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医用气体 氢气 氦气招标公告(宜春市人民医院2024)



宜春市人民医院瓶装医用气体询价采购公告(第三次)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需对各类瓶装医用气体进行询价采购,特发此公告,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1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3

、询价时间:

202

4



11



16

日上午

09

:

00



逾期或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4

、询价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

4019

号。

5

、采购项目:

名称

规格

单位

纯度要求

备注

氢气(

0.5Mpa



40L





99.

9999

%

氦气(

0.5Mpa



4

0L





99.

999

%

需配备专用钢瓶

氦气(

1.2Mpa



40L





99.99

9

%

需配备专用钢瓶

氮气

+0.5%氧气混合气体(0.8Mpa)

4

0L





99.99

9

%

二、资格审查要求

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售后服务

;(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我院黑名单)

2.

投标人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



《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材料有: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条中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需投标人附带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三、服务需求

1.

乙方所配送各类气体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每次送货需附厂家质量检验合格单



2.

甲方当日

17:30前报采购计划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在次日12:00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采购计划品种及数量并按要求连接好气瓶和签收,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在要求时间内送达;

3.

乙方应保证气瓶为检测合格气瓶,气瓶使用到达有效期时乙方应及时检测合格后使用并负责所需费用。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0795-3565656(后勤保障科),0795-3237586(纪检监察室)

宜春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202

4



11



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瓶装医用气体 氢气 氦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