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人机泡沫消防车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电子信箱招标公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40375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
预算金额: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价
最高 限价
投标 保证金
是否为核心产品
允许进口
1
1-1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系留无人机)
1辆
3800000
3800000
3800000
38000
是
否
2
2-1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灭火无人机)
1辆
5600000
5600000
5600000
56000
是
否
备注: 1、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
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内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需办理福建CA(福建凯特),通过CA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盖章及加解密操作,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门户右侧CA办理入口去福建凯特官网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https://fj119.fycbid.cn/#/category/articleDetail/1816301397657411585。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591827556)。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本公告内容与此有矛盾的,以此为准)6、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交纳)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电子信箱
fjlqzb888@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徐朕、王炜林、林瑜0591-6303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朕、王炜林、林瑜
电 话:0591-6303766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招标文件.doc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pdf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招标编号:FJLQ20240375采购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附表:采购标的一览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一、总则13二、投标人13三、招标14四、投标15五、开标20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21七、询问、质疑与投诉22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26十、其他事项26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7一、资格审查27二、评标3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43第六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6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格式47报价部分格式58技术商务部分格式74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80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80二、技术和服务要求80三、商务条件8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LQ20240375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预算金额:94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 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价最高限价预算价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是否为核心产品允许进口 11-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系留无人机)1辆38000003800000380000038000是否 22-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灭火无人机)1辆56000005600000560000056000是否 备注:1、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内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售价:¥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需办理福建CA(福建凯特),通过CA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盖章及加解密操作,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门户右侧CA办理入口去福建凯特官网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https://fj119.fycbid.cn/#/category/articleDetail/1816301397657411585。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591827556)。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5、账户信息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交纳)开户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交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交纳)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870896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联系方式:徐朕、王炜林、林瑜0591-630376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朕、王炜林、林瑜电话:0591-630376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提示: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提供。(2)可读介质:无须提供。(3)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本项目推荐采购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采购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采购包1中标人数为1家,采购包2中标人数为1家。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 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接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接收人姓名:徐朕、王炜林、林瑜,电话:0591-63037665。投标人可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质疑范本。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记载的为准。(3)提供其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https://fj119.fycbid.cn/#/home)。※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下浮20%。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万元)货物采购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亿~5亿0.05%5亿~10亿0.035%10亿~50亿0.008%50亿~100亿0.006%100亿以上0.004%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详见第一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2)结果公告发布后,我司将向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未中标人发送结果通知书。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预留的电子邮箱查看。因投标人未正确填写有效电子邮箱的或未按以上约定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3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原件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a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a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a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a5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客户端(具体操作详见下载专区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②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400-918-3302。③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a.本项目需要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与加密,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福建CA 数字证书开通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平台手册右侧“CA”快捷办理入口。解密时插入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b.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客户端(如有最新版本请用最新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使用上述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电子开标异常或者否决投标的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网络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②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相关操作手册。③本项目开标过程中解密及远程签章的操作时限均为30分钟,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④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⑤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如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原因)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投标人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开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解密、开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费用自理,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应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对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人都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如实详细说明,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投标人在中标后才提出或被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有明显不符合电子投标文件应答的按弄虚作假处理。(4)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否则提供的非中文描述资料无效。