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招标公告(瑞安市人民医院2024)
项目概况
瑞安市人民医院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432671二次
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元):27120000
最高限价(元):27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1批。 备注: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元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66866
质疑联系人:王上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6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
质疑联系人:杨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 系 人: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2432671招标文件-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 二次.doc625K
ZJ-2432671招标文件-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二次.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项目编号:ZJ-2432671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人民医院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432671二次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预算金额(元):27120000最高限价(元):271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数量:1预算金额(元):271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1批。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元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66866质疑联系人:王上东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66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质疑联系人:杨震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传真:0577-65822153联系人:施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2项目编号ZJ-2432671二次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项目属性þ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医用双向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1)医用双向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2)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3)彩超。属于工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 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þ 不需要¨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1 % 。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中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条款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不低于40%,不高于70%)1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不少于90日)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无 1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18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P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80%收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1.219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2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8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X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11.2.9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11.2.1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11.2.11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1.2.12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11.2.13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11.2.14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11.2.15产品性能说明;11.2.16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11.2.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1.2.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1.2.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11.2.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11.2.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11.2.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3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招标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投标文件17.1“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21.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投标人,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投标人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1.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1.一、概述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与竞争。1.31.4.二、采购内容一览表标段货物名称数量目的地1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一批1批瑞安市人民医院2技术资料全套1批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全套1.5.