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等应用改造招标公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241102ZG
项目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云考场)、“浙江省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系统”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备注:备注:采购计划文号 [2024]77797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通过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链接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链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均视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依法限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滕舟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700130
质疑联系人:吴向中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启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8575
质疑联系人:李铖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8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2省应急厅“云考场”等改造项目【公开】1108发布稿.docx510.6K
02省应急厅“云考场”等改造项目【公开】1108发布稿.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Q241102ZG采 购 人: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7-四、投标-23-五、开标-24-六、资格审查-26-七、评审-27-八、定标-29-九、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29-十、招标代理服务费-30-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32-一、建设背景-32-二、建设内容-32-三、建设要求-42-第四章合同文本-48-第一部分合同书-49-第二部分合同条款-51-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64-一、评审方法-64-二、评分标准-64-三、评审流程及内容-71-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75-五、重新评审-76-六、评审过程中的特别规定-76-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79-一、格式文本使用说明-79-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80-三、投标函-81-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3-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4-六、授权委托书-85-七、联合协议-86-八、分包意向协议-88-九、开标一览表(报价表)-90-十、投标报价明细表-9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93-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4-十三、商务及技术偏离表-95-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云考场”等应用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Q241102ZG项目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00最高限价(元):21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一标项名称:“云考场”等应用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10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云考场)、“浙江省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系统”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备注:采购计划文号[2024]77797号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通过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链接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链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均视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依法限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滕舟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700130质疑联系人:吴向中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3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启焘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8575质疑联系人:李铖鑫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33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关内容的强调,如与招标公告有矛盾以招标公告为准,如与采购文件其他条款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9.踏勘现场þ不 组 织☐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0.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 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2.1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15(4)是否资格入围项目þ否。☐是 入围家数: 最少入围家数:三、5.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四、1.投标范围þ本项目不存在多个标项☐本项目存在多个标项,投标人可:☐兼投可兼中,即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投报,并获得对应投报标项的中标机会。☐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投报,但只能获得一个投报标项的中标资格,具体理由、规则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七、6讲解演示本项目是否需要讲解演示:☐否;þ是,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案和标准。þ视频文件演示投标人应根据“评分办法”的要求录制演示视频,并将视频文件存储在U盘中,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演示视频文件密封送达(或快递)至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将于评审现场开启。☐在线讲解演示演示条件见“政采云平台”要求☐现场讲解演示演示条件:投标人自行准备讲解演示设备,现场设备支持HDMI、Miracast、AirPlay方式投屏,屏幕比例支持16:9。讲解演示时间:九、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接收人: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主要业务履行完毕前有效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收)。中标人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手续。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新支行(行号102331002181)银行账号:1202021809800125070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其他注意事项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电子标书生成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右上角)-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文档目录)”,查看相关编制帮助。总则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基本信息有关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词条定义“招标人/采购人/招标单位/采购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组织机构/采购组织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均指本文件;“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供应商”:系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中标人/中标单位/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系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系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书面形式”:系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包括各类纸质文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实质性条款/实质性要求”:系是指招标文件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包括:“技术要求”中的采购内容(范围)、重要技术参数以及一般性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等;“商务要求/合同条件”中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等;“招标投标规则”中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签署与盖章等。包括但不限于标记“▲”条款;“重大偏离(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偏离或保留。符号定义“▲”: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其他符号除非有明确说明,否则均仅作强调。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如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或中型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的将不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踏勘现场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的,供应商如觉得有必要,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2.如本章“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联合体投标如“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基本资格”且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资格”,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评审依据;2.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3.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主办人按规定进行签、章以及采购合同签订,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主办人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本章“前附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除上述情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外,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条件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全部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下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得项目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中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中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支持方式1.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之一进行:1.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3.