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招标公告(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2024-015
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669761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3864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567号南洋科技大厦15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900803
质疑联系人:郑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3576200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doc570.7K
(定稿)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doc
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LCCG-2024-015采购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CCG-2024-015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0000元最高限价(元):/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669761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7386427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567号南洋科技大厦15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900803质疑联系人:郑敏红质疑联系方式:1335762003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传真:/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 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 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567号南洋科技大厦1503,联系人:林苑,联系电话:13958900803)。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7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9样品□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10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不要求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4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7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8履约担保1.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服务(因采购人资金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中标人履约质量问题、合同违约等情况除外)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折计取,超出10000元按100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0现场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 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3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4中标人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得偏离。(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未提供下列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内容自拟▲6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格式附后▲7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内容自拟)。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供应商自评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5拟投入人员配备表格式附后6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附后7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8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投标函格式附后4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可选择性提供)(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1)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1)“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1、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二)开标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624903990@qq.com);(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4.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五、评标(一)评审工作的组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四)评标原则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七)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评审前准备(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或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4、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5、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5、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不同投标人的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标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或硬件号重复】。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十一)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十二)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三)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60分,报价40分。(一)商务技术文件客观分打分应一致,如客观分打分不一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示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五)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五、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具体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60分):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项目及内容1拟投入人员情况5根据拟投入的相关人员班组的安排、班组人员数量、伐木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1、人员数量充足、岗位配置合理的得3.6-5分;2、人员数量较充足,岗位配置较合理,基本能够满足实施要求的得1.6-3.5分;3、人员数量欠缺,岗位配置欠合理的得0-1.5分。未提及此项的不得分。2拟投入设备情况3投标人企业拟投入伐木油锯一套得1分,最高 3分。提供投标人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2拟投入设备情况2投标人运输车辆情况,每提供一辆车(轻型或小型货车)得 1分,最多得2分(1.证明材料: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交强险保单扫描件及车辆内外清晰照片;2.车辆有效性认定: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若为租赁车辆的,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及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复印件)。3类似项目业绩3投标人自2021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独立实施完成过类似枯死松树清理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时提供合同扫描件。4项目方案8根据投标人详细描述的实施方案(应涵盖对本镇的枯死松树开展清理,准备安全利用数量占总清理数量的百分比?现砍现烧和钢丝网罩如何开展?在哪些地段开展现砍现烧和钢丝网罩?):1、投标人描述的实施方案具有全面性,实施过程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得 5.1-8分;2、投标人描述的实施方案较全面,实施过程较合理得2.5-5分;3、投标人描述的实施方案一般,实施过程的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0-2.4分。