三、招标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一设备一: 医用双向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一套/1.适用范围:满足心、脑、周围血管的造影和介入治疗需要2.机架系统:/▲2.1落地式+悬吊式双C臂机架设计,具备双向C臂的球管和平板系统,能覆盖全身投照曝光2.2机架运动包括电动或手动两种方式2.3座地臂(正位)旋转速度(非旋转采集)LAO/RAO≥25°/秒;CRAN/CAU≥18°/秒座地臂(正位)CRA≥50°;CAU≥49°;座地臂(正位)RAO≥110°;LAO≥100°悬吊臂(侧位)CRA≥45°;CAU≥45°;悬吊臂(侧位)RAO≥27°-115°(arc N);LAO≥0°-90°(arc CN)2.4座地臂等中心到地面距离:≥106cm座地臂等中心到焦点距离:≥75cm2.5床旁可以单手柄控制、操作C型臂机架的运动3.高压发生器和X线球管/3.1高频逆变发生器,功率:≥100KW;最大管电流:≥1000mA;逆变频率:≥100kHZ最小管电压:≤40KV;最大管电压:≥125KV;最短曝光时间:≤1ms3.2双向机架均配置液态金属轴承球管3.3落地和悬吊臂球管焦点≥2个,最小焦点:≤0.5mm,中焦点≤0.6(如有);最大焦点:≤1.0mm3.4球管最小焦点功率:≥25kW,中焦点功率≥40KW(如有);最大焦点功率:≥65kW▲3.5球管阳极热容量:≥3.5MHU;3.6球管管套热容量:≥9MHU△3.7球管阳极散热率:≥21000 W3.8球管采用直接油冷技术,即冷却油直达阳极靶面的冷却方式,无需安装水冷系统3.9球管内置栅控技术,非高压发生器控制脉冲透视4.平板探测器/4.1两个平板探测器类型:≥16 bits非晶硅数字化平板探测器4.2正位平板最大有效成像视野(对角线) ≥48cm;侧位平板最大有效成像视野:≥39m(对角线)4.3正位和侧位平板均有≥6种物理成像视野,以适应不同部位介入需要4.4正位和侧位平板探测器分辨率:≥2.6LP/mm正位和侧位平板像素尺寸:≤194μm4.5正位和侧位平板0 lp/mm 时DQE:≥70%4.6两个平板探测器带有防碰撞保护装置及防碰撞自动控制5.主控制系统/5.1原厂配套的主控制台:1、具备中文操作界面及并行处理系统,透视或曝光过程中可进行图像处理和存档浏览等工作,可独立运行、术中可执行像素位移和测量分析功能。2、硬盘图像存储量1024 矩阵:≥50,000幅,2048矩阵:≥25000幅。3、具有DICOM Send、DICOM Query/Retrieve、DICOM Worklist功能;具有激光相机接口、高压注射器接口。5.2图像显示器:1、控制室:≥19英吋高亮医用高分辨率LCD显示器≥两台2、操作室:≥27英吋高亮医用高分辨率宽屏LCD显示器:≥4台,亮度:≥650Cd/m²,最大视角:≥178°。5.3图像采集及处理1、具备标准DA和DSA模式。2、可存储单幅及序列透视图象(单次储存≥20S且≥1000幅的连续动态透视图象),透视序列可以同屏多幅图像形式显示于参考屏上。3、路图功能:可针对脑血管、胸部、腹部等不同检查部位,设置专门的路图参数,并可在床旁液晶触摸屏上直接进行参数调整;在不同路图模式下,可对路图中的减影血管影像、介入植入物(导丝导管、胶、弹簧圈等)、解剖背景的亮度进行分别的独立调节,以满足复杂介入操作引导的需要。4、组合蒙片:可对用于实时DSA的蒙片数量进行实时组合优化,以降低蒙片的背景噪声,提高DSA的图像质量,最大组合蒙片数量≥6幅。5、主机系统具备左心室分析软件、冠脉分析软件、血管分析软件。6、后处理功能包括:改变回放速度、选择路标图像、电子遮光器、边缘增强、图像反转、附加注解、快速选择图像、移动放大、可变速度循环放映、造影图像自动窗宽、窗位调节、重定蒙片、手动自动像素移位、最大路径和骨标记。6.杂交专用手术床/6.1嵌入式底座安装方式,用于复合杂交DSA手术室,满足心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等外科、内科手术联合使用。基座及附件均采用高含量镍铬合金,经久耐用,无任何死角,便于清洁△6.2手术床与双向DSA同步联动。6.3嵌入式底座可以旋转≥300°,满足不同手术配合DSA扫描需求。6.4控制系统:由A、B两套控制电路、两套控制器构成,A套作为正常使用、B套作为备用。可与同品牌一体化手术室系统链接,由数字化系统集中控制6.5供电方式:采用蓄电池组和交流电源两种方式供电6.6柱呈闭合式设计,符合手术室清洁要求6.7床柱有电池缓冲功能6.8手术床固定底座承载重量:≥380kg△6.9全碳纤维床面:碳纤维床面的纵向平移长度≥1000mm,平移速度为80—150mm/s且可通过摇杆式手柄无极调节。术中可实行360°全方位透视,最大透视距离≥1700mm。侧向平移≥200mm,最大侧向平移速度≥50mm/s台面高度调节范围≥640mm与双向DSA同步联动。左倾、右倾:≥25°配备50mm四层复合材料记忆泡沫芯自动塑形软垫,压力≤39.2mmHg, 能有效预防褥疮。可拆卸,方便清洗及消毒。安全承重≥250KG△6.10外科标准模块化床面:一键插拔式模块化安装设计确保床面可快速、安全的安装到位,提升效率。所有金属关节处均需被安全覆盖,以满足患者的舒适性,并可避免电外科手术时可能的灼伤,保证患者安全。具有电动截石位调节功能,方便术中变换病人体位。可分别控制左右腿板的上升及下降运动。平移距离≥320mm。头高脚低位/头低脚高位角度:≥80°最高水平高度≥1240mm手术床水平状态下最低高度≤535mm;满足神经外科手术需求。左倾、右倾:≥45°背板(上下)≥+90°/ -60°腿板(上下)≥+80°/ -90°安全承重≥380KG6.11配置要求:1、嵌入式床柱:1套2、全碳纤维床面:1套3、外科手术床面:1套4、全碳纤维头板:1套5、夹头2个6、碳纤维神经外科头架:1套(碳纤维底座1个、碳纤维头夹1个,头钉3个)7、导丝托盘固定架:1套8、床边轨输液架:1套9、碳纤维导轨适配器:1套10、束缚带:1根11、小车:2辆12、红外控制器及充电底座:1套13、摇杆式操作手柄1个14、麻醉架1套15、手板2个16、介入手术导丝适配器(用于固定导丝托盘):1对17、介入导丝固定托盘(安装在碳纤维床面尾板、固定导丝可调节角度):1套18、介入手术躯干固定组(用于固定患者,可透视):1对19、手术床面防辐射系统(用于下身铅防护):1套20、手术输液辅助(安装在床上的输液架):1套21、碳纤维配件适配器(用于安装各种附件):1个7.杂交手术专用无影灯/7.11、LED双母无影灯,采用白色LED多光源结合高效透镜聚光叠加的设计。2、母灯光照强度≥160,000lx;最大光照强度下伴有指示灯闪烁提示,保障手术中照明安全。3、灯头直径:单母灯≥700 mm。4、母灯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为3900 K —4500 K;至少三档可调。5、母灯具备光斑直径可调功能,母灯光斑直径可调范围≥20-25cm。6、光斑分布直径d50/d10≥0.55。7、灯泡使用寿命≥55000小时。8、色彩还原指数:Ra≥95;R9≥90。9、无影灯灯头防水防尘等级≥IP44。10、双母灯通过灯头中央的灭菌手柄:可调节光照度、光斑直径和色温调节。11、母灯单板无影率≥60%,双板无影率≥55%7.2具有灯泡故障报警功能,当LED出现故障时,手术灯会自动故障报警,同时增加光容量完成手术7.3双母灯均预留无线中置全高清摄像系统安装接口,可供摄像系统随意插拔,在母灯及子灯之间、以及不同无影灯之间切换,360度任意旋转。7.4中置高清无线摄像系统参数(中置摄像头可以相互插拔使用)7.5无影灯配置要求:双母无影灯:1套显示器吊臂:1套中置高清无线摄像系统:1套消毒手柄:2个椭圆形卫星底座吊管:1套电源系统:1套墙控面板:1套支架:1套无影灯特制加长臂:2套8.其它功能1、提供独立的原装三维重建工作站硬件和软件三维采集及引导引擎、实时MPR功能、神经血管曲面、拉直重建、导管头模拟塑形、虚拟支架及内窥镜、计算机辅助动脉瘤分析软件包(含动脉瘤智能分割)2、类CT软组织成像功能(含开放式扫描程序)、具备金属伪影抑制(MAR)程序、BMI噪声抑制程序、超清类CT采集、重建3、具备双透视、智能蒙片、自动位置控制、高分辨颅内支架精显、三维路图、高分辨率软组织CT、实时支架精晰显示、动态冠脉路图、介入栓塞导航4、提供最新低剂量技术。5、投标商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附件和软件。9.其它附件1、提供二套触摸屏模块、提供控制室脚闸、操作间控制模块。2、具备整个系统的升级能力、双向对讲系统、红外遥控器≥2个。3、具有头托、输液器吊架、双侧臂托一对、桡动脉穿刺臂托一个。4、具有悬吊式射线防护屏、床旁射线防护帘。5、提供多功能脚闸,可根据客户使用习惯自定义。6、投标商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附件。