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支持方式见“招标公告”及“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供应商的限制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相关当事人的投标均无效: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问、质疑与投诉询问、质疑与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询问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3.在线询问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已按“招标公告”要求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否则招标人、招标组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上述“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或者招标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在线质疑路径为:政采云品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投诉1.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组织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在线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咨询建言举报/投诉-政府采购投诉-在线办理。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为准。3.本章“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投标人,其他有效投标人获得入围资格。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招标人最少入围家数时则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人应保证服务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指本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以及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招标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后者为准。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二、”);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3.联合协议(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4.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七、八、十一、十二”),其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三、”);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四、”);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五、”)或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六、”);4.商务及技术偏离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三、”如有偏离均应编制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评分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其中:涉及以往业绩证明的应当在业绩证明材料前附《……业绩汇总表》(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甲方联系方式等对应评审所需信息;涉及服务团队人员证明的应当在人员证明材料前附《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年龄、职称/职务、学历/资格、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等对应评审所需信息。6.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拟分包情况等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需要说明的商务技术文件。如无,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九、”);2.报价明细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3.如招标公告中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一、十二”,如不是上述企业本项内容无需提供)。除有说明或明示可不提供的情形外,未完整提供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要求进行响应。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有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应按照本节“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的要求和顺序进行编写。招标文件有提供格式文本的,应按照格式文本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文本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格式。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或表达不清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5.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的签署1.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的必须按照格式本文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2.所有扫描件、复印件(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评审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制件视为未提供。投标报价报价组成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材料及专用工机具、仪器仪表、人工成本、车辆、保险、税费、风险费用、沟通协调、成果等专家论证或审查会议涉及的场地、食宿、专家费等采购文件及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参与本项目竞争需要的工作成本、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需求变动引起工作量的缩减等涉及的费用不需要单列报价子项,但均应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企业运营成本或报价因素中。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特别说明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与合同有效期相同。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拒绝延期要求视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生成登录客户端电子标书的生成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非政采云平台网页)中进行,投标人生成电子标书须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2.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3.已下载并安装CA驱动。建议使用实体CA锁而非移动数字CA登录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投标人需在“已报名项目”标签页中选择对应项目,并在“标项”弹窗中选择对应标项开始制作。基本信息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基本信息如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且投标人需要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本环节开启“联合体投标”按钮,并录入联合体成员信息。导入投标(响应)文件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需在本环节导入事先制作好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的PDF版本。其中资格文件可以引用资质库中的资质,也可以直接上传本地文件。建议对应客户端中显示的各资格项分页上传资格文件各部分内容。在生成电子标书前如需修改投标文件,可在任何阶段返回本环节重新导入文件并重新开始后续步骤。标书关联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标书关联投标人需在本环节填写“开标一览表”,并将各响应项关联至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方便专家评审。此处“开标一览表”的信息录入须与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除符合性要求的关联可指向文件封面外,其他响应项均应正确“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对应位置;无响应内容的,投标人可选择“放弃关联”。因投标人未正确关联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标书检查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标书检查点击“检查”按钮后系统自动检查标书情况,如出现异常请及时根据问题进行修改,完成后点击“检查”。标书检查完成后已关联内容会被锁定。如需更改,点击“恢复编辑”可重新操作。电子签名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电子签名投标人须在本环节点击需要签章的页面,并选择“单页签/多页签/骑缝章”,可在调整印章大小后拖至盖章处,完成电子签章。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CA中无除公章外其他(如法定代表人章等)电子签章的可事先在PDF中扫描制作再导入、关联、签章(电子公章)。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生成电子标书点击“生成电子标书”并选择保存位置,系统将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文件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一份文件格式为“.bfbs”的备份标书。投标人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点击“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右上角)-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文档目录)”,查看具体的电子标书的生成帮助。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投标投标范围本项目如存在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报,中标规则见“前附表”。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人生成加密标书后,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菜单路径: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在“进行中”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文件格式为“.jmbs”的电子加密标书,并如实填写联系信息(该联系信息用于接收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信息,务必真实并确保联系畅通。)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中“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页面撤回本项目投标文件,也可在撤回后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补充、修改并重新生成电子加密标书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的生成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等方式将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愿提交,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密封包装及标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使用与失效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拆封、使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再拆封、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生成,不属于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开标开标组织本项目开标现场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准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流程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以下流程顺序组织实施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规定的“在线解密时间期限(30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标书时使用的CA锁必须与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为同一把。