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车辆保险服务 压缩式垃圾车 车辆保险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HMGCG202411001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
(2)保险机构必须在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海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308,由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进入科创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俞海燕,联系电话:18068138558。
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80787144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1).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MGCG20241100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07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竞标。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采购项目需求2、采购项目编号:HMGCG20241100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2)保险机构必须在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海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五、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308,由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进入科创楼)八、联系方式:招标单位联系人:俞海燕,联系电话:18068138558。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80787144友情提醒: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1、项目说明本次招标,压缩式垃圾车1辆。2、项目需求车牌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客(人)苏F07HT8压缩式垃圾车21651373LSCABN2EXME4885542说明:(1)招标险种:交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及乘客,10万元/座,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2)保险期限:壹年。合同一年一签。三、服务要求:1.在有效期间内应按投标书承诺对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可抗力除外),中标方均不得拒绝向需方提供相应服务。2.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服务人员,保证随叫随到。开通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服务。3.理赔服务做到高效优质,对接报案、现场查勘、定责定损、车辆修理、赔款时限、特殊情况处理等服务要体现服务方案与措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特别是理赔时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即:对于理赔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保险事故,在明确保险责任后的5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对3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10000元至30000元(不含30000元)之间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15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20个工作日内理赔完结。投标人可以提供其他个性化的优惠条件。4.在理赔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与被保险人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如需要,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5.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协助被保险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6.单独建立车辆保险管理档案,开展追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7.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应履行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服务承诺。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2、保险条款采用现行最新规定的江苏省内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3、保单上必须列明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交通强制险、车船税等各项数据。五、保险条款及费率、费率浮动因素及优惠比例1、应遵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条款和费率提供服务和计收保险费用。2、费率浮动因素由供应商按条款、费率依各被保险单位投保车辆情况等确定相应的保费浮动比例,适用于相应的险种,并计算各险种的标准保费。六、付款: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通知,应及时上门与采购单位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2.根据各个车辆的保险到期日期,凭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手续支付保险费。3.合同签订后,提供保单和发票等材料后按实结算保险费用。七、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以制定出合理投标方案,并将项目履约相关的全部费用考虑到自己的投标报价中。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八、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1、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2、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开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2.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1.3.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3.1.1、原则:(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1.3.2.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1.3.3.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5)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1.3.4.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1.3.5.5、保证金1.4.中标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五、无效投标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1.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可根据响应的投标人的实际数量,确定是否采用现场竞价或竞谈方式确定中标人。第四部分开评标1.7.一、开评标程序1.7.1.1.招标人组织开标(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1)评审内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相应的规定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1.7.2.3.中标通知(1)中标结果确定后,如无异议的,由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1.8.二、评标办法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投标总报价,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1、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因中标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本区(镇)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4、中标人如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履行,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整。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服务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和条件(一)投保车辆包场镇轧西村压缩式垃圾车一辆,最终以甲方提供的车辆为准。(二)保险条款以乙方现行的由中国保监会批复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为准。(三)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每座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50万元)、交通强制险(含车船税)等险种。(四)赔付标准投保车辆视同足额投保,根据江苏省车辆保险费改政策(保监产险〔2017]145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商业险报价系数为:渠道系数小于等于0.75、自主核保系数小于等于0.85;同时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章系数费率根据每台车据实使用;交强险按交强险平合返回值价格报价。(五)服务人员为保证本采购项目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及时提供各项保险服务。服务人员发生变更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其甲方及相应的被保险人。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并按时足额交纳保费。(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承保、理赔等数据,乙方应及时、全面配合。(三)甲方有受理各被保险人的保险服务投诉的权利。(四)甲方对整个项目的保险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办理相关车辆保险承保业务。(二)乙方应根据投保手续及合同承诺条件,及时出具保险单,一车一单,经复核无误后,派服务人员及时将保险单、保险费发票等单证送达被保险人。(三)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承扣、理赔等数据的义务。(四)乙方应在现场查勘时,一次性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所需全部资料的书面清单。(五)乙方对重大、特殊疑难以及拒赔案件,应及时与甲方、被保险人共同协商,本着严谨原则,合理制订服务方案,消除不利影响。(六)乙方应全面、真实、准确记录保险业务信息及数据,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报送给甲方。(七)乙方应在服务期内为各被保险人提供车辆保险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可包括车辆保险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方面,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八)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被保险人投诉情况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甲方。(九)乙方对整个保险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负有密的责任和义务。四、服务期限保险期限:壹年。合同一年一签。五、保险费交付本次采购合同金额(同附件中“金额合计”栏)根据江苏省车辆保险费改政策(保监产险[2017]14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设置的商业险报价系数为:渠道系数0.75、自主核保系数0.85;同时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章系数费率根据每台车据实使用;交强险按交强险平台返回值价格报价。按照江苏保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的通知(2018年4月14日起实施),为了不影响车辆保险的生效日期,甲方需在车辆保险起保前1天将保费汇入方提供的账号。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提供服务,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履行其作出的服务承诺,将视损失大小补偿甲方的损失;若因服务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推延支付乙方的保费,每推延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若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受公务用车管理等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影响,甲方车辆情况出现较大变动,不受本合同约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和鉴证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鉴证方,但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八、合同修改、分包和转让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电甲、乙方及鉴证方三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除甲方和鉴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除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它说明事项1、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9.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页3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第 页见附件7对投标供应商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第 页车辆保险资质文件8投标人认为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1、赔款时限的承诺书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 3、保险机构必须在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海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见附件(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报价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1.10.附件:1.11.投标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1.13.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承诺人:(公章)年月日赔款时限的承诺书本承诺作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参加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我单位有幸成为本项目的保险承保单位,在本次合同有效期内,特向贵方保证,在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我单位的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5工作日内;赔款人民币3000—10000元之间的,10工作日内;赔款人民币10000—30000元之间的,15工作日内;赔款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20工作日内。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标书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车牌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投标报价(元)核定载客(人)车牌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交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及乘客,10万元/座,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合计核定载客(人)苏F07HT8压缩式垃圾车21651373LSCABN2EXME4885542总计(元)(大写)注:1、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2、投标报价应按上表填报齐全,包括每个项目的单价、合价及总价等,填报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需电子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服务 压缩式垃圾车 车辆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