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便携式彩超统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招标公告(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1]D1-JF[GK]202402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
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40,000.00元
采购包1(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5,6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6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6,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980,000.00
工业
1-2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苏颂医院
900,000.00
工业
1-3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苏颂医院
700,000.00
工业
1-4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儿童医院
1,400,000.00
工业
1-5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1
850,000.00
工业
1-6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2
8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2(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5,3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3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3,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
580,000.00
工业
2-2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
400,000.00
工业
2-3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床边超声诊断系统)1
400,000.00
工业
2-4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中山医院(床边超声诊断系统)2
400,000.00
工业
2-5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苏颂医院1
600,000.00
工业
2-6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苏颂医院2
600,000.00
工业
2-7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570,000.00
工业
2-8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450,000.00
工业
2-9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第一医院1
500,000.00
工业
2-10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厦大第一医院2
500,000.00
工业
2-1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医院
3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对投标产品的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4)对投标产品的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08 至 2024-11-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
联系方式:0592-203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599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艳玲、陈雅倩、郑秋阳
电话:0592-5990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相关附件: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241102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6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 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 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 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 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 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 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 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六)供 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 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 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之间、供 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 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恶意串通需承担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 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 应商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③《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 号)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特点,现对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通的情形及处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 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36(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 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之间、供 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 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响应人)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进行串通情形的认定。 本意见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福建省财政厅2018年 11 月 12 日④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若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描述的内容与上述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上述条款要求为准。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便携式彩超5680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2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便携式彩超5360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98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9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第1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70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响品牌{供应商响制造商名称{供应商响产地{供应商响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响是否节能产品{供应商响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应}应}应}应}140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元应}应}备注:无合计: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850000.0000元价/数量}元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85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3页-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2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58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第1页-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第2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40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总,{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6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元应}应}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6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第3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60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总,{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1,570000.0000元1.0000台应}元应}应}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5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第4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45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商响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5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500000.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第5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500000.0000元价/数量}元1.0000台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总,{供{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360000.0000元价/数量}元,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元应}应}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6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颅脑/腹部探头-小儿
1
把
总价
5
心脏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6
心脏探头-小儿/新生儿
2
把
总价
心脏探头-小儿/新生儿各1把
7
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8
高频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9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10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11
台车
1
辆
总价
12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心脏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5
低频血管探头
1
把
总价
6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7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8
台车
1
辆
总价
9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低频血管探头
1
把
总价
5
高频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6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7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8
台车
1
辆
总价
9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儿童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颅脑/腹部探头-小儿
1
把
总价
5
心脏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6
心脏探头-小儿/新生儿
1
把
总价
心脏探头-小儿
7
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8
高频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9
低频血管探头
1
把
总价
10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11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12
台车
1
辆
总价
13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心脏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5
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6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7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8
台车
1
辆
总价
9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一:品目号1-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
1
台
总价
2
需开放DICOM3.0端口及软件功能
1
项
总价
3
腹部探头-成人
1
把
总价
4
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成人经食道探头
1
把
总价
6
造影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7
心脏软件功能包
1
套
总价
8
台车
1
辆
总价
9
工作站或工作终端
1
套
总价
(满足其一即可)
合计
合计
合计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2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阴超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3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1把
1
把
总价
5
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4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超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5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6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7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8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9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0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高频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采购包二:品目号2-11便携式彩超(使用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
便携式彩超主机(含成测量包软件)
1
台
总价
2
台车
1
辆
总价
3
凸阵(腹部)探头
1
把
总价
4
线阵(浅表)探头
1
把
总价
5
相控阵(心脏等)探头
1