如遇投标人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拆封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投标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继续进入后续评审。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包括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开启所有已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信用信息查询)。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告知不合格名称及理由;开启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经评审的无效标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制作开标记录表,并在线发起“报价确认”,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报价确认,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进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和报价部分评审;公布报价文件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公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开标过程特殊情况说明1.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等形式组织确认。资格审查1.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负审核的责任,不对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招标人可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内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不再将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招标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招标组织机构统一进行,查询结果打印后留存备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评审评审组织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法履行职责。2.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审专家从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评审委员会的职责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审原则1.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纪律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标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招标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投标人或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评标现场安静,不在评标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回答投标人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评标过程、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标结果前不准泄露评标结果,不准将评标资料带出会场;7.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招标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公告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定标定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办法为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最终确定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公告在招标人确认招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招标结果发布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情况。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合同签订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线下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人的委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须按项目预算金额的5%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叁万的按叁万计),赔偿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以及因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招标组织机构将视情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提交要求:见本章“前附表”,中标人应提交而未提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2.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此外,中标人还须按以下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1.招标人已向中标人支付了合同款的,中标人须一次性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招标人支付等额的违约金;2.招标人还未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中标人的违约金用于弥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以及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采购组织费用。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的,招标人将对其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见本章“前附表”2.收取标准或金额:见本章“前附表”。3.缴纳时间:见本章“前附表”。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5.特别说明: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对应款项后向中标供应商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招标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的,已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的赔偿款中扣缴。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建设背景(1)2013年6月,省应急管理厅(原省安监局)启动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考试系统)建设。2015年1月,正式启用省考试系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理论考试统一使用省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目前全省117余个考点已实现系统接入,截止目前全省共计完成在线考试34000余场,参考240多万人次。(2)安责险一期项目主要实现了应急管理部门主管的危化、金属冶炼、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四大高危行业的安责险管理,本期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责险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民用爆炸物、建筑、交通、渔业四大高危行业的特点和政府监管要求,增加相应的投保主体信息管理、保单和理赔管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管理等功能,做好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实现数据融合共享,实现八大高危行业全覆盖,加强应急部门对全省各行业安责险工作的统筹指导。(3)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出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根据******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修订,需对政务审批系统中的行政许可文书进行新增和优化。建设内容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信创适配建设建设目标为响应国家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战略目标号召,根据上级要求,需要实现系统硬件到软件的自主研发、生产、升级、维护过程全程可控,基于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对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产适配,平台的软件均适配国产化软硬件环境,在服务端、数据库、客户端全面支持国产化,并且满足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国产化的应用需求。1.实现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省中心节点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国产化替代;2.实现各考试机构考试、取证用软件三类国产化技术路线适配,满足各地市国产化替代的需求。建设内容省中心信创适配主要包括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云考场系统。考试机构考试取证用软件信创适配主要包括考点本地服务软件、理论考试软件、即考即领软件、窗口制证软件。技术方案技术路线1.省中心系统1.采用海光CPU、银河麒麟服务器操作系统,PolarDB国产数据库。(具体环境政务云实际提供为准确定。)2.考试点系统1.同时支持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2.同时支持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国产操作系统。硬件要求省中心节点硬件采用政务信创云的数据存储和信息通信解决方案,政务信创云计算及存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支持海光服务器。各考点本地服务器、考试机、制证电脑由考点自备,为满足各地市国产化的差异化需求,考点本地安装的相关服务和客户端软件同时适配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电脑。软件要求省中心节点采用银河麒麟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政务信创云中提供RDS型PolarDBforMySQL数据库,开发语言为JAVA。(具体环境政务云实际提供为准确定。)各考点节点由考点根据本地国产化差异,可采用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国产操作系统,不需要数据库支持,考点本地服务开发语言为JAVA,考试机理论考试软件、即考即领软件、窗口制证软件开发语言为C。节点类型名称运行环境省中心数据库服务政务数据库平台PolarDB for MySQL省中心后端服务器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省中心后端服务器服务运行环境JDK 8.0、Nginx 1.20考点(相关硬件和运行环境由考点自备)本地服务器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考点(相关硬件和运行环境由考点自备)考试机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考点(相关硬件和运行环境由考点自备)即考即领电脑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考点(相关硬件和运行环境由考点自备)制证电脑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测评要求项目验收前,中标供应商应委托具有相应信创符合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评测,出具相关报告。技术选型本项目的实施在技术选型需要综合考虑现有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实现,本着稳定、高效和兼容原则,本系统服务端采用Java语言进行开发、浏览器端使用JS框架JQuery、客户端软件使用C语言进行开发,主要技术选型如下:后端框架:JAVA前端框架:JQuery、C数据库:PolarDBforMySQL(具体环境政务云实际提供为准确定。)数据库选型1.数据类型映射原系统采用MySQL数据库,由于MySQL表值函数是针对MySQL数据库设计的,PolarDBforMySQL数据库支持大部分相同的语法和功能,但仍有少量语法和功能不一致。