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维修招标公告(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699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XLCZFCG-2024-1176项目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7.62万元最高限价:107.62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需求;

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
1
详见文件
107.62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工信部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 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 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 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 (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 3、重要说明 (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聊城市联系人:申主任联系方式:1786256903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635-6180696/7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方式:0635-6180696/74、质疑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质疑单位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联系电话:0635-6180696/7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磋商文件--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1).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聊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
¥107.6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闯闯

项目联系电话
0635-6180697

采购单位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暂时没有录入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862569037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暂时没有录入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35-6180697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LCZFCG-2024-1176)ZC采购人: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18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20第五章合同格式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699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XLCZFCG-2024-1176项目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7.62万元最高限价:107.62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需求;内容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1详见文件107.62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工信部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聊城市联系人:申主任联系方式:1786256903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联系方式:0635-6180696/7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方式:0635-6180696/74、质疑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质疑单位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联系电话:0635-6180696/7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2采购人名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5计划工期工期:25天 (企业可自报最快工期,超出计划工期作无效报价处理)5计划工期延误违约金: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延期工期每天按照500元支付违约金。(供应商可自报,但不得低于500元/天)6所属行业建筑业7采购内容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进行采购,共计一个标段,预算金额107.62万元,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9预算(最高限价)107.62万元(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10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需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到一切风险及不可预见性的各种因素。投标总价是供应商按照自主报价要求提交的用于完成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增加的费用将不予认可。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人员设备进场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15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如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及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相关工程量,则由成交人、采购人以及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签证。16质保期两年注:工程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17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进行验收。18评审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20答疑安排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采购文件2日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采购文件2日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另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2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22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扫描件(2)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承诺书》);(5)财务状况证明。是指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参与投标可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证明);(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7)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加盖公章;(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备注:(1)资格审查的1-7项应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标书中相应模块;8-11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同一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后注:电子标书中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红章),供应商未按照上述重要说明的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2)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其中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参与聊城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6、7两项,改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及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3投标保证金无24履约保证金无25电子投标文件CA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签章或盖章处应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注:签章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共计1份,为.lctf 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开标前供应商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开标时供应商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因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大厅签到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步骤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若供应商成交,成交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27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8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公告29开标形式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出现其他非供应商(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两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两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31是否采用电子评标和技术标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2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支付时间:自(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汇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账 号:241623557110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新区支行联系电话:蒋会计 0635-6180698注:本项目开标公证费须成交供应商缴纳。33质疑投诉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质疑函收件人:吕工联系电话:0635-6180696/7通讯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本项目质疑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质疑单位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质疑联系电话:0635-6180696/7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施工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施工合同的供应商。(二)踏勘现场1、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三)相关费用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关于分包1、供应商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三、采购文件说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提出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不再接收)。(一)采购文件组成: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三)采购文件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1、资格审查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2、报价文件(1)报价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报价明细表。3、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3)技术响应表(见附件)。4、商务文件(1)商务响应表(附件);(2)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见附件);(3)其他优惠条款;(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共计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开标前供应商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开标时供应商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因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大厅签到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步骤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若供应商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5、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基本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方案(另作要求的除外),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应是完成本采购项目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项目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一切风险及不可预见性费用,报价中视为已包含此部分因素。报价在本合同期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政策的改变因素而调整(除国家强制性政策)。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当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接受并签字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注: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涉及二次报价。评标现场进入二次报价时将通过短信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系统中预留电话同接收二次报价短信提醒人员应为同一人,请各供应商确保系统通知二次报价时信息畅通,在所设置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无再次报价机会,该供应商首次报价视为其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悉知。六、报价有效期(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七、响应文件递交(一)开标形式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二)投标截止日期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递交;3、对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三)迟交的投标文件的处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2、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投标文件无效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2)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4)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服务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5)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7)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以涉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9)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磋商小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磋商小组协商确定)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不但被视为无效,而且将根据情况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4)供应商串通投标;(5)供应商向采购人、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采购代理费;(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或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预算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共计1个标段,预算金额107.62万元。二、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成交供应商,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或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擅自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停止付款。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使用(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在施工时发现队伍不具备专业化水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经采购人同意后,合同价格可作调整。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5、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保修期的跟踪服务、维护工作,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工程保修期内必须无偿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保修期满后须提供跟踪服务和回访。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至少达到合格标准。建设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验收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7、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及地下管线等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8、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9、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充分的措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场区内扬尘治理及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成交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成交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担。10、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自行拆除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或障碍物,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1、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四、工程量清单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一、开标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即可网上签到,使各自的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时间到达且全部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可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CA锁正式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投标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现场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投标文件。3、开标过程记录在案。二、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代表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与各供应商分别磋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三、评标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标;对投标文件的评标仅依靠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比较、审查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四、评标方法公开基础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与响应性。1、资格性审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及响应单位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对所有响应单位电子投标系统中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响应单位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报价将被拒绝,不进入评审。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不得进入响应性审查。3、响应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的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更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经响应性审查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4、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服务磋商。