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 石灰石粉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2024)
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WFZB-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
(3)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4)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仪器、设备、人员、现场施工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6)交付时间:按照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
(7)工程服务预算:年预计费用396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如遇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50井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方案、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所需车辆及仪器设备,同时负责现场所有施工,并负责测试后的解释,并出具甲方认可解释报告。
标段(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1个标包,拟确定1个中标人。
2.3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进行招标。
2.4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定商定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
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 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人下浮比例大的排名优先;当投标人下浮比例也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当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或井下可视化监测技术服务或高分辨率井筒识别技术服务施工工作量总和高的优先。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项目招标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若两次招标不成功,甲方选择自行谈判或独家商谈的,按照《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标准》(附件)进行计价,以每个项目的竞谈结果总金额计算;该代理费由最终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按照上述标准80%收取,在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3.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收取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做出的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中予以约定,若不能履行承诺内容,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1第一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5.2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6.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评标前,招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询所有投标人MAC地址。MAC相同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投标均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失信惩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技术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关于《取消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人员及证件要求
承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4人。
承诺在进入井场前取得有效井控证、HSE证,且不能因为证件原因延误建设方工期。
承诺施工前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
3.3至少具备1套地面设备(测井车及地面采集系统)和井下设备(井下可视化成像系统及光纤),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归属证明(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3.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至少具有1口井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或井下可视化监测技术服务或高分辨率井筒识别技术服务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合同甲方单位(国内油气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需明确井号、测试内容),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进行承诺。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承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记录;
3.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5 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相关要求和标准。(可到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查询)
3.3.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 2024年11月1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11月19日8时 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满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本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若二次招标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直接开标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8-6337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张先生/高先生
邮箱:zhangxf1-jl@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38-6278521/6278557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
招标公告(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招标项目.二次).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docx
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WFZB-01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概况(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3)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4)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仪器、设备、人员、现场施工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6)交付时间:按照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7)工程服务预算:年预计费用396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如遇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政策执行。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井筒可视化检测工程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50井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方案、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所需车辆及仪器设备,同时负责现场所有施工,并负责测试后的解释,并出具甲方认可解释报告。标段(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1个标包,拟确定1个中标人。2.3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进行招标。2.4招标方式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定商定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1.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人下浮比例大的排名优先;当投标人下浮比例也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当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或井下可视化监测技术服务或高分辨率井筒识别技术服务施工工作量总和高的优先。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项目招标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若两次招标不成功,甲方选择自行谈判或独家商谈的,按照《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标准》(附件)进行计价,以每个项目的竞谈结果总金额计算;该代理费由最终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按照上述标准80%收取,在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支付给乙方。3.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收取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4.投标人做出的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中予以约定,若不能履行承诺内容,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5.1第一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5.2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5.3二次公告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直接开标。6.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评标前,招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询所有投标人MAC地址。MAC相同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投标均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失信惩戒。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商务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技术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关于《取消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许可证)。3.2.2人员及证件要求承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4人。承诺在进入井场前取得有效井控证、HSE证,且不能因为证件原因延误建设方工期。承诺施工前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3.3至少具备1套地面设备(测井车及地面采集系统)和井下设备(井下可视化成像系统及光纤),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归属证明(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3.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至少具有1口井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或井下可视化监测技术服务或高分辨率井筒识别技术服务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合同甲方单位(国内油气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需明确井号、测试内容),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3.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进行承诺。3.3公共条款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3.2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记录;3.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3.3.5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相关要求和标准。(可到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查询)3.3.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①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4.5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5.3.1投标人满足三家时,正常开标。5.3.2本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若二次招标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直接开标评标。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邮编:138000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438-6337567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邮编:138000联系人:张先生/高先生邮箱:zhangxf1-jl@petrochina.com.cn电话:0438-6278521/6278557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8.其他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2024年11月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项目描述预计工作量技术要求工程和地质设计备注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详见招标公告详见附件2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无附件2:技术要求1.技术服务背景简述本项目依据CCD成像技术、光纤传输技术在甲方提供修井架子或吊车,清水洗井配合可视化监测的情况下,监测油气水井套损、套漏、套变、结垢、腐蚀、出油、出气、出水、出砂、射孔眼状况、鱼顶丢失、复杂落物、酸洗前后效果对比、压裂前后套管损伤对比、套管补贴、水泥挤注查验等井下疑难情况测试。本项目在井下使用可见光源,实现井下实时动态成像监测。结合现场测试资料及提供的数据出具最终解释报告。2.详细技术要求2.1整体技术要求本招标项目为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服务方需为建设方提供最终测试结果解释报告及视频资料,为修井作业及下一步措施方案提供有利的依据。服务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方案、井下可视技术服务所需的车辆及监测设备,并负责测试后的解释工作。2.1.1设备及施工能力*2.1.1.1信号传输采用光纤传输技术,光纤长度要求不小于5000米(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规格书或说明书扫描件)。2.1.1.2井下的资料测试结果不小于25帧/s的清晰动态视频文件。*2.1.1.3井下可视仪器耐温90℃及以上,耐压50Mpa及以上,外径不大于55mm(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规格书或说明书扫描件)。2.1.1.4测试系统需要配备准确的辅助校深系统。2.2测井资料解释要求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定性解释结果,结合现场测试资料及提供的数据出具最终解释报告(须提供1口井与井下可视相关解释报告)。3.服务标准3.1严格执行建设方工程、地质设计中相关技术要求;3.2按照建设方正确的作业指令进行作业施工;3.3提供施工方案及设计要求的设备与人员,并按时到井服务;3.4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标准;3.5及时提交相关视频材料及最终解释报告。4.QHSE要求4.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置专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遵守甲方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HSE管理规章制度。