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布草洗涤服务招标公告(南充市中医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布草洗涤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22024000119
项目名称:布草洗涤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15,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015,4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中医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35号
联系方式:0817-2694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0817-2327281;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良语;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项目:0817-2327281;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挂网资料.zip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15,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15,4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服务布草洗涤服务1.00(项)2,015,4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布草洗涤服务项%100.00百分比本项目以服务清单中的单价限价为基础报统一结算比例,供应商所报结算比例不得高于100%或为负数,且结算比例须唯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比例不变,供应商所报的结算比例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规划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备件投入、材料费、成果、税费、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为此项支付其他费用。最终支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布草洗涤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服务要求★一、服务清单序号服务产品名称尺寸单位预计洗涤数量(一年预估量)单价限价(元)1床单150cm*260cm张347282.722被套150cm*210cm张389523.453病员服均码件478824病员裤均码条380425枕套45cm*70cm个328920.896洞巾70~140cm*70~100cm个26881.177手术衣均码件302742.888工作服(含护士服套装)均码件52564.479洗手衣(套装)均码件345364.4610剖腹单170cm*320cm张57363.611窗帘350cm*300cm副6907.6712治疗巾160cm*120cm张363841.1713护士帽(手术帽)均码个37200.8314病床隔帘1350cm*300cm个6566.3915病床隔帘2600cm*300cm个1638.6716大包布100~140cm*100~150cm张220321.517小包布50~80cm*50~80cm张183861注:1、最终洗涤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各单项服务产品单价限价*报价结算比例*实际洗涤数量进行结算。2、服务期内若产生服务清单外的洗涤服务,则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参考相同大小洗涤物进行议价后确定单价。2技术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1.洁净度及卫生标准要求:★(1)符合以下标准若实施过程中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①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制定的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②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医发(2018)11号》,《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要求。③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④符合DB51/T 1768.1-2018《公共用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医疗场所用》要求。⑤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要求。(2)布类洗涤时须漂洗透彻,避免洗涤剂残留而出现泛黄或触摸布类表面有黏涩感;洗涤后物品确保质量,并符合医疗行业对感控的相关规范,洗净布类要求无异味无污渍、无血渍、无异物、无破损。(3)供应商须降低医院洗涤物品的破损率,对物品的自然破损、纽扣掉落及其他现象要及时修补,因洗涤不当造成布类损坏,变色、丢失及其他损坏,应照价赔偿。★2.洗涤剂要求: 供应商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洗涤商品,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终止其合同并追讨赔偿。3.布类洗涤、晾(烘)干、熨烫、摺叠、储存、缝补要求:★(1)布类洗涤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内容执行。婴幼儿童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应单独洗涤。感染性织物,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普通布类,医护工作人员科室和部门的布类不可与前述要求布类混洗。★(2)供应商须至少具有4台洗衣机(容量≥50kg/台)。其中一台为婴幼儿童的医用织物专机洗涤,一台为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专机洗涤,一台为感染性织物专机洗涤,一台为普通布类,医护工作人员科室和部门的布类洗涤。(提供洗衣机实景图片)★(3)婴幼儿童布类单独烘干、熨烫、折叠和储存,不可与其它布类混淆。(4)设立专人为医院提供所有洗涤布类的缝补服务:★①如出现纽扣、松紧带缺失或者布类破损的,应及时缝补(纽扣、松紧带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②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做到每一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破损衣物需要缝补的,应在交接时向采购人提供补衣单,标明名称及数量,缝补时间不得超过2天。4.布类的分类和运送要求:(1)供应商提供布类运送车辆并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和规定时间内派人上门与院方指定人员对接收送。★(2)运送车辆:实行专用车辆和容器,采取封闭式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应洁、污分开,每次收送后进行清洗消毒。(提供车辆购买凭证或租赁有效期内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车辆图片)(3)收送布类:感染性布类、有明显污染的布类、一般布类及医护工作人员布类应分类收集并保持绝对密闭直至清洗。★(4)收送时间:4.1服务响应时间:365天×24小时。每日收集的污染布类物资需在次日上午9点前送到医院各科室布类贮存间,并整齐有序摆放至物品架上,如出现短少情况,供应商照价赔偿。4.2临时应急响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应做出应急响应;4小时内完成响应。4.3当医院工作需要时,可增加配送次数,以满足工作需求。洁净物品必须按院方要求分类包装。4.4如遇特殊停水、电、气,应提前1天通知医院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4.5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收送时间以医院时间安排为准。4.6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收送,医院将按采购文件及考核办法规定执行。4.7洗涤布类的数量、品种须交接清楚,每次有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生效)。★5.洗涤消毒要求:按照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要求,供应商服务期间每季度需主动向采购人提供本季度中任意一次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内容至少包含: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²)、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清洁织物表面pH。(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工作人员要求:★(1)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患者不得从事洗消工作,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洗涤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签订合同时提交采购人验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工作人员需服从医院管理,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发物品的时间等方面需符合医院要求:服务人员态度好,协调能力强,服务质量符合布类洗涤质量标准,每日定时收、送物品,若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及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派人员进行调整。7.洗消质量控制要求:(1)供应商需设有专用洗衣场所(自有或租赁),洗衣场所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设置独立的人流和物流通道;接收污染的医用布类与发放洗涤消毒后的医用布类应当分区管理。(提供供应商现有洗衣场所区域分区实景图片复印件或扫描件;洗衣场所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出租人联系电话,洗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工作流程按照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过程执行,物流由污染区到清洁区,不交叉、不逆行。★(3)分类回收:传染性疾病科使用后的医用布类,以及被血液、呕吐物和患者其它体液污染的医用布类应该单独回收并洗涤消毒。★(4)分类洗涤消毒:严格按照洗涤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根据医用布类的污染性质程度和使用对象进行分类洗涤消毒。★(5)布类洗涤质量要求:洗涤布类必须符合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8.服务考核要求:(1)采购人会同供应商每半年随机抽查洗消后的布类物资,并一起送至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均需达到相关医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由供应商支付)。(2)若随机抽查检测结果不达标,则处罚成交供应商20000元/次的罚款,并要求5日内整改;整改后,采购人随机再次抽查,若检测结果不达标,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1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3)医院不定期对洗涤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连续两次临床科室综合满意度低于80分,医院有权终止服务合同。(4)医院每月对洗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备注1清洁质量清洁织物整体洁净度:是否洁净、干燥,无异味、污渍(医疗药剂造成除外)、无异物,未达到一次扣1分 扣完为止。