4项目方案8投标人对本镇松林中的松树存量进行实地调查,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对枯死松树的数量和疫情分布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1、投标人分析的具有全面性,实施过程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得 5.1-8 分;2、投标人分析的较全面性,实施过程较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2.5-5 分;3、投标人分析的全面性一般,实施过程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0-2.4 分。4项目方案8投标人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包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疫木运输安全、劳资纠纷、政府欠薪、森林防火等工作):1、投标人描述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包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疫木运输安全、劳资纠纷、政府欠薪、森林防火等工作)具有全面性、可行性的得5.1-8分;2、投标人描述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包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疫木运输安全、劳资纠纷、政府欠薪、森林防火等工作)较全面、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得2.5-5分;3、投标人描述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包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疫木运输安全、劳资纠纷、政府欠薪、森林防火等工作)一般的得 0-2.4分。4项目方案5实施疫木除治、即现即清等数据上传浙江数字森防,实现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针对性强,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建设实施3.6-5分;2、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能够建设实施1.6-3.5分;3、方案描述有欠缺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0-1.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处理本项目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措施方案、禁止砍伐活松树现象方案等进行评分:1、结合实际,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可操作性强,且制定的禁止砍伐活松树现象方案切实可行的得3.6-5分;2、应急措施、禁止砍伐活松树现象方案的描述针对性不强,内容宽泛的得1.6-3.5分;3、基本提到应急措施、禁止砍伐活松树现象方案的得0-1.5分。6质量管理方案5根据投标人针对如何加强清理质量管理方案及计划进行评分:1、加强清理质量管理方案及计划且描述非常完善合理,得3.6-5分;2、加强清理质量管理方案及计划较完善、合理得 1.6-3.5分;3、加强清理质量管理方案及计划描述有缺陷,可操作性不强得0-1.5分。7服务质量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包括如何加强安全利用数量管理,确保安全利用数量准确)进行评分:1、服务质量承诺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的建设实施,得3.6-5分;2、服务质量承诺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建设实施,但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6-3.5分;3、服务质量承诺有欠缺不完善,得0.1-1.5分;4、项目服务质量承诺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要求投标人自身具有独立承担服务能力,任何分包、转包、合作形式的服务方式不得分。)8合理化建议3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对本镇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得1分,最高得3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 备注1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11290000元温岭市大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松林林区(附件2)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降低松材线虫病危害程度和蔓延速度,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温岭市森林生态安全,特对温岭市大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松林林区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进行清理除治。1.1.1.1.1.二、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温岭市大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松林林区。项目内容:在实施地范围内对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采用择伐的方式,进行伐除,并对伐除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进行管理、处理。计划清理:1、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约11000亩松林;2、高速、铁路、国道、景区等沿线零星清理。综合单价上限价:按下山(安全利用)重量1300元/吨、每亩面积补贴45元,且亩均投入不超过90元,高速、铁路、国道、景区等沿线零星清理不计算面积补贴。(单价按上限价乘以投标时承诺的结算率结算)项目实施技术质量要求:1.1.1.1.2.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1.1.1.1.3.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1.1.1.1.4.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1.1.1.1.5.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树干、枝桠需分别装车过磅。1.1.1.1.6.三、疫木除治适用方式和时间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区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除治性采伐,也称为疫木清理,是指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松树进行采伐的措施。除治性采伐以择伐为主。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必须进行全面采伐。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2024年月日至2025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质保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1.1.1.1.7.四、项目实施主要依据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林造发〔2012〕191号);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4、《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5、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森林抚育试点工作方案》(2010);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7、《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8、《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2014);9、《浙江省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1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12、《温岭市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温林疫防发[2020]1号)13、《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1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等文件五、验收标准项目清理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清理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写验收申请表。在市重大林业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前,应先组织力量进行自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采取补救措施,使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六、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支付项目合同价的20%;3月底完成集中除治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项目结算价的60%;5月-7月,完成即现即清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后,待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工程款。上述除治工作量均需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文件3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注:山上采伐下来的枯死松树以每吨192元的价格运到采购人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处理,产生的收益归中标单位所有,纳入枯死松树清理成本,工程结算以采购人认可过磅站过磅为准。