▲10其它要求:提供高压注射器1套提供麻醉机1套(配地氟醚罐)提供麻醉监护1套提供监护仪1套(带有创血压功能)提供除颤仪1套(带起搏)提供铅衣、围脖、铅帽、眼镜等防护用品10套提供便携超声1套(≥21英寸无缝纯平投射式电容屏,腹部探头1只、浅表探头1只)提供制定机房装修(钢结构等)投标设备的联网数据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提供设备出保后的保修价格,出保后院方买保不得高于该价格双向DSA产品使用期限≥10年 (提供设备铭牌照片)供应商供应的双向DSA设备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6月 1日二设备二: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一套/1.适用范围:满足心、脑、周围血管的造影和介入治疗需要。2.机架系统:/2.1悬吊式或落地式机架,能覆盖全身之功能 2.2机架可进行等中心旋转;机架运动包括电动或手动两种方式2.3C型臂旋转速度(非旋转采集)LAO/RAO:≥15°/秒C型臂环内滑动速度(非旋转采集)CRAN/CAU:≥15°/秒2.4C臂旋转范围≥200°2.5等中心到地面距离:≤108cm等中心到焦点距离:≥78cm2.6SID范围:90cm-119cm2.7C型臂位置,SID以及平板的方向可存储3.导管床/3.1碳纤维导管床,床面患者最大有效覆盖:≥210cm导管床长度:≥310cm导管床长度:≥310cm导管床纵向运动范围:≥120cm导管床横向运动范围:≥28cm床面升降范围:≥28cm床面最低高度:≤80cm 3.2床面旋转角度:≥270度3.3床面可沿单方向旋转≥180度3.4床最大承重:≥320KG3.5床身纵向运动伸出最远端时,无需回床即能在床面任意位置进行CPR,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安全4.高压发生器和X线球管/4.1高频逆变发生器,功率:≥100KW;最大管电流:≥1000mA;逆变频率:≥100kHZ。最小管电压:≤40KV;最大管电压:≥125KV;最短曝光时间:≤1ms。4.2球管焦点数量≥2个,小焦点:≤0.4mm,中焦点(如有)≤0.6mm;大焦点:≤1.0mm。最小焦点功率:≥25kW;中焦点(如有)≥40kW;最大焦点功率:≥65kW。△4.3球管阳极热容量:≥6MHU4.4球管管套热容量:≥9MHU4.5球管阳极散热率:≥20000 W4.6球管采用直接油冷技术,即冷却油直达阳极靶面的冷却方式4.7球管内置栅控技术,非高压发生器控制脉冲透视5.平板探测器/5.1探测器类型:≥16 bits非晶硅数字化平板探测器5.2平板探测器分辨率:≥3.25LP/mm,像素尺寸:≤154μm5.30 lp/mm 时DQE:≥77%▲5.4最大有效成像视野(对角线) ≥48cm5.5具有≥4种物理成像视野,以适应不同部位介入需要5.6平板可90度旋转5.7平板探测器无需水冷装置6.主机及控制系统/6.1采用win10或以上系统架构、具备中文操作界面及并行处理系统,透视或曝光过程中可进行图像处理和存档浏览等工作,可独立运行、术中可执行像素位移和测量分析功能6.2硬盘图像存储量1024 矩阵:≥50,000幅,2048矩阵:≥12500幅6.3具备遥控器≥2个,遥控器具备激光灯、减影和蒙片选择功能6.4具有DICOM Send、DICOM Query/Retrieve、DICOM Worklist功能;具有激光相机接口、高压注射器接口7.图像显示器:控制室:≥24英吋高亮医用高分辨率LCD显示器≥两台。操作室:27英吋高亮医用高分辨率宽屏LCD显示器:≥4台;显示矩阵:≥1920 x 1080;最大视角:≥178°;亮度:≥650Cd/m²。显示器上可显示X线使能、球管温度、曝光的kV,mA及ms、机架的旋转和成角信息、导管床高度、探测器视野、系统通用提示信息、选择的帧率、透视模式、累计透视时间、剂量率、累计剂量、DAP剂量面积乘积。8.图像采集及处理:1、具备标准DA和DSA模式。2、可存储单幅及序列透视图象(单次储存≥20S且≥1000幅的连续动态透视图象),透视序列可以同屏多幅图像形式显示于参考屏上。3、路图功能:可针对脑血管、胸部、腹部等不同检查部位,设置专门的路图参数,并可在床旁液晶触摸屏上直接进行参数调整;在不同路图模式下,可对路图中的减影血管影像、介入植入物(导丝导管、胶、弹簧圈等)、解剖背景的亮度进行分别的独立调节,以满足复杂介入操作引导的需要。4、组合蒙片:可对用于实时DSA的蒙片数量进行实时组合优化,以降低蒙片的背景噪声,提高DSA的图像质量。5、主机系统具备左心室分析软件,可测量舒张末期和收缩末期容积、射血分数、每博量测定,三种方法以上室壁运动曲线测量。6、后处理功能包括:改变回放速度、选择路标图像、电子遮光器、边缘增强、图像反转、附加注解、快速选择图像、移动放大、可变速度循环放映、造影图像自动窗宽、窗位调节、重定蒙片、手动自动像素移位、最大路径和骨标记。9.其它功能软件和附件/9.1其它功能:1、有独立的原装三维重建工作站硬件和软件:3D全流程实时逐步引导采集功能、三维采集功能,具有体积/表面重建功能,具有专用脊柱三维采集程序及脊柱重建功能,2、提供类CT软组织成像功能3、提供最新低剂量技术4、投标商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软件。9.2其它附件1、具备整个系统的升级能力、双向对讲系统、红外遥控器≥2个2、具有头托、输液器吊架、双侧臂托一对、桡动脉穿刺臂托一个3、具有悬吊式射线防护屏、床旁射线防护帘4、提供多功能脚闸,可根据客户使用习惯自定义5、投标商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附件。▲10其它要求:提供高压注射器1套提供监护仪1套(带有创血压功能)提供除颤仪1套(带起搏)提供铅衣、围脖、铅帽、眼镜等防护用品10套旋磨介入治疗仪1套提供便携超声1套(腹部探头1只、浅表探头1只、三维经食道探头1只(包含Live 3D,3DQA功能)、原厂台车1台)提供制定机房装修(钢结构等)投标设备的联网数据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提供设备出保后的保修价格,出保后院方买保不得高于该价格DSA产品使用期限≥10年 (提供设备铭牌照片)供应商供应的DSA设备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6月 1日/三设备三:彩超一套/1.适用范围:用于成人心脏、儿童心脏、腹部、血管、成人心脏经胸实时三维超声心动图成像等超声检查2.系统通用功能:2.11、显示器与操作系统:≥21英寸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2、探头接口:≥4个,并全部激活,接口一致且可互换通用,支持热插拔。3、预设条件: 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2.2探头技术:PureWave探头技术或XDClear探头技术或HD探头技术或多层单晶体探头技术或S-Vue单晶体探头技术或DAX探头技术。2.3频谱多普勒:显示模式:脉冲多普勒 (PWD)、高脉冲重复频率 (HPRF)、连续波多普勒(CW)。最大测量速度:PWD血流速度:≥ 7.6 m/s;CWD血流速度≥19.0m/s。最低测量速度:≤ 1 mm/s (非噪音信号)。零位移动:≥8级。2.4彩色多普勒:显示方式: 速度方差显示、能量显示、速度显示、方差显示。扫描速率:相控阵探头,全视野,18cm深度时,彩色帧率≥ 15 帧/秒。组织多普勒帧频:全视野,18cm深,帧频≥110帧/秒。具有双同步 / 三同步显示(B/D/CFM)。、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B/M,PW,CDFI,输出功率选择≥8级可调。△2.5成像系统1二维图像灰阶≥256。系统接收超声信号动态范围≥320dB一键优化TGC曲线,可实时优化二维、对比度、动态范围,可通过触摸屏操作。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同时作用于发射和接收,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梯形成像技术或扩展成像技术。自适应图像处理技术或斑点噪音抑制技术。一键图像优化技术,作用于2D及Doppler,单键操作,可自动调节增益,动态范围,Doppler基线,标尺等参数。具备自适应血流成像技术。具备超高细微分辨血流技术和自适应宽频带彩色多普勒成像技术。具备自动实时持续增益补偿功能。△2.6成像系统2自适应Auto Doppler多普勒技术,可一键实时追踪血管位置,调整彩色多普勒(包括取样框角度、位置、取样容积位置等)。解剖M型技术,可360度任意旋转M型取样线角度方便准确的进行测量具备组织多普勒技术(TDI/或DTI),全视野、高帧频组织多普勒,具有彩色,谐波,PW, M型多种模式。可进行组织速度、组织达峰时间、心肌应变、应变率、组织追踪、组织同步化定量分析。超声造影成像功能:包含左心腔造影LVO、MI实时灌注成像和Flash爆破造影成像;支持凸阵、线阵、相控阵探头,可满足临床对心腔造影、心肌造影、腹部及血管造影成像的需求。