因此,将MySQL表值函数转换为PolarDBforMySQL数据需要全部功能验证,对不符合的功能代码重新设计和重写相关代码。原培训考核自系统中共有业务表260张,原云考场子系统中共有业务表46张,涉及到大量字段类型转换工作,转换思路如下:a)使用PolarDBforMySQL数据库等效的函数替换MySQL表值函数。例如,MySQL中的SUBSTRING_INDEX函数可以使用PolarDBforMySQL数据库中的SUBSTRING_INDEX函数替换。b)重写代码以适应PolarDBforMySQL数据库的语法和功能。必要时需重新设计查询,使用不同的关键字和语法。2.数据迁移数据表根据新系统重新建库后,再用工具将原有数据导入新数据库,并保证数据完整和原数据同步,可使用PolarDBforMySQL数据迁移工具进行数据迁移。使用C语言重新开发客户端软件以实现适配原考试机理论考试软件、即考即领软件、窗口制证软件都采用C#开发,只能运行于Windows操作系统,为了广泛适配国产CPU和操作系统,以上客户端软件全部使用重新开发。部署方式100多家考点内网WAFSLBRDS1ECS主机1ECS主机2https://exam.yjt.zj.gov.cn负载均衡培训考核数据库应用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理论考试机理论考试机1nInternetECS主机3ECS主机4政务云任务服务器应用服务器RDS2考试服务器云考场数据库窗口制证软件3WAFSLBECS主机5ECS主机6https://ykc.yjt.zj.gov.cn负载均衡任务服务器接口服务器OSS人脸识别证书即考即领bucket:yjgl-exam,cert-66exam准考证打印成绩单打印系统核心部分部署于省政务云资源,公网入口请求首先进入到政务云应用防火墙(WAF),再由负载均衡(SLB)分配到各应用服务云主机(ECS);各考点考试机经内网与考点考试服务器连接,考点服务器通过公网访问省政务云对应业务服务器。系统采取统一建设、开发,数据集中存储政务云数据库,系统软件采用多层混合模式,核心软件部署于政务云平台;各考点本地服务器部署考点服务软件,该软件连接、控制本地考试机、人脸识别、证书即考即领、准考证打印、成绩单打印等设备,同时负责云平台的通讯,考点本地不做数据存储。考试机不允许连接互联网,考试机上安装考试机软件。应用系统及数据资源设计省中心信创适配为提高省中心节点安全性,将省厅服务端各子系统迁移到自主国产基础软硬件平台上,实现相关硬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的全国产化替代。服务器统一技术架构:海光CPU、银河麒麟服务器操作系统,PolarDB国产数据库。省中心各子系统名称、服务器数量及适配目标见下表:项目适配目标服务器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2台云考场系统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2台接口服务器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1台定时任务服务器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1台考试点信创适配方案为提高考试机构节点安全性,将考试点运行的各子系统迁移到自主国产基础软硬件平台上,实现相关硬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全国产化替代。同时,考试机构节点相关软件应支持三种国产化技术路线以适应各地市国产化的差异性。考试点各子节点名称、运行软件及适配目标见下表:项目适配目标备注云考场考点本地服务软件支持三种国产化技术路线以适应不同地市差异化的国产化需求支持 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以及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三类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理论考试软件(C#转C语言)为各类芯片、操作系统架构重写理论考试软件。支持 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以及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三类桌面操作系统即考即领软件(C#转C语言)为各类芯片、操作系统架构重写即考即领软件,用于考生考试合格后直接扫描准考证打印证书支持 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以及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三类桌面操作系统窗口制证软件(C#转C语言)为各类芯片、操作系统架构重写即考即领软件,用于事后制证、补证支持 海光、龙芯、鲲鹏三类国产CPU以及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三类桌面操作系统数据传输算法适配在浏览器中实现基于国产化密码技术为支撑的信任体系,在浏览器中预植我国权威信任机构的根证书,同时支持对合规数字证书的解析,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TLS协议标准。组织机构、权限管理、工作流等基础平台升级改造基于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需要完成对组织机构、权限管理、工作流等基础平台的适配改造,满足国产化服务器部署、客户端使用。用户量覆盖使用本项目的主要单位是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130多家考试点、130多家培训机构和一般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考试点、培训机构工作人员2000人左右,三项岗位人员40多万。浙江省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建设目标通过与军民融合、建设、交通、农业农村各省级部门系统的交互,将军民融合、建设、交通、农业农村部门的安责险投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信息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八大高危行业全覆盖,加强应急部门对安责险工作的统筹指导。通过事故预防服务规范,将服务结果可数据化,并形成与执法监管的动态实时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省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利用安责险大数据,分析安责险市场和业务开展情况,为制定面向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管理能力企业的服务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提取标准,探索建立安责险基准指导费率、分级浮动费率机制,提供数据支撑。浙江省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信息管理、安责险管理、安责险年度业务监管、安责险第三方评估模型、风险隐患管理、安责险一张图、个人工作台、统计分析管理、系统对接、数据对接管理等功能模块。建设内容其他行业安责险管理结合民用爆炸物、建筑、交通、渔业四大高危行业的特点和政府监管要求,增加相应的投保主体信息管理、保单和理赔管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管理等功能,做好与军民融合办、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实现数据融合共享,实现八大高危行业全覆盖,加强应急部门对全省各行业安责险工作的统筹指导。安责险年度业务监督1.年度业务监督管理展示根据省厅业务监管的需要,定制化搭建安责险年度业务监管模型,对浙江省安责险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并将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展示。2.年度业务监管对接年度业务监管接口建设,将年度业务监管数据推送到对应系统中。安责险第三方评估模型利用安责险大数据,分析安责险第三方机构服务开展情况,为制定面向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管理能力企业的服务进行分析评估,从经营管理、服务保障、服务履约等方面构建评估模型,对第三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在系统中进行展示。风险隐患管理建设风险隐患管理模块,对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上报的企业隐患信息以及整改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安责险一张图以安责险系统数据为基础,引入大数据分析和数据仓库技术体系,通过统计报表、多维分析、数据挖掘等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全省范围内安责险投保情况、承保情况、安责险推广趋势、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开展情况等全过程监管,全方位展示安责险的生命动态。个人工作台用户登录后,个人工作台展示一些统计结果。展示本月有效的保单数量、服务次数、保费金额、理赔金额。按月展示保单、保费、理赔情况以及服务中发现的隐患数量。展示浙江省十一市四大高危行业应保企业在保情况。展示浙江省十一市应保企业年度投保比例等。统计分析管理1.企业投保情况建设企业投保情况统计分析功能,展示企业、注册地、监管分类、投保状态、保单号、承保单位、保单止期、保费、服务次数、服务费等信息。2.行政区投保情况建设行政区投保情况分析功能,展示不同行政区企业数、投保率、保费、服务费、服务占比等信息。3.监管分类投保情况建设监管分类投保情况分析功能,展示不同监管分类企业数、投保率、保费、服务费、服务占比等信息。4.保险机构投保情况建设保险机构投保情况分析功能,展示主要保险机构承保的企业数、保费、服务费、服务占比等信息。系统对接开发数据接口,提供省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军民融合部门对接的安责险数据接口。开发数据接口,提供与保险公司系统的对接的安责险数据接口。数据对接管理开发数据对接管理功能,在前台展示与各家单位对接的数据,便于管理。1.数据推送管理针对数据共享要求,将安责险业务数据分为生产经营单位、保单、理赔、服务等,可在系统上操作并推送。2.地市数据管理接收各方推送给系统的保单、理赔、服务等信息,在系统前台能进行展示、查询,对于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入库。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功能升级建设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新增事项。政务2.0平台新增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初次申请、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变更申请、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延期申请和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注销申请。方便企业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便利性。提升监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监管能力是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的有效举措,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办事效率、缩短办件时间,是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创建预警模型,自定义预警规则,对办件异常进行提醒、对证书超期进行预警等方式进行监管,助力办件提效。建设内容新事项对接1.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初次申请梳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初次申请事项,并完成政务网对接。2.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变更申请梳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变更申请事项,并完成政务网对接。3.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延期申请梳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延期申请事项,并完成政务网对接。4.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注销申请梳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省级权限)注销申请事项,并完成政务网对接。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新增及优化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根据业务决定自动生成行政许可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告知书、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并能够根据业务规则,在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上自动生成文书编码。“行政许可公示”异常办件库对接省数据局、省信用中心,获取相关事项产生的异常数据,通过表单的形式进行展示。每日定时对本层级内产生的异常数据进行统计,在页面待办栏内进行提醒。对存在超过七个工作日未能修复的异常办件,对其进行标红,并以浙政钉、短信等形式将办件信息告知经办人。烟花爆竹零售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改造库配合公司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组成烟花爆竹零售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做好一件事联办梳理,针对联办事项产的业务流程取消补齐补正功能。审批综合预警自定义搭配预警规则,根据需求自定义预警规则和条件,对具体事项自定义搭配预警规则。数据可视化和报表分析,提供直观的数据可视化界面和报表分析功能,帮助业务处室理解和分析预警信息。面向审批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待受理提醒、待办提醒、办件超期提醒、超期未受理提醒、异常办件提醒;面向服务对象,包含但不限于证书到期提醒,对辖区内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发送短信告知企业联系人,证书即将超期。