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苏州市广济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JSZC-320500-SZWK-G2024-039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单位业务需要,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送货通知后2个月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 (2)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3)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不低于五年的原厂质保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经营资格证明。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2、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18261002950;(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3)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获取)
3.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3.2登录: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2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开标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8、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广济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1号
联系人:陈丽雯
联系电话:0512-65337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电话:0512-69165615

JSZC-320500-SZWK-G2024-0396采购文件.doc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通过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2、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500000元4、采购需求的简要说明:根据采购单位业务需要,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套。5、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送货通知后2个月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2)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3)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不低于五年的原厂质保服务。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经营资格证明。注:(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获取方式:自行下载4、售价:无四、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3、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2、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18261002950;(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3)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3、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获取)3.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3.2登录: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4、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2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开标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8、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苏州市广济医院联系人:陈丽雯联系电话:0512-65337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联系方式:0512-69165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电话:0512-69165615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政府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采购项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单位:苏州市广济医院WKG-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前附表(下列附表说明是对采购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 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2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采购人苏州市广济医院联系人:陈丽雯 联系电话:0512-653376314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 邮编:215000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传真:0512-651535535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 6投标保证金无7网上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9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10开标、评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评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11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12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签章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书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广济医院委托,对其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2、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500000元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5、网上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6、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7、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8、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市广济医院联系人:陈丽雯联系电话:0512-65337631(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联系电话:0512-69165615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邮政编码:215000请贵单位购买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采购人。2、词语释义2.1采购人(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3投标人(供应商):经认定有资格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中标人(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交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交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价款、质保期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二、投标人(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经营资格证明。注: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的说明7、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采购文件的询问与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8.4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9、采购文件的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补充通知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获取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10.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0.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10.6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7收件人:祝丽林(前台)10.8联系电话:0512-6916562510.9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四、电子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电子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3.1封面13.2开标一览表13.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1)投标函、关于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详见第三章格式);(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第三章格式);(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3.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6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经营资格证明。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13.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13.4.1投标报价明细表;13.4.2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第三章格式)13.4.3投标产品技术偏离对照表;(详见第三章格式)13.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13.5.1与本次采购相关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3.6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属于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7投标文件由13.1至13.6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3.1-13.6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4.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14.4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14.5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4.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7.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14.7.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7.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7.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7.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5、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5.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15.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因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证明。16、投标保证金无。17、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18、投标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到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六、开标和评标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2.