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风险,综合报价。1.1.1.1.8.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1、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1.1.1.9.八、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清理病死松树所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清理、采伐下来的枯死松树送至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3、严禁借疫木采伐之名过度采伐,禁止疫区开展除治性采伐以外的其他疫木采伐活动。4、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项目人员一律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得进场施工。5、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前,要把清理队伍人员和要进入的松林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清理。清理完工后,由中标供应商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的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6、中标供应商要做好施工档案记载,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同一地点为佳),施工记录,疫木的流向、数量(双签字、双称重)等,同时做好浙江数字森防系统的落地上图。7、森林防火:森林消防本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消防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森林消防规章制度,配备专门的管护人员,配置消防器械设备。加强消防巡查管护,提高防火意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完善防火系统。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管护人员应尽快向县森林消防指挥部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上山扑救,确保造林成效。同时,要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地被物处理作业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炼山的方式处理地被物,也不准采用全垦整地造林,以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实地勘察调查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民工保险、各类税费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附件1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为切实抓好全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适用于松材线虫病或松褐天牛危害引起松树枯死的清理工程质量验收。2.本办法所称枯死松树清理是指松材线虫病或松褐天牛发生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及其枝桠的清理。3.质量验收先由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完工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再由建设单位(镇、街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见附表)。4.质量验收方法4.1抽查比例枯死松树清理施工区每1000亩不小于1个样地,施工面积小于3000亩的至少抽取3个样地。4.2验收标准4.2.1伐桩质量标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并剥皮,如规定要除害处理的,必须同时除害处理。4.2.2林地质量标准清理枯死松树区域无枯死松树立木、伐倒木、枝梢和直径1cm以上的枝桠。4.2.3浙江数字森防上传质量标准疫木除治上传浙江数字森防数据真实准确规范。4.2.4质量评定标准标准样地含:清理伐桩10只,枯死松树林地50亩,枯死枝梢林地50亩,枯死枝桠林地50亩,50亩林地中疫木除治上传浙江数字森防,完全达到上述质量要求得分为100分,如未达到的按下列标准扣分:10只清理伐桩样本中不合格伐桩每只扣2分;50亩林地中有枯死松树立木或伐倒木每株扣5分;50亩林地中有枯死松树枝梢每段扣3分;50亩林地中有直径1cm以上枯死枝桠每根扣1分;50亩林地中疫木除治上传浙江数字森防多传、漏传或上传不规范每株扣0.5分。样地质量合格标准为90分(含)以上。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所抽取样地得分均在90分(含)以上。5.本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6.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农林发〔2014〕69号)同时废止。附表: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验收样地记录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抽样地点:镇(街道)村(小地名)小班号:面积:(亩)抽样项目抽取样本数不合格数扣分值备 注伐 桩10 (只)(只)枯 死 木50 (亩)(株)枯死枝梢 50 (亩)(段)枯死枝桠50 (亩)(枝)浙江数字森防疫木除治上传50 (亩)(株)样地得分样地得分=100-扣分总和样地质量评定≥90分记合格<90分记不合格说明:10只清理伐桩样本中不合格伐桩每只扣2分;50亩林地中有枯死松树立木或伐倒木每株扣5分;50亩林地中有枯死松树枝梢每段扣3分;50亩林地中有直径1cm以上枯死枝桠每根扣1分;50亩林地中疫木除治上传浙江数字森防多传、漏传或上传不规范每株扣0.5分。验收人员(签名):年月日附件2大溪镇枯死松树清理任务1、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约11000亩松林村名小班号面积/亩白塔村00001166 白塔村00002191 白塔村00004145 白塔村0000572 白塔村0000670 白塔村00012125 白塔村000175 大岙村0000257 大岙村00006147 大岙村00008121 大岙村00009102 大岙村00010118 大岙村0001171 大岙村0001337 大岙村0001422 大岙村0001627 大岙村0001838 大岙村000198 大岙村0002184 大岙村0002256 大岙村0002344 大岙村0002438 大岙村0002520 大岙村0002615 大岙村0003267 殿下村0000232 殿下村0000347 殿下村0000424 殿下村0000619 殿下村0002112 金岙村0000254 金岙村0000374 金岙村00006111 金岙村00007178 金岙村0001142 金岙村00012156 金岙村00014111 金岙村00016101 金岙村00018148 金岙村0002114 里宅村0000190 里宅村0000291 里宅村00003113 里宅村00004109 里宅村0000610 里宅村000077 里宅村0000815 里宅村000094 良山村0000827 良山村0000923 良山村0001059 良山村000124 良山村0001422 良山村0001622 良山村000295 桥里村0000155 桥里村0000518 桥里村0000838 桥里村00009128 山市村00002119 山市村00003215 山市村00004173 山市村0000650 山市村0000724 山市村0000828 山市村0001082 山市村0001279 山市村0001346 山市村000194 上山村0000120 上山村000027 上山村0001017 上山村00014104 上山村0001578 上山村00016165 上山村00017115 上山村0001858 上山村0001976 上山村0002158 上坦头村0000184 上坦头村0000389 上坦头村00005185 上坦头村00007102 上坦头村0000877 上坦头村0000919 上坦头村000106 沈岙村00004113 沈岙村0000586 沈岙村00007110 沈岙村0000958 沈岙村000156 沈岙村000166 塔岙村00001211 塔岙村00004139 塔岙村0000570 塔岙村00006114 塔岙村00007179 塔岙村00008132 塔岙村0000960 塔岙村00010121 塔岙村0001216 塔岙村0002128 塔岙村0002233 塔岙村0002420 塔岙村0002774 塔岙村0002838 塔岙村0003022 塔岙村000318 塔岙村0003320 塘岭村0000152 塘岭村00002121 塘岭村0000459 塘岭村00005147 塘岭村00006121 塘岭村00007136 塘岭村00008212 塘岭村0000989 塘岭村0001081 塘岭村00011177 塘岭村0001841 塘岭村0002031 塘岭村0002611 塘岭村0002764 塘岭村0002889 塘岭村0002956 塘岭村0902418 塘岭村0902663 塘山村0000150 塘山村00002118 塘山村0000383 塘山村0000441 塘山村0000623 下山后村0000163 下山后村0000349 下山后村0000656 下山后村000093 下员山村00001279 下员山村0000335 下员山村0000813 下员山村0001256 下员山村0001655 下员山村0002113 下员山村000229 下员山村0002348 小溪村0002540 小溪村0004852 小溪村0004925 小溪村0007238 小溪村0007394 小溪村0007473 小溪村0009451 新南岙村0000110 新南岙村000024 新南岙村0000315 新南岙村0000780 中岙张村0000891 中岙张村00009104 中岙张村0001071 中岙张村00015157 合计11015 2、高速、铁路、国道、景区等沿线零星清理第五章合同文本温岭市枯死树清理除治合同甲方:大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作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概况及履约保证金工程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其它原因致死(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主干、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履约保证金(含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中标后,按总工程款的1%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的,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追偿。