对证书超期未来更换的标注证书已超期;面向系统运维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接口健康监测提醒,对政务网、信用中心、归档平台等接口实时监控接口的响应状态和性能指标。接口响应异常时,系统会自动触发报警,通知运维人员。报表导出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支持自定义生成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并支持导出。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工作情况表支持自定义生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工作情况表并支持导出。其他功能1.证书注销新增证书注销功能,对对主动提交证书注销企业或资质不符合的企业,针对已下发的证书进行证书撤销。2.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事项情形改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事项情形改造,新增证书注销功能。3.字典范围审批新增字典范围审批功能,对字典内容进行人工维护,支持批量导入及审核等功能。建设要求主要性能指标1.用户信息对接规范性要求:符合《应急管理部身份管理系统级联接入接口规范》、浙政钉、浙里办的用户对接要求。2.系统响应时间:在500并发登录用户数时,≤1秒。3.用户信息同步时间:≤1小时4.系统安全性要求:具备网络传输及数据存储加密机制,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5.系统稳定性要求:系统保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系统年累计故障时长≤7天,系统从重启至恢复正常运行的启动时间<5m;系统故障恢复到正常运行的所需时间<2h。6.容灾备份要求:具有容错容灾和备份机制,系统平均故障恢复时间≤1小时。项目管理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项目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联合项目组,由联合项目组全权负责技术与实施进度等的协调工作,以项目中标单位为技术支持单位,从中选派具有深厚系统软件集成、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和精深专业技术的工程师,结合其在行业业务和大数据应用开发与实施方面的积累经验,提出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确定系统软件的供货、测试、试运行、验收等的各项规范;提出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为该项目在服务保证期内和将来提供统一技术服务界面,融合系统软件集成商、应用软件开发商的售后服务;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保证系统各级用户的使用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项目培训要求系统平台的培训工作,根据用户不同分为面向用户方培训和面向第三方开发单位培训两部分内容。面向用户方的培训主要包括技术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技术培训内容为系统部署、系统配置等。系统使用培训为系统平台的操作和使用的培训。根据本项目各建设阶段的不同需求,以现场培训、网络培训和热线支持等方式实施。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用户的培训方案,协助甲方技术人员完成相关技术的沟通和培训。系统相关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分别包括:系统设计思想和结构、系统操作和后台管理平台操作等,确保用户能够对系统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项目文档要求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项目验收通过后,开发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定制开发部分的源代码,以及整体符合项目要求的可执行程序。源代码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形式提供。已商品化的软件(提供有关证明),其代码应提供标准规范的程序流程图,提供的代码应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全检测(验收时提供检测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提供的文档资料至少包括:软件配置方案,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数据库结构(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的描述),工程进度计划,系统实施方案,系统测试计划,系统测试用例说明,系统编码规范,系统任务分解计划,系统上线计划,系统测试报告,系统说明文档,项目培训总结,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系统维护保修记录。供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真实、全面、完整、详细,应以中文书写。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能满足系统进行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及维护管理等所有系统的详细技术资料。实施人员要求服务团队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项目验收前无故不得更换。若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应在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进行。数据安全责任本节所述数据指项目全生命周期中使用、录入、采集、加工、自动生成等全部数据,包括且不限于组织机构数据、个人信息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以及项目建设内部文件、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等。采购人拥有数据的所有权。1.投标人应在采购人的授权下使用数据,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数据进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2.投标人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复制、泄露、提供给本项目团队人员以外的人员参看、使用等。3.投标人应与本项目团队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接触关键数据的团队人员开展安全背景审查,并向采购人提交背景审查材料。4.投标人应建立数据安全内控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副本、残留数据应在项目结束前全部清理销毁。5.投标人应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在告知采购人的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在告知采购人的同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6.采购人或其他数据安全主管部门在数据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对投标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投标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7.投标人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数据侵权、数据泄露等情况,引发数据安全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8.本项目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并出具测评报告(测评费用含入本次投标报价)。为满足项目安全保密的要求,检测机构如无相关安全保密资格,须将本项目有关工作委托具有相应安全保密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完成。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应按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推进相关建设、应用及整改工作。根据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采购人对系统密码应用需求,制定系统密码应用方案,并组织密码机构评审,出具测评报告。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符合要求的,须负责整改到位。知识产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自行开发本项目(按要求需购置部分除外),所开发完成的软件须充分满足用户需求,软件必须保证与具备一定的开放性。平台开发过程中及完成交付后,投标人自行解决因第三方引起的版权纠纷,但不得影响采购人合法应用。本项目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项目验收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完整、可编译运行的执行源代码及相关设计文档;软件中使用了封装的第三方控件、插件、组件等中间件,则应在软件文档中详细列出所使用的中间件名称、用途和引用中间件的程序名称,并要求中间件无版权争议;未经用户书面许可,所有版本中不得使用软件加密、硬件加密措施或软硬复合加密等措施,不得设定软件运行时间限制。项目实施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方案总体设计,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文档并需经采购人组织审查通过,并向采购人提交经其确认的研究开发计划,对项目的实施策略、实施范围、各阶段的目标、项目管理方式及项目总体计划做出明确定义。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可进行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投入运行后正常运行12个月(完成相关培训),提请终验,验收合格,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出具终验报告,正式交付使用,进入免费维护期。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软件工程的规范进行组织实施,制定严格的实施计划,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质量保证体系,在项目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并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项目实施要求部署环境基于浙江省政务云。中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各种设计资料,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等。在系统安装和系统调测期间,采购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投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开通,采购人予以配合。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安装材料等应由采购人及投标人协商解决。中标人应在实施前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并保证安全。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系统建设。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进行验收。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检验标准均为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应委托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试。运行维护要求项目免费维护期不少于1年。中标人应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场运维,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驻场人员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计算机及应用等相关专业背景。提供5×8小时驻场支持服务,7×24小时紧急响应服务,重大问题故障每30分钟反馈一次进展;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名单和技术支持电话,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各种软、硬件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失职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用户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和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用户需求的变动随时做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需求变动,在1年免费维护期内,需按用户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信创要求该项目要求能在信创环境下平稳运行,支持信创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等信创设备。