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2.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3.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3.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采购人代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3.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3.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3.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组建;24.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4.3评标委员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3.1审查、评价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3.2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3.3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3.4签署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方委托从中确定中标人;24.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4.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4.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废标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电子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交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合格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打分,并确定中标人。28.2采购代理机构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参与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8.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合同授予标准29.1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电子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9.3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按政府采购规定处理。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签订的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1.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2、履约保证金无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33.2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33.3缴纳服务费时中标人需提供开票信息: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银行、账号。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标、评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公开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服务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采购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备注1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交货期限:验收期限: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投标产品技术偏离对照表投标设备(设备、材料)技术对照表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技术条款描述投标文件响应条款描述响应情况(响应或不响应)对应页码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货物)技术对照表》投标2、投标人须对照采购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采购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技术参数部分不得分。格式6、投标设备、材料清单表设备、材料清单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设备、材料清单表》投标。2、各投标人必须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7、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招标编号:设备(配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采购编号:1企业法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企业或社会团体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1、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从产品的设计先进性、结构(外形)合理性、操作便捷性和安全性、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经济适用性等方面,阐述产品的技术先进性。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格式12、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培训方案。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格式13、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售后服务方案。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下列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设备,属于工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填写);2、……设备,属于工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行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填写。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视为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工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如下: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四章采购书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广济医院委托,对其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396二、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三、采购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套1四、采购设备技术要求:1、分析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处理能力:纯生化比色速度≥2000测试/小时,单模块离子速度≥800测试/小时具备独立的ISE模块且独立的ISE样品针;3、分析方法:1点终点法、2点终点法、速率法、离子选择性电极法、免疫比浊法等;4、样本采样类型:可以检测血清,血浆,脑脊液,尿液,全血等标本;5、急诊检测能力:急诊样本可以随时插入并优先检测;6、吸光度线性范围:0~3.0Abs;7、★测试项目:纯生化同时比色分析项目≥60项/单模块,电解质≥3项(含钾、钠、氯);8、★试剂瓶位置数:便于科室项目的开展,需满足双试剂位≥70个/单模块;所有试剂冷藏保存;9、进样方式:轨道式进样,一次装载样本≥300样本,可持续追加样本;10、▲最小样本量:≤1.2ul/测试(0.1ul步进);11、▲总反应体积:最小总反应体积≤80ul;12、样本处理功能:具有样本和校准液的预稀释功能,可进行样本增减量的自动复查,标本无需预稀释;13、▲恒温系统:循环水浴恒温,控温精度37℃±0.1℃;14、工作条件:温度18-32℃,湿度35-85%;15、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系统;16、▲搅拌系统:非接触式超声波搅拌;17、光源:卤素灯;18、▲反应杯:UV塑料杯19、待机功能:具有24小时连续开机,自动休眠,一键启动功能;20、电极要求:NA.K.CL.参比电极可单独更换;21、▲测试波长:≥12种波长,具有405波长,可进行单/双波长测试;22、数据处理:具有项目间运算、数据修正、重复性计算功能;23、监测功能:全反应过程监测、数据回顾、校准追踪、工作曲线及其他功能;24、复查功能:可设置自动复查、并进行标记;25、权限管理:多级权限管理功能;26、精密度控制:实时精密度控制(多水平)、日内精密度控制、日间精密度控制;27、血清指数等检测功能;28、样本针功能:液面探测;防撞功能;自动检测吸样时的异常并发出警报,全程检测气泡、堵塞、空吸、等功能;29、校准功能:线性和非线性可选;30、样品管理:原始样本管,普通样本杯,微量样本杯混合同时上机;31、条码扫描功能:具有样本条码扫描功能,支持至少4种条码规则,试剂瓶具有条码管理功能;32、▲清洗步骤:清洗流程设计合理,能有效避免试剂反应物与清洗液反应,形成螯合物;33、▲监测功能:全反应过程监测、可同一画面显示多标本反应曲线,便于异常结果分析,校准结果追踪功能。34、提供原厂整机质保承诺书。五、其他需求1、货物到达采购单位后,在采购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等内容,②人员组织架构,③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④管理和协调方法,⑤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3、投标人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采购单位。六、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厂家需提前向用户提供详细的安装需求确认书;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的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到通过验收。2、免费质保期:提供整机不低于五年的原厂质保服务(包含比色杯,电极等)。维修保养自仪器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3、技术培训: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免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检测步骤、软件操作、数据处理、维护保养等,提供2位厂家免费培训名额。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次、安装维护、调试、配置及使用技能、业务人员培训、应用操作及使用等。4、维修响应要求:24小时热线服务,全年无节假日;专业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到达维修现场,以确保可提供及时的服务。5、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6、若设备需要接入采购方信息系统,所需接口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7、所投设备属于法定或强检设备的,乙方需承担首次计量检测费用。七、产品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及安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并响应招标文件所规定技术性能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2、国家具有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所有设备在到达安装现场时须经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记录验收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验货时须提交该产品的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及服务质保证明文件。4、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5、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中标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更换该产品,直到最后纠正缺陷、投标人提供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6、如果是超出投标人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投标人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八、验收要求及标准:1、验收: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所供货物就数量、外观、材质、工艺等基本检测项目进行验收,若有产品损坏、丢失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补充、更换;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质量性能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安装有质量、性能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更换、维修直至验收合格。