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履约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二、施工范围、时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施工范围:大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松林林区(具体小班编号附后)面积:1、行政区域范围内指定的约11000亩;2、高速、铁路、国道、景区等沿线零星清理(以小班为单位计算)疫木除治方式:疫木安全利用为主,经批准可采取现砍现烧、钢丝网罩。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2024年月日至2025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质保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集中除治结束后,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它原因致死)松树,在3日内完成除治。合同价格元(大写:元),最后结算价按实计算,包括工程按规定需要的照片拍摄费用、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称重计量:根据砍伐下山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总重量,按过磅确认重量计算实价;山上现砍现烧和钢丝网罩不计算重量。□基本清理任务面积计量:指定清理松林小班区域,小班面积以二类调查面积为准,共计159个小班11000亩,在重量计算实价的基础上再加以面积计算补贴。除基本清理任务面积有补贴外,其它清理小班无面积补贴。□其他承包方式:无。支付方式:□按工作量支付:项目开工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支付项目合同价的20%;3月底完成集中除治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项目结算价的60%;5月-7月,完成即现即清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后,待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工程款。上述除治工作量均需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按下山重量支付:每吨元(大写:元)。□面积支付:每亩元(大写:元)。□备注:11000亩基本清理任务松林小班(下山重量结算支付+面积结算支付)平均每亩不超过90元,超出部份不予结算。高速、铁路、国道、景区等沿线零星清理(按下山重量结算支付)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竣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前。乙方需按实际情况调配工作时间,无条件配合业主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服务工作。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具体验收办法按照《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温自然资规发【2022】38号)执行。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树干、枝桠需分别装车过磅。五、特殊条款及违约责任1.乙方应以小班、村为单位进行逐个清理,顺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且每次不超过3个村的范围依次清理(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其中一个村清理完毕,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转入下个村清理,以此类推。未按甲方要求顺序开展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工程款(按工程实际结算,下同)扣除5000元,连续发现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和清理山场所在村的村两委成员之一同意,擅自清理枯死松树的,工程款扣除5000元。2.集中除治工程进度,首月(2024年XX月XX日)开始,每月完成除治面积少于总面积的20%,工程款扣除5000元,超过完成面积的计入下月任务数。完成除治面积连续两个月少于总面积的20%或出现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项。3.工程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次开展。乙方申请初步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2月1日,迟于2025年4月30日书面提出的(除不可抗力外),工程款扣减3%,每持续推迟满十天,加扣减工程款1%,以此类推。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天内组织验收。乙方申请竣工验收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8月1日)迟于2025年9月10日书面提出的(除不可抗力外),工程款扣减3%。每持续推迟满十天,加扣减工程款1%,以此类推。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天内组织验收。枯死松树清理工程由发包单位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如果一个样地不合格,工程款扣减3%,如果二个样地不合格,工程款扣减6%,以此类推。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进场整改,在10天内整改到位,如复验不合格,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向乙方追偿)。4.枯死松树需要现砍现烧和钢丝网罩的,一般安排在山场半山以上(枝桠除外)并经甲方同意。在2025年4月30日前未完成疫木焚烧或者钢丝网罩的都属于工程超期,视乙方书面提出申请初步验收为无效,按合同约定扣减工程款,钢丝网罩需乙方自行采购。在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每漏烧一堆疫木工程款扣除5000元(树段、树梢遗留按疫木堆漏烧处理)。5.上传到“数字森防”系统中的照片及数据,要符合省林业局对“数字森防”上传的要求,对要求上传的出现漏传、不传或不符合的每起扣除1000元。6.乙方要严格执行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枯死松树清理数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自然资规发【2023】43号)文件规定。乙方对除治的疫木负有监管责任,因乙方监管问题导致疫木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工程款扣除10000元,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从外县市调入松科植物充当本市清理的枯死松树或者用非法手段增加枯死松树重量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合同,拒绝支付乙方前期投入的费用并追回前期支付的款项。对乙方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的每起工程款扣除10000元,与村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将非松科植物运到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被相关人员发现,按非松科植物每斤10元扣除工程款,且每车扣除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起扣。7.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基本清理任务松林小班进行清理,每亩面积补贴XXX元,指定松林计XXX亩,共计补贴XXX元,指定松林小班清理结算总价不得超过XXX万元,超过部份不予结算,经甲乙双方估算,指定的基本清理任务松林小班清理总额有结余,经甲方同意后到面积补贴外的松林清理枯死松树,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排的清理工作,如不接受安排做好清理工作,每起工程款扣减5%。8.省林业局每一轮抽样检测因除治质量造成抽检合格率低于80%(包含本数)的工程款扣减10%;每一轮抽样检测因除治质量上传一个问题工程款扣除5000元,上述扣减和扣除金额以省林业局每一轮抽样检测上传“数字森防”(申诉后)为准。9.本工程发生扣款的先计算扣减再计算扣除。10.山上采伐下来的枯死松树以每吨192元的价格运到甲方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处理,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纳入枯死松树清理成本,工程结算以甲方认可过磅站过磅为准。六、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防治人员及其车辆等安全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防治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意外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5.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6.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干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7.