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车招标公告(介休市财政局2024)



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     
项目名称: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024年11月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三层319室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 无需代理费 
      为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商业机密,我中心不提供任何接入政采云平台的电子设备,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应的文件资料等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上传、解密、签章等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介休市财政局           
地 址:介休市北坛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354-7223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介休分中心)         
地 址: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三层           
联系方式:0354-722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4-7223393  
附件信息:

财政局商务车谈判.doc251.1K

紧急采购说明.jpg734.6K

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介休市财政局(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介休市分中心(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盖单位章)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标准2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8第五章合同原则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5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项目名称: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50万元采购需求: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供货期限:2024年11月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11-12至2024-11-14,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1.4.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509: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5.5、开启时间:2024-11-1509:00:00(北京时间)地点: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三层开标二室1.6.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7、其他补充事宜为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商业机密,我中心不提供任何接入政采云平台的电子设备,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应的文件资料等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上传、解密、签章等事宜。1.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介休市财政局地址:介休市北坛东路23号联系方式:0354-722339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介休市分中心(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三层联系方式:0354-72229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4-72233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þ否¨是2.2.3答疑会þ否¨是3.5.1谈判保证金不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4.1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采系统专家库自行抽取 4.2.1供应商现场出席þ不要求¨要求4.3谈判小组现场出席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4.4.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1 人6.2.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2代理服务费þ集采机构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8.3分包不允许分包8.4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8.5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9.1、总则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的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9.1.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9.2.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谈判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谈判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9.3.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4.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9.5.1.5谈判响应费用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费用(谈判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9.6.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谈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10.2、谈判文件1.10.1.2.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2.1.1竞争性谈判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评审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原则;2.1.6响应文件格式。1.10.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人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2.5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1.11.3、响应文件的编制1.11.1.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及技术、报价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的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其他有关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专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确定。★3.1.1资格文件(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2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3)★商务技术响应表;(4)项目服务方案;(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1.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11.2.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11.3.3.3谈判报价1、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谈判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1.11.4.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11.5.3.5谈判保证金1.11.6.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1.11.7.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1.11.8.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3.8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方案、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4、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5、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竞争性谈判程序1.11.9.4.1组建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0.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1.11.11.4.3组织谈判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谈判,各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谈判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谈判小组成员应到谈判现场参加谈判活动。4.3.1核验出席谈判活动现场的谈判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谈判现场。4.3.2介绍谈判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谈判纪律,组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供应商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谈判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谈判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谈判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谈判依据、工作程序等;4.3.5按规定将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请谈判小组予以确认;对供应商员提出的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4.3.6做好谈判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谈判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谈判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谈判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谈判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1.11.12.4.4谈判小组谈判程序4.4.1在谈判专家中推选谈判小组组长。4.4.2谈判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谈判依据、谈判标准等。4.4.3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的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5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谈判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谈判。4.4.7在谈判过程中,因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4.4.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4.4.9谈判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确定不少于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谈判专家须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1.11.13.4.5谈判原则4.5.1谈判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谈判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谈判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谈判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谈判专家,被更换的谈判专家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谈判专家重新进行评审。4.5.3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5.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12.6、合同授予1.12.14.6.1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12.15.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1.13.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1.1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标准1.15.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1资格检查的内容如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谈判时补正。1.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1.16.2、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2.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3方案、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2.4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2.5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2.6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2.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7.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3.1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3.2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3.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3.2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20.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3.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3.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4.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3.7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8.4、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第4章商务、技术要求采购预算50万元;两辆MPV车型;七座;2.0T排量;48V轻混系统;手自一体;不低于237马力;发动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4kW;轴距不低于3088mm;国VI排放标准;前置前驱;前后独立悬挂;带ABS、EBD、EBA、TCS、ESP主动安全功能;支持: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前排侧安全气囊;胎压显示;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定速巡航;单侧电动门;无钥匙进入,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皮质座椅;语音识别系统;LED远近大灯;日间行车灯;自动空调;后排出风口;自动驻车;上坡辅助;轮胎规格:225/60R17;整车质保三年或十万公里付款方式:车辆送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五章合同原则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19.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服务地点:1.20.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1.21.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1.22.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三)结算方式:第5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6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7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8条履约验收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10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11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13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14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3.附件1:资格文件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一)声明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3.1.(一)声明书格式声明书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介休市分中心(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谈判,为此,我方就本次谈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同意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介休市分中心(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4.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供应商情况介绍;(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商务技术响应表;(四)项目服务方案;(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六)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4.2.(一)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技术力量、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1.24.3.(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备注:本表后附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4.4.(三)商务技术响应表商务技术响应表序号谈判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本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中对所采购服务的详细要求,在此表中逐条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4.5.(四)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学 历籍 贯职 务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工作经历担任职务备 注注: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项目小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小组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专业证书编号备注注:项目小组人员身份证明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4.6.(六)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25.附件3:报价文件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25.1.(一)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公章):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全权代表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5.2.(四)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介休市财政局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4ATP00246)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1.25.3.(四)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关于商务车紧急采购的说明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近期将对我市2023年度纳税功勋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拟采购七座商务车两辆作为奖励物品,采购预算50万元。因临近年底,采购公告系统即将于12月1日停止发布,已不能满足采购意向公示时限,故该项目特申请紧急采购以满足奖励使用。介休市财政局2024年11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务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