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并确认无误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0%;完成方案编制,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并确认无误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初验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并确认无误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终验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并确认无误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其它要求本项目需要按照建设方管理要求,完成统一用户、统一组织架构、规范日志存档等统一管理工作。本项目采用第三方监理工作制度,中标供应商应全程配合监理方工作。合同文本说明:本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需要签订的正式文本,除将招标结果内容逐项填入外,其他已填写内容不得更改(联合体中标的可针对多方权益适当调整部分描述,但不得调整任何导致对其他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条款)。各投标人应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偏离表中注明。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软件开发)项目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所定义的相同。2、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及附件b.合同条款c.中标/成交通知书d.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e.招标/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为准。3、服务内容包号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111套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4、合同总价合同币种:合同总价(大写金额):分项价格: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1);(2)。6、本合同提供服务方式:7、合同的生效和份数。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份。8.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日期为系统质保期的结束日期,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服务”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服务。1.5“甲方”指在合同中指明的提出服务需求的单位。1.6“乙方”指在合同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条款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1.7“现场”指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地点。1.8“软件产品”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并完成开发和建设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的计算机软件。1.9“升级”指乙方发布的替代本合同条款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用以增加、改进或扩展现有软件产品基本功能和能力的替代版本;1.10“开发”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1.11“咨询”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1.12“技术文档”指为满足软件产品二次开发、升级和维护的需要,乙方在本合同条款需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文档以及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需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文档;1.13“源代码”指以可读形式存在的、非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指令序列,根据源代码以及有关源材料和文档可辨析该计算机程序的逻辑、算法、内部结构和操作性设计特性;1.14“知识产权”指专利、专利申请、商业秘密、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和申请、人身权和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的总称,无论上述权利根据任何适用法律产生,包括所有因侵犯或侵占任何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权利或诉因;1.15“保密信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专有”或“保密”的,与项目及为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任何信息、数据、软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文件、图纸、表格、影像资料及其他形式的资料。在本合同中,也可能表述为商业秘密、商业机密或类似文字。1.16“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7“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范2.1本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标准相一致或高于此标准。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信息、数据、环境以及其他的合理支持和便利条件。3.2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3.3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变化,甲方需适当调整本项目有关需求或系统方案,应在知道情况变化之日起3天提出,逾期对需求或系统方案提出增加、删除和修改均视为变更合同,应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确定。3.4乙方向甲方提供明确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变更需求,应书面报甲方确认,在取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变更。3.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得期限完成服务各项内容,交付软、硬件产品并通过系统平台的项目检验和项目验收。3.6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具有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3.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在交付软、硬件的同时一并交付技术文档以及源代码。3.8乙方负责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确保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充分和适当地使用合同条款交付的系统。3.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或以优惠价格提供升级服务。3.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及系统中附带其他非合同条款的需另行付费的产品。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合同生效后天之内,乙方应将合同需提供服务的实施方案提交给甲方。甲方确认与达到服务产生效果一致后,乙方以实施方案为依据履行合同。4.2甲方确认乙方的实施方案对于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欠缺,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依据甲方意见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提交甲方。4.3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4.4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6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5.知识产权5.1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及转让的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5.2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软件系统和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涉及的源代码必须遵循标准和规范,并无条件提交给甲方。5.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5.4乙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乙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乙方不对合同条款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甲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5.5本项目所产出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5.6知识产权的其他规定:6.保密和数据要求6.1乙方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数据、资料以及项目成果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本条款在项目完成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乙方须按省大数据局和省厅相关要求,实现系统数据编目和归集。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6.3乙方应与甲方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甲方义务7.1甲方提出项目建设任务和需求,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7.2甲方应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7.3甲方负责组织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8.乙方义务8.1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保证本项目达到所设定的全部目标。8.2乙方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的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分阶段提交相应文档及完整软件源代码,以满足系统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需要。文档与源代码以纸质文件和电子资料(光盘)的形式提供,文档应全面、完整、详细。8.3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8.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开发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且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8.5保证乙方设计开发的软件系统仅用于本项目及甲方系统内部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甲方系统外使用。9.项目上线、试运行和验收9.1乙方应在系统上线前,进行完整系统测试后,向用户提供详细的系统上线方案,由用户确认。在用户确认无误后,乙方应负责按系统上线方案进行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各种文档资料,以便于用户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维修方法,并对用户所提供的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向用户提供安装和调试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安装和调试结果和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内容。9.2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乙方在甲方授权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项目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检测通过后进行系统初步验收,初验通过后应进行至少为期个月的试运行,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系统试运行阶段的服务工作。9.3在试运行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某些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负责解决,试运行期相应顺延。10.质量保证10.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服务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对所提交的服务实行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应急响应、定期巡检、质量保证、维护,及时解决系统运行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年的免费维护和保修服务。