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招标公告(北京市体检中心2024)



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2771-XM001
项目名称: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的名称: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人乳头瘤病毒分型检测服务,具体包括:标本接收、运输、检测、报告传输、质量保障、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其余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3 至 2024-11-19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 —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①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 “ 工具下载 ”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②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③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④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体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59号        
联系方式:张立营,010-63159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周连妹、鲁先礼、余冉冉、尹胜阳,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余冉冉、尹胜阳
电 话:  010-822501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体检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05室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冉冉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250125

采购单位
北京市体检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3159962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2250125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经营运行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中标人依据《受委托临床实验室选择指南(WS/T418-2013)》、《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等国家对医学实验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为采购人提供人乳头瘤病毒分型检测服务,具体包括:标本接收、运输、检测、报告传输、质量保障、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和地点1.1服务期限:1年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2.1按季度对检测费用进行一次结算。2.2根据上月的检测项目清单及系统内数据核对上月实际发生的检验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2.3双方确认检验费用后,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三、技术要求1.外送医学检验服务#1.1供应商对采购人开展的人乳头瘤病毒分型检测(23分型)单独分型检测试剂:用于对人宫颈脱落细胞样本中23种人乳头瘤病毒的分型定性检测,23分型应至少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高危亚型。检测方法学为实时荧光PCR法,医学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检测报告。1.2供应商应配置专职标本转运人员以及必要的冷藏冰箱或保温箱,同时应监控标本转运过程中的温度并记录,样本运输要求符合《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28842-2021)。转运人员做好防护,每日清洁消毒转运箱,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1.3供应商提供每周七天的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1.4供应商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1.5供应商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1.6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1.7供应商须按照阴性结果24小时内、阳性结果48小时内(时间计算起点:以供应商接收标本时间为准)出具检验报告。1.8标本在接收及送检过程中如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采购人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中标人依法处置(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若有)。2.实验室要求★2.1实验室通过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供应商应获得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执业资质。2.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人员资质具备检验专业教育背景,医学检验职称,PCR培训合格证书,设备具备合格资质并定期校准及维护保养,室内质控每批次试验除内参外,增加检测商品室内质控品。★2.2.1试剂获得食药监注册证2.3投标人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对室间质评进行总结,未合格项目采取改进措施。2.4检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签发。如发生因供应商原因(如检测标本丢失、遗漏、混淆或检验结果错误等)导致医疗事故或采购人医疗纠纷等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5采取的检测技术方法及相关检测仪器、诊断试剂等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如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的执行),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注册,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技术准入方可应用,使用的试剂应经过临床验证。同时要将该检测技术方法的产品注册证书和技术准入批准文件提前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检测服务。3.数据对接及信息安全需求3.1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要保证与采购人实验室信息系统对接。3.2供应商应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信息、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他用。4.人员要求4.1项目负责人≥1人4.2检验人员≥2人,具有医学检验技术类专业职称,PCR培训合格证书。4.3标本接收及转运人员≥2人,接受专业培训,提供培训合格证明。4.4供应商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替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4.5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对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供应商替换项目组成员。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项目组成员,调整后的负责人、检验人员职称等资格不得低于原负责人、检验人员资格。4.6供应商对拟派本项目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4.7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证书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如需更换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报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5.检测质量控制5.1供应商确保具备开展本项目医学检验实验的有效资质,样本传递设施,检验设备等符合相关医疗管理规定;对于供应商自行检测的项目,供应商应保证自身的能力和资源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委托检测需求,包括实验室人员的资质、技能和专业知识、定期培训记录,检测方法等。5.2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并不限于检测项目SOP、设备管理SOP、生物安全管理、结果复查规则等,指导开展检测、室内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等活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任何因为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3供应商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检测项目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进行检测,也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完成。5.4供应商对所出具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如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有疑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书面解释和解读,必要时应满足采购人复查要求。5.5供应商接受中心质量监督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质量保证资料。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对供应商的资质、场所、检测流程及操作规范、检测试剂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