具备造影定量分析功能及运动补偿功能,实时追踪被定量组织,消除因患者呼吸、运动等产生的组织位移。具备时间强度曲线分析。2.7实时三维功能1、提供心脏矩阵实时三维成像功能,实时矩阵探头支持二维、彩色、PW、CW、M型、智能旋转、实时任意多平面、造影、实时三维放大、实时三维血流放大成像等多种模式;支持三维成像直接测量功能,可测量距离、面积。2、支持矩阵心脏经胸实时三维功能。3、实时三维成像模式具备≥4种显示格式,支持C平面成像;实时任意平面心脏超声成像。4、系统支持二维及三维成像模式任意切换。5、多心动周期全容积成像。6、三维血流成像、三维全容积成像、三维血流容积成像、三维高帧频成像、三维奔流容频成像、实时三维放大功能、实时三维血流放大成像、实时双容积视野成像、心腔镜成像模式、三维心功能定量、三维自动右室定量、心脏模型三维自动定量分析3.测量和分析/3.1 一般常规测量(直径、面积、体积、狭窄率、压差等),且面积狭窄率有椭圆描迹和自定义描迹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3.2心脏功能测量与分析:自动左心室功能定量自动左心房功能定量自动心肌运动定量分析自动左室应变定量自动左房应变定量自动右室应变定量4.配置要求:/4.1主机一台4.2成人容积经胸心超探头(1个)三维经食道探头(2个)儿童经胸心超探头(1个)4.3超声椅2套▲5.其它:1、提供便携超声2套(成人心脏探头2个、腹部凸阵探头2个、线阵血管探头2个、原厂台车2台)2、具有DICOM 3.0接口功能。3、投标设备的联网数据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产品使用期限≥10年。5、供应商供应的设备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6月 1日。/四、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由制造商国内售后服务机构盖章)1.质保期1.1整机质保: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算起,双向DSA、DSA整机(含球管和探测器等所有部件和配件)全免费质保期(5)年,其它设备整机保修(2)年。1.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维修及所需零部件、耗品;任何零部件、耗品出现故障或性能无法达到要求,维修方式为更换全新部件及耗品,医院在质保期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1.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每年按维护手册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设备质保期内每年至少按(2)次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的质保内容和保养执行情况的文档。1.4质保期内每年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2)天,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1.5如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2.售后服务2.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售后服务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2.2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用户的报修电话)应立即做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售后服务商在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医院。2.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制造商或其国内售后服务机构盖章:(代理商盖章)1.6五、商务要求1.保质期▲1.1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算起,双向DSA、DSA整机(含球管和探测器等所有部件和配件)全免费质保期(5)年,其它设备整机保修(2)年。1.2质保与配件:提供整机出保后的单年保修价格(标明保修计划)。2.付款方式2.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项下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第一批货物(设备一和设备三)到货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第一批货物的合同金额的15%;其余货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批货物(设备二)参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3.售后服务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4.技术支持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4.2按需(院方需求为主)提供设备或试剂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5.培训5.1卖方应按维修手册对用户的医学工程人员进行设备预防性维护,质量检测等培训,使用户的医学工程人员能熟练的掌握设备预防性维护,质量检测。提供详细的培训记录。5.2.卖方应对用户至少3名医学工程人员提供(厂家组织)的相关的维修培训(DSA培训2名,超声培训1名),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被培训人员提供维修手册、维修密码。5.3.卖方应在医院现场按操作手册对医院所有的相关操作及使用人员提供详细的临床使用培训和日常保养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并提供详细的培训PPT。培训完后需由卖方提供仪器的培训试题进行考核。提供设备的操作规程。5.4卖方应提供至少3名医生赴使用效果优的三级甲等医院或相应的机构进行DSA临床使用培训,单人进修时间不少于2周。卖方应提供至少2名技师赴使用效果优的三级甲等医院或相应的机构进行DSA临床使用操作培训,单人进修时间不少于2周。卖方应提供至少2名医生赴使用效果优的三级甲等医院或相应的机构进行超声临床使用培训,单人进修时间不少于2周。5.5上述培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6随机提供完整的操作手册两套,完整的维修手册一套和详细的维修图纸一套以及维修密码。5.7随机提供书面版和电子版SOP(标准操作规程,非使用说明书)5.8随机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有关文件,提供海关报关单、商检证书及相关安全许可证明。(如适用)5.8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6.安装调试6.1安装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6.2安装完成时间:在货物到货后或者甲方另行指定的安装开始日期起的(30)天内。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7.验收7.1.卖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买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技术指标,合同内容等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买方由设备科签字为准)。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技术验收(该费用由投标商负责)。7.2.验收费用由产品卖方负担。8.交货▲8.1交货期:本项目合同供货分2批,第一批为采购文件中的设备一和设备三,第二批为采购文件中的设备二,第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第二批货物由医院另行指定到货期,院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供应商。8.2交货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9.