10.3乙方保证合同条款的软件产品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供至少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10.4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0.5根据检验和测试结论,发现服务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自发现缺陷之日起内书面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免费进行补救。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天内,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10.6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内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0.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中标方提供验收后年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电话、现场等)。项目中软件年免费质保,硬件年质保,自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间,供应商需免费为采购人进行版本升级、软件维护、数据维护,使用培训等服务。(2)项目验收后,提供人年驻场维护服务。(3)质保期内中标方应确保系统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的日常使用咨询后应立即回应。当系统或设备故障时,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如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在小时内提供临时替代解决方案。(4)质保期内因系统或设备本身的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应由中标方进行服务和维修,对因不能排除的故障(含12小时内未解决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11.价格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金额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物价、汇率、利率、税率等的变化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该合同金额是本合同条款乙方依约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甲方所需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12.提交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12.1乙方应在前,完成本合同条款的服务内容,交付软、硬件产品并通过系统平台的项目检验和项目验收。乙方在交付软、硬件产品的同时应该提交技术文档及源代码。具体提交服务时间:12.2提交服务的地点:杭州市12.3提交服务的方式:为保证本项目中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实施顺利进行,要求中标人提供专业的驻场人员进行需求调研、系统开发,解决上线后及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人数不少于人,驻场日期为合同签订至结束。1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3.1履约验收时间13.1.1项目初步验收项目系统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13.1.2项目试运行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即进入系统试运行期间,乙方应对软件编码中潜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及时记录和整改。13.1.3项目最终验收项目试运行期结束,乙方可以申请进行项目终验。项目终验主要是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审查项目文档资料的齐备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等文档。13.2履约验收方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13.3履约验收程序(1)项目验收负责人根据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并准备验收材料并通知各验收参与方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联合验收,包括甲方、供应商、验收小组、其他验收参与方等。(2)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验收方案独立开展验收,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公开验收信息。验收小组可以对验收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验收小组对验收方案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3)供应商配合验收工作,并就验收实施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澄清。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报告甲方。验收报告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制作,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结论。(5)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责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及时处理。整改结束后,由供应商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验收组织机构重新验收。13.4履约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内容1)满足所有采购技术需求及响应文件承诺;2)3)(2)商务履约内容1)满足所有采购商务需求及响应文件承诺;2)3)13.5履约验收验收标准(1)满足所有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承诺;(2)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和双方认可的标准。(3)13.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甲方在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供应商服务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验收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已经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14.项目进度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建设进度安排如下:14.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并通过甲方确认。14.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并通过甲方确认。14.3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的安装调试工作。14.4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初验工作。14.5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的上线、试运行、培训工作。14.6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终验工作。15.付款条件15.1;15.2。16.履约保证金16.1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7.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乙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分期向甲方提交服务,应在每次交付日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再需要,可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提交合格的服务,同时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17.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条款软件产品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具体金额:17.4本合同条款服务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17.5在处理索赔或诉讼仲裁的过程中,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取得继续得到服务的权利。乙方不能合理地完成这些补救措施,乙方将按退还甲方已付款项方式使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最初始状态。仅因乙方执行了甲方的设计、规格或指示而导致的与使用本合同条款货物相关的侵权追诉,乙方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7.6项目验收合格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源代码,同时在维保期间系统修改,应提交相应修改源代码,如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执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质保金中扣除。18不可抗力18.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8.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19.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1违约解除合同21.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2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1.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1.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与未交付的软件类似的软件,乙方应承担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3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交的系统在设计和功能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证实系统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包括潜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补完善,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经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2.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评审方法和标准1.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评价。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二位。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1.2、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分值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评价(1)体系架构:系统整体架构、技术体系架构、数据体系架构、网络拓扑架构合理实用,技术架构选型图、网络部署图清晰准确、没有重大纰漏和隐患。(2)标准规范:应用建设和集成相关设计、技术、管理规范等内容全面、分类合理、界定准确,能指导统一用户、统一登录、统一授权、统一任务通知、统一日志、统一字典、统一服务等目标实现,后期完善工作量小。(3)应用支撑:能提供系统基础服务或公共组件设计方案,规划系统统筹建设实现,内容详实、贴合实际,关系清晰,便于后期开展项目工作。(4)数据资源:能提供数据分层分域设计方案,规划数据归集共享方法路线,内容详实、贴合实际,关系清晰,便于后期开展项目工作。 (5)基础环境:能提供国产自主可控设计、部署环境设计、安全保密解决方案,方案清晰完善、贴合实际,充分满足业务需求和系统运维需要。上述每项满足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项目需求分析评价(1)能够准确理解把握目的意义,系统建设思想及拟达成效果;(2)能够准确把握用户需求、用户范围、应用模式等业务需求,紧密贴合用户业务;(3)能够实质性支撑用户顶层设计、辅助决策。上述每项满足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重难点分析及措施评价利用系统边界图等形式,提供图文并茂的项目边界与接口设计方案的详细方案阐述,展示对项目定位的理解。