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应当以对公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将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提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交纳,不得多交或少交。因金额不对、或未注明招标编号、采购包、用途或未以自身名义交纳导致查询不到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原账户。④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⑤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电子招采平台-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开标主持人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电子招采平台发送开标指令,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通过福建省消防救援电子招采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待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到解密截止时间后,开标主持人发布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可在线查看下发的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下发后,投标人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签名确认,未进行电子盖章签名确认的视为认可开标记录。(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未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逐页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3)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依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复印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备注说明a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b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c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明细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应是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投标无效。 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注意”事项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资格审查无效的情形。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委”)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5.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审查、评价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评标委员会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检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汇总。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评审。报价部分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明细1、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2、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的;4、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技术、商务部分有要求提供报价信息的除外);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带★条款的;6、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的得分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的得分、技术部分的得分均相同的,则“商务部分”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购包1、采购包2均采用: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采购包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系留无人机)采用综合评分法(1)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F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满分为3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4%(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是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②技术项(F2)满分为64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所投车辆技术性能配置64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按以下进行评分:(1)标注有“★”号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以“▲”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每项扣3.2分(共11项),合计35.2分。(3)未标注“★”与“▲”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每项扣0.9分(共32项,其中“65、随车器材”为1项),合计28.8分。总计64分。③商务项(F3)满分为6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类似业绩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收资料需由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内设机构或采购单位所属单位盖章,否则验收证明材料无效),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单项业绩不予计分。注:统招分签的项目按一份业绩计算(统招分签项目,提供一份合同即可)。2、重大应急救援任务现场保障服务承诺1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在重大应急救援任务(含演练)中,免费提供与重大应急救援任务(含演练)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保障现场遂行维修维护服务,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3、售后服务承诺方案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团队人员组成;②服务流程;③车辆档案管理制度;④每年至少递交1份售后服务分析反馈报告)且内容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扣0.5分,扣完为止。采购包2: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灭火无人机)采用综合评分法(1)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F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满分为3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4%(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是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②技术项(F2)满分为64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所投车辆技术性能配置64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按以下进行评分:(1)标注有“★”号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以“▲”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每项扣2分(共18项),合计36分。(3)未标注“★”与“▲”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每项扣0.35分(共80项,其中“120、随车器材”为1项),合计28分。总计64分。③商务项(F3)满分为6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类似业绩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收资料需由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内设机构或采购单位所属单位盖章,否则验收证明材料无效),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单项业绩不予计分。注:统招分签的项目按一份业绩计算(统招分签项目,提供一份合同即可)。2、重大应急救援任务现场保障服务承诺1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在重大应急救援任务(含演练)中,免费提供与重大应急救援任务(含演练)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保障现场遂行维修维护服务,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3、售后服务承诺方案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团队人员组成;②服务流程;③车辆档案管理制度;④每年至少递交1份售后服务分析反馈报告)且内容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扣0.5分,扣完为止。※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d.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七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供应甲方的货物合同价中已包含专利技术使用权,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内,若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11.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乙方提供货物或服务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填补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七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七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封面格式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1、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投标人接收本项目通知的指定邮箱)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填写“单位全称”)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第三方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第三方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1.1.1.1.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11.1.1.1.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10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2.成员方: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1.1.1.21.1.1.3.