如果在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技术、服务等条款作出改变,磋商小组将书面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书面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处理。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序号分项评分标准1报价(3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4%×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施工组织设计(60分)(1)总体概述:对施工组织总体有深刻认识了解,部署具有针对性,施工阶段划分明确:1-4分; (2)施工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经济性及切实可行性:1-4 分;(3)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布置科学合理,有利于施工:1-4分; (4)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方案,内外部协调措施科学合理,避免发生任何纠纷及矛盾:1-4分;(5)施工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进度计划符合施工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及各阶段进度保障措施合理性、可靠性:1-4分; (6)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1-4 分;(7)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1-4分;(8)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1-4分;(9)对项目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打分:1-4分;(10)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机械设备、材料投入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理准确:1-4分; (1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4分; (12)既有建筑、设施、管线的保护措施:1-4分; (13)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4分; (14)工程质量回访,针对本工程的项目特点,制定工程质量回访制度: 1-4分; (15)保修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靠:1-4分;3企业业绩(6分)供应商自 2021年10月1日以来的类似防水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 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模块中。 8、确定成交供应商定标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当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按排名顺序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9、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串通报价、最终报价均超项目预算,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或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本次磋商采购,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监管机构批准,采购人可以依法改用其他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政策一、除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不加“★”标注的节能产品和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1、本次采购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格式见附件,填表要求按附件表下附注,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要求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4%*技术分 2、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要求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技术分 产品既是环境标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均予加分,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强制节能产品。三、对农副产品的采购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原产地,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国务院相关网站提供相关证据。对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物业公司出具贫困县物业公司声明,格式自拟,并附贫困人员卡。四、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 1、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2、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 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供货安装单位为中小企业。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4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6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7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8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 2.9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注: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类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五、磋商纪律1、磋商过程是本次采购的重要环节,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原则的要求,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合格供应商。2、磋商小组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在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4、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关的任何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以外。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磋商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6、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所发表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8、在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任何活动,都可能导致磋商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违者将取消中标资格。七、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由代理机构协助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成交供应商如未于规定时间和地点签订成交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撤销其成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经监督机构核实同意后可另选成交供应商或另行招标。4、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八、质疑投诉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5、质疑函接收单位、联系电话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项。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9、质疑单位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七楼联系人:吕工联系方式:0635-6180696/7九、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5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乙方:甲方:乙方:..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经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磋商文件2、成交通知书3、乙方报价文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5、工程量清单6、本合同附件以上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顺序前款优于后款。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工程内容: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资金来源:三、工程承包范围及付款方式承包范围: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付款方式:。四、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天。五、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2、工程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六、其他严格按照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施工,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七、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在报价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4、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5、乙方必须配合跟踪审计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八、工程结算1、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如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及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相关工程量,则由乙方、甲方以及相关工程审计单位(如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签证。2、其他事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3、材料:乙方自行购买,但主要材料须经过甲方考察认可。4、甲方在过程中有变更工程范围和数量的权力。5、乙方必须以甲方和设计院认可的设计图纸为准(如有),如有任何变动,必须报甲方审批。6、工程施工及管理中所用水、电、机械等均有乙方负责。7、材料供应及采购:施工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所购主要材料必须有生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材质报告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九、工程质量保修条款1、质量保证期限:质保期:年,符合国家标准,自工程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包修责任。十、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元付违约金。除拖延工期以外,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3、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4、如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三、补充条款1、施工中因乙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引起的造价变化一律不计入结算,所造成的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方案的规定进场,如非发包方原因更换或不到位,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进行处罚。3、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文件。4、乙方确保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如出现因未付工人工资而引起上访事件时,追究乙方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终止合同。5、因乙方原因对第三方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6、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7、乙方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不顺延。8、因由所发生的工程量变更以签证为准,如发生工期顺延,按规定需在施工前签署有效文件,否则不予认可。9、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时间:年月日附:投标报价明细表(以上为合同模板,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报价函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承担法律责任。1、我公司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共计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磋商小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按采购文件报价有效期要求执行。7、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完全真实,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报 价 项 目 明 细1内容初始总报价1项目初始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万元2工 期3延误工期违约金 元/天4项目经理5付款方式(是否满足文件要求)6质量标准注: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方名称)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项目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日期: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全称: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我方承诺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单位名称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生产人员数量设备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响应无效;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附:序号证书名称查看附件:报价明细表按照规定工程量清单,提供完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所有齐全的表格技术文件附件:施工及货物采购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自行编制施工及货物采购方案基本内容。附件: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自制格式)(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共页第页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分备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共页第页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五)临时用地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共页第页用 途面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注:1、供应商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附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手机号码备注:1、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2、后附项目部有关主要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手机号码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开、竣工日期项目金额工程质量备注:此表后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限手机号码已完类似工程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开、竣工日期项目金额工程质量备注:此表后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附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必须将本表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标书中相应模块。附件:技术响应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即使供应商在技术文件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商务文件附件: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2.商务响应中服务期、付款方式等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附件:类似项目业绩清单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中标金额签订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12……后附与评审现场提供的原件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注:①该清单应附在响应文件中。②表格中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及服务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序号货物及服务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合计12监狱、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总计附注:1、填入的内容必须是本企业承担的工程,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产品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证明文件,但评审时不对其承担的工程或服务给予评审价折扣。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年月日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全体缴纳社保职工花名册(并用醒目字体标注安置残疾人职工的姓名)、本公司安置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认定。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证件名称备注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扫描件;是否提供2资质证书扫描件;是否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提供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承诺书》);是否提供5财务状况证明。是指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参与投标可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是否提供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是否提供7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是否提供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加盖公章;是否提供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是否提供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对核验结果有关人员签字核验人员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备注:1、此表格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填写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相符,由公证处或磋商小组进行核验;2、将【填写好的此表格】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其他材料;3、本表格内容如与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内容,以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为准。业绩及证书统计表供应商名称:企业业绩(6分)供应商自 2021年10月1日以来的类似防水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 注:业绩以合同原件彩扫描件为准,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模块中。序号合同名称签订时间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得分123小计: 分总计得分 : 分 检验人员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1、本表格除得分及检验人员签字两栏外,其余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2、此表格仅供参考,如果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与评分标准不一致者,以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与评分标准为准。3、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填写完毕后务必将此表上传至其他资料模块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费率中标金额(单位:元人民币)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2.2万元=3.7万元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1.6万元=3.1万元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6.55万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网页右上角):http://120.224.28.53: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