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相关服务内容,重难点分析清楚准确到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应的解决方法与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2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系统工作台应用设计方案评价应用设计各功能模块完整、图文并茂,业务工作台网页端、移动端设计合理、直观;后台管理、系统管理、权限申请等角色权限相关功能设计逻辑流程清晰的得4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2分,未提供或无功能架构图、UI原型设计图、角色权限业务流程图或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政务服务审批系统”设计方案评价7项建设内容各功能模块描述完整、设计合理、流程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0.5分,每有一项无功能架构图、业务流程图或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7“浙江省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方案评价9项建设内容各功能模块描述完整、设计合理、流程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0.5分,每有一项无功能架构图、业务流程图或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信创适配建设方案评价2项建设内容各功能模块描述完整、设计合理、流程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分,每有一项无功能架构图、业务流程图或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数据对接解决方案评价方案描述完整、合理、流程清晰的得4分,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2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项目实施方案评价方案需包括项目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方案完整、措施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0.5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1应急处理方案评价方案考虑周到,应对及时可靠的,得3分;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5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1运维服务方案评价方案完整、措施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5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1培训方案评价方案完整、措施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5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1演示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演示文件,就以下功能进行评价:1.政务审批收件提醒功能演示。演示支持自定义配置办件时效通知;异常数据统计等功能。2.政务审批系统结收件提醒功能演示;演示可自定义配置办件时效通知;异常数据统计等功能。3.演示政危险化学品品名字典维护功能。演示各层级审批人员可申请新增危险化学品品名,并通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后方可生效。4.八大行业安责险管理功能演示。结合民用爆炸物、建筑、交通、渔业四大高危行业的特点和政府监管要求,演示投保主体信息管理、保单和理赔管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管理等功能。5.安责险第三方评估模型功能演示。演示面向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管理能力企业的服务进行分析评估,从经营管理、服务保障、服务履约等方面构建评估模型,对第三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在系统中进行展示。每项功能演示均完整且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的扣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完全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1)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完全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1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评价(1)承诺系统主要性能指标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2)承诺系统设计开发部署集成满足政务云(信创云)平台相关要求;(3)承诺系统满足信创电脑及非信创电脑的访问使用需求;(4)承诺满足《浙江省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5)承诺开发类软件根据等保、密评及代码审计等的安全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开发、整改、部署。以上内容每承诺满足一项得1分。有效证明文件:承诺书。51服务团队负责人能力评价(1)本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软件开发从业经验的得3分;具有1年及以上不足3年软件开发从业经验的得1分。有效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其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具有同等效力,“劳务派遣”视为非在职员工。)以及从业经验证明(提供含负责人项目任职的项目合同复制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从业经验在投标人在职年限不够可合并累计原单位证明。)(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软件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有效证明文件: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制件。51服务团队成员能力评价投标人拟定的服务团队中每具有1名软件类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每具有1名软件类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有效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其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机构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具有同等效力,“劳务派遣”视为非在职员工。)及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制件。51投标人资质评价(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本小项共计2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业务领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一份得0.5分,本小项共计1分。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证书复制件31以往业绩评价往年具有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1分。有效证明文件:合同复制件11报价评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为10%;(2)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评标价)×价格权值×100;10合计1001.3、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评审前准备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2.由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评审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本”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5.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8.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本招标文件明确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10.未提供有效投标函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投标文件;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电子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IP地址重复的(包括下载IP、上传IP);2.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MAC地址重复的;3.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硬件号重复的(包括硬盘号、主板号);4.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其他设备或电子文档属性信息重复的。3.商务技术文件评分评审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价。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1.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开标记录载明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承诺价格不一致且拒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订的;6.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要求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9.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电子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IP地址重复的(包括下载IP、上传IP);2.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MAC地址重复的;3.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硬件号重复的(包括硬盘号、主板号);4.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其他设备或电子文档属性信息重复的。5.报价文件评分评审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价。5.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审查1.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2.为防止恶意竞标的行为,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报价分计算方法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见“评分标准”;2.投标人的报价分计分方式见“评分标准”;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3.报价文件的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完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除外,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完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与商务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的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商务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内容为准进行修正);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最后对招标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评标结果汇总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将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如存在多个标项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表明本项目因实施时间较长,实施团队人员配置要求较高,服务内容较多且程序复杂等原因,单个供应商无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故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标项投报,但仅能获得一个标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顺序按标项序号顺序进行,即标项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作为后续标项的中标候选人,后续标项同此操作。7.评标结果修改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结果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起草、签署评标报告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澄清、说明时间不超过30分钟。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管理厅等应用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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