102清洁质量清洁织物整体洗涤质量:是否有染色、变色,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3清洁质量清洁织物整体折叠情况:折叠是否规范,未达到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104清洁质量清洁织物整体熨烫质量:熨烫是否平整,未达到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105清洁质量清洁织物整体缝补跟进服务:织物是否完好,无明显破损或破损缝补及时,且缝补是否平整,未达到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106洗涤管理医用织物收送及时性,未达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7洗涤管理医用织物有无责任性损坏(非正常破损),发现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108洗涤管理医用织物有遗失(采购人要求洗涤不达标退回重洗除外),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9洗涤管理严格执行院感要求,洁、污织物分开放置、打包、运送,有保护措施,未达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10洗涤管理及时满足临床服务需要,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持续性改进,未达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总体得分注:考核结果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确认。(5)考核扣款标准 序号 考核得分 扣款标准 备注1考核得分≥80 分按实际洗涤成交单价结算考核月价款 270分≤考核得分<80分 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洗涤成交单价结算考核月价款-200元*(80—实际得分) 3 60≤考核得分<70 分 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洗涤成交单价结算考核月价款-300 元*(70—实际得分)-2000元 4考核得分<60 分 不支付当月价款,采购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以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②在服务期限内规定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均按最新标准执行。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定生效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总金额的40.00%。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具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按月据实结算,按实际洗涤服务费并结合考核扣款情况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当月结算金额=服务产品实际洗涤成交单价*实际洗涤服务数量)),服务产品实际洗涤成交单价=单价限价*报价结算比例,经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上月服务费,据实情况说明为:①按月据实结算,采购人所支付的当月结算金额须扣除采购人所预付的款项(如采购人所预付的款项在扣除当月的结算金额后,还有剩余则第二个月继续扣除,以此类推)直至所预付的款项扣完为止。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具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①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②如因成交供应商所外包的劳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采购人除按考评办法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外,同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额外费用支出以及为获得救济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的全额损失,并向采购人支付已履行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解决争议的办法: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3.4.其他要求采购包1:★①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本项目预算为三年的总预算),服务期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②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服务清单中的单价限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供应商所报结算比例不得高于100%或为负数,且结算比例须唯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比例不变,供应商所报的结算比例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规划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备件投入、材料费、成果、税费、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为此项支付其他费用。最终支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版本号:241107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布草洗涤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22024000119南充市中医医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1月07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布草洗涤服务(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30220240001191.2.采购项目名称:布草洗涤服务(二次)1.3.谈判项目简介南充市中医医院拟采购布草洗涤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第2页-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中医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35号邮编:637000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17-2694994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邮编:610000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良语;2.技术审核:刘洋-第3页-联系电话:项目咨询:0817-2327281;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028-62306011-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15,4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收款账号:南充市中医医院开户银行: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号返回。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结束后,无任何服务问题,且无遗留质量及违约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元以下×1.5%(费率)、100-500万元×0.8%(费率)”的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南充市中医医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南充市中医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第6页-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第7页-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第8页-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第9页-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合同约定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为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①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以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②在服务期限内规定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均按最新标准执行。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第10页-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第27页-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2商务要求据磋商文件3.3.2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注:除了对3.3.2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外,供应商还需对3.4其他要求中带“★”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商务应答表3技术要求根据谈判文件3.2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技术要求应答表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相关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第28页-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第29页-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第30页-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布草洗涤服务100.00%1.经谈判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响应报价。报价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第31页-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2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第33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34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第35页-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36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四川政府采购网输入查询内容搜索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分网运维电话:400-160-0900首页工作通知工作动态公告信息公示信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废标公告南充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6批)【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4-08-2708:41:00】【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南充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6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1布草洗涤服务采购内容:采购布草洗涤服务一项主要功能或目标:详见采购需求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临床需要201.5400002024年11月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南充市中医医院2024年08月27日O免责声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网站copyright2018www.ccgp-sichuan.gov.cn版权所有:四川省财政厅技术支持: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标识码:5100000069蜀ICP备11007902号-5政府采购信息网站copyright2018www.ccgp-sichuan.gov.cn版权所有:四川省财政厅技术支持: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标识码:5100000069蜀ICP备11007902号-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布草洗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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