把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备注:①同一采购包中,“单价”X“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②“投标标的”为货物的:“品牌/制造商”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若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在备注中标明节能、环保。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二:便携式彩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品牌/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2-1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580000
总价
2-2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400000
总价
2-3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400000
总价
2-4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400000
总价
2-5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苏颂医院
1台
600000
总价
2-6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苏颂医院
1台
600000
总价
2-7
便携式彩超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台
570000
总价
2-8
便携式彩超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台
450000
总价
2-9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台
500000
总价
2-10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台
500000
总价
2-11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第三医院
1台
360000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一:便携式彩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品牌/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人民币:元)
总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备注
1-1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1台
980000
总价
1-2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苏颂医院
1台
900000
总价
1-3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苏颂医院
1台
700000
总价
1-4
便携式彩超
厦门市儿童医院
1台
1400000
总价
1-5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850000
总价
1-6
便携式彩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台
850000
总价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备案编号:TZFQXM-2024--350201-00066[2024]00840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采购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TZFQXM-2024--350201-00066[2024]008402、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第4页-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邮编:361000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2-203126012、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邮编:361000联系人:郭艳玲、陈雅倩、陈文超、郑秋阳联系电话:0592-599002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6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68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6,8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便携式彩超1.00980,000.00台工业否2便携式彩超1.00900,000.00台工业否3便携式彩超1.00700,000.00台工业否4便携式彩超1.001,400,000.00套工业否5便携式彩超1.00850,000.00台工业否6便携式彩超1.0085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6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3,6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便携式彩超1.00580,000.00台工业否2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3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4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5便携式彩超1.00600,000.00台工业否6便携式彩超1.00600,000.00台工业否7便携式彩超1.00570,000.00台工业否8便携式彩超1.00450,000.00台工业否9便携式彩超1.00500,000.00台工业否10便携式彩超1.00500,000.00台工业否11便携式彩超1.0036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台元980,000.00总价数量:1台2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900,000.00总价数量:1台3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700,000.00总价数量:1台4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套元1,400,000.00总价数量:1台5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数量:1台6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数量:1台(2)报价明细要求: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台元98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9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第7页-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7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台元1,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包2:(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580,000.00总价数量:1台2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3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4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5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数量:1台6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数量:1台7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570,000.00总价数量:1台8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450,000.00总价数量:1台9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数量:1台10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数量:1台1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台元360,000.00总价数量:1台(2)报价明细要求: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58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第1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15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16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117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118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119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120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21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22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23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124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备案编号:TZFQXM-2024--350201-00066[2024]00840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采购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便携式彩超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TZFQXM-2024--350201-00066[2024]008402、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402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上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邮编:361000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2-203126012、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邮编:361000联系人:郭艳玲、陈雅倩、陈文超、郑秋阳联系电话:0592-599002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6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68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6,8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便携式彩超1.00980,000.00台工业否2便携式彩超1.00900,000.00台工业否3便携式彩超1.00700,000.00台工业否4便携式彩超1.001,400,000.00套工业否5便携式彩超1.00850,000.00台工业否6便携式彩超1.0085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6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3,6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便携式彩超1.00580,000.00台工业否2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3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4便携式彩超1.00400,000.00台工业否5便携式彩超1.00600,000.00台工业否6便携式彩超1.00600,000.00台工业否7便携式彩超1.00570,000.00台工业否8便携式彩超1.00450,000.00台工业否9便携式彩超1.00500,000.00台工业否10便携式彩超1.00500,000.00台工业否11便携式彩超1.0036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台元980,000.00总价数量:1台2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900,000.00总价数量:1台3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700,000.00总价数量:1台4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套元1,400,000.00总价数量:1台5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数量:1台6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数量:1台(2)报价明细要求: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台元98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9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7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儿童医院)台元1,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85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包2:(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580,000.00总价数量:1台2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3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4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数量:1台5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数量:1台6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数量:1台7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570,000.00总价数量:1台8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450,000.00总价数量:1台9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数量:1台10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数量:1台1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台元360,000.00总价数量:1台(2)报价明细要求: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58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台元4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苏颂医院)台元6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苏颂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57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元45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元50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便携式彩超(厦门市第三医院)台元360,000.00总价所属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采购包2: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报价并列,则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认中标人;若出现投标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认中标人。若前述办法仍然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则在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的80%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 注: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2、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3、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账号信息: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038 6001 0400 33344。 (2)其他: 关于质疑提交方式的补充说明: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投标须知“15、质疑”的要求,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原件提交给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应当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受理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592-5990717;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明细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彩超统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