报价方式9.1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报价为到用户价,包括运输、保险、税金、调试、安装、完工、配送仓储费等一切费用;保修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10.其他10.1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果浙江省对上述试剂(或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则按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执行;如果甲方发现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平均价的项目,乙方要调整到平均价及以下,如果乙方拒绝调整价格,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0.2合同执行期内,经向检察机关查询,发现中标人或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即取消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带“△”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每一条非“△”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0.5分。客观分482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客观分23投标机型销售业绩: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本次投标相同型号(医用双向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或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与不同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否则不计分)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本项得满分。客观分34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客观分15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维修价格。报价合理维修成本低得4分;报价和维修成本较合理得3分;报价和维修成本一般得2分;维修成本报价不合理得1分;无维修报价得0分。主观分46售后服务方案:6.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解决方案较合理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一般1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差0.5分;无解决方案得0分。主观分36.2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2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1分;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0.5分;无备品备件储备得0分。主观分26.3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人员配备充足售后服务经验丰富得2分;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一般得1分;人员配备不足售后服务经验差0.5分;无人员配备得0分。主观分27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2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得1分;方案合理措施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主观分28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得3分;方案合理安排一般得1分;方案合理安排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主观分3报价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客观分3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中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4.2.14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4.2.1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7.4.2.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7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4.2.1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专业设备订货合同甲方:瑞安市人民医院合同编号:乙方:填写日期:年月日合同签署地:瑞安资金来源:自筹;科研经费;财政资金;国债;其他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1.合同标的及金额:产品名称 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 合计金额(大写):2.具体配置:见附件一。付款方式、期限: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项下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第一批货物(设备一和设备三)到货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第一批货物的合同金额的15%;其余货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批货物(设备二)参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3.。到货日期:第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第二批货物由医院另行指定到货期,院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供应商。4.。5.运费承担和运输方式: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运输费用。6.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费用。7.维修、质保:维修、质保内容见附件二(出保后年质保价格,参照投标文件报价,另行签订合同)。8.说明书:提供操作手册(2)套,并提供维修手册、维修密码。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对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甲方按上述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由乙方直接提供的进口设备,乙方须提供报关和商检合格记录,费用由乙方负责。10.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购买的仪器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如有更新的,乙方应免费帮助甲方升级。12.购买的仪器设备所使用的试剂(或耗材),在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果浙江省对上述试剂(或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则按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执行;如果甲方发现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平均价的项目,乙方要调整到平均价及以下,如果乙方拒绝调整价格,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3.