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招标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



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创建时间:2024-11-12 17:31:29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11-13 00:00:00

是否终止:否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15 23:59:59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  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D-2024-D-A2640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含6%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服务地点

 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   
56.600
59.996
深圳市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服务期满后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56.60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如参选人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须具有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CNVD-原创漏洞证明证书,且贡献者单位须为参选人。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互联网运营支撑类的相关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
(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参选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中选后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4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的参选。
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588992752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刘珊瑚/赖礼荣(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电    话:18028236502/19925286367
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640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比选公告.pdf

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A2640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6%增值税(人民币万元)服务地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56.60059.996深圳市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服务期满后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56.60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如参选人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参选人须具有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CNVD-原创漏洞证明证书,且贡献者单位须为参选人。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2.1.4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互联网运营支撑类的相关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以上。备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1.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参选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中选后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4时00分。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的参选。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7.参选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9.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邮编:518034联系人:卢工电话:075588992752电子邮件:/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邮编:518034项目负责人:刘珊瑚/赖礼荣(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028236502/19925286367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26404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A2640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6%增值税(人民币万元)服务地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56.600,59.996,深圳市服务采购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服务期满后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56.60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如参选人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参选人须具有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CNVD-原创漏洞证明证书,且贡献者单位须为参选人。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2.1.4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互联网运营支撑类的相关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以上。备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1.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参选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中选后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4时00分。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的参选。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7.参选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9.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邮编:518034联系人:卢工电话:075588992752电子邮件:/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邮编:518034项目负责人:刘珊瑚/赖礼荣(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028236502/19925286367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26404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A2640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6%增值税(人民币万元)服务地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56.600,59.996,深圳市服务采购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服务期满后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采购(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56.60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如参选人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参选人须具有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CNVD-原创漏洞证明证书,且贡献者单位须为参选人。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2.1.4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互联网运营支撑类的相关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以上。备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1.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参选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中选后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4时00分。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的参选。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7.参选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9.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邮编:518034联系人:卢工电话:075588992752电子邮件:/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邮编:518034项目负责人:刘珊瑚/赖礼荣(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028236502/19925286367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26404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反诈策略研发能力提升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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