时应当提供整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三)验收方式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整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在调试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使用正常。2.4货物在交付时须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3.采购人对货物验收通过,并不代表采购人对货物的隐蔽瑕疵予以接受,如采购人发现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无论发现隐蔽瑕疵之日距到货验收之日是否超过质保期,也无论货物质保期是否已过,采购人均有权自发现隐蔽瑕疵之日起1年内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约定,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8.为保障装备质量,采购人可视情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将作为验收的依据。若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参数资料存在不符,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符合投标文件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中标人须到场参与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结果;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交货物进行验收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括验收所用的人工费、评审费、材料费(如灭火剂、水、电、气、油费)等。10.对于提供伪劣、假冒、贴牌货物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11.验收相关事宜,以上条款未能明确的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3.4.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设计费要求实施改造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单价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所列计划采购数量均为暂估数量,投标人应承诺承担采购数量变化带来的风险。3.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5年,车辆有液罐的,液罐终身质保。(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9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备品备件清单,否则视为本条不满足)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清单的完整度、适用度、价格等将作为评审的重要考量。中标人应承诺清单中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在质保期内不作上浮,质保期后应以低于市场价提供给采购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3.6.四、付款方式3.7.(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统一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验收合格之日)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8.(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0%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验收合格之日)、书面申请等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银行保函、付款申请等资料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3.9.(三)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发票等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等资料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剩余50%的货款。3.10.五、违约责任中标人按采购合同送达并安装调试后,采购人组织验收。(一)逾期送达。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逾期送达:(1)未按时交货;(2)未按时提供整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中标人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且逾期送达的,每天扣除合同项下未送达产品金额的0.2%,超过30个日历日未送达的,采购人可视情解除整个合同,同时可视情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中标人超过30个日历日未送达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视情解除整个合同,同时可视情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力等影响,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达,应至少提前30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送达的理由及证明材料、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同意延长送达时间,采购人同意延长的,以采购人同意的货物送达时间为准。(二)验收不合格。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30个日历日内提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并完成整改提交复验申请,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中标人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或复验2次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选择解除合同、降低货物价款、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三)中标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3.11.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12.七、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3.13.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包6-包10)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分包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分包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50%)5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2.扣分条款:包6: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28分,扣完为止。包7: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5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32分,扣完为止。包8: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66分,扣完为止。包9: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7.5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71分,扣完为止。包10: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25分,扣完为止。3、其中,技术参数前标记:※为实质性条款、▲为重要性条款、未标记的为一般性条款。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所承诺技术参数须与检验报告中内容一致,不一致以检验报告为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0%)质保期(6)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所投产品设备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3分,最多加6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10%)履约能力(4)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所投包内任一产品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或者未提供得0分。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或不一致的相关内容,按如下原则处理:若中标人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明确表示无偏离、或未明确提出偏离的,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5.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6.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如须供方提供样品,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验收方式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违约责任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6.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八、产品制造商信息:(详见附件)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附件:产品制造商信息产品清单制造商绝对所有权拥有者性别制造商规模(是否为大/中/小/微)制造商性质(是否为监狱/残疾人/其他)制造商是否为外资企业产品类型(国内/进口)制造商区划例:A男小否否国内x省x市x区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7.2.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人应据实响应差异表,若投标人某条参数的差异说明填写为无差异,但实际投标应答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其交付的产品应当无差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相关要求。(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其他技术资料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本表可扩展。3.投标人应据实响应差异表,若投标人某条参数的差异说明填写为无差异,但实际投标应答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其交付的产品应当无差异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三)备品备件清单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价(件/元)备注1234567.........序号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价(件/元)备注123456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四)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的XXXX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类消防装备部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