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3.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重新计算质保期,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3%)的违约金。13.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1%)的贬值金额。13.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4.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备品、配件配置清单或仪器说明书。1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如双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逾期(延长的收货时间)付款金额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6.由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单位)原因导致未按期到货,则视作违约,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每超过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逾期超过(15)天,甲方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16.1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乙方必须继续按甲方新指定的期限供货,并根据情况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3%)的违约金。16.2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7.在货物到货后或者甲方另行指定的安装开始日期起的,超过(30)天,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则视作违约,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每超过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逾期超过(15)天时,甲方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17.1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完成安装,乙方必须继续按甲方新指定的期限完成安装,并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17.2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8.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8.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重新计算质保期,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到货期,按照该合同第13.1条处理。18.2贬值处理:若甲方接受部分不符合标书和合同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1%)的贬值金额。18.3退货处理:若甲方不接受部分不符合标书和合同的情况,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9.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瑞安市人民法院处理。2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单位名称(盖章):瑞安市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2附件一:配置清单(含配套耗材)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制造商及品牌注册证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3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1.质保期1.1整机质保: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算起,双向DSA、DSA整机(含球管和探测器等所有部件和配件)全免费质保期(5)年,其它设备整机保修(2)年1.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维修及所需零部件、耗品;任何零部件、耗品出现故障或性能无法达到要求,维修方式为更换全新部件及耗品,医院在质保期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1.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每年按维护手册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设备质保期内每年至少按(2)次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的质保内容和保养执行情况的文档。1.4质保期内每年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2)天,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1.5如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2.售后服务2.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售后服务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2.2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用户的报修电话)应立即做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售后服务商在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医院。2.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制造商或其国内售后服务机构盖章:(代理商盖章)4.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承诺甲方(医疗卫生机构):瑞安市人民医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承诺,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承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承诺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联合协议………………………………………………………………(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8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页码)(9)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页码)(1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页码)(11)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页码)(12)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页码)(13)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页码)(14)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页码)(15)产品性能说明………………………………………………………………………(页码)(16)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页码)(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页码)(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页码)(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页码)(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页码)(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页码)(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页码)(23)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2.2.9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2.2.1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2.2.11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2.12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2.2.13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2.2.14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2.2.15产品性能说明;2.2.16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2.2.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2.2.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2.2.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2.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2.2.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2.2.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2.23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委托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附件必须提供。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1.1.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投标标的清单(货物类)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9.九、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致:____(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贸易公司盖章:制造商盖章:4.10.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12.(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4.13十二、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14十三、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备注123……十四、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序号材料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对应设备名称用途十五、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十六、产品性能说明十七、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的要求,如本项目中标,按《采购合同》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5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八、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十九、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二十、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5.1二一、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5.25.3二二、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二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二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5.4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标项内容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国籍备注投标总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小写: 大写: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合价备注123投标总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3)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14)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报价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3)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6.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采购人)___单位的_(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_(项目编号)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6.16.26.36.46.56.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6: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7.日期:年月日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其他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7.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大型或复杂项目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参与验收服务对象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 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 额 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共分 段,此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手术室相关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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