2、验收时,乙方必须参加,由双方签署验收单。3、项目完成后,供方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4、本次采购全部内容为“交钥匙”项目,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5、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6、由中标人负责产品的保管。7、交货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次采购文件所定产品,供方应无条件退换。九、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须按照投标技术对照表格式对技术参数进行逐条应答、写出具体的数值,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2、货物到达采购人后,投标人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并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设备如涉及易损件,需详细提供设备涉及的所有易损件名称、价格。成交后出现未列出的易损件的,视为免费使用,或者视为虚假应标。4、设备如涉及耗材、试剂等,乙方须在投标时详细提供设备涉及的所有耗材、试剂等名称、中标号、中标价格。中标后如出现未在列的耗材、试剂等的,均视为免费使用或更换等。所有耗材、试剂等必须中标,如有未中标耗材、试剂在完成备案前必须免费提供。5、投标人应提供软件版本免费升级服务(如有,在不涉及硬件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以“密码”制约用户。如用户工作和维修需要,应无条件免费开放密码。投标人品对采购人以后设备、系统永久无偿开放。如发生投标人怠于提供上述义务而导致采购人损失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赔偿。6、采购人在院内设备维护、信息系统升级、他方软件接入等情况时,投标方无条件免费开放接口,并配合甲方工作。7、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内容的产品、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厂家说明、报关单(进口产品)、进货凭证、销售业绩等;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0、交货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送货通知后2个月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11、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采购文件2.1.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___年。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售后服务7.1设备质保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故障负责,货物更换、维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更换和修补零件的质量保证期。对于损坏的零部件,乙方应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生产地购买的一般价格提供给甲方。7.2按合同定期到货,安装前乙方需把设备资料报甲方审核;7.3终身维修并标明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7.4在质保期满后,乙方需长期提供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7.5乙方保证接到故障电话后能保证2小时内到现场,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且更换维修期间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7.6伴随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设备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报)。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验收标准和方式:9.1验收条件:(1)乙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甲方确认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2)投标设备由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3)设备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合同文件、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测验收,质保期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9.2验收方式:(1)设备安装后,甲方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甲方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2)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甲方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2.2甲方违约责任12.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2.3乙方违约责任12.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2.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七、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3.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索赔14.索赔14.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4.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4.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4.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5.合同的解除15.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5.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5.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5.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6.合同的转让合同不得转让。十、争议解决及未尽事宜17.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19.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甲方:乙方: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号采购文件及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2.1采购文件;2.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2.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4中标通知书。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施工审图费、总包现场施工配合费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1)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待所有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A、B、C)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6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B、合格销售发票。C、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2、质保期内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年;2、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年月日,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3、如本项目标的物涉及商品包装及快递包装的情况,则乙方需要按照以下法规通知标准执行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详见:关于《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财办购〔2020〕8号)。六、违约责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70%(权重)。(取小数点后二位)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3、提供相同品牌货物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货物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货物(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5、采购人已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办法:1、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2、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在本次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优惠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三、评分标准: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一)价格(30分)以通过评标初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2)技术参数比较(46分)投标单位结合第四章招标书中采购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参数进行响应,其中注“▲”的8项,注“★”的参数3项,其余参数22项。评委会根据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1、注“▲”的技术参数都符合要求,得24分。若出现负偏离,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其余参数都符合要求,得22分。若出现负偏离,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注“★”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响应参数,不允许负偏离。注:上述参数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产品功能的官网截图和链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产品注册证或技术参数彩页或药监备案的说明书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三)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情况比较(10分)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等内容,②人员组织架构,③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④管理和协调方法,⑤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实施方案详细周全,上述方案内容的要求均阐述到位,可行性高的得10分;上述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2分。(四)投标人培训方案情况比较(6分):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次、安装维护、调试、配置及使用技能、业务人员培训、应用操作及使用等。培训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高,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上述方案有一项内容缺陷或一项明显错误或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上述方案有两处及以上内容缺陷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五)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情况比较(6分):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6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高,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上述方案有一项内容缺陷或一项明显错误或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上述方案有两处及以上内容缺陷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六)类似业绩(2分)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比较,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为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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