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房屋租赁招标公告(2024)
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三)(第二次)招标公告
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三)
(
第二次
)
招标公告
屠甸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对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三)(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标的地点:
标的
1
屠兴路
112号
;
标的
2
屠兴路
114号;
标的
3
屠兴路
118号;
标的
4
屠甸镇青云路
61号
。
标的
1-3每个标的建筑面积具为29平方米。标的4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
2、
投标人条件及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一个法人实体或自然人至多报名一处标的。
3、
招标地点店面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用途、普通仓储用途或办公用途,不得经营餐饮、不得经营或存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4、投标方法:本次招标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标的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
贰
年
,每个标的底价
具体详见附件一
,报名后可领取。
5、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5
日
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
下午
1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屠甸镇资产管理办(屠甸镇政府大楼
405办公室)。
6、联系电话:屠甸镇招标办0573—89399220
屠甸镇资产管理办
0573—89392296
桐乡市石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
4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资产房屋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