4.2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确保工程(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4.3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报告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4.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建设方要求报告事故。在建设方组织事故处理时要服从统一指挥,全力协助完成应急抢险。4.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整性,确保安全施工。4.6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置,做到现场零污染。4.7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4.8进入现场施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范。*4.9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HSE作业计划书范本、HSE技术措施和完善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5.安全风险提示:在施工中,人员在跨越电缆时,容易发生电缆伤人事故。故在施工现场,严禁跨越电缆。在施工现场,容易发生碰撞伤害。故在施工时,无证件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施工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在施工时,产生废弃物会造成环境污染,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做到现场零污染。施工时,小心高处落物伤害,提示施工人员施工时注意。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风险,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1、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出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2、查询汇款是否到账(到保证金钱包账户)(1)点击进入已报名项目主控台主控台ORG6136202016120208-8-000-0012016-12-2-1309:59:59测试-物资-001(2)点击进入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主控台公告发标投标2公告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载招标文件澄清踏勘通知金(3)查看到账金额(保证金钱包账户余额)标段(包)信息保证金钱包余额:元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单位币种购买日期2016WZGK1298.1标段一:石灰石粉共2项10万元人民币购买状态未付款总计(元):0支付刷新3、提交投标保证金(1)选择项目(2)支付(3)刷新,查询购买状态标段(包)信息保证金钱包余额:元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单位币种购买日期2016WZGK1298.1标段一:石灰石粉共2项10万元人民币购买状态未付款总计(元):0支付刷新11223333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投标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诚信自律,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股份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所属企业和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所属单位)招标项目中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失信行为人是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第四条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二)审慎评判、严肃处理;(三)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第五条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是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股份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管理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工作;(三)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股份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第七条所属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二)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处理等工作;(三)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管理;(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五)协调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第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资料收集、初步认定、告知和信息提报。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第九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判定,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第三章失信行为的分级分类和记分第十条股份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和量化积分管理。第十一条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投标等行为;(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四)不当异议:异议提起人缺乏事实依据或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异议,或在处理异议过程不配合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相关部门取证等行为;(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第十二条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第十三条投标人失信行为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分级与记分标准详见附件1)。第十四条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积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第四章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第十五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第十六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二)失信行为初步认定并记分;(三)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件2);(四)异议处理(如有);(五)失信行为发布信息提报;(六)失信行为核查认定(审核表见附件3);(七)信息发布。第十七条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失信行为认定部门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失信行为认定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第十八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第十九条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件4)。第二十条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第五章失信行为惩戒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积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失信行为人积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第二十二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条款,对投标的失信行为人予以惩戒。第二十三条失信加价。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第二十四条失信扣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分值,失信分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第二十五条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第二十六条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七条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八条工程和物装管理部对所属单位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股份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的;(二)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的;(三)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四)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的;(五)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的;(六)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第7章附则第三十条采用谈判采购、询比采购和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活动失信行为管理参照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工程和物装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石油物装〔2019〕116号)同时废止。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2.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3.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4.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等级失信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等级基础分加重分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6-B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对投标人中标履约能力考查及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弄虚作假SX-T-XJ-08-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关键信息或资料相互混装。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1串通投标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7-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中标违约SX-T-WY-02-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严重80~22中标违约SX-T-WY-03-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重80~22中标违约SX-T-WY-04-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拖延合同签订。较重40~23中标违约SX-T-WY-05-B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严重80~23中标违约SX-T-WY-06-B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严重80~23中标违约SX-T-WY-07-C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较重40~23中标违约SX-T-WY-08-X投标人中标后发生的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3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干扰招标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干扰招标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干扰招标SX-T-GR-04-C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较重40~23干扰招标SX-T-GR-05-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干扰招标SX-T-GR-06-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4干扰招标SX-T-GR-07-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干扰招标SX-T-GR-08-C投标文件出现同项目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信息的。较重40~24干扰招标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干扰招标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干扰招标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干扰招标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4干扰招标SX-T-GR-13-C在调查异议有关情况时,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较重40~24干扰招标SX-T-GR-14-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没有必要的证据,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的。一般2/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2-C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较重4/5不当异议(投诉)SX-T-YT-03-C不按规定的时限或程序提出异议的。较重40~25不当异议(投诉)SX-T-YT-04-C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较重40~25不当异议(投诉)SX-T-YT-05-B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严重80~25不当异议(投诉)SX-T-YT-06-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其他SX-T-QT-01-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SX-T-TB-04-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附件2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过程中,具有(失信行为描述)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惩戒,记xx分,(相应的惩戒措施)。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规定形式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特此函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失信行为人情况失信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其他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失信行为情况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失信类别适用失信行为代码基础分加重分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所属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附件4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序号失信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⑤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发布人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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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井筒可视化检测技术服务 石灰石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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