二-11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甲方(总包方):(即本项目的投标人)乙方(分包方):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分包标的(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三、其他条款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说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我方参加贵公司年月日(开标时间)组织公开招标的(招标编号),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本公司已缴纳所投采购包投标保证金(¥),如中标,请贵公司待我司缴纳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给予办理退还;如未中标,则请将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到我公司账户(与本项目保证金汇入账户一致)中:投标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公司所属省份、市、县:(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序号所投采购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合计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封面格式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三、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若有)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含税)单位: 元交货地点交货期※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合计金额:(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可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若有)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有)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佐证资料(若有)若有,请在此处提供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1.3.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1.1.3.0.21.1.1.3.0.3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封面格式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技术、商务部分有要求提供报价信息的除外),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一、标的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件响应表招标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七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若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无人机泡沫消防车项目,主要采购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系留无人机)、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灭火无人机)。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和服务要求在内的所有细则。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带系留无人机)序号技术参数★1符合标准:①整车性能及外观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②整车性能及外观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整车符合国家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上牌的相关规定。★2整车总体要求:车辆生产符合人性化设计,不能出现人员操作不便或不能发挥车辆正常作用等情况;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涉及配置燃油箱的车辆,应加装燃油箱滤网;涉及备用胎的车辆,备用胎的安装位置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整车配备自动充电、充气装置,车辆启动时接口能够自动脱落;★3驾驶室总体要求:驾驶室方向盘左置,带动力助力转向;座椅全部设置安全带,驾驶室、乘员室内为每名乘员设置固定扶手;驾驶室内设置操作仪表板,控制电器照明、警灯、警报器开关;驾驶室两侧外置可电热和电动调节的曲面后视镜,可调节的广角后视镜;副驾驶侧外置门下盲区望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下视镜;主副驾驶座车窗均使用电动升降并在驾驶室有统一控制开关;驾驶室、乘员室需设置冷暖空调,能满足福建高温天气的使用条件;驾驶室、乘员室内铺设地面保护地革,加装深色座套;驾驶室、乘员室安装有方便上、下车的扶手,扶手能够保证穿戴消防灭火防护手套仍能抓持,扶手表面有防滑花纹;驾驶室内配备功率 500w 以上的 220V 交流电源接口,配备 12V 和 24V直流电源接口;驾驶室内安装车载通信电台,且可通过调节频段与采购单位现有电台互通;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小于256G)和定位、倒车雷达、导航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终端,屏幕尺寸不小于7英寸;前后各配备不少于4个障碍物探测雷达;★4警示照明:车辆行进期间车门、器材箱门开启时应具备自动报警功能;车门踏板设置踏板灯;器材箱内设置能够随箱门启闭自动开关的照明灯;★5外观标识:消防车前部设有永久保持的消防车生产企业的商标或厂标,后部设永久保持消防车商标和型号,其他外观标识按《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器材箱卷帘门材质采用铝合金。在车前后无遮挡位置各预留 1 个牌照位,尺寸不小于 480×140mm,车后牌照位具有牌照照明灯;在驾驶室右侧车门内部适当位置,安装永久性整车铭牌标识;标识牌材质为不锈钢,文字采用激光镌刻;★6警灯、警报:具备警灯闪烁、警报、喊话等功能,警报功率≥100W。消防车侧方、后方应安装频闪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7操作标识:车辆所有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所有标识全部为中文标识;各类仪表必须采用国际单位且必须齐全,并在车辆适当位置采用不锈钢等金属板材明显标注车辆操作完整流程图及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注意事项,且图示、中文字体不宜过小;驾驶室显著位置黏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8交货时应提供的随车档案:提供与工信部公告一致的整车出厂合格证(1份),并提供公告打印页及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1份);涉及进口部件的,需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材料;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3份);发动机号拓印件(3份);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3寸照片(3张)和电子版;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和电子版;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1套);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和电子版;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其它技术资料(如有)。以上电子版资料均采用U盘形式存储交付。★9排放标准:车辆尾气排放符合交付时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0上装总体要求:上装材质达到本质防腐要求,其中上装骨架采用高强度防腐蚀合金骨架(铝合金或不锈钢),涉及器材箱的车辆,器材厢底板、隔板均应采用≥4mm厚防腐蚀合金,上装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防腐材料;脚踏板及车顶部位采用≥4mm花纹防滑防腐蚀合金,且体重80公斤人员踩踏不得变形;全车经防腐蚀、防锈蚀加强处理,底盘喷涂装甲漆;★11其他:交货验收时,车辆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车辆及所有随车设备;★12总载液量:≥300L★13泡沫罐:≥300L★14泡沫泵的流量:≥190L/min▲15空气压缩机额定流量:≥1100L/min★16载A类泡沫:≥300L▲17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电子式全自动全工况泡沫比例混合器,调节范围1%-6%★18驱动方式:≥4×2★19发动机额定功率:≥150kw20额定乘坐人员数:≥3人21燃油种类:柴油22制动形式:前轮盘式制动,后轮盘式制动。▲23安全系统:防抱死制动系统、电子制动系统、电子车身稳定制动系统。▲24辅助制动:液力缓速器25轮胎规格型号:原厂标准配置子午线钢丝轮胎,配置胎压监测系统;各型号备用轮胎各 1 个(含轮毂)且备用轮胎数量不少于车辆轴数,子午线钢丝型;26取力器类型:全功率取力器。27厢体及器材箱板材厚度:≥3mm★28液罐罐体耐腐蚀等级:304不锈钢或聚丙烯材质,质保≥10年。29泡沫罐:1个泡沫罐排放阀,1个泡沫罐液位感器,1个呼吸装置,保证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工作时泡沫液的正常输送,液位计安装在控制柜上,便于系统操作时查看30泡沫比例混合器混合方式: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31泡沫液吸装置:可边吸泡沫液边射泡沫;可吸液进泡沫罐。32进水口管径:吸水、进水接口管径及数量应分别满足消防泵额定工况下出水的流量需求。33DN65出液口数量:≥2个34操控要求:①车辆尾部或者侧边仪表板安装位置不宜过高,消防员直接站立地面可直接接触操作面板进行操作。操控面板可实现如下控制功能:手油门、紧急停止按钮、启动或关闭车辆发动机、车辆吸水操作、车辆出水操作、液罐容量显示等。②驾驶室内控制面板可实现如下控制功能:警灯操作及显示;器材厢开启情况、环车照明灯的开闭等。无人机储运方舱及起降平台35支持1台消防无人机运载和同时作业需求无人机储运方舱及起降平台36采用电控开合设计并集成电控升降平台无人机储运方舱及起降平台37起降方舱展开后单侧承重≥150kg,可支持操作人员踩踏作业无人机储运方舱及起降平台38配置统一控制柜,集成无人机自动起降方舱控制、发电机控制、系留供电控制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39飞机配备双光吊舱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0可见光镜头像素:≥200万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1光学变焦:≥10倍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2热像仪一台:≥640×512,≥19mm 焦距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3携40mm水带,喷射压缩空气泡沫飞行高度≥150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4驱动方式电动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5机身宽度≤2300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6最大安全负载重量≥75kg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7最大安全起飞重量≥150kg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8标准负载≥60kg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49系留续航时间:≥4h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0定位精度±0.5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1爬升速度≥3m/s,下降速度≥2m/s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2最高作业海拔高度≥5000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3飞行距离(遥控)≥2k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4图像传输距离≥5km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5无人机≥1台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6旋翼数量≥12个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7轴数≥6轴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8破窗器:撞击(击破)≤10mm(钢化玻璃)大载重消防灭火系留无人机▲59无人机从驻车展开开始操作升空时间≤5分钟60车辆通信:指挥车能够通过5G网络(兼容4G)和消防指挥中心建立通信联系,将支持现场态势通过视频回传。▲61发电机:配备静音发动机,功率≥80KW,在距离7米处噪音≤70dB(A)62DN40无人机专用超轻消防水带:≥10条无人机专用超轻材质,工作压力≥2.0MP,爆破压力≥6.5MP,长度≥50m/条,专用消防车转换接头4个;63无人机标准维保工具箱:包含无人机使用过程中的维保工具;★64无人机保险:提供≥5年(三者险≥300万/台/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泡沫消防车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电子信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