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采伐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执行中,若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投标声明书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为LCCG-2024-015)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附件2-2授权委托书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LCCG-2024-015)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我方参与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公司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可不填写,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附件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4-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供应商自评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拟投入人员配备表4、类似业绩一览表5、技术、商务偏离表6、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1供应商自评表序号评分内容自评分值评分依据对应页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其他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拟投入人员配备表岗位名称姓名职位学历持何种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本岗工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须按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技术、商务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技术偏离情况1技术偏离情况2技术偏离情况…技术偏离情况…商务偏离情况1商务偏离情况2商务偏离情况…商务偏离情况…要求: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投标人不填写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投标函致: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投标人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LCCG-2024-01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l、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若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7、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投标报价(结算率)备注1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1项小写: %大写:百分之 填报要求: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投标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请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624903990@qq.com)。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LCCG-2024-015采购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CCG-2024-015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0000元最高限价(元):/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669761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7386427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567号南洋科技大厦15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900803质疑联系人:郑敏红质疑联系方式:1335762003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传真:/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4-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CG-2024-015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 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 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567号南洋科技大厦1503,联系人:林苑,联系电话:13958900803)。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7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9样品□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10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不要求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4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7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8履约担保1.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服务(因采购人资金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中标人履约质量问题、合同违约等情况除外)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折计取,超出10000元按100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0现场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 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3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4中标人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得偏离。(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未提供下列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内容自拟▲6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格式附后▲7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内容自拟)。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供应商自评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5拟投入人员配备表格式附后6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附后7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8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格式、内容自拟3投标函格式附后4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可选择性提供)(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1)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1)“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1、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二)开标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624903990@qq.com);(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4.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五、评标(一)评审工作的组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四)评标原则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七)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评审前准备(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或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4、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5、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5、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不同投标人的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标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或硬件号重复】。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十一)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十二)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三)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60分,报价40分。(一)商务技术文件客观分打分应一致,如客观分打分不一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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